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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的另外一种解释(一)

 联合参谋学院 2013-07-23

控制论事实上在研究一件事情,就是如何在不接触对象的情况下,对对方的行为进行干预.

控制论不是管理的行为,接触到对方进行管理或干预.

像法约尔的管理就是协调组织,领导,控制,计划,他这里的控制事实上不是正规意义上的控制,控制论里面的控制,事实上说的是对机械,有机系统,或无线电传输系统所实施的一种外部干预,它特别强调是外部干预,根本不接触对方,那你只能是通过预设的一个机制,去影响它,使它呈现你想要的那个样子,但你又不是事中干预,一定要有一种不在现场,这么一个前提.

你没法直接接触到对象,但是令到对象朝你想要的那个方向去运作,令到对方呈现你想要的那个状态,是这样一种,对这一类使然性的一个追求,我觉得这是管控最大最大的一个出发点。

所以一般人不太容易理解管控,很容易把它和管理混为一谈,管理是要接触实物的,你要和人谈话,你要和人沟通,你要给人布置工作,你要去检查这个人的工作。

法约尔所谓的控制呢,就是在他的管理要素里面的控制,更多的类似于今天的日本、韩国或台湾企业所谓的稽核,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控制,他的控制就是你做了没有,我要来控制你,我要来复核,如果工作没做,我要来下达一个措施,来对你进行提升或改变。

把这个出发点要整明白,因为一个母公司,设立了一个子公司以后,他要让这个子公司以最大积极状态,最大负责任的状态来运作,他不可能把这个子公司老是抱在怀里。这样我设立子公司的用意就没有掉了,设了一个子公司还需要我亲自做,那要治理干什么呢.

人人都知道设立子公司,一定会带来额外效率,单独放在一处,让它要自我管理,而不是分享我整套的行政体系,整套的管理体系,只要它是独立的,它一定会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要形成一些最基本的构造,这样一形成基本构造就很简单,单独的成本发生。

设立一个子公司,最起码需要有个边界条件------这个子公司因独立运作所产生的成本,因自己决策所带来的紊乱,因不能完全分享母公司的文化、制度所带来的游离和偏离整个文化所带来的一些损耗和成本,是小于管控带来的创造性的,至少是等于我创造带来的效果,这才是设立子公司最起码的一个合理性。

简单地说,我设立好子公司的利处,最起码要等于弊,这才值得我设立子公司,否则我就不设立子公司了。

而利在我们现在看来,就是有关于他创造,独立地有一块。比如说一个母公司,文化上非常古老,从发家的时候就是个典型的制造企业文化,所以他没法运作里面上档次,那么怎么办。有两个办法,一个是鼓励公司里面的一些部门创新,跟整个集团保持不一致,当然这个情况比较糟糕,因为他毕竟在这个大环境里。还有一种办法是独立的,真的做一个从文化上,从运作的完整性上,做出一个有可能与母公司文化差异的单独的一个板块。

所以就中国的集团而言,你们一定要记得,有时候我们设立子公司,除了传统西方所认为的利和弊以外,还特别有一块,就是希望老树开新花,传统老企业人人都知道没有希望,甚至是日薄西山,文化是坏的,制度是坏的,我希望利用一块新的那一块,能够带出一块全新的文化。(作者:华彩咨询集团总裁白万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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