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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要有“战斗精神”

 蓝熊船长的宝箱 2013-08-16
组织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组织工作呈现出一种新的气象:在换届工作中,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行为;明确发出了“让显规则代替潜规则”、“让跑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能让老实人吃亏”等一系列具有战斗性的言论。中央领导同志鲜明地提出,选干部既要重能力更要重品行,要重用那些政治坚定、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实绩、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不用那些以权谋私、为己干事、干部群众信不过的人,不用那些不负责任、拉私人关系、投机钻营的人,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那些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这些措施和言论所反映的是组织工作的“战斗精神”,是在用人问题上敢于“硬碰硬”的新气象,让人耳目一新,精神为之一振。

  组织工作的“战斗精神”,说到底,是一种境界,是思想、情感、意志、决心、信心、作风、气节等精神因素的凝聚和升华。其内涵和精神实质是荣誉、忠诚、激情、英勇。组织工作的“战斗精神”主要表现在为党和国家工作,为人民服务,从事高尚事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坚定的政治信念;带着对党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爱,对高尚事业的追求,敢于直面问题,善于破解难题,化解矛盾,满腔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的激情;敢于坚持原则,不信邪、不怕邪,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气节。

  组织工作的“战斗精神”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当前,组织工作存在一些人民群众不尽满意的地方,特别是在少数地方存在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面对这些歪风邪气,如果没有“战斗精神”,缺乏抵制不正之风的勇气和胆量,对这些问题听之任之,或者采取回避态度,放任自流,其结果不堪设想。组织工作要有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畏权势,不徇私情,不怕威胁的勇气,坚持工作原则不动摇,坚持做人原则不妥协的正气,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歪风邪气,做到公道正派、知人善任、任人唯贤,把那些能干事、干成事、品行好、作风正、廉洁不阿的干部选拔上来。

  “战斗精神”是组工干部应有的精神品格。组织工作肩负着坚决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神圣使命,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不能有半点马虎。长期以来,组织部门的同志养成了一种严谨、沉稳、低调的良好作风,但有时难免谨慎有余,活力不足。其实,组织工作尤其需要培养“战斗精神”。组织工作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战斗精神”: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离不开“战斗精神”;坚持五湖四海,反对团团伙伙,离不开“战斗精神”;坚持公道正派,反对拉关系、徇私情,离不开“战斗精神”;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反对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离不开“战斗精神”。总之,只有具备了“战斗精神”,新时期的组织工作才有精气神,才有战斗力。

  大力倡导和弘扬“战斗精神”,是组织工作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的关键所在。组织工作要真正让党和人民满意,除了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品德修养外,还要让这种难能可贵的“战斗精神”在实践中不断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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