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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红头”

 相约归渡头 2013-08-23
阿诺德-“Red”-奥尔巴赫在国内被翻译为红衣主教奥尔巴赫,实际上我绞尽脑汁也没找到奥尔巴赫和“主教”之间的联系,很大可能是早期译者觉得一个人的绰号叫“红”太难理解而采取的艺术化之举。

红奥尔巴赫当然很古怪,按本意,奥尔巴赫的绰号应该是“红头(Red等于redhead)”,指的是头发的颜色。当然,遇到斯卡拉布莱恩这样人们不太敬畏的人的时候,Red也会被翻译成“红毛”。

作为一个对颜色缺乏天分的黄种人,我搞不太清楚白种人为何能轻易区分“金发”、“红发”、“栗色头发”间的区别,斯卡拉布莱恩和邦纳的头发颜色都很难称之为红色,不妨碍他们被叫做“红毛”和“红曼巴”(没错,红曼巴的红字就是这么来的),总的来说,所谓“redhead”,发色实际上从浅褐色到红褐色甚至是斯卡拉布莱恩式的黄色都有。

红发色是白人中常见发色,所以且很容易得到绰号叫红头,所以红头成为NBA第一绰号也是理所当然。所以我们来数数著名的“红头”:

 
阿诺德-红头-奥尔巴赫



奥尔巴赫的丰功伟绩不用多说,一般人不太清楚的是,奥尔巴赫并非只执教过凯尔特人。

在NBA还叫BAA的时代,奥尔巴赫执教的是华盛顿国会大厦队,这支球队总共只有4年半的生存期,却创造了若干惊人纪录:他们在BAA的第一个赛季就打出49胜11负,81.7%的惊人胜率,这个胜率纪录直到20年后才由费城76人打破,迄今仍是NBA历史单季胜率榜的第10名;当赛季他们的17连胜纪录甚至要到23年后的1969年才被打破,如今仍并列连胜榜第13名。而1948-49赛季开局15连胜的纪录,则至今占据着NBA最佳开局的历史第一。

所以当1949年奥尔巴赫的国会大厦队杀进总决赛,败给迈肯领衔的湖人队后,向老板提出重建阵容计划的时候,球队老板轻易否决导致奥尔巴赫辞职看起来不是一个好决定。

一年半之后,国会大厦队解散了。

从国会大厦队辞职之后,奥尔巴赫受三城黑鹰老板邀请执教了黑鹰队,这一次他得到了彻底改造阵容的权利,不过改造的结果是只有28胜29负,创下奥尔巴赫执教生涯唯一一个胜少负多的赛季纪录。之后因为老板卖掉了一位奥尔巴赫最喜欢的球员,奥尔巴赫一怒再次辞职。

中国人讲面相,欧美人也有类似看法,金发美女的标签永远是胸大无脑,而红毛们的标签则是暴躁易怒。奥尔巴赫得到“Red”的绰号,被认为脾气暴躁也是原因之一。不过从在凯尔特人的经历看,奥尔巴赫倒不见得暴躁,起码你给他足够的发挥空间时,他不会暴躁。

凯尔特人老板沃尔特-布朗是NBA创始人之一,他请来奥尔巴赫执教凯尔特人,之后就一直和奥尔巴赫合作愉快。两人也有意见分歧,比如布朗想选本地人气偶像库西,而奥尔巴赫执意要选中锋,布朗还是尊重了奥尔巴赫的决定(对凯尔特人来说,运气的是库西几经辗转还是穿上了绿军战袍,倒是奥尔巴赫选择的中锋查克-沙尔并未为绿军效力过)。

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奥尔巴赫也不总是面带微笑,胸有成竹,手持雪茄的教父角色。他有发交通费时候的抠门,有一个人上火车涮了整队队员时候的狡黠,也有给拉塞尔的合同比张伯伦拿到的合同多1美元这样卖萌的激励手段,我们如今看到的往往是白发的晚年教父版奥尔巴赫,但这个红头男人在NBA草创时期经历的艰苦奋斗是藏在背后的。

 
威廉-“红头”-霍尔兹曼



和奥尔巴赫一样,霍尔兹曼是有俄罗斯背景的犹太移民后裔,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区,从中学就开始打篮球。不过奥尔巴赫大学毕业后就开始教书和当教练,霍尔兹曼却进入职业篮球圈,随着罗切斯特皇家(今国王队)从NBL打到NBA,并且在1951年随队在总决赛击败了纽约尼克斯拿到了总冠军,那也是国王队史在NBA唯一的总冠军(在NBL还有一个,当时霍尔兹曼也在队中,而且拿到了当年的最佳新秀奖)。

和奥尔巴赫一样,霍尔兹曼容易被误会为终身的尼克斯人,其实他打球基本在皇家队,第一支执教的球队是老鹰(奥尔巴赫也执教过这支球队,当时叫三城黑鹰),只是在纽约漫长而成功的执教经历让人产生错觉。

和奥尔巴赫一样,霍尔兹曼依靠一位巨星中锋,威利斯-里德,为核心的阵容拿到了总冠军(两座,1970和1973,所以霍尔兹曼有三个NBA总冠军和一个NBL总冠军),而且在自己结束执教生涯的时候,把教席交给了该中锋。

和奥尔巴赫手下的比尔-沙曼一样,霍尔兹曼手下也有一位球员后来执教湖人队取得总冠军——菲尔-杰克逊。

前面提到奥尔巴赫带领的华盛顿国会大厦队曾经拥有17连胜这一NBA最高纪录23年之久,打破这个纪录的就是霍尔兹曼的尼克斯队。

和奥尔巴赫一样,霍尔兹曼是NBA纪念50年时评出的历史10大主帅之一。

当然霍尔兹曼还是和奥尔巴赫有很大距离,奥尔巴赫从一开始就是赢家,霍尔兹曼则在老鹰经历了相当长的挣扎,甚至祈求他的球员们打得好一点,帮自己保住工作,养家糊口——最终还是因为成绩不佳被炒鱿鱼。凯尔特人是奥尔巴赫一手打造的,但尼克斯的冠军阵容并不完全是霍尔兹曼的功劳。

比不上奥尔巴赫不是什么耻辱,毕竟尼克斯队史的两座总冠军都是在他执教下拿到的。

 
约翰-“红头”-科尔



红头科尔加入NBA的过程,据说是这样的:锡拉丘兹民族队老板,也是24秒计时器的发明人丹尼-比亚索恩和一名记者去看大学全明星赛,比亚索恩看到科尔在热身,练习勾手,然后就告诉该记者:“今年我要选那个红头发练勾手的大个子。”,该记者居然还如实报道了此事。这件事足以证明,当时的NBA有多么无足轻重。

科尔随后在民族队拿到了总冠军,部分原因因为他的速度很快,而新发明的24秒计时器加快了比赛速度。作为一个中锋,科尔没有赶上好时候,他韦恩-恩布里轮流占据联盟第三中锋的席位,因为第一和第二永远在拉塞尔和张伯伦之间交换。

不过科尔也有属于自己的纪录,他曾保持NBA的铁人纪录17年之久(连续844场比赛出场)。考虑到那个年代联盟乱七八糟的饮食习惯和医疗、科技条件,以及科尔的一线中锋身份,这是个了不起的纪录;不过更了不起的是,科尔和当时很多球员一样,啤酒和匹萨随意造,泡吧能从比赛结束一直泡到清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保持铁人纪录并且打出生涯13.8分11.2篮板的表现,就越发显得难得了。

尽管也是三届全明星中锋,科尔的球员生涯也只能算是一般的成功,他拿过总冠军,但是职业生涯最可能被记住的一幕是:有一次他在比赛中,被威尔特-张伯伦大力扣篮弄伤了——张伯伦扣篮的球砸到了他的脚趾,导致他脚趾骨折。

奥尔巴赫缔造绿衫军王朝,霍尔兹曼带来尼克斯队史最荣耀的年代,能和他们写在一起的球员当然不止是一个一般成功的一流中锋。实际上,科尔最大的成就在芝加哥公牛。

科尔是芝加哥人,这可能是公牛进入联盟时,扩张选秀中选中他的原因之一。科尔随即立刻宣布了退役,担任了新军公牛的主教练。据说是他帮助芝加哥引进了“第一位公牛”杰里-斯隆(因为斯隆是公牛扩张选秀时选中的第一名球员),在科尔带领下,公牛创造了一个迄今无人打破的纪录:他们成军第一年就拿到33胜48负,并杀入季后赛,33胜和季后赛这两个指标直到如今都没有联盟新军能够做到。科尔拿到了当年的最佳教练奖。

不过科尔的执教辉煌也就到此为止了,第二年他的成绩只有29胜,虽然再次进入季后赛,但和老板的冲突让他辞职,转而执教另一支新军菲尼克斯太阳也以失败告终,科尔再次回到芝加哥。

这一次,科尔担任的是公牛队的转播嘉宾,而且一干就是30年,直到2008年才退休,约翰尼-科尔这个名字于是和公牛结合在了一起,不必说,公牛王朝的大量经典瞬间都少不了科尔的声音,而他作为解说嘉宾的身份为他赢得了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颁发的“约翰-布恩终生成就奖”,奥尔巴赫就曾经获得这个奖项。

 
消失的“红头”

还有一位著名的“红头”无法写出有趣的故事,是曾被评为“美国最佳裁判”的名人堂裁判齐格蒙德-“红头”-米哈利克。米哈利克从一次临时顶替因大雪封路而缺席的裁判员执法高中比赛开始了裁判生涯,执法过NBA,六次NCAA总决赛和两届奥运会,最后是在一场大学比赛中被球员意外撞伤而退休。但是名人堂裁判不会有什么段子可讲。

NBA早期还有很多白人巨星,六十年代后白人球星就变得凤毛麟角,红头消失也是必然。一些知名的球星比如马拉维奇、拉里-伯德应该都不算是红发,比尔-沃顿倒是有绰号叫“大红头(The Big Red-Head)”,不过已经超出了本文的讨论范围。

NBA早期的绰号文化很单纯,要么是日常叫法,比如名叫理查德或者比较强硬的人会被叫做“迪克(Dick)”,如果是个肌肉怪,就叫“布奇(Butch)”,又酷又炫的会被叫“飞车手(Hot Rod)”,诸如此类;要么就是张伯伦这样的超级巨星,会有人挖空心思为其想奇奇怪怪的绰号。如今NBA球星似乎更抗拒一个标签化的绰号,于是姓名缩写满天飞,诸如红头、迪克之类“烂大街”的绰号几乎不在考虑范围,恐怕和NBA收入的激增相关。

可是奥尔巴赫就是简简单单叫“Red”,从无人在以此称呼他时,会有什么不敬。


对了,对中国球迷还有一个影响很深的红毛,虽然他不是NBA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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