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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刑具使用最少的几个时期[平遥文化网]

 狱虎 2013-08-05
历史上刑具使用最少的几个时期
        在三皇五帝时,刑具开始出现,而且被广泛地为犯人施用。与此同时统治者也曾开始提出不使用刑具,不希望犯人戴刑具。舜帝任命皋陶为司法官的时侯,在规定的职责上提出:“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这段话引自《书.大禹谟》,其意是说,法律只是用来帮助教导人民的,司法的目的是用来消灭犯罪,社会上没有诉讼,刑法最终要实现无刑。这是对司法宫提出的要求,同时也是反映最早统治者的期望,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刑具就有可能弃之有不用。
        实际上,中国历史上还曾有几次实现了犯罪率低、刑具很少用的时期。但都是时间短暂的。确实难得。最早就是在对皋陶法官提出要求“刑期于无刑”时间不长的一段内,社会不用刑法,不存在犯罪,刑具不用,人们之间没有诉讼,官府的刑杀被废止,社会上处于一片美好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局面。这个局面成为后世统治者所追求的一个楷模。人们憧憬着实现“无刑”的理想时代。
        到了西周成康时期(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左右),据说曾连续四十多年没有刑罚,社会没有发生犯罪,不存在犯法的人,刑具被搁置不用,历史上称这种现象为“刑措”,许多后世帝王以此“刑措”为天下大治的标志。实际上仍是不容易实现的一个理想而已。这是历史少有的头两次,不过相比之下,接近这种理想目标的第三次,当属汉代的“文景之治”时代。汉文帝刘恒时(公元前179—前164年),全国每年只“断狱四百,几至刑措”的情况,在历史上出现了空前少有的大好局面。
        第四次为唐代的“贞观之治”时期。唐太宗李世民统治时期,全国一年只判处二十四人死刑,也有说是二十九人死刑。被史学家称为“有刑措之风”的时代。那时对于监狱中的各种刑具的使用,不仅对什么样的犯人戴什么样的刑具,都有很严格的规定,还多次对刑具的使用进行检查管理,并且对犯人戴刑具有着卫生管理的规定。这就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刑具使用数量最少的时代。
        可以想象,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想要去除刑罚,废除刑具有多么艰难。秦始皇是个尊重法的统治者,曾致力于“以刑去刑”的追求,可是客观上,他所建立的统治时代,却是中国历史上刑具使用最多、品种最全的时代,出现了“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现象。可是尽管如此,社会治安状况并不使统治者满意。就连秦始皇自己也没曾想到,在一天晚上,在咸阳郊外的兰池遇到了强盗,全凭四位随行武士拼死才保住了自己的小命。对于一个权倾天下的统治者尚且如此,对于当时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社会来说情况如何,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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