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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与维多利亚时代11]男性的服饰

 珊蛮 2013-08-29
工业革命的发生就是由于蒸汽机、各种纺机、动力织机,以及许多其他机器的发明。这也促使从十八世纪的六十年代起,英国棉纺织业由工场手工业阶段进入工厂工业阶段。纺织工厂出品底价格迅速地下降,商业和工业繁荣起来,几乎所有没有保护的国外市场都被征服了。1771年到1775年每年平均输入英国的没有加工的棉花不到五百万磅;1841年达到5亿2800万磅,1844年最少输入了6亿磅。1834年英国输出55600码织成的棉布,7650万磅棉纱,和价值120万英镑的棉织袜类。这一切都为当时各阶层人们的服装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849年开始,成衣产业兴起,工厂生产的工厂制作的标准尺寸的衣服大批面世。

1840年代以后,城市里男性穿着的衣服一般是深色的,式样并不复杂。为了将男性塑造为一家之主,表现出户外阳刚英挺的气质,男性的标准服饰被塑造成威严、整肃和刚毅的绅士气派。在办公室工作的人或者专业人士差不多都穿黑色外衣,长裤和白衬衣。穿格子布或者条纹的衣服并不适合非常严肃的场合。社交场合也允许其他的颜色和其他的布料。

根据当时的礼仪指南书的说法,在夏天伦敦的绅士们如果要去参加重要活动,比如埃斯科赛马会或者婚礼,那么就需要穿上一整套装备,包括双排扣长礼服、浅色马甲、丝绸制高礼帽、灰色手套、深灰色领带。双排扣长礼服(frockcoat)形制为双排扣,四到六粒纽扣,衣服长度及膝以下,翻领部分用同色缎面,面料一般为黑色丝经毛纬的巴拉西厄礼服呢或精纺毛织物,偶尔也用雪花呢。后来成为十九世纪日间礼服典型。如果是在冬天,外衣和马甲就要是黑色的,裤子则带有灰色条纹。如果去水边,可以穿一条灰色法兰绒裤子,一件灰色短外套或者白色帆布的。灯笼裤适合骑自行车、打高尔夫或者打猎。斜纹软呢的衣服只在乡村里穿着,要么在乡村别墅里要么是在附近的村子里的时候穿。绅士的衣服都是裁缝为其定做的。

工人阶级男性的衣服剪裁简单,用料比较厚实。那时候可以买到现成的帆布裤子,不多大部分男性工人还是从旧衣店购买外衣和裤子。农场的劳工所穿的亚麻布工作服渐渐淡出了人们的生活,取而代之的是成衣和现成的鞋子,这些衣物不仅样子好看,穿着也舒适,而且价钱不贵。

穷人们往往合衣而睡。其他阶层的人们一般要穿睡衣睡觉。男女一般都会戴着睡帽就寝。要知道,当时卧室一般不会生火取暖,帽子可以起到保暖的作用。

男性外出不戴帽子的情况十分罕见。穿戴什么式样的帽子,在何种场合穿戴,这都和戴帽者的阶层、地位、甚至政治倾向有关。一般来说,男仆和工人阶级戴布制的帽子。办公室职员戴硬圆顶礼帽;艺术家等文化人戴软檐的软毡帽;夏天会带草帽(特别是海边的人)。高顶礼帽和丝绸质地的帽子种类很多,虽然看起来样子差不多,但是个中的讲究很多,不同的类型适合不同的场合和阶层。

男用服饰品除戒指以外,都很讲求实用性,比如固定袖口的链扣或者袖扣,领子上的装饰扣,固定领结的别针,怀表链等,均为金属制品,有时候还镶嵌宝石。另外,夹鼻眼镜、手杖和手套等也都是时髦绅士的必备物品。

维多利亚时代,男性的头发一般正好在领口的位置。十九世纪初的时候只有很少的男性蓄须。工人一般一个星期刮一次胡子,也就是在星期六晚上刮。有唇髭的男性要么是军人(特别是骑兵)要么是时髦的花花公子。因为衣服变得朴素,时髦的男士们吧注意力移到面部,留须成为一种时髦。1850年之后络腮大胡子变得十分普遍。起初,探险家、冒险家以及参加过克里米亚战争的男性都会留络腮胡,看起来比较有阳刚气。后来,连仆人甚至从事有必要刮胡子的工作的男性也留络腮胡了。

香烟(纸烟)也是克里米亚战争的产物。十九世纪早期,绅士们只是吸鼻烟。工人阶级抽烟斗。拿破仑战争之后,雪茄流行起来,知识分子和艺术家抽烟斗。因为雪茄和烟斗的味道会渗入窗帘和女性的长发里,因此男性在家的时候要么在书房抽烟要么在外面的花园抽烟。到了十九世纪末,香烟占据了烟草制品的百分之十七份额。年长的乡村妇女有时候也会抽上一斗烟,但是女性一般不在公开场合抽香烟,只会私下里和女性好友在一起抽上一支——女性抽香烟在当时是明确禁止的行为之一。

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故事中几位人物的衣着打扮:

《红发会》中当铺小老板杰贝兹?威尔逊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黑色双排扣长礼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马甲,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高顶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他的打扮是当时非常普遍的中产阶级的打扮。华生说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以维多利亚女王丈夫艾尔伯特命名的表链,特点是链条粗。《血字的研究》中伊瑙克?锥伯以及《身分案》中的霍斯默?安吉尔也佩戴这种表链。同样在这篇小说中,银行家梅里韦瑟先生头戴一顶光泽闪闪的帽子,身穿一件厚厚的、非常讲究的双排扣长礼服。同样都是长礼服,但是因为档次不一样,因此可以明显看出二人的身份、地位的差异。

《米尔沃顿》中,福尔摩斯和华生穿上了夜礼服。夜礼服是一种正装,也就是所谓的燕尾服。其基本结构形式为前身短、西装领造型,后身长、后衣片成燕尾形呈两片开衩,源于欧洲人马车夫的服装造型。色彩多以黑色为正色,表示严肃、认真、神圣之意。燕尾服一般用黑色或藏青色的精纺礼服呢或驼丝锦制作。当参加晚餐会、看戏、跳舞的社交场合会穿着夜礼服。其实福尔摩斯讨厌社交,也很少穿着夜礼服,他在《贵族单身汉案》中说道:“可是这封看来象是一张不受欢迎的社交上用的传票式的信,叫你不是感到厌烦就是要说谎才行。”

《工程师大拇指案》中,水利工程师维克托?哈瑟利穿着朴素,一身花呢西服(a suit of heather tweed),戴着一顶软帽。西服套装也是当时经常穿着的衣服,这种服装腰部没有横切断接缝,稍收腰身,衣长至臀部,一般为单排扣,二至三粒纽扣,也有双排扣,用料范围很广,与长礼服相比较为宽松舒适。虽然它以前是下层劳动阶级的常服,但这时期普及到一般男子,成为外出的便服。《四签名》里埃瑟尔尼?琼斯探长、《黄面人》里格兰特?芒罗先生等都穿过。而“tweed”是苏格兰出产的一种粗纺花呢,因分隔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特威德河而闻名,这种布料以斜纹为基本组织,风格粗旷。《身分案》里那位“霍斯默?安吉尔”失踪时就身着哈里斯花呢灰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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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引述与群众版原文略有差异,群众版部分服饰名词翻译比较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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