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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老大哥也不能撒谎

 啸海楼 2013-08-31

没有老大哥也不能撒谎

—— 《缅甸岁月》书评

苏更生 昨天 22:09

(图注:奥威尔也是个不快乐的货色)

我惊诧于有人对殖民地的痴迷。他们总是一脸慕色,告诉我在炽热的非洲或南亚土地上,土著们抬着白人老爷,欧洲淑女的裙摆扫着地上的尘土该是那么曼妙的场景。落后文化接受现代文明的洗礼,流血也是浪漫的。我揣测他们对殖民的幻想类似SM情结——挥舞的皮鞭和撩人的呻吟,但殖民从来就不是卧室中随时可以叫停的虚假玩意。不信?听听乔治·奥威尔如何说吧。

《缅甸岁月》以乔治·奥威尔在缅甸任警察的经历写就,书中主角弗洛里是大英帝国驻派缅甸的一员,是位白人老爷。弗洛里和所有白人老爷一样,在炎热的热带气候中躲在英国绅士俱乐部里喝酒打牌狎妓,抱怨仆役不够恭敬,佐酒的冰块又不够了。

但弗洛里是个不快乐的货色,或许正因如此才将与白人老爷区别开来。这部小说有两条主线,其一缅甸土著治安官吴金波谋害印度医生维拉斯瓦米,其二是弗洛里的恋爱。当时英国绅士俱乐部不接收有色人种。但大英帝国为表开明,建议每个殖民地俱乐部有一位有声望的土著。印度医生维拉斯瓦米和吴金波为此竞争。印度医生是弗洛里的挚友,盼他引荐入会,而弗洛里却唯唯诺诺,不敢得罪俱乐部其他鄙视土著的同胞。

此时,从英国而来的伊丽莎白小姐进入弗洛里的视野。在他心里,伊丽莎白是从英国而来的清风,一扫缅甸炽热又陈腐的空气。他迅速撇清与土著情妇的关系,积极追求伊丽莎白。婚事已定,吴金波因担心弗洛里引荐印度医生,故意指使土著情妇在教堂做礼拜时当众诋毁弗洛里,不堪忍受失败名裂和爱情失败的弗洛里自杀。

《缅甸岁月》不如《1984》出名,不过我对“意识形态”小说并不感兴趣。瓦尔特·本雅明说过:书和女人都是可以带上床的。你想想带着《1984》上床,枯燥和昏沉的内容除了催眠,看不出有任何好处。而《缅甸岁月》是可以带上床的,它好读,每行文都充斥着奥威尔式的幽默,描写热带景物、气味和颜色时惊人的准确让人如置身热带丛林的光影之间。

奥威尔曾将反对“不精确的描述”、“委婉语”、“老套话”和法西斯主义看作对抗这个世界错误的基石。在《缅甸岁月》中,“准确”这项标准被严格执行。小说中字里行间露出的观察和描述即是高明的艺术,情节反而退至一旁不再重要。奥威尔说过:“虚伪是语言精确最大的敌人。”文字诚实比做人诚实更困难,后者只需不对他人说谎,而文字诚实则是不对自己说谎。

奥威尔身为大英帝国的公务员,在缅甸担任皇家警察,屡次亲历种族冲突,甚至杀戮。他内心深暗殖民政策无异于蓄奴,但又不得不履行对女王的义务。在这种境况下,他与主角弗洛里同样面临良心的拷问。如果你是个诚实的人,那你怎么能对显而易见得不平等点头呢?

弗洛里无法快乐,他所面临的矛盾无法被消解。他是白人老爷,是不列颠的绅士,而又热爱缅甸的自然风光、传统习俗和宗教习惯。他尝试与有色人种印度医生为友,却又不敢引荐好友进入俱乐部,其他白人老爷可都管这些土著叫畜生、猪猡。

奥威尔无法沉浸在“高尚”、“优雅”的殖民统治者的生活里,又不能对其祖国说NO。毕竟你生活在这个时代,你如何拒绝全世界呢?他积极对抗法西斯主义、极权统治,而在掉头回望自己的祖国之时,他再次面临是否要诚实的选择。

他选择了Yes。于是在《缅甸岁月》里,他斥责殖民政权,又为自己作为个体的渺小和软弱悲伤。殖民地统治在他笔下从来不是客厅中吱呀的吊扇和午后百叶窗中透来的光影。但奥威尔的世界里没有英雄,弗洛里也不是,最终他开枪自杀,带着自己的狗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这种对自我的诚实让人痛苦。人生在世,希求更好的世界并无过错,而世界是上帝的产物,人能做什么呢?

奥威尔挚爱痛苦和贫穷,富裕总让他不舒适。他出身中产阶级家庭,在伊顿公学受过教育。而他无法理解富人的忧郁,总觉得有某种病态。这或是他诚实的另外一个侧面,这世界真有那么多快乐吗?他一生抛弃过无数个虚伪:金钱、职位和身份,到最后连乔治·奥威尔这个笔名也丢掉了,他墓碑上刻着:这里躺着艾瑞克·阿瑟·布莱尔,这才是他的真名。

(责任编辑: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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