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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前的小孩

 two_to_two_to 2013-09-06

  小学时,我是个不折不扣的问题生。我没有差到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步,这也是我的悲哀,后二十的半吊子,仿佛是理所应当被忽视的人群,这是个定律,所以我一直是个隐形人。

  准时六点起床,摁闹钟,和牙膏赌气,吃昨晚剩的饽饽和乎豇豆,然后穿上别别愣愣的校服,打扮成一只受伤的茄子,上学去。家里没人要求我考第一,这倒是我的福气,但是老师不这么想,她认为——我是被家人放弃的孩子,她也没义务管我。于是乎,罚检讨面壁训斥这种唯一可以被重视的渠道也没了。

  我平庸的活着。

  家的东边,离日出更近的位置不知道何时出现了一个工地。总在我睡不踏实的梦境里叮叮咚咚地敲着什么,金属清脆地碰撞,撞进我干瘪的青春里。无数次惊醒,听见撞击声,居然感到一种安慰。世界上,总有个角落,在那里,麻雀都比我孤独。

  偶然一天,我发现那里那前面的用来堆放建筑材料的空地好去处,工人忙着自己的事,我的世界里只有我。我看着着这栋楼在酷日的鄙视下,在暴雨的摧残下慢慢变高。我听到机器的轰鸣,工人的喧嚣,但是我的心很静。于是我几乎每天都来父母没管我。

  我躲在一堆砖头背后,看到心里不会向别人诉说的臆想,感受自己破败不堪的童年,以及比希望还渺茫比梦想还脆弱的进取心。

  在无尽的黑夜后的白天,在寂寞的白天后的黑夜,我总能望见自己赤着脚小心翼翼踉踉跄跄走在这尘世的背影。我不甘被忽视,于是决定做最后的尝试。我开始上课溜号下课疯玩,成绩直线下降至倒数。我把成绩单往茶几上一拍,神气得像一个英雄,心里想着:我求你们骂我吧打我吧,总是没反应像个什么!可是结局另我失望了,爸爸妈妈只看了一眼说了一句下次努力就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难道老师说得对,我本来就是个被放弃的孩子。我沮丧地滚回了卧室,心里乱糟糟的像被原子弹轰过的战场。

  那段时间,我开始认为——我的出生,就是个天大的错误。

  我爱看书,但是家里太安静,反而使我看不进去。于是我拿着书走到工地去。那时太阳垂到了大陆西头,平铺的阳光把地上每一道沟壑照的灿烂,逆光下,手脚架的轮廓被刷上一道亮线,大光圈超广角的鸟瞰下,黑色的土地一片苍凉,快门猛一颤抖,仿佛惊醒一道上古的梦,空间碎裂,大提琴的低鸣传来。我看不到拉琴的人,只能听到声音缓缓的旋转,飞舞,最后氤氲了夕阳边一缕轻纱似的薄雾。

  夜,披着华丽的袍,走来了。这里不是北上广,没有霓虹闪烁。有的只是酒吧门口一点点玻璃反射的白炽灯的灯光,这种灯光是登不上大雅之堂的。酒吧门口昏黄的路灯瞪着一只独眼,仿佛在寻找还没回家睡觉的贪玩的孩子。

  让我想想。在我每天都光临的这片工地上,还有没有别人的足迹。有的。但都是和我一样被世界遗忘的最普通的人。我的第一缕记忆是一道飞速闪过的清新的身影,他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哥哥,可能刚参加工作的缘故,那股子想大干一通的激情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他任由头发被风吹乱,任由衣襟张扬地舞动,骑着一辆比他爸爸年龄还大的自行车,挎着人造革文公包,哼着流行音乐,每天晚上六点半准时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带来一阵难得的阳光气息。不过,他的车技实在太烂,把一辆好端端的车骑得摇摇晃晃东倒西歪,再加上车太老,他没出现时就有一曲打击乐传来,身影消失在地平线末端时,这叮咣叮咣的音乐还没散去。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车骑得很好了,难得听到咣当声了,又一段时间过去,他换了一辆崭新的车,又一段时间过去,他的自行车后座上多了一位脸颊绯红眼眸清澈如水的姐姐,接下来是应该一段幸福的恋爱。这段难忘的时光中,大哥哥的车又开始乱晃,不过这次是因为太高兴造成的精力旺盛。我曾经默默地在心里祝福他们仿佛不可能的永久。

  还有两个老人也经常来这里。他们的脸上不仅有沧桑,还有一种落寞贵族才有的端庄睿智的气质。雨天里,一般是老太太打伞,老头拎买来的水果蔬菜。老太太的腿脚不太灵便,老头就放慢速度,搀着老太太一点点地走,一边走还一边给老太太解说近几年才起来的楼盘。老太太不爱说话,就笑着听老头讲,其实我也不知道老太太笑没笑,只是觉得她满脸皱纹叠加形成的纹路应该在表达愉悦而已。后来,有那么一阵子,老头没有出现,空旷的世界上就剩下老太太慢慢地走着,每天都拎着新鲜的水果,用沧桑的目光一遍遍扫视这座工地。再后来,老头又出现了,只是他话少了很多,声音也没有过去那般洪亮,他轻轻地扶着老太太,老太太紧紧地挨着他,仿佛雨中两朵浮萍,被生活的疾风骤雨赶到一起来,彼此依偎着,安慰着。

  剩下的就是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醉鬼。他不是什么能教育青少年成为国家栋梁的榜样,毕竟酗酒这种事不是什么好事,但是他有着平凡人所没有的的火热的心。他第一次登场时我正坐在路灯下看《消失的地平线》。酒吧的方向突然热闹起来,我隐约听见酒瓶碎裂的清脆响声,于是猛然把书合上跑到近前。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陌生人趴在地上颤抖,另一个比他强壮太多的汉子正使劲踹他的后背,口里毫无遮拦地骂着一些我从没听过的脏话,那汉子光着膀子,白衬衣搭在右肩膀上,头顶亮得发光。最吸引人眼球的,是他右臂上一道似龙似蛇的黑色纹身,邪恶黑暗扭曲充斥在那个怪物眼中,连空气都生出一丝怨毒。我感到一种令我肌肉僵硬的恐惧,冰冷的感觉充斥了我的整条脊椎。我兔子似的没命地向工地跑去,躲在一堆麻袋后拉风箱似的喘。第二天,我吃了晚饭就到工地来,没有带书,这时我才发觉没有叮叮当当的响声了,世界空寂得可怕,回到记忆里,原来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声音,只是我一直沉浸在书里,不曾发觉。正当我要离开时,我看见了昨天挨打的那个人,他脸颊到脖子根通红,正喃喃地说着什么,一看就是喝多了。谁知他看到了我就朝我走来。“小朋友。别怕,叔叔是好人。”他的话里像有一种乞求,乞求我相信他。我在他身上感觉不到恶意。“哎~。小朋友,想做大老板吗?”他没等我回答就又说“大老板可有钱了,可以盖这么高的房子。不过你要当大老板,就别克扣农民工工资,兄弟们不容易啊。天不亮就开始干,我好几星期没回去看我媳妇了,也不知道鹏鹏好不好……”他一口气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东西之后从口袋里掏出一瓶最劣质的酒灌了起来。“叔叔,你昨晚怎么了?”我试探地问。“操!我明明记得兜里揣了钱才去的酒馆,他们一定串通好了,拿了我的钱还揍了老子一顿。最后还不是兄弟帮忙付的。王老板真TM不是物。我这人心直口快,遇到不爽的事就爱叨咕几句,姓王的还有没有良心!把老婆甩了,弄个小三儿,兄弟的血汗钱都花在她身上了。这事上上下下都知道了,咱们都看到那姑娘了,还大学生呢,就在省城念书,可怜啊,小小年纪不辨是非,被那个畜生骗了不是。那个畜生还用这种方式报复我。我…我…哎~小朋友,以后一定要找正直的人托付终身,不让毁了自己啊。”说完,又一大口酒下肚。抬起软绵绵的腿走进了夕阳的余温中。我看着这个醉鬼的背影竟感到一丝莫名的忧伤,可能是夕阳太灿烂太短暂,把他卑微的身影拖得很长很长。

  我觉得我很像那个骑单车的大哥哥,那对老夫妻还有那个醉鬼。冒着很大风险地活在庞大的世界上,我们对活着都有不亚于圣者的向往,我们默默承受来自城市的孤独,默默走过一处苍凉的工地,默默地走向死亡。我不由得对生命本身的意义产生怀疑了。难道我生来就为了映衬别人的辉煌?既然这样,我可有可无,反正这世界上平凡的人太多,少我一个没什么损失。那我为什么活着啊?

  春天在枝头尖叫,不曾听过晚风的心事。夏天在池塘堕落,不曾叩开星星的家门。秋天孤零零地蜷在大地上,未曾听见母亲的呼唤。冬天是春夏秋的母亲,为他们盖上厚厚的棉被。四季轮回时光兜兜转转,我依然是那个我,一遍遍躲在角落询问生命的意义,而城市却早不再是那座城市,每天都有十几栋旧楼被拆,十几处楼盘竣工,千万的大学毕业生在人才市场投简历,数百个家庭的老人逝世,千万的农民工涌进城市,为着没有保障的工资在酷日下暴晒,慢慢染上这个城市独有的气味。好在有些东西并没有变比如每年七月份准时的雨季,把凉爽短时间免费放送。又如东北特有的洁白的雪,晶莹的霜,像脱离红尘的仙子降临在这世俗的土地上。再比如夏天在北回归线徘徊的太阳,按着它规定的轨道,俯瞰芸芸众生。

  世俗终究是存在的,平凡是不可或缺的,罪恶有它的一席之地;苦难让天才发光,烈火使凤凰重生,丑衬托了美,苍老让青春变得宝贵,懦弱让英雄令人尊敬,平凡造出了圣人……

  如果平凡没意义,我早就死了。我活着,就要享受生活。如果不甘平凡,就努力进取,至少自己不后悔。

  晚上我决定放下所有。第二天的阳光照进我窗台时,那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

  最后的最后,我想说那个工地上盖的楼盘成为了河东的中心。我已经初中毕业,上了全市分数线最高的高中,为父母省了一万八。父母很爱我,他们对我成绩的忽视其实是因为不想让批评打破我学习的积极性,我很幸运有这样的父母。我在散步时遇到了那个醉鬼,他领着一个健康快乐的小男孩,身边还有一个一口正宗东北腔的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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