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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遗言

 六岭书屋 2013-08-16

鲁迅的遗言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虫。 
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博主注:知子莫若父,鲁迅深知其子周海婴绝非文学家或美术家的材料,故嘱托其不要活在自己的身影下,亦或打着鲁迅之子的旗号过活,他认为周海婴应该以一个独立的人存在于这个世界,即使只是个普通的人。而“鲁迅之子”无疑是一个很重的帽子和头衔。作为鲁迅的儿子,他的一举一动不免受到关注。若处理不当,非但鲁迅本人的名声受累,其子也将不堪重负。一个终生生活在别人身影下的人是体会不到做人的快乐的!而且,鲁迅也知道其子生性宽厚善良,不似自己这般硬朗尖锐,观察事物洞若观火。鲁迅为人,气量偏狭、睚眦必报,一生结仇无数,博主谓之“民国吵架王”,想不为过!在这篇遗嘱中,一共七条,用了:不得、赶快、拉倒、不要、倘不、万不可、不可、万勿”等字眼,其生平倔强、对世界和世人的不满跃然纸上。正因其子性情与其相反,且年愈老、舐犊之情愈重。生怕自己百年之后,其子被人欺骗,故遗嘱中专门有四条告诫其子: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虫。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在国人眼中,鲁迅是神话、是传说。但于此遗嘱中,博主只是看到了一个一生倔强至死的老头儿!一个严厉又慈祥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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