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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时报:知道吗,乱停车处罚有3种

 王浩然 2013-08-26
相关数据显示,济南上半年新增机动车9.2万辆,七八月增长势头仍然不减。无论是去商场购物,还是去景点游玩,或者是回家停车,很多市民都或多或少对停车难有所感受,“吃罚单”也是常见的事。不过,停车、停车位以及违法停车带来的类似拖车问题,这里面却有不少市民并不了解的“门道”。
乱停车处罚也有3种罚款100元最常见
  违法停车就是在不允许停放车辆的路段停车。对于驾驶员来说,一般就是观察路边是否有停车泊位线,以及是否设置了带有“P”的泊位提示标志。而在处罚方面,也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主要为分3档。据民警介绍,对于在路边没有停车泊位、也没有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罚款100元、不记分处罚;在路边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违法停车,是“违反禁令标志”行为,可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违法停车影响道路通行的,例如将车停在了消防通道,则要强制清障、拖离现场。
  “在入位停车时,应当顺向停车。”据民警介绍,此外,车辆在停放时,车身没有全部进入停车泊位线内的情况,按规定也属于违法停车;斜着车身停放等超出停车泊位线的情况,也属于不按规定停放的行为。这些将受到罚款100元、不计分处罚。
违法停车被强制清障的不会收取费用
  清障到底收不收费,又是如何收费的,这是不少市民心中的疑虑,而清障单位确实存在收费与不收费两种。据民警介绍,车辆违法停放、被强制清障的情况,执勤民警采取强制清障的措施,是一种执法、行政处罚行为,因此此类情况在拖离车辆过程中不会产生费用。
  另一种情况是救援类,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后,受损车辆无法驾驶离开现场的情况,需要将车辆拖离现场,属于救援清障,此类情况以在国省道、高速公路居多。在这种情况下,清障车所在的社会机构往往是会收取相关费用的,比如最常见的高速公路拖车费,类似于出租车按公里数计费,在不同区域或根据车型不同定价也不同,市民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当注意向对方咨询、了解所使用的清障车的详细收费价格,对乱收费的情况,应当坚持抵制,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路边停车位经营权逐步转向街道办事处
  有的停车位不收费,为啥有的停车位却是收费的?据民警介绍,以交警部门来说,为了满足市民停车需求,经过调研后在路边设置的停车泊位,一般是不收费的公共停车位。目前,济南市路边停车位的经营权已经逐步向街道办事处转移,有的路段比如马鞍山路周边车位由四里村街道办事处收费。
  另一种情况是停车泊位则不是交警部门设置的,而是由其他部门根据规定设定的,比如大型超市停车场。这部分停车位不属于交警部门管理,是否收费也是由其设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来决定,不过此类停车位都会将收费标准公示。
  对于停车位方面,从以往的情况来看,有一些临街门头或个人,为了自己使用停车位,或是怕影响自家生意,就使用废旧家具等物品来占用,如果市民发现私自设置停车位等现象,可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这些行为你经常有 就是不知已经违法
人行横道不慢行
  交通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为数不少的机动车驾驶人没有做到减速慢行停车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处罚: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3分
左转不让直行车辆
  市区不少路口均是直行与左转使用同一个信号灯。通行这种路口时,不少驾驶人均遇到过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抢行情况。大部分驾驶人均是怎么快就怎么转,会抢的驾驶员往往在直行车未到达路口中心时就已抢先驶过。有些人不知道,这些都是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3分
连续变更车道
  按照交通法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变更车道不能一次变更两条以上。不少驾驶人在行车时尤其是车辆较少时,均有连续并道的习惯,殊不知这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很容易引发交通混乱,导致事故发生。
  处罚:处200元罚款。不过,机动车是否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只有依靠路面监控设备将机动车连续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拍摄下来,然后进行非现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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