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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解答

 熊谷幽兰 2013-08-08

    每一个人,甚至伟人,都不能脱离平凡的婚姻生活。“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是每个人的愿望,也是每个家庭的愿望。然而,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人口的大量流动和价值观念的转变,使得越来越多人的观念在传统和现实中冲撞,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家庭困惑中徘徊。面对众多的婚姻家庭中的困惑和不解.
  婚前财产 
问题:结婚前我母亲给我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写的是我名字,买这套房子的主要目的是要给我结婚以后用的,我想问该房屋是不是婚前财产要过多少年才能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女方是不是有可能为这个和我分割房子?
律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这种房产是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则你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该房屋,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程序
问题:我结婚已有两年了,现有一子。经过共同的夫妻生活,我发现与妻子在性格和感情上都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彼此都表示可以协议离婚,请问,我们该如何办手续,去哪些部门办才行,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明材料?
律师:你们可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离婚协议书即可办理。根据新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你们只要手续齐全,当场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书。
  问题:我和丈夫自愿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现在我们已经分居3年。请问,我们的离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书后,必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否则,离婚不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你和对方应该到政府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才算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共同债务
  问题:我和丈夫两年前投资开了个服装店,当时由于经济原因,双方共同立字据向丈夫的一位朋友借款15万元。今年两人离婚,法院判决我承担5万元,男方承担10万元。现丈夫的朋友要求我还清全部借款,我可按离婚判决只承担5万元债务吗?
律师:你们所负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适用的有关解释,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你前夫的朋友可以凭借据向你主张权利,不受你们离婚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影响。当然,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判决可向男方主张追偿。
  损害赔偿
  问题:我姐和姐夫结婚5年多了,后来我姐夫和他公司一位女同事好上了,该女同事曾为我姐夫怀孕堕胎,我姐知道该事情后执意要离婚,但姐夫表示悔意不同意离婚,并写有保证书。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我姐也就答应了,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姐还可要求过错损害赔偿吗?
律师: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问题:我和爱人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合,我要求离婚,而这时她以怀孕,要求我进行赔偿,并支付她青春损失费,请问我应该赔偿她吗?
  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所称的“无过错”也仅限于上面列举的四种过错而言,因此,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财产分割
  问题:夫妻离婚后,工资是否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夫妻离婚后的工资收入,个人归个人,不是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生活困难,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问题:我和丈夫的离婚纠纷正在一审诉讼中,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专家团”:
  (1)我们有两处房屋,因为对房屋的价值有争议,法院正在委托评估,但男方不认可评估结果并请求竞价。我不同意竞价,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律师:竞价确定价格应该是双方认可的价格确定方式。如果一方不同意,但双方又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只能由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并以此作为房屋的价值标准,不能再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价格。
  (2)我们的两处房屋应该如何分配?
  律师:首先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属。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确定哪一处房屋归女方所有。如果法院判决归女方所有的房屋价值高于男方所有的房屋,高于的价值由女方补偿给对方。
  (3)丈夫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与实际收入不符,我该怎么办?
  律师:王女士要举证证明男方的实际收入高于工资证明。如果王女士没有能力获取所需的证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查取证。
  子女问题
  问题:我和前夫离婚了,但他每月只给子女很少一部分生活费。请问,法律上有没有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规定?
  律师:有,一般以每月固定收入的20%———30%为标准。
  问题:我和丈夫都是带儿女再婚。请问,丈夫的财产我的子女是否有权利继承?我的财产呢?
  律师: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否则,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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