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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前一定要学会的拒绝力

 yagi1 2013-08-06

25岁前一定要学会的拒绝力 

——扭转3项情绪迷思, 坦白说「不」也能维持好关系

勝間和代 教你少奮鬥10年

凯特永远是最晚离开办公室的人。

她的脾气很好,人缘也不错,所以,每天至少有5个人来请她帮忙。内容包罗万象,从担任团购活动的主购、帮忙影印文件、替同事确认报表上的数字,到决定下午茶的内容,凯特从未拒绝。

也因为一件又一件的琐事,等到她真正将今日事、今日毕,抬头看看窗外,天色已晚。

「我不想让同事觉得:我不懂人情世故,或是我太傲慢。总之,我说不出口。」

「我担心说『不』,可能会伤害我们多年的友谊。万一他之后就不理我了怎么办?」

「他是我的老板,怎么能拒绝?老板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总不会出错。」

每次望着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这些想法总会在凯特心中跑过一遍,令她打消了拒绝的念头。 

社会心理学家苏珊.纽曼(Susan Newman),在《说不手册》(暂译,原书名为《The Book of No》)一书中指出:人们对于「不」字的负面观感,早在童年就开始萌芽。例如,当你两岁时,如果因为不愿意分享自己的玩具给其他小孩,而大胆说「不要!」,父母的责骂会接踵而来,自私、没有礼貌等负面评价更是一再提出。

类似的经验在往后的人生中重复出现,让多数人对「不」所造成的负面观感愈来愈深,令人打从心底认为:「不」,真是个危险的字。

消除破坏关系迷思,拒当好人症候群

《一开口,就说不》作者吉姆.坎普(Jim Gamp)强调,事实上,大部分人对于说「不」的后果,一直存在许多错误认知。一旦了解并掌握自己的情绪反应,你就能不轻易受他人影响,从破除迷思的过程,重新成为有自主性的个体,养成拒绝力。

不管是成长的经验,或是对于拒绝的错误认知,害怕拒绝之后的冲突,有些人选择成为「好人症候群」,无止尽、无条件答应别人的要求,但是,拒绝对人际关系造成的影响,真的有这么糟吗?

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教授洁拉尔丁.唐妮(Geraldine Downey),提出「拒绝敏感度」(rejection sensitivity)的概念,在她的分析中,持有这种思维的人,对人际关系抱持着随时会被拒绝的焦虑感,认为关系很容易因为任何冲突就结束,导致与人相处时绑手绑脚,制造出一种人际互动间的紧张,反而伤害了原本坚强而正面的关系,真的使双方的关系陷于崩坏。

日本工作术女神胜间和代,在《25岁前一定要学会的拒绝力》书中强调,「讨厌」是一种主观情绪,即使你凡事答应,别人依然可能讨厌你,与你接受或拒绝别人的要求无关。胜间指出,你拒绝他,与你被他讨厌,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因为害怕被讨厌,而不敢主张意见、拒绝他人,最后只会养成附和他人、规避风险的习惯。

当你永远都承受他人要求,不采取任何积极反应,会令人误以为你真心接受,他人反而会变本加厉、让不合理的要求渐渐合理化。要避免不合理的对待,你必须有所设限,先有个性与底线,才会催生有魅力的性格。如果自己都不清楚底线在哪里,只会成为没有原则的「好人」,并不会因此获得别人的尊重或喜爱。

消除情感罪恶迷思,交情以信任为基础

《说不,让你更快乐》作者斋藤茂太强调,多数人会找寻各式借口,告诉自己不该拒绝,并想尽办法合理化心中的不适感,例如,因为他以前也帮过我,如果我说「不」,会伤到他的心。追根究柢,不愿拒绝的根源在于自己:不想被认为配合度低、不愿留下坏印象,甚至害怕自己最后受伤害。

真相是,别人并没有你以为的如此在意。斋藤表示,虽然他帮过你很多,但这件事跟那件事毫无关系。拒绝的理由并非针对个人,只要能于他处报答或用其他方式维系关系便足够。真正以信任为基础的关系,对方绝对能理解你的拒绝,若因此失去关系,则表示关系的基础过于薄弱,放弃也罢。

因此,不要因拒绝别人而心生罪恶感,必要的拒绝能替对方节省时间,帮他尽快找到更正确、合适的解决办法。你无法控制他人的想法,但是,你可以控制自己,只要持续做一位值得信赖的人,有正当的思想与原则,自然能拥有真正的友谊,回避不必要的伤害。

消除权力差距,保持对等关系

胜间表示,「心理上的对等关系」是拒绝的前提。即使是买方与卖方、上司与部属、前辈与后进、父母与孩子,都只有角色与立场的差异,没有绝对的尊卑关系。但牵涉拒绝时,容易产生错误认知:坚持主张的人高高在上,被要求的人低低在下。

为了与对方保持对等关系,必须理解: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负责。藉由思考拒绝的过程,判断自己能承受多少风险与责任。真正对责任有自觉的人,不会感到愧疚,反而能够因为了解自身能力而勇于拒绝。

事实上,我们都是能力有限的平凡人,对方并无权力苛责。比起无谓的接受,适度依自身能力拒绝,才能真正赢得他人的长期信任。

破除无法拒绝3大迷思,勇敢说「不」!

厘清常见的无法拒绝3大迷思,任何人都可以学会说「不」。

迷思1:拒绝的话,别人会讨厌我?

正解:你拒绝他,与你被他讨厌,两者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迷思2:拒绝的话,他以前帮过我、这一次我却不帮他,我觉得很过意不去?

正解:别人没有你想象中来得在意,真正以信任为基础的关系,对方绝对能理解你拒绝的理由。

迷思3:拒绝的话,他是我老板,不好吧?

正解: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负责。真正对责任有自觉的人,不会感到愧疚,反而因适度拒绝形成负责任的态度,何况,人与人之间,只有角色和立场的差异,没有绝对的尊卑关系。

资料来源:《25岁前一定要学会的拒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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