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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求真》之一论披麻杀

 永生道人的附館 2013-08-18

《选择求真》之一论披麻杀

(2010-01-18 15:00:45)

       一论披麻杀

    一论披麻杀:有犯之者,用母鸡一只,将麻少许,系鸡头上,轿到门时,将鸡抛过轿顶上,带麻而去,另其自脱则吉。又有用麻少许,架于门上,带新妇进门去,取下用纸宝焚化则吉。

    愚按:披麻杀,其例正月子、二月酉、三月午、四月卯、五月子、六月酉、七月午、八月卯、九月子、十月酉、十一月午、十二月卯,乃系满、破、开日。如正子四卯,七午十酉,此是开日,为青龙生气天财华盖吉,而反以披麻为忌。如二酉五子,八卯十一午,此是破日,凡事俱忌,则不待披麻,而选者断不取也。如三午六酉,九子十二卯,此是慢日,历载皆宜嫁娶,何尝有披麻为忌也?至观酿法,伪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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