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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删除电脑上的东西时"你需要权限来执行此操作"

 春潮涌动 2013-08-07
有些东西的权限是属于系统的 即SYSTEM
①右击要删除的文件夹或文件——属性——安全——高级——所有者
②再点编辑——继续——其他用户或组,在输入选择的对象名称里面输入你的当前登录用户名(也可点高级——立即查找,选择你的用户名,确定)。
选择“替换子容器和对象的所有者”,不选择这个的话,我们就只有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并没有其子文件夹和里面的文件的所有权(如果只是删除单个文件可省略此选择),然后应用——确定。这样我们就拥有了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因为之前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是属于System,并不属于我们。
④再点权限——编辑——添加,把你的用户名填入(或者用高级——立即查找,确定),再点击你的用户名——编辑,把“完全控制/允许”那个打勾,确定
再把“使用可从此对象继承的权限替换所有后代上现有的可继承权限”打勾。这个不打勾你就只有外面那文件夹权限,里面的文件夹还是不能“完全控制”。
⑥然后点应用——确定——确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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