領導者應該具備以下十大特質
第一、要有寬廣的視野、獨到的見解。英文俗諺:“Can't see the forest for the trees.”,就是「見木不見林」的意思,也就是說,顧全小局雖然很不錯,但對於大局卻可能是反效果,這是需要避免的。
第二、一位領導者要作到「誠正信實」這四個字。不浮誇,「說我所做,做我所說」,這也是人品典範的基礎。
第三、要有Passion,也就是熱情與熱忱。領導者的號召力與感染力來自於對組織之理念與目標的認同和熱誠;清楚明白自己是在做一件「對的事」,才能對所執行任務產生熱情,再用這份熱情,感動同仁一起投入。
第四、「準時」,不僅代表對參與者的尊重,也是重要美德與效率的提昇。
第五、宏大的度量。俗語說:「宰相肚裡能撐船。」領導者不一定都是對的,對同仁不同的意見要多做考量。同仁犯錯,要給予說明的機會;若真有錯,盡量以包容、善解引導,讓他知所對錯。「普天之下沒有我不愛的人,沒有我不信任的人,沒有我不原諒的人。」知錯能改,就應該給予犯錯者重新開始的機會。但如果已經違反法律,或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或傷害,要依法規送審或懲處。對於不願意配合或故意迴避的同仁也要盡力多互動,引導改變他們。
第六、領導人要「以身作則」。因為身為主管去帶動,對同仁更是一種肯定與陪伴,這種以親身體驗的情感帶動凝聚共識,比開口勸說一百句話還有用!
第七、要多「體恤部屬」,多為同仁著想,同仁能夠闔家快樂,才會有愉悅的情緒工作。
第八、領導者必須能夠「知所用人」,以同仁的能力與長處分派任務或工作,唯有放對位置的人才能有最大的揮灑空間,讓人力資源發揮到極限。
第九、要具有「邏輯跟思考的能力」,若於溝通時,發生雞同鴨講、話講不在一起的狀況,就要看看是不是對方不具邏輯思考的能力。沒有邏輯的人,不但聽不懂別人的語意,有時還會用歪理來做辯解,而這類型的人格特質是無法培養為好的領導者。
第十、領導者必須培養「行政跟溝通的能力」。領導者對於新政策或改革的推動,除了熟悉行政流程,深入問題對症下藥之外,還要讓同仁願意接受跟配合,因此需要不厭其煩地溝通、布達、解說,直到同仁理解並樂於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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