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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男”雇凶泼硫酸伤“情敌”

 雨印楚天 2013-08-27
龙湖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恶性伤害案件,赣籍嫌犯被抓获

  本报讯 记者刘文钊、通讯员方展翼报道:为保持与一已婚女子的关系,一男子竟然雇老乡向“情敌”泼硫酸。近日,龙湖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泼硫酸故意伤害案件,将逃往江西的犯罪嫌疑人冯某钱抓获归案。

  110报警 一对夫妻被泼硫酸

  2012年7月12日22时33分,新津派出所接到110警情:受害人冯某明与妻子陈某英(均为江西人)在陈厝合南碧埠金桂街二巷前被人泼硫酸,2人身体多处被硫酸烧伤。接报后,新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将受害者送医院抢救。由于抢救及时,冯某明、陈某英脱离生命危险,但面部、胸部、手等身体多处部位均被烧伤,其中冯某明身体烧伤面积达30%,陈某英身体烧伤面积达24%,且双眼结膜烧伤,左眼破坏严重,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由于受害人严重烧伤,无法及时反映案发经过,办案民警只能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进行调查。办案民警经现场勘查,提取到一个疑似装有硫酸的水杯,后经送检,残留液体有强酸成分。

  走访调查 警方锁定可疑目标

  之后,受害人先后多次到市政府、市公安局、龙湖区政府、龙湖公安机关进行上访、信访。市信访局将该案列为市督办案件。经多方协调努力,龙湖区政府和厂方先后为冯某明、陈某英支付医疗费用近20万元。

  民警了解到,受害人陈某英与老乡冯某钱长期保持婚外情,同时一个名叫冯某文的老乡也经常追求她但被其拒绝。经查,初步排除了冯某文有作案嫌疑,但冯某钱前后说法不一,存在重重疑点。经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冯某钱与老乡冯某盛有重大作案嫌疑。

  真相大白 嫌犯雇凶伤“情敌”

  今年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冯某盛被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一开始,冯某盛矢口否认与冯某明夫妇被硫酸烧伤一事有关。细心的民警发现,冯某盛左手臂有被硫酸烧伤遗留下来的伤疤。在证据面前,冯某盛不得不承认是老乡冯某钱雇佣他伤害陈的丈夫冯某明。同时交代了案发当天其携带硫酸泼向冯某明,但因冯某明躲避反抗,殃及陈某英的犯罪事实。

  第二天,办案民警乘胜追击,在江西都昌县警方的支持下,将在逃犯罪嫌疑人冯某钱抓获归案。据冯某钱交代,其与受害者陈某英长期保持婚外情,被冯某明发现后,受到冯某明的威胁,声称回江西都昌县老家告他。于是,冯某钱产生了报复教训冯某明的恶念,遂花了5000元雇请老乡冯某盛,并为其提供硫酸,让他寻机向冯某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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