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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震动京城的苍梧女子李超

 读万卷书破万里 2013-08-02

1919:震动京城的苍梧女子李超

 

1919年夏,声势浩大,波及全国的“五四”运动首先在北京发起。“五四”运动的爆发,使国内反封建的声浪日益高涨,争取妇女独立、自由的女权运动也逐渐兴起。就在“五四”运动爆发的半年之后,由此而发生了一个震动京城、影响全国的与女权有关的事件,而事件的主角是广西苍梧县的一位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读书的女子,她的名字叫李超。

  事件缘起于李超的追悼会。李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大学生,并无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她的死竟引起强烈的反响,直接的原因是当时的文化名人胡适为死者作了篇《李超传》。李超的追悼会竟集中了当时北京的文化教育界社会名流蔡元培、蒋梦麟、陈独秀、李大钊、胡适、梁漱溟等。可见李超的死亡事件具有更深层的社会原因。

  李超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呢?

  艰难坎坷的求学路

  李超,原名惟柏,又名惟壁,号璞真,生于1895年左右,苍梧县金紫庄(今大坡镇夜村)人。李超小的时候便没有了父母,只有两个姐姐。他父亲有一妾,名叫附姐。李超少时便跟着附姐。因为她父母只生了她们姐妹3个,按家族的惯例,她胞叔李渠廷的儿子李惟深便过继到她家。李超的胞叔清末时在广西全州做官,李超也跟着到了全州。那时一些地方已有了新式学堂,李超也曾接受过一点国文教育。年纪稍长,她又回到苍梧家乡,继续进学堂读书。所以,10多岁的李超已具备了基本的国文知识,作文通信通顺清楚。

  民国初年,李超离开家,到30多公里外的梧州就读梧州女子师范学校。由于她的国文底子比较好,毕业时取得很好的成绩。民国四年(1915年)毕业后的李超和她在梧州的同学、朋友组织了一个女子国文专修馆。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班朋友、同学先后散去,女子国文专修馆只办了一年便解散了,李超只得返回老家。

  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李超觉得农村旧式家庭的生活十分烦闷,对嗣兄提出要出门求学。她在从梧州寄给嗣兄的信中说:“计妹自缀学以来,忽又半载。家居清闲,未尝不欲奋志自修。奈天性不敏,遇有义理稍深者,即不有自解,又无从质问。盖学无师承,终难求益也。同学等极赞广州公立女子第一师范,规则甚为完善,教授亦最良好,且年中又不收学费,如在校寄宿者,每月只缴缮费五元,校章限一年毕业……广东为邻省,轮舟往还,一日可达……每年所费不过百金。依家年中入息虽不十分丰厚,然此区区之数,又何难筹?”李超在给嗣兄的信中还说:“盖近来世变日亟,无论男女,皆以学识为重。妹虽愚陋,不能与人争胜,然亦欲趁此青年,力图进取。苟得稍明义理,无愧此生,于愿已足。其余一分富贵浮华,早已参透,非谓能忽然置之,原亦知福薄之不如人也……若蒙允诺……匪独妹一生感激,即我先人亦当含笑于九泉矣。”字里行间,我们都能感受到李超这个好学进取的年轻女子的苦闷和痛楚。

  李家在当地是一个大家族,家产不菲,按理说供给李超到外地读书不成问题,但由于女儿无继承权,支配家庭财产的是过继的嗣兄。当时李超的两个姐姐均已出嫁,嗣兄也已结婚成家,为了早日尽享家产,嗣兄最担心李超不结婚而继续读书,靠家产生活。所以李超的嗣兄找种种理由推托,不愿为其提供读书经费。

  后来李超还是决意东下,来到广州进了洁芳女子学堂。李超出门求学后,家庭断绝了她的一切费用。在广州的两年,全靠她的嫂嫂陈文鸿、姐夫欧寿松、堂弟惟几、本家李典五以及堂姐伯媛、宛贞等人私下接济。

  李超对广州的学堂不甚满意。她有个叫梁惠珍的朋友其时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读书,写了几次信劝李超到北京求学。李超把一些旧作文稿寄给梁惠珍,请她转呈校长并代为推荐自己做插班生。后来校方准许李超来校旁听。

  对李超北上读书一事,家人断然不支持,连她那贤明的嫂嫂也对她断绝财源了。后来还是得到了在广州的本家李典五的借款以及姐夫欧寿松资助学费,李超才得以在19187月动身到北京,进入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先是当旁听生,后转为正科生。

  在李超到京后的半年里,家中因为李超外出求学,生出诸多矛盾。嗣兄对李超北京之行更为愤怒,声称一分钱不寄,从此不再理会李超的事情。本来嫂嫂陈文鸿愿意支持李超读书,却因家庭纠葛闹得几乎要悬梁自缢。李超曾有信给嗣兄说及钱财一事云:“此乃先人遗产,兄弟辈既可随意使用,妹读书求学乃理正言顺之事,反谓多余,拂之情理,岂得谓平耶?”谁知这几句话更加触怒嗣兄,嗣兄的意思是,谁叫你是女子,既做了女子,你有什么支配“先人遗产”的权力?!堂姐伯媛给李超的信中说“”(指嗣兄)谓妹动以先人为念一言为题,即先人尚在,妹不告即远行,亦未必不责备也,并嘱李超自后来信千万勿提先人以触嗣兄之怒。

  在“婚事”幌子下的迫害

  在旧时代,特别是在农村,女子20多岁还不嫁人是极少见的。李超的两个姐姐早早就出嫁离开了李家,而李超迟迟不谈婚论嫁,读书从梧州读到广州,又从广州读到北京,嗣兄眼睁睁看着钱财不断地从他的家产中流出,恨不得把这个妹妹快些嫁出去,好独享李家全部的家产。然而这个倔强的女子,并不像她的两个姐姐那样听话。于是,她越发引起家人的不满,成了“大逆不道”的青年女子。

  其实,李超也不是不想结婚,她是把读书看得太重要了,结婚只能退到次要位置。李超还未北上的时候,有个周姓的男子,也出自不错的家庭,曾向她求婚。李超的嗣兄当然是巴不得了,欣然同意。李超也无不满表示,她还亲自前往周家,劝男方多读书。但周姓男子虽然口头应允,后来还是怠懒辍学了。李超希望他至少能够读到中学毕业,甚至表示可以资助男方读书的费用,但结果使她大失所望,最终与其解除了婚约。

  李超到北京后,一直支持接济她的姐夫欧寿松也在李家的压力与规劝下开始转做李超的工作。他再三写信给李超劝其早早订婚,以安其哥嫂之心。欧寿松在95日的信中说:“……兄昨信所以直言不讳劝妹早日订婚,知此话如妹婚一日未定,即七舅(指嗣兄)等一日不安……妹婚未成,则不独妹无终局,家人不安,即愚夫妇亦终身受怨而莫由自解……前年在粤时,兄屡问妹之主意,即是欲妹明白宣示读书至何年为止,届时即断然适人,无论贤愚,绝无苛求之意,只安天命,不敢怨人,否则削发为尼,终身不嫁。如此决定,则七舅等易于处置,不至于今日若涉大海,茫无津涯,教育之费,不知负担到何时乃为结了。”   对姐夫欧寿松,李超素来感激,但对嗣兄的言行,难以接受。李超在回欧寿松的信中说:“妹来时曾有信于家兄,言明妹此次北来,最迟不过二三年即归。婚事一节,由伊等建议,听妹处裁。至受聘迟早妹不敢执拗,但必俟妹得正式毕业,方可成礼。盖妹原知家人素疑妹持单独主义,故先剖明心迹,以释其疑,今反生意外之论,实非妹之所能料。若谓妹频年读书费用浩繁……盖吾家虽不敢谓富裕,而每年所入而足敷。妹年中所耗不过二三百金,何得谓为过分?……静思其故,盖家兄为人惜财如璧,且又不喜女子读书,故生此论耳。”

  李超进北京女高师读书后,劝她早日成婚的信件如雪片般飞来,家里甚至已为她找好了未婚夫,一直催她回去成亲。李超终日处于苦闷、压抑、惶恐之中,以致郁郁寡欢,忧劳成疾。本来有意求学的女子终于在京城贫病交加,得了严重的肺病进了北京首善医院。李超的病日发严重,后转入设在北京的法国医院,于1919816日去世,时年23岁。

  李超的后事皆由同乡区君德、陈君瀛等料理。她的棺材一直停放在北京一个破庙里,直到举行追悼会前不久,北京女高师的学生及广西籍在京学生等一起捐资,才在宣武门外斜街购买了墓地下葬(只因天气太冷,只立墓碑,次年春安葬)。而她的嗣兄后来在信中还说妹子“至死不悔,死有余辜”。

  胡适为李超写传

  李超死后,在北京读书工作的同学老乡区君德、陈君瀛、苏甲荣等人,在理料后事时,收集李超的信札文稿,发现了她与家人、亲戚、朋友来往的一些书信。他们觉得从这些书信中可以进一步了解李超的悲惨命运和种种情感纠葛。经过苏甲荣(藤县人,时在北京大学毕业留校任教)分类编记,辑成《李超女士行状》。他们经过商量,将信札材料送给正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代课的老师胡适,请胡适为她写点文字。

  胡适其时受聘于北京女高师上国文课。他阅读了《李超女士行状》及其生前的书信后,十分感慨,产生了为这个女子作传的想法。从1112日起,胡适几次将写《李超传》的计划写在日程表上,直到1125日下午1点,开始动笔写作。因为之前已读过李超的书信,胡适稍加梳理,便在李超追悼会前5天完成了《李超传》。

  胡适在传中写道,“我觉得这一个无名的短命女子一生事迹很有作详传的价值,不但她个人的志气使人发生怜惜敬仰之心,并且她遭遇的种种困难都可以引起全国有心人之注意讨论。所以我觉得替这一女子作传比替什么督军作墓志铭重要得多。”

  《李超传》主要是围绕李超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利益和思想冲突组织材料。嗣兄百般阻挠李超离家外出求学,迫其早早成婚,在信中以乡间习例、乡党非议、尊重长辈等理由威吓,被胡适称为“高压的家族制度的一篇绝妙口供”,嗣兄的用心却是为了占有财产。胡适认为,“旧家庭的黑暗,历历都可想见”。李超外出求学的重要动机,既是“趁此青年,力图进取”,也是避免高压的婚姻。但在胡适看来,李超的问题,首先是家庭财产继承制度导致的经济问题。家中有钱却无权支配,外出求学竟要四处借款。胡适说,李超的根本问题,就是女子不能算为后嗣的大问题。

  《李超传》“竟作了六七千字,要算中国传记里一篇长传”。胡适名满天下,百务缠身,他为什么要下这么大功夫,费那么多笔墨为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子作传呢?胡适解释说,“因为她的一生遭遇可以用做无数中国女子的写照,可以用做中国家庭的研究资料,可以用做研究中国女子问题的起点,可以算作中国女权史上的一个重要牺牲者。”

  《李超传》在李超追悼会上散发,随后在北京的《新潮》登载,全文后来收入了《胡适文存》。

  1920年,教育部正式下令教科书一律改用白话文。商务印书馆当年出版中等学校《白话文苑》教科书,《李超传》也收在这本教科书当中。

  名流聚集的追悼会

  李超死后,北京女高师的学生和广西籍在京同乡以及北京学界发起李超女士追悼会。这是“五四”运动后掀起的又一次学界波澜。

  李超追悼会的发起人名单中,有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知名学者胡适、李大钊、梁漱溟、毛邦伟等,还有后来成为学界、政界风流人物的罗家伦、康白情、张国焘、黄日葵等北大学生以及当时女界名流吴若男等。时在广东的李济深也加入了发起人员名单中。

  参加追悼会并发表演说的有陈独秀、张国焘、蒋梦麟、王光祈、康白情、吴若男、黄日葵等。

  19191119日至26日,北京《晨报》连续刊发《李超女士追悼大会启事》,为之宣传。

  1130日下午,李超追悼会在北京女高师举行。女高师师生和在京学生联合会及各学校代表、各界人士1000多人参加了追悼会。男士须凭票进场,会场几无容足地,赠送诗文挽联者不下300份。学校到处挂满挽联,其中蔡元培的挽联是:“求学者如此艰难,愿在校诸君,勿辜负好机会;守钱虏害事非浅,舍生计革命,不能开新纪元。”

  蔡元培、胡适、陈独秀、蒋梦麟、李大钊5位特请演说者均如约而至。

  会场前方摆放着李超留短发、穿学生装的遗像。像框的上方是蔡元培手书的横幅“不可夺志”,胡适的《李超传》在会场上散发。

  蔡元培、蒋梦麟、陈独秀、李大钊、胡适、梁漱溟等社会名流均在追悼会上发表演说。

  胡适在追悼会上发表演说,他谴责了女子不能继承财产和不为有后的男尊女卑制度。梁漱溟则呼吁妇女要自身觉悟,他说“现在重要的是怎么使妇女界感觉她们自身种种问题,有了迫切的要求,自然会寻觅路子去解决”。陈独秀激昂慷慨地说:“李超女士之死,乃社会制度迫之而死耳。社会制度,长者恒压迫幼者,男子恒压迫女子,李女士遭遇不幸,遂为此牺牲。”“李超同学已经在旧礼教的压迫下牺牲了,今后我们一定要继续对旧礼教做无情的斗争,妇女才能得到解放……”蔡元培则认为,个人的所有财产都不该承袭,都要归国家,做教育经费,因为承袭财产是资产阶级保存自己的一种方式。如果遗产交公,不仅像李超这样的人不会死,那些做苦工的女人也可以受到应有的教育。

  李大钊在李超追悼会上也作了演讲。

  追悼会从下午2点一直开到5点。李超追悼会实际上成了妇女问题的演讲大会,也是向封建礼教、旧制度宣战的声讨会,女青年争取女权的动员大会。

  李超追悼会成为“五四”运动推波助澜的又一迭高潮。

  就在追悼会前的1127日晚上,福建旅京学生联合会专门邀请北京女高师学生演出六幕话剧《恶家庭》,这是北京女高师学生以李超的遭遇编写、排演的话剧。

  追悼会后,当时还是北大学生的邓中夏,以“大壑”笔名,为长沙《大公报》撰写了《李超女士追悼会纪略》的报道。邓中夏描述追悼会演说的情景“淋漓尽致,全场感动,满座恻然,无不叹旧家庭之残暴,表同情奋斗之女青年”。1个多月以后,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男系制与遗产制》,对他在李超追悼会上的演讲作了更详细的发挥。他分析了事件背后的社会因素:“李女士过继的哥哥,固然是残忍没有‘人’的心;但是我以为不能全怪他,我对于社会制度要发两个疑问:(一)倘若废止遗产制度,除应留嫡系子女成年内教养费以外,所有遗产都归公有,那么李女士是否至于受经济的压迫而死?(二)倘若不用男系制做法律习惯的标准,李女士当然可以承袭遗产,那么是否至于受经济的压迫而死?李女士之死,我们可以说,不是个人问题,是社会问题,是社会的重大问题。”

  “李超事件”惊动了全国乃至海外,日本一家报纸也刊登了李超追悼会的照片和报道。

  从此,近代中国女权运动的史册上,便留下了生于苍梧的一个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大学学生的名字——李超。

当年,曾经与李超同班的同学程俊英,还在她晚年一篇《回忆女师大》文章中,以章节记述《李超之死》。李超之死,“唤起了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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