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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圣解(九十五)

 永生道人 2013-08-23

道德经圣解(九十五)----萧天石

(2012-09-18 1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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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道门语要
                                           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1)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 知。 (2)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3)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4)

【注释】

    (1)此二句俞樾曰:“当作‘信者不美,美者不信’,与下文‘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文法一律。河上公于“信 者不美”注云:‘信者如其实,不美者朴且质也。’是可证古本作‘信者不美’,无‘言’字也。”叟案:顾本河注“信言者,实言也……美言 者,滋美之华辞”。是河同王本,俞所据本乃误。六十二章“美言可以市”,可证老子自作“美言”、“信言”。

    (2)此二“者”字,傅、范本皆作“言”。敦煌、遂州二本,此二句在下二句“知者不博”之下。《庄子.齐物篇》有“大辩不言”句, 《知北游》有“不知深矣,知之浅矣”,句意同此。

    (3)既以为人,御注作“与人”。圣人不积,傅本作“无积”。范本作“无积”。《战国策·魏策一》引《老子》曰:“圣人无积,尽以为 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与从王弼、河上本。

    (4)为,《广雅·释诂三》:“为,施也。”王弼注云:“顺天之利不相伤也。”河上注云:“圣人法天所施为,化成事就,不与下争功名。 故能全其圣功也。”苏轼注云:“势可以利人,则可以害人矣。力足以为之,能足以争之矣。能利害而未尝害,能为能争而未尝争,此 圣人与天为徒,所以大过人而为万物宗者也。”

                                        总阐天道与圣道原理第一

    老子《道德经》一书,无不在“本天道以率人道,彰圣道以法天道”,迄乎“天人合一”,则自“即天道即人道,即人道即天道”,而人天 不二,道德无分,法亦无歧,名亦不立,岂尚有言哉?岂尚可言哉? 故《道德经》首章开题即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此 即已扫尽一切道法名言矣。故余早岁曾有句云:“《道德》五千言,文山一句亡。能通无字教,即是性中王。”设老子西隐,关尹子不强其 著书,即一字亦不留,盖留与不留等耳。就老子言,留五千字是老子名言,一字不留,老子仍是老子!其所以强为之著书者,乃为后世人 开闻道入圣之方便法门耳。余尝谓:“此生有文能万世,即无一字亦千秋。”即此意也。夫“言者不知,知者不言”,以道只可以心契,而不 可以言传也!一落言诠,即乖圣谛。故读《道德经》,切不可死于老子句下。故佛教世人谓:“千日学慧,不如一日学道。”然学佛学道之 最上乘心法,首宜“去佛知见,断佛知见;去圣知见,断圣知见;去道知见,断道知见”。以至心中无一物,心中无一事,大死一番,方有少 分相应!正余所常谓“无中自有无中趣,绝后方知死味佳”也。至此,自悟鸢飞鱼跃,无非天道;花开花落,尽是性机。而了然大彻于 “放眼圣人皆死汉,道德五千总迷人”矣。未能有悟及斯,即贵为帝王,富有天下,亦凡夫俗子耳!

    是以老子于《道德经》最后又开示世人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乃相应首章之道, 而遥为申言者也。此三句六对,演之为万千对,亦复如是。盖道一而已矣,无不相对而生,相对而动,亦相对而反,相反而成者也。继 复言圣人之道曰:“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已与人己愈多。” 此天道也,而圣人不积,尤为神髓。天地之于万物,不积不藏,不私 不有;正所谓:分而不积,散而不藏;为而不恃,生而不有;长而不宰,公而不私者也。最后又反复叮咛嘱咐曰:“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 之道,为而不争。”利人而不害人,利物而不害物,利世而不害世,利天下而不害天下。至若圣人为而不争,亦即体天行道也。为人而不 与人争,为物而不与物争,为世而不与世争,为天下而不与天下争。能为此者,唯无我者能之!此即老子所谓“夫唯不争,故无尤”与“夫 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也。故孔子于《乾·文言》曰:“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旨哉其言也。

    苏子由解本章旨要,亦殊有所得,简要而可用为补本篇之结语。其言曰:“信则为实而已,故不必美;美则为观而已,故不必信。以善 为主,则不求辩;以辩为主,则未必善。有一以贯之,则无所用博;博学而日益者,未必知道也。圣人抱一而已,他无所积也。然施其所 能以为人,推其所有以与人;人有尽,而一无尽,然后知一之为贵也。势可以利人,则可以害人矣;力足以为之,则足以争之矣。能利能 害,而未尝害;能为能争,而未尝争;此天与圣人大过人,而为万物宗者也。凡此皆老子之所以为书,与其所以为道之大略也。故于终篇 复言之。”子由于此仅言“于终篇复言之”,而未及首尾相呼应,而全书八十一章,亦无不相贯通;圣人之道与天道,要亦一而已矣。故 《道经》曰:“得其一,万事毕。”迄乎一亦不立,而返归于无;无亦不可见,且不可言,其唯反求之于心乎?反求之于天乎?

                                             参证章旨第二

    大道无物,故不可以物物;大道无名,故不可以名名;大道无言,故不可以言言;大道无知,故不可以知知。是以知者不言,言者不 知;博者不辩,辩者不博;而善为者无为,善争者无争;善有者不积,善积者不有。昔庄子于《天道篇》曰:“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 帝道运而无所积,故天下归;圣道运而无所积,故海内服。”此乃老子 “圣人不积”之训诂也。不积者,在能善施善散,故曰:“既以为人己 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此乃圣人法天之道理也。

    吕吉甫解此章有曰:“道之为物,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可以默契,不可以情求者也。则信言者信此而已,安事美?善言 者,善此而已,安事辩?知言者,知此而已,安事博?由是观之,则美者不信,辩者不善,博者不知,可知已。何则?虽美与辩与博,而不 当于道故也。道之为物,未始有物者也!圣人者与道合体,夫何积之有哉?唯其无积,故万物与我为一。万物与我为一,则至富者也。 故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使其有积也,则用之有时而既矣,安能愈有而愈多乎?老子之言也,内观诸心,外观诸物,仰观 乎天,俯观乎地,无有不契;是信也。然而下士闻而笑之,天下以为似不肖,是不美也。言之至近,而指至远,是善也。然而非以言为 悦,是不辩也。其知至于无知,是知也;而其约不离乎吾心,是不博也。而学者以美与辩与博求之,则疏矣。老子之道也,以有积为不 足,虽圣智能犹绝而弃之,是无积也。故至无而供万物之求,则是愈有而愈多也。而学者于是不能刳心焉!则不可得而至也。凡物有 所利,则有所不利;有所不利,则不能不害矣。唯天之道无所利,则无所不利;无所不利,则利而不害矣。凡物之有为者,莫不有我,有 我故有争。圣人之道,虽为而无为;无为故无我,无我故不争;是天之道而已矣。”此解至精,切不可囫囵过去也。

    其次,焦弱侯于其《笔乘》有曰:“或曰:老氏之为书,使人得以受而味焉,则近乎美;穷万物之理而无不至,则近乎辩;察万事之变而 无不赅,则近乎博;然不知其有信而不美,善而不辩,知而不博者存焉。何也?则以五千言所言,皆不积之道耳。不积者,心无所住之 谓也。夫积而不积,则言而无言矣;言而无言,故非不为人也,而未尝分己之有;非不予人也,而未尝损己之多。斯何恶于辩且博哉? 苟非不积之道,而第执其意见以与天下争,则多言数穷者流,非天道。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学者于此而不刳心 焉。老氏之书,亦思过半矣。故曰:教而无教,何必口于毗耶?言乃忘言,自可了心于柱下。读者其勉旃哉!”

    余读完老子《道德经》全书,默而会之,融而贯之,神而明之,通而一之,一而冥之;复以有入于无有,以一入于无一,以物入于无物, 以我入于无我,以至于无我心!亦自常有夫子之“我欲无言”之神会矣!夫复何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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