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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女子许诺投资可获高额回报 诈骗57万获刑

 牛人的尾巴 2013-08-20

  正义网海南1月10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王晓 黄燕)注册皮包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共计575500元,1月6日,海口女子林某被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11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7月以来,被告人林某为了骗取他人信任以达到其诈骗的目的,注册了一家名为海南瑞誉捷商旅服务有限公司,后以该公司为扩大机票和订房业务需要资金投入为由,许诺给予高额回报,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形式,骗取被害人邢某、王某等人共计575500元。林某骗取钱款后未进行投资,将少部分钱款用于返还其向被害人承诺的高额利息和利润,大部分钱款被用于挥霍和归还个人欠款。2011年2月15日,被告人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共计575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林某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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