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是全省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之一,少数民族人口有37万多,占全县总人口的57%,有二酉苗族、火场土家族两个民族乡。 我县少数民族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少数民族成份多样。我县共有24个少数民族,以苗、土家、白族为主,其中苗族23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62%;土家族11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9.7%;白族1.8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 (二)少数民族分布广泛。我县少数民族遍及全县23个乡镇,其中苗族主要集中在酉水、荔溪两岸及凉水井、官庄一线,土家族主要集中在深溪流域、洞庭溪区域、火场土家族乡和明溪口镇,白族主要集中在大合坪乡。现有二酉苗族、火场土家族两个民族乡,两个民族乡版图面积467平方公里,人口4.93万人。 (三)少数民族民俗独特。我县少数民族文化得到较好地传承,民族生活习俗独具地方特色。一是保持了独立的民族语言。目前,我县麻溪铺、筲箕湾、荔溪、盘古、太常、二酉等乡镇20多万人仍然会讲一种特殊的“乡话”,沅陵俗称“佤乡”。这种“乡话”,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据专家考证,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二是保持了独特的民族习俗。目前,我县保留的独特民族习俗较多,娱乐习俗有赛龙舟、斗鸟、唱山歌、茅古斯舞、茶灯舞等,信仰习俗有跳香、敬傩神等,婚嫁习俗有写八字、哭嫁等,岁时习俗有赶年、吃新节等。这些独特的习俗,很多都是原生态的,构成了我县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三是保持了独特的民族服饰。苗族喜穿青蓝布挑花服饰,包花布头帕,系围裙,捆腰带,戴银饰。土家族喜穿青蓝白挑绣服饰、挑绣头帕、罗裙、香包、鞋垫等。白族喜穿白色满襟衣,衣边绣花,外罩绣花围裙,系围裙绣花飘带,戴银饰。这些民族服饰既美观大方,又独具民族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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