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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命总括》

 caoqili66 2013-08-04
星命总括卷上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七
 提要
《星命总括》三卷 术数类五 命书相书之属
臣等谨案《星命总括》三卷,旧本题辽耶律纯撰, 〈原序〉一篇,末署统和二年八月十三日,自称为翰林学士,奉使髙丽议地界,因得彼国国师传授星躔之 学云云,按统和为辽圣宗年号,《辽史?本纪》其年无遣使髙丽事,其二《国外纪》 但称统和三年,诏东征髙丽以辽泽沮洳罢师,亦无遣使议地界之文,辽代贵仕不出耶律氏、萧氏二族,而遍检列传,独无纯名,殆亦出于依托也, 《文渊阁书目》 载有是书一部,不着册数,《菉竹堂书目》作五册,又不着卷数,外间别无传本, 惟《永乐大典》所载始末完具,然计其篇页,不足五册之数,或叶盛所记有讹欤,中间论议精到,剖析义理,徃往造微,为术家所宜参考。惟所称宫有偏正,则立说甚新,而验之殊多乖忤,盖天道甚逺,非人所能尽测,故言命者,但当得其大要而止,苟多出竒思曲意,揣度以冀无所不合,反至扵窒塞而不可通矣。术家流 弊,往往坐此。读者取其所长,而畧其繁琐可也。
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恭校上 总纂官 臣纪昀 臣陆锡熊 臣孙士毅
总校官 臣陆费墀
原 序
大辽统和二年, 翰林学士耶律纯, 以议地界事奉国书使于髙丽, 辽东至其国, 颇闻国师精于星躔之学,具重币设威仪求见,屡请不从。一日自请于髙丽国王, 曰:"臣奉国书来此,稔闻国师富于道徳星命之学,愿借玉音,得遂一见,以请所学,何啻昌黎之遇,大颠也。"国王遂命一见。既见之,后往复数。回前请曰: "微生跧伏北方,闻国师深于星命之度,今日天幸得瞻毫相,愿北面从师,闻以 一二,以耸北方之学者,亦是三生夙昔之幸,不知可乎?" 国师曰:"何不可 之有,但学士平生论学,有何所得?吾与学士从长商榷而已,何以师为?" 曰: "肤学得于生克制化之外, 亦有十条,前有六条看根本, 后四条看流年, 其一曰: 太岁尊神,加临管摄。其二曰:无中有曜,弱处髙强。其三曰:得经失次,细辨盈虚。其四曰:身傍母吉,傍鬼者凶。其五曰:同宫千里,异宫尺寸。其六曰:党母福多,藏鬼祸大。其七曰:元守虽详,流年犹急。其八曰:当生变曜,流年变星。其九曰:限倂诸煞,贵禄不临。其十曰:流年诸星,无忽柔曜。此十条者 各有详注,未审如何?" 国师曰:"十条之说抑末矣,本之则无,今学士谈星, 根本以宫主为重耶?度主为重耶?" 曰:"得于平昔之讲明,以宫度兼论不可用一而废一也。" 国师笑曰:"宫度兼论,吾恐子于星度胷中不能自断,何以 断人之祸福也。 且如命躔丑宫之牛度, 宫土度金,限行遇火一生一克, 何以为断? 又如命坐寅宫尾火度木宫, 大限行遇水一生一克, 何以为断?于祸福何慿?" 遂再进曰:"愿弃所学而从师求教。" 师曰:"吾尝以近世谈星者,言宫不知度,言度不知宫,二者胥失矣。吾于海上异人授我,以偏正之垣,于二十八宿之中分之,曰一太阳、五太阴、六木、六土、六水、二火、二金之说,学士曾闻之乎?" 曰:"未也。" 国师曰:"人生于地,日月五行见于天,其生值此七曜之吉, 则一生享福安荣,遇七曜之凶,则一生廹忙,百不如意。日月五星其为物也,于天地间最大于天下万物,日主昼,月主夜,乃天之眼目也。在天有五星,在地有五行,人生在世,五者一日不可缺。观星谈命苟不知此,根本则为徒然徒学。宫度兼论之术,何以决人之祸福?故十二宫有偏正之垣,子宫以虚日鼠为正垣,鼠乃子垣之宫神,非正垣而何也。丑宫牛金牛;寅宫尾火虎;卯宫房日兎;辰宫亢金龙;巳宫翼火蛇;午宫星日马;未宫鬼金羊;申宫觜火猴;酉宫昴日鸡;戌宫娄金狗;亥宫室火猪,皆本宫之正垣。此为千古不易之论,此谈星之大根本,可不尽知要妙哉。所谓一太阳者,太阳君象,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惟星日马乃太阳之正垣。五太阴者,后妃之象,后妃嫔众多,宜太阴之五也,故以鬼金羊为太阴之正垣,其馀张、心、危、毕月,皆偏垣之月也。六木者,寅宫尾火虎,亥宫室火猪为木正垣,其馀斗、奎、井、角,皆偏垣之木也。六土者,子宫虚日、丑宫牛金为土正垣,其馀女、氐、胃、栁,皆偏垣也。六水者,巳宫翼火、申宫觜火为水之正垣也,其馀箕、壁、参、轸水,皆偏垣也。二火者,卯宫房日、戌宫娄金为火之正垣,二金者,辰宫亢金、酉宫昴日为金之正垣。天地之间,水木土随寓而有,随所居而可得,木满山林,土满寰宇,水满江河,随处皆有,至于金火,则不可多得焉。只有二火、二金使金火,如木、水、土之多,则天下尝有持刄縦火之患耳,岂不为世道忧。吾有偏正垣七政论,幷日月并明说,计八篇。又有二百字真经、二十五题,详于学士。十条者,学士所举十条,人常闻常知也,吾之诸论,其金火者,人所未闻未知也。今以授子,子欲行之,当誓于天地鬼神,不可轻泄此天机玄妙。吾得海上异人所传而未尝泄,今子得吾之所传,若不寳而 重之,必招谴于天,不可逃也。" 乃对师焚香设誓,三日后,国师遂以诸论八 篇与夫二百字真经、二十五题授之,百拜而寳之。
 大辽统和二年八月十三日耶律纯自识
星光注:自序作于辽·圣宗统和二年,即公元 984 年。序中所述宗旨关于偏 正垣之说,但被〈四库全书〉编纂者所否定,其评说: "惟所称宫有偏正,则立 说甚新,而验之殊多乖忤,盖天道甚逺,非人所能尽测。 "阅读时应加以鉴别。
 
《星命总括》 卷上 辽 耶律纯撰
二十八条断例
星光注:此内容部分在卷下《二百字真经》重复内容,但注解不同也。
四正宫神,互相管摄。
原注:四正者,如日之虚、房、星、昴;木之角、斗、井、奎之数,互相管摄。凡看星辰,先看主星落何方?有何生克制化。若论凶吉,合依星辰而断。
同宫千里,异宫寸尺。
原注:且如子上立命,女、虚、危,虽是同垣,何止千里。若危十一、危十二立命,亥上危十三、十四,有尺寸之隔,此何可以异宫论也。他仿此。
二母争权,姑恤大过。
原注: 如木命见水孛, 或临本宫三合, 独见方为福。 若同见二母争权反为祸, 余仿此。
一星得地,初无二用。 原注: 或土宫立命, 或命主土星在别处, 三合见火生土吉, 设若三合火见金,火性炎上,便去克金,却不能生土,余仿此。
水火相战,其势俱败。 原注: 如水命火同在命, 或三合或十五度之内相照, 虽火受水克, 我亦不宁, 其势俱败,余仿此。
日月争权,到底无光。 原注:如日为命主,夜生本无光,或与月同宫,或见三合月为命主,昼生本无光,与日同宫,或合照,是自争权,无成于福气。
禄嫌冲破,衣食艰难。 原注:如甲生人禄在寅,立命在申,禄当头为命冲破,终是艰难奔走,限逢 之亦然,余仿此。
马忌空亡,衣食奔波。 原注:如己巳生人马在亥,行限至此,或命身值此,更加以凶星守照,毕生 受困,余仿此。
母主无权者,福气不大。 原注:如命在子土为主,限行遇火,或三合为水孛所伤,其母受克,子必无 力,福气不大,他仿此。
向前得力,令后无功。 原注: 如命在亥木为主, 行子限三合见一水单行, 必巳发福, 若又行限到辰,再见水孛,必无再发之理。
若是无形,终难有力。 原注:五星乃有形,余气无形,五星相克,此理甚明,如气近土孛近火,乃余气侵克,其力终缓,或戌上立命,命主火星在子,金水同宫,辰上虽有气,亦难制水克火之虐,况子宫水旺之地,其火受克不浅,以此合言天命,他仿此。
党恶则乱,制恶不行。 原注:如木命行限,遇金本自受克,加土计临三合助威,为杀愈重,若同火 罗,则制其金,恶不行矣。
独阳不生,孤阴不生。 原注:若男人命,遇太阳居四正,为得地,左右无吉星,三合又无助,为独阳不生。女命遇太阴居七强,亦得经入庙,三合皆无吉助,为独阴不生,为事多 克无成。男命看四正,女命看七强。
刑囚入陷,縦恶难施。 原注:如甲生人,命在戌,火为主,水化刑本能克我,三合有土计制之,或入陷地,彼受制之不暇,岂能施恶于我哉。或土计自陷,又恐不能制水
暗耗虽强,逢生反益。 原注:如甲生人,命在酉金,耗为主限,逢土计不以为耗,又如乙生人,命在亥,木为主,化暗得宫,有水孛生之,其暗反明。
四正日月,最怕西沉。 为日月之垣, 独酉为西沉之地, 若日月居其上, 原注: 如子午夘酉四正之地, 终无显逹。
三方禄马,最宜拱照。 原注:如乙生巳酉丑之人,命在未,马在亥,禄在夘,三合拱照,一生衣禄 不少,此论地元禄马。
安身傍母,福禄尤佳。 原注:如土为命主,火为土母,月火同宫,不以伤身论。又如命在辰,金为主,土为母,月与土同行,不以蚀月论,乃富贵格局。
奴贼临身,妻儿必克。 原注:如寅亥木为主,气为奴星,若气与月同行或傍,其人必孤。又如子丑土为主,计为奴,若计与月同行或傍,其人必受刑伤,不然夭,余仿此。
主数遇陷,有救不凶。 原注:如木命人,木陷于子,或入金宫化刑囚,或值命限到此,本受克,縁三合有水孛,能觧金厄,转凶作吉,但未免劳心耳。
母若当权,为福莫大。 原注:如土命子上立命,以寅夘为隠官之地,若有一火罗独守在上,是母当 权,大吉,余仿此。
同室操戈,必招祸变。 原注:如立命在子,不问主星,但有水火同垣,金木同位,虽彼自相战克,与命宫不相干,终是窘我室庐,祸起萧墙之内也。
飞星破驾,终是废人。 原注:凡论命必殿驾为先,假如甲辰生,岁驾在辰,金为驾主,辰酉立命,金为命主,若有火罗飞入辰宫,乃为害曜破驾,必贱人也,余仿此。
刼杀抗冲,威烈以怒。 原注: 如壬子生人, 命在巳乃的杀之地, 更有刑土之星于其上, 是谓杀见杀, 行限必夭。
三元并驾,禄又加官。 原注:如甲子生人,禄马俱在寅,甲生人又以木为天元,是木为三元,若临 身命必显逹,最是子丑午未命凶。
相顺相生,当观向背。 原注:如立命戌,主入丑宫躔斗九度,又有木躔斗焉,(原注:"按此下似 缺数条,无他本可校。")
夫金生夏而旺于秋,水生秋而旺于冬,木生冬而旺于春,火生春而旺于夏,土乗火气初生旺于已,每于四季节中气前三日为旺,其日在辰、戌、丑、未为正 位。故金旺木死,木旺金囚,水旺木相,土旺火休。
生我者父母,我生者子孙,克我者官鬼,我克者妻财,比和者同类。然五行之性,各致其用,是以元星入局,福寿无亏。母曜归巢,荣华有凖。若见财星得所,发积成家。倘或刑星当前,克伤损命。遇子旺宫多显发,子冲杀处必英雄,子可顺于财星,财莫伤于母曜,兴财享福,印绶滋元,反祸为祥。儿乡制鬼,刑星有制。故逢我胜他衰,元若居财,切忌财星受死,本宫正旺母受刑,生荣有日。元如虚弱,元逢子怯,发无因,清淡守虚。子居母局,性贪薄艺。母入财乡元局,故怕受伤,元星亦嫌受克。元居鬼局,破耗非轻。子入元方,艰辛万状,谋他失本,生局逢财,好事多磨。妻宫制母,元莫伤于财曜,子可逺于母星。冲鬼须当子在先,援母必当鬼在后。为祸者须逢死绝,为福者切忌休囚。妻来入母,父道先亾,母若俱生,坤宫早逝。伏吟庶出,母入儿胎,衾枕孤单,妻居寿局,克伤离祖,鬼局逢刑,被害伤身。妻宫逢鬼,母入刑宫,情断绝。子居鬼煞,继无亲。子居鬼局尤逢死绝之乡,妻入妻宫切忌休囚之候,妻居制局,怙恃乘离。子入寿乡,女男多获子星。入制,寄飬偏生。妻曜居生,因妻家败。母居寿局,棣蕚聫芳。鬼入元宫,雁行分序。寿入寿无伤,则男女成行。财遇财有克,则夫妻反目。 儿乡有克,当寻妻曜长生。妻局受伤,湏子星帝旺。母星入制,孤克散离。寿 曜居财,悭贪丧失。五行相克,便知先者受伤。两曜相生,必是后来泄气。先详体用,次察尊卑,一举才通,万无一失。
《星经》
(原注:凡论星不论元官食合,不识变通造化,元者,天干之元也。如甲人木为天元,火为禄主,官者,甲用辛为官,以金为官主,以气为官禄主,食者,甲食丙,以木食禄主。合者,甲合巳,以太阴合禄主,余仿此。若此四星髙强得 时,一生食禄享用矣。)
以官魁禄马,定人之前程。
(原注:官者,以甲用辛官,以金官。次以官禄宫主,魁者,甲用罗,乙用计之例。禄者,甲禄在寅,以木禄元。马者,如寅午戌马在申,以水马元。此四 星髙强,得时得地者贵矣。)
最喜者四角之有星,所忌者三空之无曜。
(原注:四角者,寅申巳亥是也。吉星临之,必有权柄之福。三空者,三合 也。三合中无星曜,当为僧道之命,孤克。)
驿马临官,出祖成家。
原注:如申子辰马在寅,命在亥宫上,官禄在寅,必主出祖成家外发矣。
禄入妻宫,因妻致富。
原注:如甲生人,命坐申宫,禄在寅,乃禄入妻宫也。木更为佳。
男命若直子午,强狠専权。
原注:子午乃天地之中气,禀气不薄,男命得此,専豪杰也。
女命若立巽干,滛冶夸色。
原注:巳为登明,亥为天乙,女命坐于此上,自夸逞色好滛。
坐贵不宜冲贵
原注:如命坐亥,壬癸生人贵在巳,为冲破,一生近贵不得力。
见合不宜见滛
原注:合者阴阳之偶也,若逢水孛争宠,岁君与合限亦然,女人最忌。
立身合论马元,失管则徒奔走。
原注:人命坐马上,或有文星,或逢官禄主星,或贵元星坐其上,如人之管马,不致奔走,若使其上无一星守照,别无人所管也,必致奔走矣。
聚财则观库位,无守必能败亡。
原注:财库者,如金库在丑,木库在未之例。受制及无星照,管必易败矣。不宜轻用闲奴,此等湏还我用。若弟兄主、奴仆主来争,破我财库,反为他所有, 我将何用焉?先贤曰:善用星则易。
禄不宜破,破则贫穷。
原注:如甲禄在寅,申为破禄。若还冲破,则食禄被伤。
煞不宜真,真难磨灭。
原注:如申子辰人煞在巳,夘上安命乃真煞也。若更当令定凶。
孤而带寡,妻子难为。
原注:如寅夘辰生人以丑为寡,以巳为孤,男忌孤,女怕寡,
空加以亡,名利不遂。
原注:以阳为空,阴为亡,甲子生人见亥,乙丑生人见戌,此真空亡,阳怕 阴,阴怕阳,犯此焉能利名哉。
刑不宜战,战则必刑。三刑带煞,必然刑害,合不宜冲,冲则必破,合还冲 破,作事无成,论刑必论煞,刑煞重而煞难当。
原注:如申生人,寅上安命,寅刑巳之申,是犯三刑,巳为刦煞、的煞之地, 限到此,何以当之,如更金星当令,居之凶矣。
论官必论魁官,魁显而官清贵。
原注:如甲生人,以辛为官,以金为官星,以罗为魁,逄生旺当时,可居官 享福矣。
既参官星本宿,当以太阳而相参。
原注:官星又是官禄之主,縁何以太阳而相参?盖天盘午宫,以日为官星, 以此参之。
湏论刑煞星辰合以天煞而互论
星光注:《星经》文为《玉衡经》里的一部内容,《星平会海》、《张果星宗》《星命朔源》等书均有收录,而其注解有不同的解释,可参互阅。
《日月并明论》
日之与月,其次舍在天相近,故在子午卯酉四正,子为帝座,午为端门,卯为明堂,皆日月所居,酉为西没之所,人生身命在此皆富贵之人,安命在午,日在巳,月在未,为阴阳夹命。日月在男女,迁移夹拱有力,必有权柄。日午月子,日邜月酉,皆贵命。日子月午,月卯日酉,皆贱命也。日居月度,月居日度,亦反背也,其人必庶生二母。日生忌火,夜生忌土,亦当以标本论。诗曰:十二宫中不言主强,云:昼忌火,夜忌土,何以不忌水、木、金?是致五星皆莽卤。行限若是见日月,妙不可言,或限中日月夹拱皆致福。火罗犯日,土计犯月,皆损害六亲。朔日蚀,望月蚀,皆在日月度,不夭即盲哑之人。日月同在命宫,其人多贵。巳为阳极,月不宜居。亥为阴极,日不宜居。月巳妨母,日亥妨父,日月拱命、拱二主皆贵。拱田财必内发,拱迁移必外发,拱妻子必得贤妻子力,拱疾厄必少疾病,以类言之,百无一失。日为主躔木度,月为主躔土度,皆失也。
日月二曜乃君后也,初不为害,于人而闗人之夭寿,何欤?葢日月命身之主受伤故也。若日月为身命之星,当生却被罗、计于紧闗拦截,掩其光彩,或闗煞来犯,或孛火土化恶,罗计夹辅穿钓,有如此者,非特日月受伤,而吾之身命亦受伤矣。至若太阴为身命中之主,尤其紧切,葢月是身,若是恶星来钓,是攘其 所主之主矣。岂不为南柯梦中人也。
《太阴论》
夫命取太阳安命,以明其体,以太阴为身,以明其用。命则人所可同,身则人所不可同。如命宫诸贵富格,贫贱格,与此身无浅深,皆所不论,必湏与身 有干系深重方是。
《太阴九行说》
星光注:下文括号内文字为原注文。集成本《张果星宗》十,收录此文,有 用[ ]中括号以区别。574-577-P25
[星行黄道,]月有九行[道],[道者,中道也。九道者,九行也。何为九行?盖黄道者,一也。]以黄道为经纬之主,青道二出,黄道东赤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黒道二出,黄道北四时更可随黄道而变迁,春黄道始于东,夏黄 道始于南, 秋黄道始于西, 冬黄道始于北, 其日又南陆北陆,又是随天道而旋也。 以九道捷法,推之四时太阴所经之度,立春木(黄道)、火(青道)、土(黑道)、金(赤道)水、(白道);立夏火、土、金、水、木;立秋金、水、木、火、土;立冬水、木、火、土、金。(以上五行系月所经由之地,以此推其黄黒道,如太 阳则从月,火冬则从水论。)
(星光注:下文《张果星宗》列为"太阴九道断"为题目。)
论命以日月为身,所系考九道晦明。如人身生世而禀赋厚薄,随形所寓而为吉凶,黄道内得五星之吉为福,气、计、孛、罗为减力,葢四余暗道之曜,非黄道所可见也。见则必掩晦,黑道正四余得志之所,又非五星所可从也。
黄道为人聪明,清和粹羙,春风和气,洒落通变,
(集成本后有"黄道虽弱,亦可为吉,但怕黄道遇掩晦,是月行于大天,而 片云蔽之,甚以其昏庙也。")
赤道太阳扬辉之所为,人多权畧,任势敢为。
青白道多清洁有风节廉操,进退以礼。大抵青白道为孤髙之所,若更命局与当生孤刑煞局,无禄贵驾殿者,必孤克。更空亡刄碎交横,必是僧道。有吉局亦 必是艰难中起。[为贵中孤孤命]
黄道虽弱,亦可为吉,但怕黄道遇掩晦,是月行于天,而片云蔽之甚,巳其 昏晦也。
黑道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専,心髙无寔,志大无成之人。
大抵専系于九道之内,次参得何星之用,如妻主内助,而起亦由内亲而成功 名。田宅主得父母力,财得财官主贵,更参诸局无失矣。
(星光注:下文《张果星宗》列为"太阴度主说"为题目。)
假如太阴度娄,娄金也,当以金星论。如金星得垣占髙强,有夹拱与禄贵驾 殿相系,更见土星之吉,立命在巳人必大贵。 如金星失躔,为他星所断或截其脉, 不与禄贵驾殿相系, 却与羊刄刼煞相干, 此又下贱矣。 如金星失道, 太阴得夹拱, 或见黄道所喜之星,禄马殿驾贵人相渉, 亦为吉命。如金在辰升殿,当官禄或火在申子辰当令,或难值此,不可以身主居官断之,葢受火之欺,为令所役,为官所驱,何福之有。若更有土与火之脉相贯穿,此又转凶为吉之道,葢火欲伤金,见土则反火生土,土又生金矣。挽回一团 福气。
金在土宫却看土是何宫主,妻得妻力,男则得男力,官则贵,福则富,乃土为持重之星,有培植之功,为人亦有持久之福。若为火所燥,无土挽回凶熖,为 人多受漂忽震荡之祸,得吉犹凶也。若金见水却水是何宫主,田妻男吉,官福 尤髙,是身得此福,若生无用之星,奴仆兄弟无益于我精神气脉,为彼所窃,平生为人无力,以小失大。如金见木为财,看是何宫主,妻得妻财,奴得奴用之类, 活法推之,无不中矣。
[集成本注:太阴即身之度主也,的煞羊刃二者,为祸甚速。谓生生不已, 化化无穷之妙,于此可见。]
《太阴引从夹拱》(星光:集成收录)
引从夹拱,当辩其(星光注:原文"当下",根据《星学大成》文,改为"当 辩其" 孰吉孰凶?如月度娄前三十度, ) 内有吉星为引,后三十度内有吉星为从, 引以逺者为吉,从以近者为是。前后夹拱匀停,不论何星多寡,皆为引从夹拱。 但叶和争鬬如何耳。前引后从,又要无求太阴之前不以多少,(星光注:原文 "不以",根据《星学大成》文,应为"不拘"为是。)近前一星以之为主,若前面之星与所主之星与日月有伤,此为下贱,若日与官禄贵殿驾职元会,无非富贵。前后拥从停匀,所主之星与月相得,前面诸星相战争,只要不伤月前主星,不碍其为名利。若三合钓来,亦如此论。但当明剖合道望道之说,在月前为紧,富贵皆独力为之,不藉他人合道望道,必因人而成,此二项望衢可成功名,合衢非仰他人则不可,原注:二句未觧疑有悮字。贵格亦是荫官,拱夹中亦有福,如 夹吉则吉,拱凶则凶,又在详推之也。
[集成本注:望衢合忂,即望道合道也。望道指对照言,合道指合照言]
《太阴犯殿伤宿》
犯殿者,[如]主(为)[弱]下凌恃权而犯殿。伤宿者,上刚下暴,各恃其力。如太阴度胃,而罗、计占昴、毕二宿,昴毕日月也。天之日月,人之君后,罗计 乃黑道旺暴之星,犯其日月,幷前有此凶星,安得不凶。
[集成本注:犯殿者,即罗计土火,占四日四月之度是也。]
伤宿者,如太阴在胃,立命在子丑,木星在月前,身命皆系乎土,木将来伤之,退度尤凶,主为人犷狠愚执。更当羊刄、刼煞之类,必是凶恶之徒,当受刑法,否则夭折。又有此格而富贵者,乃坐禄马、贵垣、殿驾、庙旺、日月聫格,有以伏凶星之势,虽犯殿不妨也。推者宜加详审,不可以一槩论也。
[集成本注:伤宿者,即克命克身之星,在太阴之前。]
《太阴譲殿之说》(星光:集成亦收录)
让殿者,如人不临室而逃别处。所譲之殿,有吉则福,有凶则祸。如太阴度昴毕二度之间,诸星在翼、轸之类,独譲张宿在中,或月度翼,诸星在栁亦是。前为紧,后为缓。当禄贵、殿驾为贵富。中间更有金水各一星在张宿,谓之一星朝后,星之留守护垣,此至吉也。若譲殿有土、计、罗、孛类,不谓朝后,谓譲 殿受坎,此凶格也。
[集成本注:让者,逊也。让吉则吉,让凶则凶。]
《太阴出垣入垣》(星光:集成收录)
罗计界出太阴,若登殿驾禄贵者吉,居煞者凶。月乃桑星,有晦朔玄望,全藉诸星辅之,日生宜木、水、气、日。夜生宜金、孛、计、火、罗。在太阴之前后见,最怕阴阳反背,诸星失志,太阴前有吉星,相近禄贵,后有恶煞,赶趂尤吉。(星光注:原文"尤吉",根据《星学大成》文,应为"尤急"为是。)
[集成本注:出垣者,太阴在罗计之外也。]
星光补:集成本有《太阴晦朔弦望说》
《太阴晦朔弦望说》 晦者月大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朔者初一日也,上弦初七初八,下弦二十二三,望者十五十六,盖太阴分九道之行,有晦朔弦望之论。月本无光,借日为明,凡生晦朔日前后者,则月无光矣。昼生倚太阳之光,夜生仗火罗助辉,遇金水亦可。上弦、下弦亦有二论。上弦生者,月渐着明,谓之进气。下弦生者,月渐减明,谓之退气。进气者有余,退气者不足。又云:上弦之月,喜生申酉戌亥之时,下弦之月,喜生亥子丑寅之时,于斯之月,俱爱火罗侍卫,亦宜金水相助。望前望后,月正光辉之际,又不宜火罗同宫,或合拱对照,皆不言美,名为火月争光。或火罗掌刃雄廉锋煞者,非早失慈亲,主自己目疾于中。金月交辉,水涵蟾魄,太乙抱蟾,生逢冬令,或居水土木宫,或躔水土木度,皆为失所,纵使荣达,亦先难后易。或起自贫寒,设使贵显亦主孤论。凡日月交蚀,必竟日蚀,在初一日月,蚀在十五十六,如日犯罗计,昼生必蚀,如月犯罗计,夜生主蚀。
原注: 晦朔月之无光, 弦望月之有辉, 孤月独明, 惟初八以后至二十三以前,夜生者为妙,其它日不取。惟冬天孤月独明,反不为美,又嫌金孛水木气相伴, 极喜火罗之助,为上。
通关例
戍加巳 亥加辰 子加卯 丑加寅 酉加午 申加未 未加申 午加酉 巳加戍 辰加亥 寅加丑 卯加子关例从夘上起子逆数,以丑加寅,以寅加丑,夘加子,辰加亥,巳加戌,午加酉,未加申,申加未,酉加午,戌加巳,亥加辰,子卯相通,丑寅相通,辰亥相通,巳戌相通,午酉相通,未申相通,如人立命子,通闗夘,若夘宫有禄贵殿驾,有火罗命母,则一生吉利。如通刄刼破碎,有木气鬼星,则一生迍蹇,学者 宜知之。
《限入空关》
限入空关,作神煞星辰,辽逺又无情,流年冲到招凶煞,定作南柯梦里人。 限到当生所在煞上无星,主事两旁三合之星亦复辽逺,即为空限。若火、罗、计、孛持战于此限之正度,即为梦蝶人矣。生时限身命二位,若值气木星守之,宫主出在闲极位,故为僧道。如更入庙旺及生时在贵科,必主为髙上僧。如罗独守主大权,夜生土、孛克身,后必还俗。如犯刑煞主徒流归俗,如有救神即免。       
凶星如忌。如夺固凶星也,金、罗、计、孛、火、土化恶亦恶。一恶星在 后行, 紧闗末闗将尽, 又有一凶星初闗紧闗方来, 恶星光芒相射,必为薤露人矣。 又如刚星得田财战鬬,或刚星聚吉战鬬,相克得气救觧,只恐气之光星一出,或忌或夺来迎,皆主大忧,亦速死无饶矣。
金星带煞,遇罗星二煞相生,奈倒评老幼反常浑不利,阎王来诏入蓬瀛。金星带夺于 闗内正度,或锋铓交承之际,或火土二煞星为主限,而金、孛、罗 兼,老人遇此于生旺,少年逢此于死绝,此等格局多死。
金牛灵台诗
限主还元大可愁,五星带夺煞同谋,更兼忌曜来助虐,此命湏登白玉楼。
倒限之法,夺星为第一,夺星行限逢气生起,或宫主相生,或化恶背时,决然倒限。火土名忌乃煞星也。二星相会,谓之二煞同谋,最为凶害。此等格局,虽有过北斗之资,亦难买无常之厄,如忌夺相会相克,谓之二煞,是反目十度之外相逢,不过见灾而已,虽丧亡亦可救也,如行限过之死无疑矣。
《煞星带刄》
火土双星带刄来,那堪垣庙两和谐,流年太岁来冲倒,任是公侯也受灾。 火土二曜乃煞星也。况又带夺。其恶尤甚。又且得经得垣。加之太岁月将冲动。为祸不可胜言。限行到此,虽有扁鹊之智,亦不能救。若二星身带刄、破 碎、的煞决不善终。
《论倒限》
太岁为众煞之主,统众煞行于黑道中,所以为灾不违时刻,看人寿夭、穷困、终身、凶吉、婚姻,身命宫位日月命主俱落煞乡,更煞神拱夹,又占髙强,纵或得福,皆非长乆之道。限入煞乡,未免死于非命,或吉为凶神所恼,凶为吉神所临,刑害可知。宜加详审,故有十忌;一忌破禄;二忌空亡马;三忌太岁当头;四忌坐煞向煞;五忌煞星得志;六忌限入鬼乡;七忌妆鬼局;八忌二煞夹限;九忌命主受制;十忌母星克令。立命行限此十忌,为凶至惨。
《经》云:"寿元不求定休论,处世多屯常冷淡。"若见当生日月命主俱各受制,大限方入煞神之初,或出煞神之末,不见救星来,未有不凶者。今分诸煞 旺弱为诗二十首于后;
刼煞元来是煞魁,身空命主不湏来,若为鬼局应当死,煞曜临之不必猜。
若是无星居此位,更于三合细推排,天盘加得凶星到,命似风灯不久摧。
要知三煞最为凶,直难同临不善终,三合无星更湏忌,煞星切莫又相逢。
日月二曜同居此,官禄临之祸愈隆,大限相将离煞尾,黄泉之下定行踪。
煞中羊刄最为凶,身命同临主破刑,大限一交当畏惧,煞星在上恐难行。
若无凶曜尤当忌,局势参详判死生,三合更加神煞拱,才离羊刄入幽冥。
皆言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祸患轻,身命若还居此地,贫穷蹇滞过平生。
凶星恶曜加临到,大限浑如履薄氷,三合更湏明审察,煞来夹拱更难行。
已中的煞金生处,煞气严凝人畏惧,莫教刼煞又同宫,便主黄泉寻去路。
若为水命土星到,妆起煞神真局势,世人莫只忌秋生,四季生人尤可畏。
酉中的煞旺中金,金气秋霜煞气深,羊刄若还同到此,煞星日月不湏临。
若非恶气湏言夭,大限才交便促行,太岁当头又冲动,此身安有可延生。
的煞如逢在丑宫,煞神归库不为凶,更加三煞幷羊刄,限数存亡顷刻中。
若是亡神煞星到,虽煞不死也为凶,若为日月三方拱,祸患忧危更不同。
限星不入煞神同,日月三方拱更凶,两煞夹之尤可畏,天盘加到祸重重。
午宫坐命尤嫌木,亥上还为八煞宫,不必木星同到此,水星若到亦当终。
局势尤当子细推,世人不识此天机,煞星不到还湏忌,鬼曜临之限亦危。
设若太阴居鬼局,才交限局便倾危,更加刼煞幷羊刄,煞在天盘祸不迟。
星家倒限有真机,第一先将煞曜推,切莫一途拘泥着,湏看命主有无亏。
命星安稳无刑克,此身平善寔无疑,若为命主遭他害,任是神仙也皱眉。
欲识煞神停力处,二煞中同人畏惧,更看加合反复宫,煞神飞到诚为虑。
縦然煞星不加临,湏忌行年太岁侵,行年煞星照临着,天命倾危不可禁。
刼煞怕头三煞尾,羊刄两头皆要忌,羊刄若在相貎宫,破相毁形端的是。
此煞排归八煞中,太阴飞到为凶比,羊刄刼煞扶两旁,祸起之时难可避。
煞若飞廉凶又凶,莫安身命在其中,欲知鬼局十分重,命主阴阳不可逢。
此煞不湏和合看,只将地局究其功,若还行限临其地,煞曜临之不善终。
煞神不可例言凶,煞落空亡迥不终,日月不临命不到,煞星不在命无凶。
若还限脱煞神尾,必定为灾福不隆,此是天机真妙处,根基浅薄祸无穷。
煞星难曜分生旺,春夏秋冬仔细推,若是煞星来秉令,也分昼夜论安危。
若为反背湏还忌,寿算摧残祸有基,刃煞更临人畏惧,此身安有百年期。
寅丑二宫中立命,阴阳合作难星看,夜阳昼月诚为忌,煞位相逢限不安。
若在贵人幷禄上,也湏减力命凋残,若还煞拱凶尤甚,限数初交死不难。
若论闾浮死恶人,命身俱各值凶神,煞星入命命入煞,日月临之必害身。
更怕煞神来拱夹,刑囚为煞更相侵,必然死在刀兵下,命似残花满地零。
人行空限无星照,限若无星福不生,加合通闗煞神至,煞神在上空难行。
非惟贫困多凶祸,破荡田财似水倾,限度若临天命绝,纵然度得也伶仃。
煞曜从来怕冷窥,飞光落影是先机,若还大限行临此,阴府王官立限追。
余曜为凶凶更甚,度躔黑道祸相随,五星为煞分强弱,受制还湏见福迟。
日月同居官禄宫,限星入此福偏隆,若还入到中间度,称意中亡总是空。
不必煞星幷煞局,刑囚为煞更相攻,欲寻倒限真奇诀,惊倒人间学术翁
《杂论倒限》
 限度尤防直照临,如限是土度,忌见真木加,以限主宿弱,倒限流年煞星添力亦然,三合尤切。限度防战闘,火头孛尾皆为大灾。若计孛□星一迎一送,决主倒限,本宫三合仔细详之。亦有当生限无星辰,被流年凶星克倒者,凶星战闘者,如火孛、水计、计孛、孛罗等亦倒限。人命忌星行限,十有九凶,日生火,夜生土,为煞则灾重,纳音逢夺必有重灾,限行到此,更逢为煞必死。为主之星不论化气,会主之星复论化气,煞星若化气,为祸亦轻。若化凶尤紧。木星化吉 为福大,化凶为凶,亦屡照命限者,主克至紧。
《聚煞交战》
火计金罗孛土同,更兼忌夺二星攻,假饶得气中间救,光景无从亦主凶。 火、孛、计、罗皆刚星也,若三刚互战,使根基壮亦无益也。纵得气木来救,光彩一出不复救觧,又更详其命如何, 原注:以上原本题曰星命总括。
《论身居富贵平生多灾》
身命田宅俱值贵人禄马,宫主星不陷,只是疾厄主星与囚星入命,故多灾。或太阴被土所制,日被火罗所制,必主流刑带煞。如福徳宫有庙旺星,其人只多灾亦不至犯刑,不然亦得贵人救也。论人有吉庆被生灾祸身命宫犯暗刑囚杀,虽官禄宫见吉星,凡遇吉庆则有凶灾。如官宫见恶星,身命无刑煞,又见吉星,或居贵人与福徳宫,宫主在命宫庙旺,则无灾。一书云:先贵后贱根基既好,但财 星失时地, 而官星限又好, 至好限必贵也。 若是官宫来吞本主,或凌本主则无官。
原注:按以上原本题曰:星命总括续集
《星命总括》卷中 耶律纯 撰
星光注:此篇《星学大成》收录在巻十,篇名为“耶律学士星命秘诀七政论”
一太阳
太阳者,午为正宫,星为正垣,乃太阳为主也。加房日火也,虚日土也,昂日金也,皆有所属,乃日之次舍。若正月酉时,四月午时,十月子时,立命在午,在正垣, (星光注:大成本为“日有正垣”)亦谓日居日分,升殿也。却不喜居 。于心、危、毕、张,则为日入月宫,阴阳反背,偏生庶出之人也。日为君主,则有金水之佐,金乃官星,水为福元,前引后从,太阳不宜独行无辅,皆贫薄之人。未、申、酉、戍、亥时生于他宫,见太阳,亦宜有辅,皆可取也。无辅皆贫薄之人也。正月酉时生人,太阳在子,谓之移干就湿。二月申时生人,主人疾厄,木 气强者,多主疾病。
(星光补《星学大成》续文:命书云:孤阳射破三方煞,又曰:水化伏尸遇太阳,岂为恶曜,乃太阳能救诸宫凶煞,不特戍上见水得日可救,他宫五怒得日皆可救也。此宫最忌者木、炁也。以日为君,火、罗、计、孛虽凶,曜也。然臣也。岂敢犯上,惟木为难星,疾危虽至,贵者不能免,若太阳飞去,与木同度,重则夭折,轻则贫病。木在亥为煞难入垣,在子为难当头,在寅、戍傍临,在卯加入命皆为不足。炁乃木余,与木同凶。木炁者,树木荫翳之象,能蔽日光,其次忌日火同行,二曜朝阳嫌处离明之地。二曜,火、罗也。他宫立命,见火日同行,多早丧父,多败祖业。日者,祖父也。火自,自己也。以己与祖父敌,不贫亦夭矣。故凡四、五月生人,日在申、酉者,不利父母。盖申、酉为日没之乡也。惟行限喜太阳,煞星近太阳,皆能反凶为吉。四正互加之宫,宜详酌也。 )
五太阴
五太阴者,以未宫鬼度为太阴正垣,乃午与未合.日与月配也。其次则心、危、毕、张,谓之偏垣,为五太阴也。月为身宫,论生克之妙者.以月所泊,详其傍母、傍鬼。五星中以月最重,若更立命在五太阴者,尤为利害。益甚(星光注:大成本为“盖” )身宫、命宫、度主而系焉(星光注:大成本为“俱从焉”。 ) 吉则两吉,凶则两凶。(大成本“两”为“俱”)其可忽乎!五太阴中。以张月。 鹿为第一宫,何则?未与午合,取日为远,张邻为星,取日为近。午为一阴始生,月喜居之。次则危对星、日, (星光注:大成本为“危对虚、日”)心、毕,皆 。与日度相连。月非日则无光也。若命度张月加以近望,夜生之人皆大富贵,一生 无忧。夜生而在他宫立命,月缠张者,主一生(大成本为“身” )安享。命在张 月, 在毕、 危、 心, 或四月度立命, 月亦在四月度者,皆可起家发财 (大成本 “财” 为“迹” )成立也。最喜金、水、孛,月会金,为金助月华,会水为水涵蟾魄,会孛为太乙抱蟾,皆为贵格。惟女人独喜一金星伴月,遇水字近身,皆无贞烈。故日生喜太阳,不可独见。夜生喜太阴,却喜独见。中旬三更(大成本“更”为 “五”)之月,最为圆净。 )
诗云:
“残星伴月落边城,月到中天分外明.满天诸宿皆沉没,只有团圆月照人。又诗曰: (星光注:大成本有此句。 )
五更旦气十分清,斗落参横日未升,相随宝月上河汉,惟有长庚伴月明。 ” 1 丑、寅时生人,金月相随,皆文章明盛, (大成本“盛”为“了”)却不宜 。 木为命度主也。
星光补《星学大成》续文:
太阴经云:巳、申二命,惟怕月在土宫、土宿之中,其余夜生而遇火、罗,谓之火火月齐明。遇木、炁而福禄有用,亦吉。木、炁强则土、计衰,土、计盛则月必晦。 五太阴中有危月, 到天门乾行金生质厚, 历试人命, 有子上危度命者,遇土、计则凶,十三度在亥命度者,行土、计多苟免。此玄之又玄者也。独有鬼度命,其人必诡谲,多谋诈。故太乙谓月孛,南方之蓄蛊,乃太阴之精,如此岂曰阴柔乎!此星若正得其光明之时,为人相貌堂堂,肌肤皎然。但鬼月遇火,不谓之火月齐明,于金有梗,见土却不曰土生金,乃反害月焉。论者不可不察。
 六木
六木者,尾、室、火度,实寅亥之正,(星光注:大成本“正”为“正垣”) 。欲(星光注:大成本“欲”为“故”)见水、孛则大发。其次有井木度者,多于 。二十八宿,木入木殿秦州度柳者,减力大(星光注:大成本“大”为“太”)半。 。次则斗二十三度,次奎有十八度,又角有十三度。井以末二度邻于鬼合,还太阴正垣。斗以末度邻于牛合,作丑土。奎以末度邻于娄合,作戍火。角末邻于亢合,作辰金。此四木惟角木弱,况是金垣,木必衰弱。木在午,行午限,午为三河之地,其地多风.又为木入离宫化成灰.多主天折。木在巳,巳为巽风动,又属水,能生木。室、尾二度见风稍轻,深忌火、罗,火能焚木,罗为奴犯主.亥上立命,限行火罗多死。只喜水、孛独行,或金入水乡,金水同行同度,为上吉。盖煞无余气,木命得之多富贵。金水加合有力.皆为可喜。如金月同宫,亦谓之金助月华。若是生于冬月及壬癸年,更得天元月令助之为奇。
 六土
六土者,虚、牛为子丑正垣,次则女、氏为偏垣。(星光注:大成本为“女、氏、胃、柳”)如女土近虚,得子正位,子为帝旺之地。氏土近房.亦居明堂, 。出政之宫,立命于此,得火能发大福,为官必至卿相,非小小也。惟胃土居酉,土败之地,天盘又为反吟局.人多不足。若得火、罗,十分为上。有木、气往来,必然困厄。至于牛金之土.惟喜一火一罗独行,若限见火罗作党.则不吉也。他土亦然,谓二母争权。遇水、孛同行,土亦崩坏,不可谓土克水为财也。最怕木气当权得时,破局入垣为大凶。亦不可在四木度中,(集成本无此句,脱文多) 谓之失次之土, (星光注:大成本此处有“土克水为财也。 ”一语)安身与火、罗同度问宫者,皆有福之人。制化加合之妙,又在善详椎之。
 六水
六水者,翼、觜虽火,皆水正垣。论度者,以二宫见孛为水克火,不知水星行限怕逢孛,为奴犯主也。此二宫安命多易看.盖巳、申忌土计,其说多验。巳之张、翼、轸,申之毕、觜、参,皆水也,怕见土、计,其说可凭。独有井九度用木。人之论命每轻忽看过,次则辰有轸八度水,亥有壁水,寅有箕水,壁于乾亥金混,轸亦生於辰之金,见土、计稍轻。惟箕水生艮山蒙泉之地,受质稍簿, —见土、计,不破则夭。故寅宫之水,金星得地为大利,主持之命。惟喜金水同行,或金水互垣,亦好。此宫深喜太阴与金同,为金助月华。深忌月与土、计同宫,为身傍鬼。以行限而言,卯、辰、巳三位(星光注:大成本为“卯、辰、巳、 2 午四位。)不可有土无金,行限次第逢之,卯有土,十五岁中凶。辰有土,二十 ” 五岁前凶,乃无中有曜。若见金入水乡,水居金位,皆是奇持。
 二火
二火者, 七政所缠各有四,而火金(星光注:大成本为“全”)不与,何则? 。尾寅室,亥属木,而觜、翼属水(星光注:疑为“火”之误)矣。火之所居,不宜多有,若火之多,如水、土、木随寓而有.则火性炎而有焚烧之患,故火之正垣,惟卯、戌二位。戍为火库,卯与戍合,卯火居房日之下,以燧取火于日也。戍火藏于娄金鼎锅之下, 以金击石乃有火也。 喜木、 炁为上,缠在四木之度为吉。 四水度为凶,孛与水行二位之火,最怕水居亥、子之地,谓之水满江湖,火必微灭,何则?水在亥、卯宫三合见之,水在亥、子宫加临之,戍上安命,十五后见亥限有水.破我相貌。二十五后见子限有水,破我福德.年少逢之多贫夭。惟喜水、木在天盘卯、辰之间,木在子,不谓之“木打宝瓶” 。盖木在子,命在戍, 亥宫, (星光注:大成本为“巳在子戍宫” )二十五以后逢之,皆吉。此宫喜木、 月同行.不喜水、月同行(星光注:大成本无“行”字。,学者宜详之。)(星光 注:大成本尾多一“也”字。 )
 二金
二金者,金度有四,而娄、牛、鬼、各有所属,独有亢为正垣。曰龙者,变化不测之物,兵为凶器,若动用不可度也。次则酉宫金旺,辰与酉合,为金垣。喜土、计而畏火、罗。此二宫命,土、计近月,不谓土犯太阴,为安身傍母,乃富贵之人也。辰上立命,行限至午,见火、罗多死。午为火旺之地,又为金败之乡,限行多凶。惟酉金遇火为灾,遇罗有救,盖酉反吟之局,罗睺在戍,计个辰、辰加戍,罗在亥,计在巳,巳加亥.罗睺在子,计都在午,午加子,天盘有救解也。酉上安命,却有土星在子,为福其大。为官星,为命母入垣,逢旺加以禄主,为天干月令有用之星,行子限必大富贵。如辰宫安命,遇土于午,稍弱。于西金矣。金不宜坐于四火度中,宜在四土度也。
星光注:以下为《星学大成》卷十一收录,篇名为“十二宫安命论” ,但《星命 总括》少“丑宫命” ,今按《星学大成》文补足。
 子宫命
子乃土旺地,命坐此,,土为主。如登垣、登殿、入局、登籍、坐贵,与宫神太岁相关,即吉。如凶忌刑难混杂,则不为福。吉凶相等,则中常断也。又本宫三宿,如女、虚二宿,不问昼夜。并以土论。独危度夜生,从月取用,亦依弦望而论。有月可为主,无月只取土用事,然须在望前,太阴有用,中间亦不离乎土。若夜生,火居强得经,最吉。此宫土喜火、罗,又为官星。六丙生人,不为囚。六戊生人,不为刑。甲生人,为真禄。壬生人,为真福。夜得火,尤为光明,身主临之,为安身傍母,亦为身主傍官。更在高强,无忌曜侵之,为福。夏末旦生见火,亦能为福。如火星独垣,前后无相杂,是官星明健,起于命前,即为满用,又为贵格。若水星昼见.起于高强,当为吉利。盖财元木也,三限星水也。若木与太阳相离.又为得用。春令又强,夏则次之,又不可为忌。盖日生从阳,木、土乃一体之功用。惟夜生为鬼,九、十月为直。若太阴遇木,为安身傍鬼,纵是木得经, 财禄得意, 其间亦多刑克、 疾病之类。若木入命值留退, 不分昼夜. 皆 3 以凶断。若木、火交合,可从吉用。水、火交合,命母受凶,官星受尅,为凶。若混以刑囚、直难皆凶。寅宫福德,木居之乃害曜入垣。或本命天元、纳音属土,即为夺星。或临亡神、劫煞,或有刑囚,终为凶忌。若有太阴在寅、巳之宫,谓之四正,逢刑怕见身也。盖寅中加巳.巳中加申,是寅刑巳,巳刑申,其不足可知矣。其中有—火星为官星得局,更得土星在寅、巳,是寅加巳,巳加申,虽曰刑,是刑而生我,非刑而克我。更如命主有情,禄马在命,合此格者,寅限可以名利无疑矣。卯为官禄,火星居之,或三合见火,皆贵。若无火而有木,更加以太阴在寅、卯、未,即为土得木局,多主天折。若加以难直,尤凶。亥为财,酉为田,金、木同行于命前后,或交命度,此田财二用,实为吉利。若是冬腊,金、木交于命宫,多是不仁而富。春月庶几。巳为疾厄,水星居之,为难星入垣,壬生人,在七、八月,多凶,或有压身灾病。水星主湿,病临湿局,多阴湿,手足之疾。若金助之,为害尤其。孛、水居强,或居官禄迁移,亦凶。如壬甲生人,子、卯两宫通关阳刃,如官宫值此,难免中年之厄。子宫命者,一为大地通关局,二为四正局,三为四破局,须看命与太岁生时,合成何局论之。子宫立命,午上有禄,酉上有身,卯有命主,乃一阴—阳之谓道,而大地通关局成矣。亦谓之冲干对禄,否则互见之亦佳。如癸人禄子,乙人禄卯,丁己禄午。四正互加,皆是祟勋,而四正局成矣。四败局者,四位俱不见禄,唯会刑星、害曜、难直等星。如太阴命主在寅、申、戌、未,是未中有戍,戍中有丑。不然只在丑、戌者,亦戍中有丑,丑中有戍,加之四位有煞气守之,为四破局。此乃加盘之妙,正盘所 个及。正盘众人之祸福,加盘本身之祸福。故前贤云: “天盘转出地盘上,卯上分明是命宫。 ”此加盘之妙用也。且如子上立命,甲、丙、戊、庚、壬四正,往来通关,阳刃其间,子午有罗、计主之,可以镇定命度,虽在虚、危,不为忌论。若是罗、计偏孤,又不临于子午,日月福禄临于二八,多是中年发福而不长久。其四正次舍,中间限度交对。如女度立命,限入氏、土。虚,危立命,限入房、心。此乃四刑度内.乃阑干、贯索、伏尸、卷舌为煞。限路逢之,中有发福者,忽有天折,又本可测。但是伏吟四正体局者,犯此煞又不可以次舍度中为得也。此局正则为四正,偏之亥为三合;偏之丑为不入局。四正是四正灾福,三合是三合灾福。一星稍异.理皆不然。且如子上危十二度立命,上盘是卯,下盘是子,此乃四正为体,土为命主。如躔于亥宿初度,则是上盘卯,下盘亥,即成亥卯未三合局为用。若偏之丑,太阴在巳初度,是上盘卯,下盘巳,又成巳酉丑局为用。或有禄马扶之,亦是贵格。
 丑宫命
丑与子合,故以土为主。虽子相同.然取用体局与子宫别。子为四正,丑为诸不入局。三位互加,以丑加亥,亥中为(星光注:大成本“为”为“无”)闲 。 极,而宫通关. (星光注:大成本“两宫通关”)以寅关丑命, 。 (星光注:大成本无“命”字。 )其星辰虽缓,(星光注:大成本“论其”)且急亥为兄,寅为相, 。此宫有吉凶,可以通断。外虽缓而实急.胎中造化,自有玄微。所忌者太阳、木、气,所喜者金、火、罗睺。正二月生,太阳直难为凶,多是夜生有力。(星光注: 大成本“有力为”为“有此”)若秋冬两季昼生,行太阳之道,而福(星光注: 。大成本“福”为“祸”)亦轻。木、气为嫌,但命昼生, 。(星光注:大成本“但命”为“但论”)庶几可取。金为官星,火为福主,二皆可取(星光注:大成本 。 “取”为“用”)。。昼生功浅,夜生用多。若火高强明健,虽昼生亦可发福。如壬、甲人见火,如乙、丁人见金.其福尤大。独罗有用,炁、计无成,若混以刑 4 囚、直难,当作凶断。若贵、禄、马、朝元、局主之类,稍吉。此宫属土,中有斗、牛二宿,斗度命者,当取木为用。须甲、乙生,或纳音木、火命,更以春令而生,即以木论。亦且不离乎土,以此命度见孛,故有功,火亦得用。惟昼生见金为忌。若春冬(星光注:大成本“夏令”)之际,生在昼时,合得木用,用金。 以碍之。(星光注:大成本“金之不忌”)又非宜矣。 。 (星光注:大成本为“亦明然矣”)若或以庚、辛生人,天元金也,。 (星光注:大成本无“天元金也”句。 ) 春夏之夜者,金之废也。(星光注:大成本有如下之文: “当从何论?或秋、冬以金主事,则又不可以金克木沦。盖庚辛人金,亢金也。春夏之夜者,金之废也。或秋、冬以金主事,则又不可以金克木沦。盖庚辛人金,亢金也。春夏之夜者,金之废也。 ”句)秋令(星光注:大成本为“秋冬” 。)者,金之权也。已、酉、丑 者,金局也。三限皆金、火,夜生亦以金、火(星光注:大成本多“为主”)合 。 以金为长土,次之火其用也。 何曾以木为本元?若或戊己生及纳音土. 安命为 (星光注:大成本“为”为“于”)斗,虽春夏之火,其用也。。 (星光注:大成本“为 春夏生,不必论水,。 ”)即如土断。 (星光注: “如”大成本为“以”)斗牛(星。 光注: “斗牛”大成本为“土”)度四季不离乎土.土者金之母,二者不可离。。 若夏令,以火行权,然亦怕火,(星光注: “然亦怕火” ,大成本为“金不怕火”) 。以土性存焉。若秋冬得金独垣,荀无凶难,功名又何疑。此宫命者。是宫无禄马,多是三煞临之,辰、戍、丑、未四位皆煞,命妻、官、田总局。若命丑、身亥,是身入鬼乡。如寅、午、戍生人,此为三煞,此格多凶害。然诸宫皆以身入闲宫为喜。惟此宫难与他比。如身在亥.有木临照,为祸尤甚。纵无木、气,亦不为吉,通以凶断。以卯、辰、午为紧要之地。午为难宫,太阳居之,为难星入庙。若得火居之,或三合见土,为福星入局。是八煞有星,更以禄临之,少年功名可必。辰为宫禄,金星入庙,太阴居之,身入官乡。如木、炁临之,是木入水局,土主不宜,为害曜破官禄。如失用更不可。如木、炁同太阴在酉、辰,是亥加酉,午加辰,辰、午、酉、亥、俱全,皆为不足。卯为福德,土星临之,是土入火垣,有情生土。或木星临三合,能破我福德,是卯加入丑,为我命害,少年刑夭(星 光注: “夭”大成本为“伤”)。。十二宫命,惟此宫乃缓中之急。前所举相貌、闲极是,若命主土星在寅亥者,或有火罗合之,多是郷相造化。(星光注:此句大成本为“是福相造化”)若土单行,三方(星光注: 。 “三方”大成本为“二方” 。并注: “二方闲相是也。)又为凶局。若身与火交,是安身傍母, ” (星光注:大成本多“身与木交,为安身傍鬼。。 ”)又如乙人卯禄,安命丑者, (星光注:大成本为“又如乙禄在卯,乙人丑命”)通加盘之卯, 。 (星光注: ”大成本为“为加盘之 。(星光注:大成本无此句。 )甲禄在寅,甲人丑命,为通关之禄, 禄”)在命为禄,壬禄在亥,壬人丑命,乃禄入闲极;以丑加亥, (星光注: “以土加亥”大成本为 “以午加亥” 。并有“得下盘之禄。)命得此三者为禄也。如辛禄酉,丙戊禄巳, ” 此三者安命于丑,合照有禄,是合禄也。正所谓隐中之显,是制局之体用,合此者无不显贵。又不可不观子。若火寅、金子,为官、福夹命,夜生,福尤重。日月在二宫亦妙。日在子,月在寅为上,日在寅,月在子,次之。巳、酉两宫与此通断.当审吉凶。又以丑之为命,故知其与诸不入局,于中又有紧要处。若安命稍正则合,从入局断。若安命偏于子,又从四正矣。偏中之正(星光注:大成本为“偏正之中”)有天地德合局、六害局、六合局,又不可以诸不入局断,以六 。 害为六合,极相霄壤,六合则始终有吉,六害则始终有患。(原注:按原本缺子 宫) 5
寅宫命
寅宫属木,独阳不生,木生在亥,寅与亥合,两宫互加。丑为关通,卯为加盘;一则财帛,二则相貌。若有凶吉临于卯、丑,吉则福为之基,凶则为祸。人但知拱夹为重,不知互加为妙。若在外而实在内也。宫神艮丙生人,卦气以日木土为三限主,木、土为田财;以金水为官福。木土二星昼生明健,福力非常。夜生亦可。金为忌害,秋冬之际,常行于卯辰巳之间。是时木瘁而衰,金强而怒,昼见有灾。如金会水日,尤为为用。若金独立,无水日以制之,三合左右有太阴助,金临之木土,祸何可堪。金月本非昼用,何况难星党鬼,又为身与鬼交,此为惨毒。若春夏之际,金星行于西南东北,(星光注:大成本为“东南西北”) 。昼生不利,夜生金水同行,亦为吉。火同行为有情,会合太阴亦不为凶。盖夜从阴,金火皆阴也。若太阴更临阴方,又为吉用。况其木盛金柔.我强被弱,何足畏之。水为官星,昼夜有用。此宫尾、箕二宿在内。尾乃火之垣,寅午戌乃火之局。其火之用明矣。然而火乃木之子.木乃火之母。必先母而后子。苟舍木而全取火,是为有子而无有母。寅尾命,昼生以木为先,夜生当以火为用。金星祸福,前断己明。水虽为忌,亦为利害。独有丙丁人,及纳音火者,可以为紧。其他命者,又不相同。如箕度水、四时取水,为用水,乃木之母,先水而后木。水之一 星, 一为命母,二为命度, 三为官星, 诸用毕备。 若水孛交,计水会, 水火交征. 水土相迫.虽为凶忌,尤当明审。如春夏生,水为休囚,被强我弱,故是不足。生于冬月,水星旺相,命主官星秉令,凶恶夹之,反为辅卫,是犹武卒之于将相。若居于高强,富贵可必,苟失地亦不为凶。 (星光注: “亦不为凶”大成本为“亦能为凶”)。。古人云:人命临于箕,多疾害,兼箕好风,且主簸扬身命。忌曙交夹.或星耀战斗于人,多灾病;纵有官亦为谗谤之类。人马安命,人多好动,主迁移。此宫祸福与亥不同。亥以阴为主,寅以阳为主。论日、木、土三者,故不离乎取用,夜生,用轻亦不可失。辰为福德,巳为宫禄,但木忌居福德。若月居之,为身居鬼乡,遇水解之,免凶。辰与亥通关,限入此者,本宫有星,可以明断,若无星,必于亥官取其祸福。若亥有命母、财元、天马之类,皆以吉言,凶星临之则凶。巳为宫禄,一生成就之地。巳戍通关.依上取用。水为官星,得失强弱,生平赖之。中间轻重,前段己具。午宫为迁移.诸星临之,善恶易别。六已生人,太阴临其上,为大吉。午乃六巳人,禄兼卦气。上盘巨蟹.乃太阴之垣庙,此命当为贵格,又不可以难星断之。非六巳人不可言。未乃难宫,此宫与他难星不同,此是阴阳(星光注: “阴阳”大成本为“太阴”)为难,身主相干。 。 若身更入难宫,申来加未,末加午,午申二宫忽有忌耀,又为前后三日、胎元,此两宫为祸福最紧,宜明察之。惟丑乃财帛宫,丑与寅通,若此宫有田财二星,或当用之星,为吉。与他处财帛命管摄者,大本同。盖此财帛有命官也。如甲之申子辰坐此,是命有禄马,以木、火为最重。如甲之寅午戌,则以木火为奇,亦 命宫之有真禄马对冲也。若巳酉丑人, 身居福德,乃身命夹三煞. 此宫所合数局. 本为不入局,若偏之,卯,则有伏吟局、天地通局在焉。虽然如此,亦难捉摸。所贵者.得其纲领而巳。
卯宫命
卯与戌合,故为火命。居于此为伏吟,偏于寅,则为不入局;偏于辰,则为六害局。子外通卯,四正取用,最为紧切。此宫体认与四正、四刑、反吟局相表里。如天地通局.自卯起子,卯为东方之地,子为支神之首,以此加之,是为诸局之总。故先有天地通局,一则生二。二则生三,三生无穷。宫神震艮人,卦气 6 火、金、月为三限之主,以木、土为田财,以太阳为官主,以水为忌难。卯主阴,夜生,用火、金、月也。金、火有情于我,处于高明,为福必矣。昼生则用轻,昼生若木、土临命度.不为田财之用,而为阳明之助。火为本领,与木相继,春夏当权,虽昼生不为忌,夜更有功。一火满用,此为最切,(星光注:大成本多 “得之必有勇略, 又能谦恭。 起于太阳之处为命. 主朝君廊庙之士也。 若会于午,最明。 ”文)若在陷宫,则减力。水为难星。于春夏者.以木、火(星光注: “火” 大成本为“土”)为主,令我强彼弱,水力终柔。七月八月生,值之者,以难加。值,故是不足。身近水为身与鬼交,八月多主暗疾。生冬月,水常经于寅卯之间,此时木哀火老,水正得时,见之不利。若得水星合木,木能生火,乃绝而复续也。若助之金,其凶尤甚。若金水交行,是为难星得助。此宫三宿,如房度太阳,性与火同类。经云:太阳与火通,断生克制化。惟依火而行。心月度夜生,从太阴为主,金、火助之,吉,见土、计为忌。盖夜生阴局命者,亦以土(星光注: “土” 大成本为“火”)计为嫌。昼生从火断。如氏度戊已生人,及纳音土者,或命宫 。与土星相管摄,方可以土断。又不可以土助之。盖天地土从火中出,必有火而后有土。以氏为土度断,则火出壮上(星光注:大成本为“土生旺”)。,但不可— 例以木、气为嫌。戊巳人,纳音土者,九月十月方以木(星光注: “木”大成本为“水”)为碍,终无伤人元气。若春夏之际,又为财元生旺论之。不可一概言。 也。庚人得之而为卦(星光注: “卦”大成本为“化”)气,必能获福。又喜土、 。 计临之.盖天元属金,故夜生人亦不为忌。此宫立命,无分昼夜,不问四时,太阳必藉临之右地,辅之吉曜,守于禄宫卦气之上,则功名显达。苟陷于恶弱,混以刑囚、直难,必有凶累,此是凶暴之徒,每犯刑宪。此宫主命为伏吟之体,难比三合、六合论。所紧者,考于四正,四正吉凶有无虚实,则命宫同—体。午为官禄,子为田宅,酉为妻,俱相关系。盖子、午、卯、酉本为四刑之地,丙甲戊庚壬人之四刑者。阑干、贾索、伏尸、卷舌是也。得其吉则有骤然之福,归之凶,则有暴然之祸。命宫为始,官禄次之,妻宫为终。翻覆往来,凶吉倚伏。其中交之际,多是世变风移,善恶相反也。设若丙戊生人,官宫主事,此为天地盘中,上下交刃,若有福禄、日、月临之,多是发福。终主夭暴.如得子午上有罗、计主之,方可御患。盖天凶制地煞,此局机关最为灵验。福德主巳,以巳加巳,上下无度,只寻其初,而穷其终,与官禄体势甚别。或以轸加翼,以其深浅不同,祸福则易。盖丙戊人,禄所在。若子午卯酉人,破碎所在。当斟酌而言。此宫无四正变换之理,合就戍中,加之空(通)关,有吉可以吉断,有凶则以凶言。通关无吉凶之曜。当取三合有无制局解之,方定祸福。卯宫坐命,体势最难明白,诸宫无变,但看探浅如何,(星光注:大成本多“正则无复变;偏则体局又变。其间详审。在伏吟图中.申官主厄,所忌水星.唯七、八月间,多牛于东南之际。以太阳故也。如初小未见之,半审具患.义看制化如何, ”文。)最宜明白。
 辰宫命
辰与酉合,金为主。巳在前,卯在后,人见其夹拱而相统摄。卯本加辰,辰加巳,两宫互加于此,亥为通关,反覆巳亥两宫,祸福最紧。宫属四库,既无禄马,又无卦气。命宫于此六害,其体(星光注: “其体”大成本为“二体”)考。之祸福,翻覆为先,互加次之。此宫立命.以太阴为官禄主,以火为田宅,旦生以土、水、木为三限主。如昼之木、土本强,若更处高明,必合体用;夜生,则稍轻。 (星光注: “则肖轻”大成本为“则量轻重”)虽为反曜,而亦无凶。水之 。 用浅, (星光注: “浅”大成本为“涉”)得失难辩,临凶则凶,遇吉则吉。火星。 7 为财,夜见为福,旦见无功。戊、庚、辛人,多为不利;甲、巳、丁人,见之为喜。秋令则名利两全,夏令则名为利夺。行之阴道,财福最多。居之阳分,人多贪吝。如逢水、孛,则以为凶。会土、计为吉。罗睺泄财之气,木、炁养之。取其得失,与其他宫分不同。中有轸、角、亢三宿,木同轸,亦无冀水在金中,尚 (星光注: “尚”大成本为“土”)不为忌。角之一宿,木主乎春。。 (水土出于昏, 西没为旦, )春月生人,阴依阳用。 (星光注: “如阴依阳用”大成本为“则为有用”)如甲乙为干,纳音属木,无忌金、罗,次嫌火、炁,与其他干音又不同。 。秋冬金强干木,何有昼夜以金为首,得其吉用。为刚方,若例以凶神.恐乖仁义,虽宫有三宿,然主用要明,不可一概以战为论。盖水之为用,(星光注: “用”大 成本为“相”)是金之子, 。(星光注: “子”大成本为“水”)四时常行之道,昼 。夜不忌乎土,见土用为三限,得土则金有兹生。若角之为度,是金中有木,金柔则木盛.金盛则木衰,此二宫皆我本然之物,何以刑战?但白昼以金、木相交,则恐为六害之悲, (星光注: “六害之悲”大成本为“六悲之害”)当以凶断。其 。 他时候,如金、木相去差殊, (星光注: “差殊”大成本为“争差”)何凶之有? 。若角木苟以金为忌,则亢金岂以火为财?得失消详,又当明审。此宫坐命,生于冬月者,金依太阳,每行东方艮、震之地,亦有缠尾箕于寅,人皆以金骑人马为忌, (星光注:大成本多“此仍星家常论”句。 )此宫与酉宫金骑人马不同。酉宫 论者,昼见为凶,辰宫论,(星光注:大成本多一“者”字。 )夜生有祸。昼夜造化,已别明白。更中间蕴奥处,乃玄中之玄也。且以安命在辰,取上盘之卯于辰, (星光注: “于”大成本为“加”)加寅于财帛在卯,。 (星光注: “加寅于财帛在 卯 1”大成本为“财帛在卯,取上盘之寅加卯”)笫三宫闲极, 。 (星光注:大成本为“闲极在寅”)加丑有寅, 。(星光注:大成本为“取上盘之丑加寅”)虽下 。 盘是寅字,而上盘却是丑字,金得天之局,故以为奇。若戊、庚人,有禄马、贵人,于是上盘之贵, (星光注: “于”大成本为“以”)合下盘之禄马,此又为奇。中之奇,所以为吉。中间体势,皆暗中造化。又有亥为奴仆,多为官星入陷, (星 光注: “陷”大成本为“格”)此又分别一般论。 。 (星光注: “般”大成本为“段”) 。亥虽奴仆,与命相关,此为弱中之强也。此宫立命,与戍宫相等,所贵者,奴仆也。盖戍中有巳,辰中有亥,与其他安命之奴仆不同。此宫体势,喜太阴与土同,若太阴在奴仆,若卯、未有土合之,即为妙用。所妙者,以下盘之亥为木局,入上盘之戍为火局。若得土合,是火生土,土生金。身命相关,最为大利。故曰: 得天者贵,得地者富。午为福宫,善恶相半。得其吉用,则曰培植,失之于凶,反成党鬼。未为官宫,上有午.下有未,名曰六合为官。惟此一宫立命有此格,其他宫分无此,能知者罕有。如有一星得用在其间,可以得名得禄。若六巳人,太阴居未,又为官星,更是司禄主星,又得上盘之祟勋、卦气.岂不为超伦出世之流。酉中难宫,辰与酉合,彼此相同。戍宫与八难相类,如见难星.只依昼夜生克而论祸福。金为命元,又为难星,不可以命宫与八难同论。辰宫乃天涯地角之所,合以驿马,临以水、孛,多是离乡奔走之人;若交紫炁,为憎道师巫之流也。此宫体势与四正不同,与六合亦异。偏之卯,则曰伏吟,偏之巳,则为不入 局。轻重当自察之。
 巳宫命
巳宫属水,此宫安命,谓之诸不入局。亦谓之借局。三位互加,与卯未两宫相关系。巳戍通关,与戌宫为翻复。命宫加卯,福德加巳,以巳关戍,以戍通巳,此宫取用为无体局,多以借局用之。借局者,即制局之类也。宫神属巽。辛人卦 8 气,三限之主,则金、水、月, (星光注: “水”大成本为“火”)以水为命元、 。 官禄主,以太阴为福德.以木为田宅,以金为财帛,以火为难,以土为忌。水之所主,四时不竭。春夏之水,为用浅。秋冬之水,为用多。冬水秉令得之,多谋术。盖水者,主智之义也。水之于土实(星光注:大成本无“实”字。)为忌害。 命犹庶几.壬、癸人,实为鬼。土埋双女,见水气不以为忌。 (星光注: “见水气” 大成本为“见木炁”)火起高强,见木炁亦为祸。旦生见土,不甚为凶。夜生见。火,反凶为吉。四季之土,必行悲伤。夏令之火,为难太重。土星犯月,故以为凶。火星犯月,旦尤利害。土为奴仆,犯命临身,生来轻贱,虽有基业之人,亦 如奴仆奔走。(星光注: “奔走”大成本为“奔波”)火为疾厄,居身入命,生来 。 多招残疾,虽有享用,中年亦主残伤。金木为田财之主,得昼用则义重利轻,得夜用则义轻利重。(星光补大成本多出文: “春木繁荣,秋金坚税,交以凶神,田财亦利。若冬李生人,水与土、计会.不可以概论。盖主神得令,虽有凶总,而 反辅卫居命临育 v 却有吉用。水与金交,是为宫财得胜.人有进身于仕宦者,多涵于贪污。若水会木星,或生于草茅者,亦驾于文学。水朝太阳为甘,主朗君,少年科第;水背太阳为官星潜伏,老无出身。水临月、字,多贪酒色。水近太阳,多逢官员。水逢紫气,勤俭立身,多主僧道。水会计部.多能计算.必熟商贾。盖水为性,遏凶则凶,遇吉则古。此宫二宿,轻、翼居之。其间水、火争差,阴阳迭异、翼火度者,水中之火,火中之水,亦犹五行丙子、丙午得其制化,为水火既济。冬令则火不能胜水;夏令则水不能胜火。党之木则为火势临之,金则归 水性。丙丁天十,从火则是” 。)此宫二宿,轸翼居之,其间水火争差,阴阳迭异,翼火度者,水中之水,亦尤五行,丙子、丙午得其制化,为水火溉济。冬令则火不能胜水,夏令则水不能胜火,党之木则为火势临之,金则助水性,(星光 注: “助水性”大成本为“归水性”)丙、丁天干从火则是。壬、癸命者,取水 。为先。若行火令,临以木炁,是为助难。五六月生,直难兼具,若行水令,会以金星,是为生宫。冬腊生人,名利兼全。此翼之一宿、乃火之经复水之度,火在中间,以此为之火度,合以水性也主其本, (星光注: “水性”大成本为“水星”) 。次以火星以求其用,先取时令之强弱。次验人命之缓急。但以水为用,必无差火之为用。当明轻重。若行失势,是谓本轻末重。(星光注: “本轻末重”大成本为 “本主衰微”)P29,主所往不利。大抵水火衰旺之乡,尤宜详审,未可轻断。 。(星光注:此段文大成本为: “火行得助,是难星火炽,中间得失,务要详察,不可轻断。)官、福二宫在于申未,此为要地。加水与月同行.为官福交会,末 ” 申通关,官中有福.福中有官。若有一宫得吉,前后俱利。一星为凶,彼此受灾。虽各宫分别,而实相继, (星光注: “相继”大成本为“相维”)未官亦与巳宫相 。 统摄。申乃官宫,未乃命宫, (星光注: “未”大成本为“巳”)祸福往来.可以 。 取验。申乃水垣。吉临为官局,凶则破我官禄。戍宫疾厄,翻复之宫也。下盘乃寅、午、戍,上盘乃申、子、辰,失其用则为疾厄受刑,得其用则为通关有吉。若火土临之,是火生土,土克我水也。若三合在金水,反成申、子、辰水局。上盘加申,与官宫相关系,下盘是戍,与巳相往来,此宫极紧,不可缓之,最宜详 明。 (星光注: “不可缓之,最宜详明”大成本为“不可缓也,最宜明辩”)。
 午宫命 P32
午为离明之地,四正之宫。四位通关,卯加午,午通酉,子为对宫宫神。惟六己人,卦气、崇勋。四正互加,官禄为紧。此午、未隶于天,故为日月,子、丑隶于地,故为地土。(星光注:此句《大成》本无“地”字。 ( )寅、申、巳、 9 亥乃四时,运乎其间,则为木、火、金、水,秉春夏秋冬之令。午为君象,此宫安命,与他宫不同,虚、昴、房不可以太阳为主,惟星日马为正度,以日为主。金、水为官禄、财帛,以木为难。又以日、木、土为三方主,以四序而言,昼以木、土别其用,夜以金星为权。秋令得金,宫星秉令。冬令得水,财星旺,夜不为凶,昼金用浅。以水、土、木为文经,以金、火为武略,得水、土、木,为人必贤良,得金,火、罗、计、人,多勇略。此宫取用,与其他宫分立命不同,此宫神多,以火、罗、计、孛为无嫌(星光注:此段《大成》本为“此宫人多以火、罗、计、孛为嫌”) 。,盖太阳当空,群凶自伏,(星光注:此段《大成》本多“虽 然火、罗亦不敢形见。 ”文)此宫之诸神, (星光注: “神”大成本为“曜巳”) 。 多以金、水为官福,日、木、土为三限主,人命临之,木、土、金、水,用得其 吉, (星光注: “用得其吉”大成本为“皆有用,得其吉”)可为吉星之助;得其。 凶, 即为凶星之忌。 如木星多不得用, 独日主用,(星光注: “主” 大成本为 “生”) 。 为三限主。如火、罗、计、孛居子、午人,多以为嫌,且以罗、计中分五星,是首尾相裁之类。人命得之,岂可不为忌论?(星光注: “未”大成本为“巳”) 。 而多有超达者,何也?午犹人君之位,人君居位, (星光注: “居” 大成本为 “之”) 。固亲贤宰辅,尤不可以无武将以卫之。若人命有火、罗、计、孛临子午,多是操略之人。如体段稍大,即为贵格。更加善星临巳、午、未、申之宫,凶星合命,此乃吉里为助,凶星为卫也。如此必有制间之权,非小小守土官也。申为福德,巳为财帛,二者往来,吉凶相应。人徒知巳与申之类;不知卯加午,则寅加巳,巳加申,所以申、巳二宫可以通关用。若有吉临,则为生我福德,助我财帛。或有凶破之,又为寅刑巳、巳刑申三刑六害之类也。酉为官禄,最为紧地。在上盘则午加酉,在翻覆,则午酉通关。是命中有官,官中有命,二不可舍。金星入垣, 多行于春夏之际,白昼见之, 或会太阳, 气象亦可。中间却不以金星失令而遇伏, 或得朝阳,亦可言贵。虽然为官,终有谗谤。金居田宅,多居秋冬之际.夜中见之,更会太阴.主名利兼全。秋金主富,人多义气刚方。冬金主杀,人有精强敢勇。金生于巳,居官多主贪汗。金绝于寅、为官必主激驳。若金水得经,十分纯粹,然亦可为富厚之命。亥为疾厄,是以木为难,生于九月十月,木星高强.临官福、命宫,三合,人多疾厄。若临于疾官,是为难星入难,为灾尤甚。紫炁者,木之余,同木取断。惟白昼见之,虽忌亦可(星光注: “亦可”大成本为“亦小 可”) 。。或临于日月之中及福禄二宫,中年多残疾。秋冬生,金主令,木终衰,又不能为害,或合处见金,亦如是也。若夜生,太阴与木相值,终不为奇。更诸凶忌,是身临难,终有患害。有命居午,金星入命,太阴居官,身入官宫,官星入命,当为公相。又有命居午未,月在申, (星光注: “又有命居午未,月在申, ” 大成本为“又有命居午,本月在申,。 ”)此乃寅刑巳,巳刑申,三刑俱动,难主 临身,安得不死于法?此则眼前之善恶,已自分明。更如太阴在戌加末, (星光 注: “更如”大成本为“更入”)日为命主,入酉加午,太阳得上盘之午,太阴。 得上盘之未.是日月尊强,(星光注:大成本多“得天者贵,此格千中无一”文。 )      
星光注:下文《星学大成》无此段。
得春木敷荣,秋金坚锐,交也凶神,田财亦利。若冬季生人,水与土合,不可以概论。盖主神得令,虽有凶忌,而反辅卫。居命临官,却有吉用。水与金交,是为官财得胜,人有进身于仕官者,多溺於贪污。若水会木星,或生于草芧者,亦笃于文学。水朝太阳,太阳为官主朝君,少年科第。水背太阳,为官主退伏,老无出身。水临月孛,多贪酒色。水近太阴,多逢官贵。水逢紫气,勤俭立身。多主僧道。水会计都,多能计算。必熟商贾。盖水为性,遇凶则凶,遇吉则吉。 10
 未宫命
巨蟹属太阴,命主于此,乃四墓之地。禄马不临,卦气不在。本与申宫相关,坤为卦气。有无善恶,与申相应。凡安命于未,为二合之体。正则为三合,偏则为四正,又偏为不入局。偏正稍异,则取用不同。所重者太阴,乃身主也。以火金月为之局主。火为官星,金为福德,太阳为财,土为难星,月与金火,皆同功一体,夜生用之火金会月,在夜生为福最紫,是为官福会身。金星近月,是为长庚伴月。经云:金星件月,常浴晓,迎朔相逢,事业宏。金月火体用最大。盖未属阴,以阴属阴,以阴类阴,其用备矣。或火金月会于白昼,故为昼生。夜阴里阳,然终为三限交联,持其用软弱,不可谓之凶忌。太阳与金为田财主.各自昼逢之,为吉。 此又是金水辅阳。 土之为难,遇在昼,阴消阳长之时,不甚为灾.得其吉助。若夜生逢土、计、难,必为灾厄。若得木、气制之,尤为庶几。或以火、罗助,其祸必速。人命见之,不惟灾厄伤身,亦且寿年不久。此官三宿,井之一宿,二十余度,临于秦。此官以亥卯末为木局,而井度属木,故当以木神主之。中间又不可全用木。 木星秉春月之令, 昼生合从木用. 不可言太阴也。 其他时节,难以一体用之。惟以太阴为主最紧,太阴本夜生,三方主也。又以宫神主之,以三方归太阴为主,更太阴归阴方,是太阴功用.岂可分毫离太阴?苟舍太阴而从木断,皆背阴反阳之义。鬼金一宿,与井相去巳远,金为福主,昼夜常在乎其间,秋冬时节,与金之旺者,安可弃乎金?柳土一宿,与井鬼又差殊,不以土为难,不以火为忌,罗孛得之者,亦无患。喜独行辅于命。此宫命者,但是土星高强,则为忌。若土星入命,不足为凶。盖命宫以卯加末,男女宫以亥加卯,迁移宫以末加亥.三合上下皆是木局。土星临之,稍缓。与二合见木气.亦是—般道理。但恐夜在三合宫,又有火合土,反成木生火,火生土,其人不免于残夭。此三合为体,W 以三合取祸福,通关翻覆。又其次也。此三合者,与亥宫坐命,体势 稍同。 上下十二宫, 皆为三合宫反翻覆,与命宫相统摄。亥中又有与未善恶相关. 虽异而实同。福德在酉.与财帛通关,凶吉往来,当审之巳酉丑,乃福德之合,金居其上,是福德星得局,当有兴发。木星居三合之上,则木入全局,人命值之,多大破败,虽有鎡基,亦归消散。火星临福德之三合,夜生则火有情,昼生则破家福德。又不可以官星论。盖火入金局故也。戍为官禄,夜火显用,官高名重,昼火无光,有官不显。夏令得时,为官愈炽。水孛合火,多是骄恣以败亡。木气合火,多是清廉而见用。戍之一宫,与巳宫相翻覆,但恐戍中无星,巳中有曜,暗中有害,即不可救。虽寅午戍合得局相辅,是外助不能制内恶。忌子宫疾厄之为难,土计临子,是难星入垣,但是身临鬼地者,不可一概言凶。如子生人,六戊生人、 六癸生人, 有太阴乃身命入在子宫, 是虽身入难乡. 却是子生人岁驾. 戊生人卦气,癸生人崇勋,此三者又不可以为忌。但以大段土计相逼.谓之身衰遇 鬼。依此断祸福.坦然也。(星光注: “坦然”大成本为“断然不差”) 。
 申命垣
申乃水垣。以水为先。申属坤,乙、癸生人卦气,水命得之为长生。此命为诸不入局,惟与未通关.虽所属与巳相类,然体用与巳不同,巳宫以阴为三限,古人云: “夜忌土星昼忌火。 ”若是三方犹较可,此宫与他宫不同,以木为官星,以月为财帛,以水为田宅,以火为福德,以土为难,(星光补: 《星学大成》本: “且巳、申皆属水”)在未者以土为重, 。 (星光注:大成本为“在巳命者,忌土 为重”)在申以土为轻, 。(星光注:大成本为“申宫命者,忌土为轻”)盖巳未 。 11 二宫属阴,取土为真难,申宫属阳,取土为三限中之一物,是以不甚为忌。生于昼者,多以为得。更如本命纳音属金,命居申宫,以土、计为得其所养。但夜生以土、计为凶。申之忌土计,不如末巳二宫之甚。水、月为出田财,夜生得用,生理厚实,木、火为官福,昼则喜木,夜则喜火。若春令木强,是官里乘势,虽为金制,终不惧之, (星光注: “惧”大成本为“损”)得官必显达。夏令火炎, 。 是福星得地,虽为水制,亦不为失,得此者福气尤重。此宫为局。本水之长生地,与绝处之水又不同。土不能胜,木不能泄,遇金亦炽,遇火亦热,四时不竭。此宫四宿居之,参者固与宫神相类,毕虽太阴偏垣.亦乃水之精,觜火半度乃水中之火。合从水主,井之一宿属木,申、子、辰木星亦三限之主。或甲、乙人及纳音木人, (皆可从木。其余干音,皆可从水为主。更以木得时,则从木用。星光 注:大成本无此文。)立命于井者,但昼生逢金为凶,然亦不足为忌。当春夏之月,此时木盛火炎,金神消烁,若是金高,何惧之有?若时秋冬,金行东南,井木固忌之。然生于夜望,又不为凶。是金、火无夜忌,木、土无昼凶之理。此说明矣。今有戊、己、庚、辛命者,在参、毕为命度中间,或得土为福,(星光注: “得土”大成本为“得之”)盖昼生见之多发,夜生遇之,亦有小灾。其间须寻 。太阴所缠如何?若太阴居阳分,虽有土、计,亦无伤恐。太阳居阴分,则土、计非我家三方主,是相霄壤。诸宫最切者,戍、亥、子、丑数宫,自命而交相貌,通关午酉,又当取午宫之得失。戍为福德,与巳相表里,田宅、福德来往实同。 戌为火局, (星光补大成本: “申为”)水局,水临戍,一则失其本性, 。 (星光注: “性”大成本为“领” 。应“性”为妥。)二则破我福德。上盘巳酉丑金局,固能 生水,是又伤下盘寅午戌之火,若得木星合之,水随木化,反凶为吉。亥为官宫,木居之为官主入垣,火居之为变官为福。乃官禄于亥,以亥卯未为木局,以官禄为上盘,午字却成寅午戍火局;纵有金星破官禄,亦不为破。有一火则可制,无火亦有火局可用。盖以木生火,火克金故也。子之游行,上盘是末,诸星临之,为得体。以未宫太阴之垣也。故不为身入鬼乡。是子之土,又不能伤申之水。有未字为天盘木局也。丑乃土,本伤水。又以命宫之申加丑,是为福主就鬼,此乃申命加卯,则八煞加申,丑为八煞,是下之土对上盘之申。若有木、气在三合,巳酉丑可制之,于命宫三合申子辰,犹为喜。所以此宫体势与巳宫不同也。
 酉宫命
酉宫坐命,以反吟为体。卯加酉,酉加卯,卯火来制金,金受火制。卯酉相对,是为反吟。有四破、四正。四破者,火、罗、计、孛居子、午、卯、酉是也。四正者,如日、月、福禄居子、午、卯、酉是也。四正未分俱福,四破末分俱祸,当观局之变处,轻重如何?此宫丁生人,卦气属兑,立命忌火、罗,喜土、计。用巳酉丑金局,以土、计居之为生我,则得地明矣。且以酉宫金主也。金、火、月,三限主也,水、日,田财二主也,木、土,官福主也,火为鬼,木为难。如土星得用,四季为吉。得之为官高禄厚。水日为田财,白昼见之田财必厚。木为福德,春令有情,得之为利,秋冬无情,见之为害。一木两用,善恶当分。但以昼生终有情,夜生终无用。苟或九月、十月之际,为直难兼行,加以水、孛,即为助虐。惟火与金,一则为主,一则为鬼。若巳、酉、丑,金、火、月取,则如何?且金星乃命主也,火贼也。金之遇火则失势,然有得失存焉。古人以金、火、月为三限主,是以阴从阴之义也。但火、金二势,不可两立。如春月金行西北,此宫命者,白昼见之,是时金势尚柔,不能无患。春金诚为忌火。夏月金行午、末间,如昼生见之,火秉权,金必衰也。若火金相刑战,有胜负,则金果失时。 12 若火、金相去远隔,三合无相干犯,又可舍金星而从火用.何也?盖夏月生人,以火秉令,此一不可去也;又金、火、月为三限主,二不可去也;限度望火,反为样望,金反为祸。至于秋月,金临辰、巳之间,如秋中见之,其时金又司令,火不能胜。如秋、冬生,命临金分,此乃金星得时.不贵亦富。纵金不得地.命亦安强。冬月金行丑、寅之左右,时令冻例,木叶凋零,金星主杀,水星司令,金水相依,水强火伏.金星又胜,火金相合,亦可元凶。此宫三宿,胃以土为经,土为金母,土星为官, 岂可多从土断?且木火亦时得时失, 亦宜以宫主交参用之,不可偏用。昂宿虽曰太阳.只从金用。毕月一宿取太阴,亦有凭据,且以阴从阴。金、火、月三限主也,亦命度主也。太阴为先,金为次,虽以月为主,昼生亦贵乎。金夜生不嫌,昼火甚忌。诸宫之切亥子,以至于寅戍加于辰亥,加于巳,官禄于子,四正往来,若阳刃加刑,中年多主反覆,初主有变。若四正无凶阳刃,有吉曜临之,则为富贵。癸卯、癸酉,子、已、卯、午、己、酉驾,丁卯,午丁酉驾,此六命人者,官禄为吉。盖有祟勋、卦气在此,四正为得也。丑为迁移,土为主,以未加丑,是末墓木制土,太阴居之,为吉地。寅宫乃疾厄,木居之为凶,若是以火合木,是火得寅午戍之局,而犯疾厄,其祸尤甚。此宫取用,与四正、伏吟则异,而大体有与之相关者,可以类取也。  
 戍宫命
戍以火为主,以六合为体。六位互加,一无奴仆,二无疾厄。以戌亥相关,乃翻覆之义。卯为疾厄,戍宫加卯,(星光注: “戍”大成本为“命”)子宫加巳, 。 此加盘之意, (星光注: “意”大成本为“义”)卯之关系尤轻,巳之关系尤重。 。此宫无禄马,无卦气。先以翻覆观之,以制为后。诸宫以奴仆为轻,惟辰、戍二宫为重。二宫之奴仆,戌宫奴仆又重于辰宫奴仆也。戌官以日、木、土为三限,以土为官主,金、月为田、财星。他宫立命,身居田宅,福轻。此宫以太阴居未, 为真入格, (星光注: “真”大成本为“身”)若太阴不在未,但得居寅,亦好。。 是未加寅,得上盘之田宅,为次吉也。金为财星,居于酉,则为财临财。若不得金在酉,只得金居辰,亦好。是酉加辰也。又是金垣,亦谓财星临财,此乃无中有曜也。木、土、日为三限,或以昼生,木、土高强,木为父母,土为官星,依附太阳,为官主朝君。三星倘有得处,或居强,或无刑破,皆贵格。如夜生亦可用,但不如昼之切。水为忌,居命则水泛白羊,此乃万古不变之论。生于春者,如白昼之际,其时司令,以水从木化,虽凶亦轻。其他时节,虽不居四正之位,但是命宫合之, 限度合之, 却为忌。 夏秋日见之, 火神为主,安可有此非祸而何? 冬月火衰已甚,水司令,行东北,中年限值之,若无日制之,其灾更惨。此宫二宿,奎为天府、图书,命居之,多俊秀,为官必居清要,在草茅者,亦老于文儒。春令之木,得水为善,遇金不怕。虽宫主属火,然水随木化,(星光注: “水随木 化”大成本为“木从火化”)火中得之,终不为害。秋冬之令,不可取木舍火。 。夏月火令,虽奎度属木,终归火性,生克制化,从火断之。娄宿是火中金,金中无位,惟生于秋月,金司令,喜得土星生,逢火不畏,取金之义固长。其余月令,通以火断。经曰:水泛白羊,躔娄最紧。若是夏生,不问娄、奎,皆以火断。且 以本宫安命, (星光注: “安命”大成本为“安身”)命中有卯,对宫有酉,卯、。 酉、辰、戌为六合体。至于官禄在丑,田宅在未,子午加之,却为六害。六合之命,则多和合,六害,则多谗谤。亥为相貌,暗加辰字,又与戍通,辰戍对冲,虽曰弱宫,实有关涉于命。子为福德,暗加巳字,巳戍又通,是福德与奴仆有统摄。丑为官禄,以午加丑,以火临之,则曰:命主乘旺。此最吉也。或太阴居之, 13 则曰:日中见斗,是得中之失。其间或有煞气临之,如阳刃、破碎之类,尤甚。若金星居之,为用星得地,金入局也。卯为疾厄,命中有卯,(不可以此论。戍 比辰为尤重。星光注: ”大成本无此段亦。)言命宫无疾危也。诸宫以八煞为难,惟辰命加酉,戍命加卯,可以此论。 (星光注: “可以此论”大成本为“不可以此论”)戍比辰为尤重,巳为奴仆,吉星临之,可以关命,凶星破之,亦能害命。 。若水、孛在巳,皆为凶断。虽水独行,(星光注: “虽”大成本为“惟”)为土埋 。双女,即为凶格。昔有一贵人,辛巳八月初一日戌时生,日、月、金、水、在巳,人以为险,其富贵不可晓。不知巳中有戍,又为岁驾,以诸星关命,此乃弱中之强,其大贵宜也。但戍上立命,有吉星在巳,更以岁驾、卦气临之,皆贵。或有 凶星,兼以他煞破之,皆为穷困,夭贱之人。决无差矣。
亥宫命
亥以木为主,此宫以合为体,故满盘上下,皆三合局。大概与未上同,中间并无刑害、四破之类,亥、卯、末木局,若得木星居之,为木入木局。得三合之正。此宫与辰通关,辰加亥,亥加辰, (星光注: “加”大成本为“通”)是巳亥 。二宫关疾厄之。(星光注:大成本为“犹巳宫关疾危”)戌火为难.彼此虽同而 。实异。盖巳之难火,是我克他,亥之难金,是他来克我。要审言之。宫中属乾,壬、甲人卦气。若命居于此,有本年祟勋、卦气、岁驾殿与驿马、贵人,又得木局主用,为本然天理, (星光注: “天”大成本为“论”)此宫以金、火、月为三 。方主,以水、火为田、财,木为官禄,以金为难。金、火、月为三限,须夜生则吉,昼生减力。若火交金,金交月,则可为三限之用。若金独行,又为难火,夜生最为用,故为身主临财,又胜以水、火为田财,但独行则宜夜用, (星光注: “但”大成本为“火”)并行则宜昼用。若夜中水火交行,却是客星攻主。木为。官星,木守命,木居寅,为命官入垣。木居福德、迁移,皆为吉用。木入未,得 上盘亥字,甚佳。木临八煞辰,(星光注:大成本为“木临辰为八煞”)或且金 。 伤,为碍不知,八煞辰宫有金则忌。辰若无金,则是申子辰为水局,(星光注: “水局”大成本为“三合水局”)是水生木为吉。只木入酉,与太阴居酉,此为。 身命入鬼乡, 不可以身居闲极论。此宫是无闲极, 盖以酉金克木也。 金在木左右, 若春月见之,则不甚害。乃春木盛而金柔,不足畏也。夏月金星,背驰于西南,夜中见之,火盛金衰,金不犯分。更以夜生为三限主,是金星不能伤我,惟秋金主杀,每行东南,冬金行东北,此二季以金忌。若是白昼见之,或木金合度,或木前金后,皆为害曜,可忌也。夜见之,主残疾,甚而夭。若有水、火以济之, 尤庶几。或见土、计助之,为毒尤甚。(星光注: “甚”大成本为“大”)此宫二 。 宿,室宿乃亥之正度,虽曰火,终是木宫之火,必有木而后有火。木既失躔,火从何出?四时之中,不离乎木。虽夏火司令,亦不弃木为主也。水入室宿,一则田星入命,二则母星入命。木得所生,火则有恃。若白昼,木火并行,只从木论。夜中取用亦然,火亦度主, (木为财元,又为三限主也。壁乃水为度主,星光注: 大成本无此文。)水能生木,虽遇土亦何畏?以亥、卯、未为木局也,与其他处立命,土星躔壁,取用又差。此宫虽土不入命,但居于强,尤不为碍。(星光注: “尤不为碍”大成本为“尤实为碍”)若土居别处三合, 。 (星光注: “土”大成本为“木”)与难星同一断也。金居福德,虽曰土垣,实为金局。盖上盘巳,下盘。丑,即金库也。身主临之,难为福德。木星到丑,亦为木入金局。有水化金,即为得用。若土星合木,巳、酉、丑为土生金势,鬼暗受生,木又失地,不可以木克土而论。寅为官禄,乃自家之地。木临三合,为官里得地。如火入三合,反为 14 财局。盖下盘寅合上盘午,是寅、午、戍火局,木星昼见居强,又为官禄之造化,贵格明矣。若夜得火强,为财局造化,却主富。木星得局,失于战克,亦有官,但多谗谤。火星全局,失于战克,亦有财,特多耗散。盖三合局面,诸宫皆合,官宫、财宫乃寅、午、戍全局。得三局已成,不为他破,可以富贵。却以金为疾厄,虽曰金乡,喜成水局,得金生水,水生木,为吉。但恐金星强在他官,则难以制局断矣。
卷中终
星光注:此十二宫安命, 《星学大成》收录此文,各宫后还附“发明”文来进一歩阐述,可以参见,以便更好理解并更错原文中的岐义。
《星命总括》卷下 辽 耶律纯 撰
高丽国师赋
元星入局,富贵无亏。母曜归巢,荣华可准。若见财星得所,发积成家。倘或制鬼当先。刑伤破耗。母曜莫伤于财星,财里莫制于母星。母入财乡,清淡守株之士。财居子位,悭贪 薄艺之人。子冲煞地是英雄,子若冲财家破耗。子居母腹,必多蹭蹬之才。煞守元方,定是孤寒之士。大抵母曜无伤,元须得地。寿入寿而无亏,年过一百。财遇财而有制,襄乏分 文。母健了明,而男女成行。财破元魁,而夫妻反目。元局破而犹可,元星亏而立凶。泄气重逢.贫无立锥之地。闲神叠见,身无一日之安。战煞必要其降,煞战必须他弱。星运一元,气分万象。元星 贵乎生旺,官星切忌休囚。当明官鬼之元,—里二用,必达母财之理。二曜一情,财破库伤终身危蹇。元衰财弱,一世孤寒。鬼旺则寿算必亏,子生则田宅有发。元坐孤虚,骨肉参 商,却宜僧道。令居驲马,功名蹭蹬,偏喜医巫。逢生则皆致祥,遇绝则能成祸。官印不亏,必作青云之客。令母有情,当为黄甲中人。煞盛元亏,则早年天折。令伤母损,则中岁 孤贫。鬼入元方,利名无就。元居母局,官爵显荣。财库不生而不绝,亦可守成。令元不旺而不亏,仅能承荫。白手成家,必是令生财宿。青云得路,当知令护元辰。煞化为宫,多是 险中侥幸。令变为鬼,必于闲处荣华。妻星弱而至重害室家,母曜陷而六亲早克。满门昌盛,皆因格局安和。一世孤寒,必是令元临战。官令逢伤,纵得名不过虚誉。鬼闲太盛,虽 有权而终无实名。贵煞禄勋得用,则星纯可取。官库岁驾不伤,则曜会为 佳。切忌无情夹拱,须看有意揖朝。不可一途而取,要明三昩之元。大抵闲神不可交迎,制忌亦嫌拒敌。克我者有用,何妨生我者。凶伸何用空亡,绝地会吉非祥。禄马旺乡,逢凶反 福.元居亡劫,有关多灾。母坐煞宫,无故多滞。生旺处为祸还坚,死绝处有福亦浅.。盖五 行顺则为样,逆而必祸也。
星辰元妙论
凡水火土木,皆能自生自旺,惟金得火而后有用,无星辅皆主不好,盖为天地肃杀之气,揫歛万物秉权则生意斩然上帝好生抑之不令肃杀之气盛所以废之时多四星有余独金无余 以此。
原注:凡土陷山崩,枯枝收叶,长江浩荡,烂斧繍针,爝火大明,吉凶救解,最须详辩。
土星最忌落空亡,升殿入垣而落空,谓之土陷山崩,亦主退败,可畏。如有恶星降夹逼迫,多有气戚噎吃之疾。恶星降夹,多主倒限。如火会,谓之填凹补缺。金会,谓之山川呈 宝。皆主名利发达。
木星落空,谓之柳枝落根,如金会则砍削成材,火会则焚折灰灭。水会则漂槎泛筏,不免漂荡。 水星落空,谓之长江浩荡,退败无余,会金则洪水漂荡滔天,常有不测之灾。
金星落空,谓之烂斧繍针,煅炼又好,贵人星会之则是常行用之物,又主名利有成。
火星落空,乃离中火虚,谓之爝火大明,反主发达,夜生尤妙。盖火遇夜则明故也。
原注:如前件落空者,皆是升殿、入垣而有此格祸福,即旬中空也。如丙辰生,土为福在女度,行限甲寅旬,子丑亦主退财。坐地受灾,能说不好意思能行。如戊申生人,土禄有 卯,甲辰旬无寅卯,行限反主奔波劳碌,不能财谷,所以星落空者,切不可以福禄及升垣殿以为吉。 ?
四时五星论
春月生人,命限连有土孛水太阴罗计,谓之云雨不解,淋漓花果,触目秋景,主退败可畏。四五月虽然得雨,然亦不可连接行限,见前项星辰,为久霖不晴,皆主冷退愁闷,生意 粛然。如有此格,日、火行限,谓之久雨逢晴,伸眉舒目,人物欣快,必主骤然大发。秋月生人,连有风雨,行限主霖雨伤稼。冬月生人,连有此谓雨雪载途,皆非好格,冷落寂寞,不言可知。所以晴雨之星,要有相间,行限得晴雨停匀,生意顺快。
凡孛、炁、计、罗会土,皆谓黑云暗日,主夭贫。人命五、六月生火日,行限却在巳、午,谓之早鬾南离,生意焦枯。如逰年孛、土、罗、计到,晦掩其光,反主一发,过了逰 年,又主祸依然。是以行雨限,俱是火、日,亦曰久睛不雨,万物烁落,如忽行一星。如罗、计、孛、金、水、太阴、炁星,则云兴雨降,物苖勃然,发达可知。凡行风雨星而逢日 在戍,或行限在戍三合对照,则云收雨过,落照余辉,遇此格者,晚年发达。
凡太阳坐命,极主劳碌不闲,一生慷慨,盖日行不息故也。冬月水、罗会,谓之和风解冻,寒林生春。火会土,谓之寒谷回春,皆主发达。春来宜火、日,怕罗、计。如会日可谓 蒸烘,日、火则春入园林,妆缀红紫。罗、计到风僝雨僽,反主贫夭。秋天水居水宿见金,谓之寒潭浸月太寒,未免清秀而贫薄。气会月在前,谓庆云捧月,在后谓浮云蔽月,化凶不 防。
凡炁入申为入猴山,不过作事混沌,凡木、炁为祸,不过冷淡是非,留连不宁,所以木星为祸,迟滞淹延不安。炁木为人执拗不惺忪。凡杀看不展,水泛杨州,损自己之财,命逢 炁吉,取他人之财为自己之用,为缘水、计相逢。
凡行水宿水宫会土於寅、卯上,决主见灾无妨不倒。金、水会子、巳、午宫上,火尅金于亥、子,木尅土于申、酉,水尅火于辰、戍、丑、未,皆主重灾见事,限度无害。
凡金为天地肃杀之星,是以行金星限,未有无刑克孝服,化吉亦然。春天土、木相会,行土限骤发名权而死则难免,凡疾危、兄、财、妻、儿等宫,乃兼以宫度主论之极验。
太阴变段
星光注:此篇《张果星宗》卷十二亦收录,篇名为“太阴入宫·枢要歌”内容差异。可互参阅。
玉华星子
天心月到十分明,喜在危宿度上临。男必公候女妃后,夜生人亨福尤深。
男女皆贵。
天封星丑
月躔斗宿号天封,赫奕声名学问通,君子逢之须得禄,分人逢此定西东。文章冠世。
阳明星寅 阳明寅上晓星临,日出扶桑溺太阴,遇夜生人尤减福,旦生劳碌乏资金。原注:按此下原本有缺文。
天车星卯
桂华心主影扶疎,对照那堪毕月鸟,若遇夜生官爵显,十年荣贵到中书。好远行,得衣禄。
天开星辰 星躔角亢月无光,对望宫中怕太阳,火土计罗临照视,英雄难保少年朗。女主孤。
天瑞星巳 月如到轸是高强,一生清厚有柔刚,身命限中俱见照,龙池鳯阙佐君王荣贵。
天曹星午 月躔张宿号天曹,才力经营志气高。形貌端方荣贵早,秉钓当轴禄坚牢。
 躔柳亦好。
玉魄星未 井鬼宫中月喜躔,未中玉魄寿延长,女人邑号身荣贵,四正宫逢禄位迁。太阴木宫(星光注:“木”疑“本”之误。)
玉宫星申 宫属阴阳遇太阴,不宜觜宿只宜参,参是水猿猿嘨月,一生才学贵人钦。文章贵显。
天印星酉
太阴酉上为天印,毕度之中贵先业,那堪金木又同行,金榜题名官一品。月到金牛。
天垣星戍
月躔娄宿号天垣,庙旺之中福禄全,君子迁官居禄位,小人衣食旺庄田。娄宿月庙
天鸾星亥
月躔室宿号天鸾,形貌清奇富贵全,更得木星同位度,直须奏对近天颜。荣贵。
 
太阴倒限
子上危度立命,限行至卯尾一二度,本宫对合皆无星,有忽然死者,皆日月晦明不同危月也。至卯日出之所,正入阳刚之地,是为有他无我,兼以太阳恶弱,倒限无疑。又如午上日 星度立命,限到酉毕度,本宫无星而忽然死者,盖星为日,日到酉,酉为月出之地,亦有他无我,兼太阴恶弱,倒限无疑。
刚星帯战
刚星穿战实难当,田命逢之怕受伤,化恶化仇年寿促,散财散福见阎王。
刚星为寿主,命当生遇刚星於紧关内,或望合相穿正照,皆非吉兆。傥得柔星为命田之主,或帯夺受二星之克,限数还元,假饶化吉,穿战受制,得志之时,速死之事难免。
仇星夺煞
木星帯煞命难延,五福之中福不坚,若使气星同到限,玉皇来诏掌天仙。
气木虽善,奈为仇星,二星不宜会光景之内,木星又帯杀是为懦恶,二星相遇於三十度内,忌计、孛、金、罗於中间间断,至于会合相遇,必豋无常之录矣。
论恶星
甲庚生人不用火,火星在戍为殃祸。乙辛壬人不用金,金星辰上化为尘。丙丁生人不用木,木德在寅多反复。丁壬生人不用水,水星在巳无依倚。 戊己生人不用土,土星在子多愚鲁。朔日太阳居于午,十五太阴居于木, 身命运限若相逢,如此之人为正忌。
二百字真经
四正宫神,暗加管摄。
原 注 : 四 正 者,举 一 而 四,看 相 贯 穿 也。如 子、午、卯、酉,寅、申、巳、亥,辰、戍、丑、未是也。人多以三合论,不知四正生克为急。如木在子、卯、酉有金,暗受伤克。 如水在申,巳、亥有土,亦暗受伤克。如金在丑,辰、戍有火,亦然,余仿推之,可知根本之强弱矣。
天元得地,有用者昌。
原注:天元者,甲乙年木是也。为科甲星,又为命主、官禄、福权之星,居高强,得水为助,必富贵。如受伤害,必贫困矣。
月令当权,乘气之旺。
原注:月令者,寅卯月木是也。如春以木为令,又以为身命主,及官魁、福禄之类,乘旺得水助之,为富责之命。
正垣气旺,傍我无权。
原注:正垣者,七政各居十二宫为正垣。吾尝谓言宫不知度,言度不知宫,人多不知此处元妙。如土垣在子,子为正垣之所。危之近虚,滨土之水浅,水之下皆近岸,虚土,自危一 至危五,皆土也。次则斗二十一起合连土度。辰宫角十一、十二,合为亢,午张一至三度合为星,未井二十九、三十合还鬼,戍奎十七、十八合还娄,此皆历验,非臆度也。
界限分明,彼木此火。
原注:此八字以寅卯界限之说言之,盖尾三度属卯,火为主,余度寅以木为主。若以寅尾为火则误矣。
主居退留,余曜难救。
原注:观星以迟、留、顺、逆为最急,主星尤关利害,入顺度,则平生作事顺快,有福。如入退、留,一生作事进寸退尺。兼为人不刚果,流于慈懦者有矣。
母居退留,为福水 力。
原注:生我者为母,如入退留,则是欲生我而不力也。
母星无生,何暇雇子。
原注:如以火为主,罗为奴星,木为母星。若木不生火,反生余奴之罗,或乙生人,又为刑囚,是我父母有用之气,反党余奴刑囚之辈,何暇顾我、生我而为福哉。
母克于用,福力潜消。
原注:如土为主,火为母,若火不来生土,却与金同行,则所恃之母气,反与金相战,纵有力及土,子亦少减矣。
敌强难攻,用力有损。
原注:命书云:相刑相战,则处世多迍,相顺相和,则终身安静。人多以我克者为财言之,则谬者多矣。若以金为主,限见木、气。木为主,限见土、计之类,二星作党者强敌 也,见之重则刑囚,轻则贫病,必然之理也。
两母争权,姑息太过。
原注:如土为主,限见火或罗,则发福。如火、罗同会,若吉而实凶。盖母与余奴方争权未息,纵能爱子,亦无力矣。
太阳当空,君曜潜伏。
原注:太阳者,君也。如七、八月午时生.安命在卯.如躔房宿,火为主将,后行巳、 午限见日,如或金、水、木、土与日同宫,为科名、科甲、官魁、福禄,遇大必伏,诸星必遇无光也。
月免无光,晦朔倚日。 原注:人命生于晦朔,命在月度.此时月与日同会,若日月前后有吉星必吉,凶星必凶。设若日近火、罗、土、计者,凶日近金、水、木者,吉也。
河汉艮坤,为士必秀。
原注:河汉者,天文也。秀士者,人文也。河汉始于丑、寅,尾于未、申,如人命在此宫者,必为秀士文人。次则戍奎亦然。
煞克于奴,本主自旺。
原注:如人行险阻而遇贼,必先将奴仆杀伤,而本主得免也。如木为主,金为熬,金不克木而与炁同行,是与炁相敌,而力不及木矣。故本主之木得自壮也。
余奴犯主.纵吉为凶。
原注:如木为主气,为奴,木出与气同,非享福发财之命,甚则早夭,以年当煞,十常八九。
限遇煞奴,十难—免。
注:如木为主,金为煞,气为奴,如限行见金之煞,又遇气、奴,三合若无水、火救之,十中难免一也。一云:如金见火为煞.限行不见火,见罗为煞之奴星,亦不免。
母无余气,籍木解仇。
原注:此言巳申与箕壁之水宿,以金为母,金无余气,得木气居于强宫,克制土、计之仇,谓之子能敌鬼,与母力同。
煞无余气,逢火灰烬。
原注:此言木为主星,金为煞而无余气,若行火、罗,亦能焚烧山林,毒以金气也。
正煞暗煞,转祸为福。
原注:正者,正盘。暗者,加盘。天机祸福多在加盘。如子上立命,以土为主,行限寅见木为煞,如是暗金已上有火在焉,木生火,火生土,为暗救有方。如戍上立命奎度,行子 限见金,如已上有水。暗中有救。必能转祸为福也。
正生暗煞,化吉成凶。
原注:如子上立命,土为主,行限寅见火而生,若巳上有水,暗中有救,必能转祸为福。
朔望食神,阴阳非利。
原注:日食朔,月食望。如日正食之时而人生,又在四日度,日既食而无光,此命岂能有福。如望夜夫明之时而人生,在月度中立命,亦然。
界限中安,离家迁祖。
原注:所谓界限者,天文本无界限,而人有之,如轸十、氏二之类。立命于此者,多出祖过房,否则不祖屋,迁移不定。若主星多在过宫上,亦主不安也。
上盘下局,如合参商。
原注:命书所谓天宫地位十二神消息,其中一看行度,则于加合之中,宜细推详。有加着加不着。宜观太阳过度,二盘克合子、午、卯、酉之正。各于上下二盘写一星,暸然可 见,生我克我,在与不在.合与不合,宜详之。
钓合冲临,分擘阔狭。
原注:此即同宫千里、异宫尺寸之说。所谓钓合者,申、子、辰之类。冲临者,子、午、卯、酉对冲之类。如立命在子,火在午吉,木在午凶。万一命在女四、五之间,木在张 十二、三之间,照命度不及.又岂能为灾。若木在柳七、八度之间照命不及,又岂能为灾。 若木在柳七、八度正照,则为祸必矣。余验星阔狭,亦宜分别言之。
洞元经
人生有命数系乎天,天以日为纪纲,命以日为分度。顾识诸宫属度之彼此,当观太阳入度之深浅。日在角初度,虽田宅却归男女。
原注:日在角初度,子时生人,未上井十八度安命,轸十度过辰,至角初度,始为得辰上九度,以十五度为中言之,田宅宫辰巳之间,男女却在辰卯之间,故曰:度躔田宅,却归男女。
本宫官禄而且在迁移。
原注:太阳在寅宫尾九度,午时生人,亥上室十三度安命,寅上本是官禄宫,盖命宫只占亥上六度,官禄在寅卯之间,官禄宫主本在寅上,而侵在卯上,迁移宫之度矣。
盖一日则有一日之差属,一宫则占一宫之宿。
原注:盖异一日则太阳行度又差一度矣,宫分浅深,由此而权。
后学短浅,分辰布星,认子丑为藩篱,指燕宋为疆界,遂使星躔室一,谓虚鼠之同宫,命在虚三翼蛇之对望,不知星之光耀只及十五度,日之前后,因分十二宫,剖画既差,所用 难据。
原注:今之言命者,但以子丑为界隔,全不考入度浅深。盖星辰之光耀,前后各照十五度,且如照命在亥室一度,中间自隔了危宿十六度矣,则虚宿在十五度之外,如同不相识 者,岂可谓虚日鼠之同宫?在虚三度,自星二度相对,岂可谓翼蛇之对望?谈星者不可不察也。
原那东出为命,西没为妻,地下为田,天心为禄,触类而长。余宫以分所,贵星见而不没,方得限逢而有用。
原注:此言天盘上四正宫也。天盘之卯,即是命宫酉妻子田午官之义,如何谓东出为命,西没为妻?人行限如太阳之行,一日至午时则太阳正中,光耀烁盛,如士君子三十年而 从仕也。至于酉则日之没,如君子老而致仕也。田宅宫则一生营产作业,不在此限以。
入地六宫埋没,有也如无。当天一路照临,贵而且富。
原注:天盘自卯至申,谓之入地六宫。若星辰但在当天一路,则为自用,主早年发仕宦。 若陷在地下六宫,则为无用,其间富或有之,则不能显达矣。
究田宅专凭禄位,论富贵须在财官。官禄为有力之乡,言贵更推於命。疾虽主疾,亦是贵人之威权。妻不专妻,盖关自己之祸福。
原注:疾危宫前辈,谓之威权宫。贵人得之则为权最大。经云:疾厄宫中多恶弱,莫信 村师胡泥著。此宫还与禄宫同,命主临之,应显爵。妻宫非专论妻妾,亦财也。凡此宫之主,钓起之高强、陷弱,及飞来之星有吉有凶,自己之贫富,系马官禄宫,有吉星固为有 力,又要命宫有吉曜相副,则可以贵人命断。   
故知命者,当知次第。用断吉凶,根本在命宫,鎡基又看合处。
原注:命中有吉星,固当作吉命,又须三合上有吉星,乃贵命之论也。
人命只为大纲,诸宫各主其源。身曜虽分,当论福宫。
原注:太阴之一月,如人之一世。月之初生,以至弦望晦蚀,则人之少壮而老,身主实为切要。一生无享用,皆以福宫论之。
一事所喜者,刚柔之相等,所恶者,气数之不纯。
原注:凡看命者,于命宫先得大体,诸宫分各主一事,当看其吉凶而许之,所许者,刚柔之相等,所恶者,吉凶之混襍也。
是以宫配阴阳,星分尅制。水火若同而知其灾,金木相战而恶其伤。
原注:此则前所谓刚柔相等、气数不纯,谓宫配阴阳,星分尅制,因此意也。相生和同则吉,相刑相战则凶。水与火,金与木,皆相战尅,勿谓非灾害也。
惟旦之土木坚牢,而夜之金火焕发。
原注:此言旦夜清浊之妙,土、日、木阳曜也。日生宜之。金、水、月、火阴曜也。夜生宜之。旦生见土、木、日阳曜,则根基坚牢。夜生见火、金、月,则前程显达。
生乎旦者,欲其情厚。生于夜者,欲其曜明。水、月、计、孛智巧而性灵,土、日、炁、木情和而性静。土持重而有福,火奋发而有权。是以非火不将,非土不台。
原注:土星持重镇静,得之者其福禄厚。火星奋发而猛勇,得之者主有威权,若非火星则不足以成大将军之威武,若非土星则不足以为三台钧相之权福也。
永流荡而顺情,木清孤而好善,于是非水不妓,非木不儒。
原注:水星流荡,朝云暮雨,不知正则是,以非水不妓。木星敏慧,饮水食露,嘲风咏月,为理所缚不敢妄为,是以非木不能为儒。
金计乃军戎之流水,水日乃伎能之士。
原注:计本凶,得令则有杀伐之性,此必边都军戎之辈。水日乃智巧多能之人,必技艺之士。
夜土逆而见日,蹇滞功名。日火而逢阳,奔波衣食。紫木为人之华盖,金孛乃天之咸池。
原注:命遇紫、木,乃人之华盖,遇凶不凶。金、孛乃天之咸池,淫荡之星,二星多主为人好色淫荡。
得地为福者其气纯,得煞为权者其根厚。身度以居闲为福,莫主迁移。福德以见木为良,岂堪月孛。
原注:人的一身,乃安静和平为福,太阴若躔闲极,一生可享安闲。太阴若在迁移,居止不定,不可言福。福德一宫之中,惟是气、木等吉星,则有享用。若见火孛,乃自作不静 之宿,无福之论。
水月而多清贵,金土而定富豪。
原注:水星伴月,名望俊雅,多清贵之人也。土能生金,财宝丰阜,定知是豪富之命也。
善星在命兮,无奈发迟。暗曜攅身兮,须防早夭。
原注:善星者,金、木、水、气之类也。人命遇之固吉,除是发达。无有不应。暗曜者,火、罗、计、孛之类也。此星攅聚于命忌,夭折也。
寿龄者天乙紫气,文星者木德岁星。水火并于四宫,破家荡业。木日会于二位,发禄旺财。
原注:水火刑战于田宅宫中,破家必矣。木日会于财帛之上,富厚可知也。
金罗会兮虎阃制兵,水木交兮兰台掌翰。
原注:金罗本是凶曜,贵人得之,则有阃帅主兵之权。水木是为文星,文人得之,则有西掖掌翰之贵。
五星都聚,不如一曜专权。本主既空,岂宜三合又暗。
原注:五星混处一宫,不如一曜独照之明快。命无星,不宜三合上有暗也。
子孙忌孛,妻妾宜金。日须出晦以登天,月要向望而临夜。
原注:晦者,月穷之日也。太阳须在旦以前,在天盘上,自卯至申六宫谓之登天。望者,月圆之日也。太阴要在上弦后向望而夜生也。
木罗有科甲之誉,土孛主狱讼之灾。现成福荫者,日月双逢。奋权自立者,罗计独照。福之力不减于官宫,貌虽弱犹胜于奴仆。
原注:福德一宫,乃平生受用之所系,较之官禄宫比量轻重,无甚损减。相貌虽是陷弱,较之奴仆宫,此为稍胜者也。
火为夫,金为妻,日为父,月为母。僧流道族,多因身命居闲,任子荫官,定是福田得力。
原注:田宅宫,谓之袓荫宫,福德宫明健,当受现成福荫世赏之官,非是亲擢科第,乃受祖父之泽,而享现成福荫人也。
凶之为凶者,火孛旦逢。忌而又忌者,土计夜见。原注:旦忌火一凶也,火而逆孛凶而又凶也。夜忌土一忌也,土而逢计忌而又忌也。大富极贵,非权煞以难荣。孤害无情,乃吉星之太弱。
原注:非煞不足以为权大富极贵,非权煞不足以致荣显。金、木等星失之太弱,必招清孤,克害无情,冷淡之客也。
火土而眉目大朗,罗亦如之。金水则容貌端严,孛还称是。偏房庶出者,身多入陷。安意遂志者,星尽顺行。二曜逢交居相貌而损目,五星正分入命宫而封侯。
原注:二曜者,日月也。交者,罗计也。日月主人之眼目,若遇罗计,必主损目,日左目,月右目。五星入垣局,正临命宫分度者,则主封侯建节也。
富者无贵人之清,贵者无富人之厚。
原注:清贵浊富,乃世之常谈,盖贵人多帯清气,所以无富人之厚者,土、罗、计、孛之谓也。富人多帯浊气,所以无贵人之清者,金、水、木、气之谓也。
身命并而祸福紧,德空而力量轻。紫木入限最利乡胥,孛计并来多招挠。禄居禄位福最厚,煞入煞宫权更隆。命嫌互换逢伤,星要高强不陷。
原注:钓起飞来,谓之互换。假如火为宫主,飞入水宫,水星飞入土宫,谓之互换逢伤。命主要入七煞强宫,不陷落也。
伏者犹同暗曜,留星便是空亡。
原注:星行伏假,(星光注:“假”疑为“段”之误。)如臣侍伏于君之则,光芒隐伏,同 于暗曜。星留住不行,善恶不管,与空亡同也。
罗孛忌旺而台职谏臣,火土高强而藩方帅府。夜厌柔星之用事,旦嫌强曜之聚妖。驱使奴流,身陷而帯孛。赠封国号,火顺而照西。
原注:奴流者,身居陷落又帯孛星,双仆命也。火宜西流者,火顺行于未申之次,封赠国 号 之 贵 也。夜 厌 柔 星 之 用 事,金、水、木、气 也。强 曜 者,火、土、罗、计、孛 也。惟 《天机妙断》一家,谓日刚星也。喜金、水、木、气柔星,以为吉辅,月柔星也。要火、土、罗、计、孛曜以为之辅,《五星》则不然,夜生见金、火、月等曜,旦生见日、木、土 等曜,谓之旦夜清浊。经云:女人切忌男人曜,日里须防夜里星。此言夜厌柔星,旦嫌强 曜。正与《天机妙断》同也。
二交兄弟无双,两曜妻儿较晚。
原注:二交者,乃罗计也。若在兄弟宫,即难兄弟,若在妻子宫,妻子迟。
科甲科名浑成浪语,官星财曜尽是虚传。但秀发者能文章,重浊者多财禄。实而遇浊者,笫富而必钝,清而遇寒者,虽贵而必贫。
原注:此论贵清富浊之造化。科甲、科名、官星、财曜皆不足凭,但得水、木秀发之星能文章,得土、孛重厚多财禄。实而遇浊,谓土、孛之见计,著富而必钝。得水、木更遇气 者,恐清而多主贫寒者也。
善莫善木星,恶莫恶计曜,祸自祸,福自福,难用折除。吉不吉,凶不凶,是为庸泛。火未来而灾先应,孛虽去尚有余殃。坐计孛者,早岁多迍,逢阴土者,晚年最忌。入限不如 入命,同宿犹胜同宫。金在屯宫,妻妾多主美貌。月居八煞,身体必有废疾。六宫卑滥,五位文明。以善星兴者,终始安荣。以恶星旺者,声名歇灭。善星欲其有用,恶曜嫌其无名。 禄元独照,问福不问灾,忌曜双临,问灾不问福。木淳火燥,土厚金强,日和月朗而气好高,罗断计谋而孛尚勇。惟水以一言蔽之曰通,若木伤于清而寒,火伤于猛而烈。金之刚, 土之晦,日之独,月之孤,孛媚水淫,罗暴计险,当自于心胸而有断,实难以言语而授人。或一水能妨尽气数,或一火能唤起精神。旦之光烈未必为权,夜之阴凝无非蹇滞。美貌修容 者,金水对照。尅亲破祖者,火日同行。平生则得一星,用之不尽,群曜不照恶弱,此亦难逢。高强处处有星方为贵格,临照星星庙旺便是福人。气逢日月,非道即僧。土孛会罗,不 富即贵。磨蝎得一星而浙人应紧,女得一曜而荆地验多。
原注:磨蝎得一星,以分野言之,在丑地吴分,乃两浙也。所以浙人应紧。双女巳位,乃荆楚之地验也。
水近计而悭吝,木见孛而寿延。奎乃文章之宿,柳为贼盗之星,牛重参清,危淫尾燥。坐翼者多揖逊从容之士,得井者乃亲密侍从之臣。诸星皆不旺,则气断甚庸。五星虽不聚, 而气全亦贵。
原注:五星皆不聚者,谓满柈无一星庙旺,则此气数可谓庸常甚矣。五星聚于宫者,如火、水、木、土、金聚于一位,其中虽欠一二座者,无木有气谓代曜,无水有孛,亦可谓代 曜者,亦皆大贵。
日喜奎星,月忻娄毕,罗翼计轸,孛柳气牛,此格非常,增福倍万,专星独照,更须看乐旺忌囚,众曜俱照,亦当论福禄刑暗。火遇气而官高,木会孛而爵厚。孛星入命,必主背 离。月曜居奴,端然劳碌。身在迁移须出袓,疾遭刑克必伤身。土罗主酷暴威权,木气有柔和气象。财田倘逢的煞,破荡生涯,安命若遇贵勋,优游计业。贵莫贵乎官煞,犹要财奴强星。富莫富于田宅,更防貌疾恶曜。身命空而官禄聚,公门胥吏。田财襍而本末强躔市 艺人,犯法囚徒多同师座兰台。清要过似空。门东之星早年发达。西之曜暮岁荣华。命陷身空必多不利,日土夜火应发可期。陷莫陷于兄奴,高莫高于官命。土留蹇滞,木逆灾凶。得 子而早伤者,计罗月孛。娶妻而貌美者,金水气星。镇多守土之臣,日有大君之象。大富可以折小富,夭折可以当孤贫。紫气广愽多才,月孛机谋惹谤。火主礼而执法,金好义而轻 财。
原注:木性仁,火性信,金性义,水性智,此不易之论也。火为执法之星,所以主礼而执法,金性主义,见之者多有义气,义不主财,故谓轻财。
计见土执而又执,水逢孛淫而更淫。非罗不成大名,非气不享清福。
原注:土性凝滞,若更加之以计,执而又执者也。水性淫荡,若更加之以孛,则愈淫矣。
日居月殿则君降臣位,月在日宫则臣于君政。金月至毕而有助,火土到牛而乐逢。金水 逢轸,气木会奎,太乙捧月於秦鬼,延尉逢阳于齐虚,遇之者高品殊勋,逢之者三台宰辅。
原注:月归于未及临奎戍已自明健,更得孛之相助,莫不大贵。延尉水星也,水于子谓之水清宝瓶,更辅日于虚殿,极品贵格也。
然究五星之奚若始可发,次看二限为何如方宜敢断。且如五星怒逆,二曜受伤,须审经纬后先有救皆吉。无助则凶。譬如土埋双女,见气非凶,木打宝瓶,遇罗则吉。水化伏尸, 见太阳而无咎。火烧牛角,遇土德以长年。金骑人马,水会尤佳。若木危、金箕、水奎、火毕、土躔翼而最妙。木躔张而反吉,此乃反凶作吉,变祸为祥。理有优长之论,宜静虑而 推,一不可拘,二须敢断,最紧者生克制化,最妙者殿驾勋垣。逢尅制者非夭则贫,遇生化者不富则贵。次观星辰之顺留伏逆,时令之春夏秋冬,钓起飞填,横冲直撞,前后引从,左 右提挈,当究君臣之象,宜观宾主之星,详孰是而孰非,考何得何失,星行顺轨,逢尅制而必伤,位在高强,既失经而何益。谓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此是令星,非惟主曜,天 有二十八宿而可测,地有十二宫之可究。七政四余经度以准乎天,七强五弱照临而应乎象,惟有土旺四季,各有一十八日,星布一年,每年七十二候,分阴阳之气序,定日月之循环, 测晨昏而分旦夜,认宾主而辨君臣,本或有差,末将何补。
《星命总括》卷下终
星光注:以上三卷已录完毕,分三个文档,以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为底本进行校点,“原注”二字为点校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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