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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孙悟空:草菅人命

 啸海楼 2013-08-30

三评孙悟空:草菅人命

—— 西游解毒?我来剥孙悟空的皮(三)

余少镭 今天 09:51

说一个妖怪草菅人命,那是废话,因为妖怪的本份就是吃人。本专栏《吃人事小,西游事大》一文已举证过,第八回观音领佛旨到东土寻取经人,路过福陵山,遇被贬的天宫前天蓬元帅,天蓬向观音哭诉被逐出体制的悲惨生活:“在此日久年深,没有个赡身的勾当,只是依本等吃人度日。”这“本等”二字,足以说明,当一个妖怪,就必须兢兢业业地吃人。

(动画片《大闹天宫》配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孙悟空也一样,此前我们已说过,他曾两次向唐僧自曝吃人经历,头次是第二十七回,白骨精变美女被孙悟空认出,唐僧说这不科学,明明是个美女,于是孙悟空就笑道:“师父,你那里认得!老孙在水帘洞里做妖魔时,若想人肉吃,便是这等:或变金银,或变庄台,或变醉人,或变女色。

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尽意随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还要晒干了防天阴哩!”到了第八十回,情节几乎一样,金鼻白毛老鼠精变一美女玩捆绑,孙悟空一眼看出,唐僧就像第一次遇到妖怪一样,还是不信,孙悟空又说:“师父原来不知。这都是老孙干过的买卖,想人肉吃的法儿,你那里认得!”

孙悟空敢于一再炫耀他高智商吃人法,就因为他当时还是一个猴妖,吃人也是“依本等”。若因此就指责他草菅人命,那就是对一个妖怪的道德绑架。

但是,如果在他成了佛教徒之后,还是拿凡人的生命不当回事甚至乱打乱杀呢?

防卫过当

众所周知,佛教从一开始,打的就是“慈悲为怀”的革命口号。这慈悲,不仅是“以人为本”,也是以众生为本。

所以,“杀生”就是佛教徒之大戒。在第十四回里,唐僧就说过,“无故伤人的性命,如何做得和尚?出家人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唐僧说这佛门常识干嘛?因为,当时孙悟空刚被他解救出来,拜他为师,算是正式皈依佛门,第二天,他就一棍子把六个拦路抢劫的贼全打死。有人说了,劫匪可恶,死不足惜——先别说那六个贼只是“文明抢劫”,即无意取人性命,只是要他们“留下东西,放你过去”。连唐僧都知道,“他虽是剪径的强徒,就是拿到官司,也不该死罪;你纵有手段,只可退他去便了,怎么就都打死”?

那么,孙悟空有没有“手段”退贼而不用杀人呢?当然有,当时那六个贼已被他的金箍棒“唬得四散逃走”,犯罪行为已自动中止,孙悟空还赶上去扑杀——就算他不是佛教徒,只是普通人,说轻点这叫防卫过当,说重点,就涉嫌故意杀人了。

这个时候的孙悟空,毕竟初入佛门,刚踏上西行长征路,妖性未改,观音作为他的入佛介绍人,也没时间对他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拿人命不当回事,尚属情有可原。可到了第五十六回《神狂诛草寇道昧放心猿》一节,同样遇到一伙三十几人的强盗剪径,孙悟空忍不住,又先杀了两个贼首;等到了杨老儿庄上借歇,群贼追上,唐僧警告孙悟空“切莫伤人,只吓退他便罢”,孙悟空充耳不闻,“把金箍棒幌一幌,碗来粗细,把那伙贼打得星落云散,汤着的就死,挽着的就亡;搕着的骨折,擦着的皮伤,乖些的跑脱几个,痴些的都见阎王”。

这一次,他至少杀了十几二十个,不仅如此,还把好心留宿他们的杨老儿的贼儿子“割下头来,血淋淋提在手中”。那么,这次是不是贼多势众,非杀不可呢?当然不是,我们见识过他的神通,他完全可用定身法、放瞌睡虫等雕虫小技阻止众贼行凶,可这么做,哪有一棍撂倒一大片爽啊。

请注意,这时候西游已过半,孙悟空加入佛门也有六七年了,他对佛家的宇宙真理已掌握了不少,唐僧革命意志动摇时他还反过来跟他讲佛经加强他的信心——饶是如此,他依然大开杀戒,这说明什么?

疯狂报复

杀了二三十个贼,尚不是孙悟空杀人最多的一次。

我们回头再看第二十八回《花果山群妖聚义 黑松林三藏逢魔》,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被唐僧赶走,回到花果山,发现山上原有的“四万七千群妖”,只剩下“千把”。仅剩的猴群哭诉,自他走后,群猴被“二郎菩萨点上火,烧杀了大半。没花果养赡,难以存活,别处又去了一半。

这两年,又被打猎的抢了一半去也”。按此说法,粗略估算一下,孙悟空被镇压后,二郎神对花果山实行种族灭绝计划,烧死了两三万;侥幸逃过的,因缺食物,又走了近万;因群猴无首被猎人抓了两三千。在猴子们的哭诉中,猎人们确有可恨之处,“他把我们中箭着枪的,中毒打死的,拿了去剥皮剔骨,酱煮醋蒸,油煎盐炒,当做下饭食用。或有那遭网的,遇扣的,夹活儿拿去了,教他跳圈做戏,翻筋斗,竖蜻蜓,当街上筛锣擂鼓,无所不为的顽耍”。

如此凶残的猎人,按佛家的因果论,确是该遭报应的。但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打猎,是人类的第一件“本职工作”,存在千万年之久,就跟妖怪吃人是本等一样,猎人打猎,本是无可厚非的。而且,佛家宣扬的报应,就像李世民游地狱看到的一样,是在死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或进入饿鬼道、畜生道,而不是由孙悟空来以恶报恶。

孙悟空对猎人的报复,打的是一场有准备的埋伏战、阵地战。他先让猴群找来大量“烧酥了的碎石头”,“二三十个一堆,或五六十个一堆”,然后命令道:“小的们,都往洞内藏躲,让老孙作法。”当那些猎人靠近时,孙悟空吹气刮起一阵狂风,风卷石头,朝他们打去,直打得粉身碎骨,一个都逃不了。这场屠杀,死了多少猎人?一共是“千余人马”!大屠杀过后,孙悟空按落云头,鼓掌大笑道:“造化!造化!自从归顺唐僧,做了和尚,他每每劝我话道:千日行善,善犹不足;一日行恶,恶自有余。真有此话!我跟着他,打杀几个妖精,他就怪我行凶,今日来家,却结果了这这么多猎户。”其酣畅淋漓完全溢于言表。

杀人也是一种瘾,这瘾虽能被暂时抑制,却是难以戒断的,一旦失去监控,爆发之时,就是一场大屠杀。

这只能说明,妖走千里,改不了杀人的本性;同时也再次说明,佛家的宇宙真理,洗脑效果非常有限。若没有利益诱惑(成正果)和安全威胁(紧箍咒),谁会乖乖地宣誓加入你?

滥杀无辜

如果说,以上被杀的强盗、猎户,都不能算无辜之人,那么,另一些被孙悟空所杀的,就实在是太冤了。

第三十一回《猪八戒义激猴王 孙行者智降妖怪》,黄袍怪与百花羞公主所生的两个孩子,是最无辜的牺牲者。我们之前八过,黄袍怪与公主原是天上神仙结下孽缘,下凡后,一个是妖怪一个是凡人,其所生子女,最多有一半妖怪血统。再说,十来岁和八九岁的孩子,只晓得在洞门外“打毛球”玩耍,其父纵犯下弥天大罪,跟他们有何相干?就算“文革”时期,也就是“黑五类子女”,最多赶出学校,接受劳动改造,受虐待受歧视,一般是不至于杀掉的。

可孙悟空为了将黄袍怪从宝象国皇宫里激将回山,竟想出一残忍的办法,叫八戒和沙僧将这俩孩子带到金銮殿上空,“莫分好歹,把那孩子往那白玉阶前一掼”。而八戒和沙僧这俩傻逼居然也就听了,真的就将俩孩子“掼做个肉饼相似,鲜血迸流,骨骸粉碎”。

这一次,孙悟空虽没亲自动手,但杀害无辜小孩主谋这罪名,是逃不了的。

再看第四十七回,车迟国,孙悟空与三个妖道斗法。这一节,本来颇为精彩,孙悟空的所谓勇敢、机智,也得到一定的表现。可是,他却因一句不中听的话,就把一个无辜的人给杀了。

这个人,就是车迟国王派的监斩官。他的职责,只是将比赛过程呈报国王。在比过砍头、剖腹剜心趁机杀了虎力鹿力俩妖道之后,孙悟空又跟羊力比下油锅。在油锅里,孙悟空变成一枣核钉儿,监斩官看不到,以为他被滚油烹死了,就向国王禀报。不料悟空没死,油锅里现出原型,监斩官恐怕虚诳朝廷,又奏道:“死是死了,只是日期犯凶,小和尚来显魂哩。”

就这么一句话,孙悟空“闻言大怒,跳出锅来,揩了油腻,穿上衣服,掣出棒,挝过监斩官,着头一下打做了肉团”。天可怜见,这监斩官何辜?他既不是妖道手下的妖怪,只是一个普通朝官,领了这差使没办法,只好把现场向国王汇报。只是被孙悟空误导了,报错他的死讯,等发现孙没死,想改口,又怕犯欺君之罪,于是乱说一通,这么着,就被孙悟空一棒打死!一个佛教徒,如此草菅人命,算什么英雄好汉?

最后我想说,吴承恩如果真像后世那些人一样非要把孙悟空捧成正面英雄,他完全可以添上几笔,说黄袍怪那俩小孩在他父亲影响下作恶多端,小小年纪就是资深反革命;而车迟国监斩官则被仨妖道收买,在孙悟空跟他们斗法过程中助妖为虐,这就给孙悟空杀人以正当理由。可吴并没这么写,这说明,捧孙为英雄,完全不是他写作的本意。

且看下一篇《四评孙悟空:欺软怕硬》。

(责任编辑: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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