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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误国”的道德楷模

 leonduan 2013-08-21
史可法

史可法

1644年,中国向何处去?

4月25日,已在西安建立了大顺政权的李自成攻陷北京,明帝国崇祯皇帝朱由检上吊;一周后,本已归顺大顺的吴三桂反戈一击,投降关外的大清,大顺皇帝李自成兵败山海关;6月5日,摄政王多尔衮清兵入北京;同一天,史可法等在明朝实行双都制的留都南京拥立朱由崧为监国而后是为弘光皇帝。

风云忽变,这是一个中国大历史的“三岔口”:究竟是退守的李自成积蓄力量,如朱元璋一样农民造反统一全国;还是是明朝只是陷落华北数省,以富庶南方为依托,如唐朝安史之乱国都陷落后重整山河,再度中兴,或者如西晋、北宋灭亡后在南方苟存上百年;抑或是清剿灭大顺,扫荡南明?

历史皆有可能,伟大政治家、军事家的勇气和智慧在历史关头决定着大局走向。在这个天翻地覆时代的历史浪头,流亡明朝军队一把手,任兵部尚书、督师大学士的史可法四十三岁,所谓“时势造英雄”,在残明中,却没有造出一个安邦定国的扭转乾坤的豪杰,史可法所谓的“抗清英雄”,无非一个忠君殉国的道德楷模。

愚蠢国策:联合清军共灭李自成

历史当事人的意见常常会让后人惊诧。吴三桂引清兵入关,被认为造成李自成失败、明朝彻底灭亡的国家耻辱,可是在当时的残明人士史可法等人看来,却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因为清兵打败了人正是自己的仇敌李自成,因此,北京被清军占领他们并没有仇恨,反而要好好感谢清军。

1644年,大明、大清、大顺三国鼎立,历史的“大三国”时代,“敌人的敌人”是否就是朋友?“唇亡”之后齿安能独善?认不清真正的敌人是致命的。宋联金灭辽,不过两年二帝被掠;南宋联元灭金,不久以至国破,就是最为惨痛的历史教训。

历史的悲剧又在重演。

在明清之际的大三国政治博弈中,史可法为首的南明政权竟然把即将埋葬自己的大清当作朋友,对于他们来说,攻入首都、逼迫崇祯帝自杀的“流寇”是最大的仇人,将李自成打败赶出北京的大清则是朋友。因此,吴三桂引清兵入关,竟然被南明政权认为是好事。南明的国策就是一厢情愿的奉行“借虏平寇”,即借清兵剿灭李自成的大顺政权。

借清兵灭李自成可谓“借刀杀人”,史可法是这一政策的发起者、支持者和执行者,他上书皇帝说:“但虏既能杀贼,即是为我复仇”,在自身存亡危险之际,史可法提出的对策是马上派遣使节带上财物去见顺治皇帝或者多尔衮,“灭寇在此一举”。当时有清醒者劝说,“如果只借助他人力量,如宋朝借金国灭辽,借元灭金,最后只是为虎添翼加速自己灭亡罢了。”史可法却听不进去了。

首都不过陷落两个月,南明政权已决定偏安江南,以淮河为界,“坐山观虎斗”,畏葸不前,不对清兵有丝毫触犯,以免无法进行和平谈判。幻想着“两家一家,同心杀灭逆贼,共享太平。”

8月初,在史可法等人的催促下,以左懋第为首的“和平使团”,带着白银十万两、黄金一千两、绸缎一万匹向大清“通好”,感谢他们杀退了叛匪李自成,结为“叔侄”之好。

只可惜,大清虽然客观上帮了明朝的忙,却不想真正和大明修和。多尔衮是清楚自己的主要对手是李自成,而不是史可法。所以,根本不接受大明平等的“国书”。八旗兵不立即南下灭南明,只不过根基未稳,并非真的准备跟南明南北分治。这次一厢情愿的和谈注定是屈辱之旅。南明送来的大礼被照单全收,和平使团团长被拘禁,劝降无果后第二年被处死,其他人被赶回去,多尔衮更恫吓说即将“发兵南来”。

正是判断谁是自己的主要敌人上,南明政权出现了致命错误。而是将清兵当作可以团结的“友军”,如此责不再将防止清兵南侵作为立国第一要务。更为荒唐的是,南明还担心大明与大顺联合起来对付自己,李自成会“先犯东南”,南明首要任务是“直指秦关”,攻打以西安为根据地的大顺。

就实际来说,史可法并不是第一号人物,南明的大政方针并不能完全由他决定,但是从始至终史可法都和其他南明当权者一样鼠目寸光,推行愚蠢的鸵鸟一样的对清和平政策,认错了敌人,低估了满族人的意图和能力,埋下了弘光政权不过维持一年,基本没有抵抗就迅速坍塌的祸根。

消极防御:错失收复中原战略窗口期

历史当事人往往不想后来成就那样初始时就有那么大宏图雄心。

1644年6月,当多尔衮趁着大顺立足未稳,攻克北京后,已是“天上掉馅饼”的坐收渔利,根本没有想到大清将来能够一统全国,进了北京城的多尔衮自己都说:“但得寸则寸,得尺泽尺耳。”

李自成的溃败和史可法的愚蠢却让多尔衮野心或者理想迅速发酵,促成了他各个击破的战略。

清兵追击李自成十天,在河北两次打败大顺军,使其退入山西,6月中旬回京。此时,经过与李自成的酣战,清兵劳顿,虽然山海关打败了李自成,但是对于地域广阔的山西以西的大顺和以南京为中心的南明的底细并不是太清楚,清军之所以不穷追李自成,也正是不敢贸然行事处于观望阶段。

当李自成遭到清军的打击,清军初入中原根基未稳,且随时可能腹背受敌遭受大顺和南明的联合攻击。此时,大顺原来占据的河北、山东、河南等华北地区处于群龙无首的力量空白区,原来的明朝势力反扑颠覆了大顺政权。从六月至十月期间,是南明恢复国家、巩固南京政权的战略窗口期,史可法如派明军北上,收服中原如探囊取物。只可惜,华北在混乱中等待来的不是明军,而是休整好的清军。

到了11月,清军开始南下,迅速占领了河北、山西、山东以及河南大部分。然而,南明的战略窗口并没用关闭,清军从11月到第二年4月,清军的主力一直集中西北攻打李自成军队,此时华北空虚,仍是史可法可以趁虚而入的大好时机。

然而,南明政权的“通好”政策,史可法作为军事首长一直龟缩在扬州。唯一一次是调停两大军区内斗到达河南东部睢州和徐州,幕僚劝他北复中原,然而“渡河复山东,不听;劝之西征复河南,又不听;劝之稍留徐州为河北望,又不听。” 对于史可法等人罔顾华北沦陷,时人有诗言:“两河义士雄心灰,号泣攀辕公不驻。”

史可法眼睁睁的失去了最佳的战略窗口期,“有效”配合了清军,让清军得以全力对付李自成。

1645年1月初,大顺与清通关战役打响,十三天后,西安的门户潼关失守。2月,清军占领大顺首都西安,李自成带领残部逃往河南南部。然而,对于南明来说,有人已经看出“闯为虏败,虽可喜,实可惧。”

1645年4月,清军腾出精力,开始收拾南明政权。

军事无能:扬州之役没有抵抗

在大顺、大清和南明三国博弈中,南明政权占据着人力、物力的优势,国力最强。当时,它还控制着淮河以南地区,这里乃是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地区,且没有经受李自成的战乱。

当时,南明的军事力量也并不小,史可法提出设立四大军区,分别驻扎仪征、寿县、淮安、瓜洲。然而,从这四个军区驻扎之地不设置在山东河南,而是南京附近,即可看出乃是消极龟缩防守,意在保存江南。

作为军事首长,史可法却不懂严格治军,难以指挥不动四大军团,消耗精力于调停四个军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一筹莫展。一则是南明皇帝乃是依靠这四个军区首长的拥立而成,史可法则没有拥立之功,本来是南京地区的一把手,结果成了二把手;二是史可法以文臣驾驭武将,没有手段、胆略和魄力,在四个军区首领出现矛盾时,只是用尽心思在各个方面应付、调停,既无法将他们拧成一股绳,也不会相互制衡,只能维持表面的和谐。因此,一旦清兵攻来,即可瓦解。

1645年4月,清军分别从山东南下沿运河、河南东下南进、湖北顺江而下,东、中、西三路大军对南明发起总攻。

面对重兵压境,史可法方寸大乱,竟然一天之内三次发令箭。更为严重的是,对军队首领日常妥协、软弱,地方守将毫无抵抗,或望风而逃,或投降清军,包括所谓四大军区中的重要将领。后来统计投降清军的总兵23名、副将47名,马步兵近24万,远超清军人数。

5月13日,清军兵临扬州城下。史可法让各地派援兵,竟然没有一个人来。而原来史可法统领的南明将领已经伙同清军开始攻城。面对城外清军,史可法虽然拒绝了招降,但对于如何抵抗,此时的史可法已经毫无主意,难以组织有效的抵抗了。当部下有人要投降,他的回答是“如欲富贵,请各自便。”如此心灰意冷纵容属下的心态情绪之下,如何能够守城。

史可法所守的扬州城,因部队调走和开小差,军队人员很少,基本没有组织起有效抵抗,5月20日,在红衣大炮的轰击下,扬州城陷落。史可法被俘后遇难,一同宁死不屈的还有扬州总兵刘肇基、知府任民育等。

清军多铎攻入扬州后,下令屠城,从5月20日起乃为“扬州十日”之难,有人估计,被屠杀人数“计八十万余”。

6月16日,清军抵达南京,南明弘光皇帝逃窜,余下人员开城投降。

时势造忠臣:敬其忠烈,痛其无能

对于一个位居高位的人来说,其道德最终以履行责任为最终目的。当我们为史可法的忠烈感动、崇敬,却不能不为其贻误历史之机而遗憾。

1644年,清兵不过占据了北京附近地区,而李自成也的大顺政权也只是割据华北,立足未稳,明朝半壁江山尚在,完全可以再造或者偏安江南。身为南京的军事首长,史可法却仅仅组织抵抗了一年光景,便在扬州被俘身死。

以死尽忠让人感动崇敬。究其实际,却是史可法在其大位,才能却难堪大任,战略上鼠目寸光,决策屡屡犯错,临战束手无策,惟有“临终一死报君王”。在这历史的拐点上,史可法却没有成就千秋之业。作为大臣,他不仅无法让明朝如北宋灭亡再造南宋一样,于南方重建大明,更别说挽历史狂澜于既倒。史可法与其对手多尔衮相去甚远,在明朝在南京建立起临时政权后,犯下战略错误,认不清真正的敌人,一意推行与大清的和平主义,从而在清与顺的酣战之际失去反攻中原、建立坚固防御线的战略窗口期。作为军事指挥家,史可法驾驭无能,手下重兵,却无法如臂使指,清兵一击便溃败如山倒;临战之际,史可法不思进取,畏葸不前,指挥失当,镇守扬州数日即被破。

史可法是和平时期的好官,有着纯正的人品和爱国心,勤勉廉洁,洁身自好,任劳任怨。但是,当风云突变,国家存亡之际,时势将他推上权力高峰,道德品德却无法转化为雄才大略和政治魄力,洁臣廉吏并不等于才臣能吏。虽然现实中他受到诸多多掣肘和阻力,难以一展雄图,但在所能的位置上,他的战略失误以及临战的无能,却是难以规避的。扬州之役之所以有名,乃是史可法遇难和其后的清军屠杀,并不是因为战将抵抗有方或者惨烈勇敢,与后来其他城市防御数月难以相比。

1644年,北京陷落并不意味着明朝死亡,挣扎的明朝还有一口气。在南京的弘光政权维持一年即告失败,不能不说南明政权无论是奸臣还是忠臣,无一个安邦定国之才。虽然不能说是史可法之责,其人却难辞其咎,其忠烈殉死也无法遮蔽这一点。

1645年6月,清兵攻入南京后,明朝残存的一点元气,消失殆尽,遂失去了再造的根基。同一时间,李自成身死河北九宫山。经过一年的博弈,李自成和史可法成了悲剧人物。历史当事人的种种的错误换来了满族人的入主。

史可法没有成千秋之业,也没有救黎民万千,只是将自己推到了历史忠烈祠上,只是这样道德视角下的“爆得大名”。只是,历史不是道德对决的历史,这样历史书写下的主角,在历史发展中,其实只是配角而已。

对于史可法崇拜的人来说,鲁迅的话让人警醒,“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彷佛亡国遭劫的事,反而给中国人发挥‘两间正气’的机会,增高价值,即在此一举,应该一任其至,不足忧悲似的。”

鲁迅这段文字出自其《论睁了眼看》,看似义正词严、慷慨激昂的道德视角,往往遮蔽了历史的眼睛。

来源:作者授权新浪历史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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