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科室:会计科
(二)政策依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05]33号)
(三)申报材料:
1、有效期内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带有照片的考试成绩合格单(成绩单没有显示照片的请自带一寸彩照一张到考点贴照片加盖考点印章然后再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加盖印章方可有效);
2、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四)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2、提报资料;3、审批发证。
(五)承诺时限: 15天
(六)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请到户籍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户籍(或单位)隶属泰安市直及泰城大中专院校学生到泰安建设大厦三楼财政局审批窗口申请办理,户籍(或单位)隶属泰山区、岱岳区、开发区、新泰、东平、肥城、宁阳到其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申请办理。
泰安建设大厦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火车站银座商城西500米路南(市内乘坐4路、5路、8路、28路、31路可以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