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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布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解答

 徐天坤1979 2013-08-11

合肥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每人每月1260元;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9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每人每小时13元;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10元。

星报讯(记者 祝亮)最低工资里是否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津贴?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含在最低工资里吗?计件工资是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昨日,合肥市人社局发布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解答,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问:最低工资里是否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津贴?

合肥市人社局:加班加点工资、高温等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问: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含在最低工资里吗?

合肥市人社局:最低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相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可按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应代扣的其他款项。

问:计件工资是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人社局:根据相关规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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