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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小学开安全课,全方位安全教育

 碳氢氧 2013-08-28

小学生火灾逃生演习。青年报记者 吴恺 摄

小学生火灾逃生演习。青年报记者 吴恺 摄

东方网8月26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学生安全教育将更有课程地位的“安全保障”,昨天市教委宣布,上海中小学将率先开设《公共安全行为指南》课程,相关教材将成为中小学生的课本。根据计划安排,2013年进行试点,2015年实现全覆盖。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本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实现课程架构下的常态化。

内容设置

从抵御自然灾害到食品安全

这套教材是在市教委组织下,由上海市消防局、气象局、地震局、公安局交警总队、特警总队、红十字会、地铁运管中心和民防办公室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准予试验用的。

据主编杨永明介绍,以往学校也有公共安全教育,但不系统,不够完整。这套《公共安全行为指南》则系统地包括了各类安全教育,并根据学生的生活、年龄特点、成长规律系统安排。

这套教材突出生活性,主要按“在路上”、“在学校”、“在家里”、“在社区”四大模块,即学生实际生活中的空间来归纳安排与学生认知水平相适应的内容。这些内容全部与日常生活相关,使《指南》的课堂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会。

《指南》的每一模块中均设计一定的场景,且分别含有治安、交通、消防、自然灾害等相关内容。如小学低年级的“在路上”部分,有“常见的报警求助办法”、“平时过马路”、“特殊天气过马路”、“乘私家车、乘公交车、乘轨道交通”,“远离无证小摊贩”,“亲水平台和河道的危险”等。这些内容综合了治安、交通、气象、水安全和食品安全等主题教育的内容。

教学计划

小学、初中、高中循序渐进

同样是交通安全,小学低年级主要是过马路和乘私家车,小学高年级则为乘坐公交车、轨道交通、电梯时应注意的安全细节。正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小学高年级的学生独自上学、外出的概率要高于低年级学生,所以要有区别地提出警示。

“从规律上讲,这显示了从跟随父母外出到独自外出这一演变过程中作为一个公民在交通安全上的应知、应会和自我保护、人文素养遵纪守法要求。”杨永明表示。

根据不同阶段的学生,《指南》在内容安排和教学要求上也各有侧重,青少年被分成四个群体,分别是依法律规定的10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低于16周岁的初中生和高于16周岁的高中生,内容设置各有不同。如对小学生强调识险、避险等要求,对初中生强调自救等要求,对高中生则强调互救等要求。

课程将作为学校德育大课程的一部分开展,教师也将以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老师为主。急救、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专业知识,也会请校外的专业老师讲解。

此外,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安全教育还可以与部分学科教学结合。如初中阶段可以就路面结冰或积雪话题,从物理原理上展开探索;在遭遇雷电、龙卷风等内容方面,物理和地理学科也可以开展交叉教学。在高中阶段,则可以与法制教育、红十字急救知识结合,让高中生从一个成年公民的角度去认识和承担相应的公共安全的社会责任。

[学校家长反应]

课程有意义,希望落到实处

虹口区教育学院实验中学校长胡珍表示,收到正式通知后,学校会着手安排课程与老师。胡珍认为,对于学生来说安全无小事,对开设此门课程完全支持,“学校已经定期开展逃生演练,每天的晨会课、每周的班会课上,老师都会强调在学校里的安全问题,如今有教材进行系统教授,那更有利于学生提升安全意识。”

同时,家长们对于这门课程的开设基本都“叫好”。李先生的女儿是浦东一所小学准四年级学生,他觉得开设这门课程很有必要,能让孩子在实际生活中长久地运用,“如果女儿通过学习注意到独自上学的安全细节,我考虑五年级让她自己去上学。”

也有家长在支持的同时表示了自己的担忧:“开设此课程固然是好,但不要被主课老师"代劳",让公共安全教育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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