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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烟”考

 木柳书屋 2013-09-08

 

 

“茗烟”考

 

 

作者:二十四笔 

收录时间:2007-05-15

(转自:红楼品茗)


 

 

贾宝玉身边有个贴身书童,名叫茗烟。第二十四回至三十四回,改作“焙茗”,第三十九回以后,又用“茗烟”这个名字。有的版本在第二十四回有个交代,说宝玉嫌“烟”字不好听,才改做“焙茗”的。
“茗烟”这个名字似有些怪异,其实反映着贾府人的生活习惯:茗者,茶也;烟呢,应该是烟草的烟,也就是“菸”字。清朝的满族人,还有从东北过来的汉人,大都嗜爱吸食烟草甚至鸦片。烟草是他们的生活必需品之一。用“茗烟”命名身边的书童,大概意味着:这样的小厮,就像茶和烟一样,是主子须臾不可或缺的。后来改做“焙茗”,焙者,用微火烘烤之意;从字面上看,是“烤茶”,意思似也说得通。新茶采摘下来之后必须经过焙炒方能饮用。然而贾府的人喝的自然是制好的茶,不大可能自己焙炒新茶,故这里的焙,应引申作“煎煮”讲。皮日休有诗句云:“醉来浑忘移花处,病起空闻焙药香。”因而,焙茗也可解作“煎茶”。只有贾宝玉的小厮才配叫这样雅名。
——但是,如果这样一解释,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人们都知道:《红楼梦》里的人名,许多是另有含义的。比如吴新登,意思是“无星戥”;卜世仁,意思是“不是人”;单聘仁——“善骗人”,詹光——“沾光”,等等。那么,作者赋予“茗烟”的另外含义是什么呢?
已经有人分析过,“茗烟”,是“明阉”的谐音,于是判断这个小厮的出身本是明朝遗留下来的太监。后来作者把他的名字改作“焙茗”,那意思不就是“背明——背叛明朝”吗!
这个解释只能在字面上讲的通,放在茗烟这个人物身上就讲不通了。怎么说呢?
首先,于时间不对。第九回茗烟刚一出场作者就介绍说:“这茗烟乃是宝玉第一个得用的,且又年轻不谙世事。”如果把《红楼梦》故事的时间背景规定在雍正年间,那么距离明朝灭亡已经80年了。而焙茗的年龄无论如何不能超过20岁,怎能当上明朝的太监呢!
其次,于事实不符。小说中的茗烟,明明是个健全的男子。作者似乎生怕读者发生误会,在第十九回里特别安排了一个宝玉撞见茗烟和小丫头万儿交媾的情节,强调茗烟不是阉人。
第三,于情理不通。阉人,一直为文人所不齿,简直就把他们视为小人。称这些刑余之人为“阉人”,本身就含有蔑视、歧视之意。虽然,这类人中也出现过不少好人、能人、贤人,但毕竟是凤毛麟角。一提阉人,人们总是会想到赵高,想到魏忠贤,把他们归于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罪魁祸首一类。因而,曹雪芹不会谴责阉人的不贞,也不会指责此等人背叛明朝。
那么,曹雪芹给这个小厮起名“茗烟”、“焙茗”,其用意究竟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茗烟”是“明阉”的谐音是不错的。关键在于怎样理解曹雪芹的用意。笔者揣测,最初用“茗烟”这个名字,就是想说:这种人就像明朝的太监一样,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清朝编撰的《明史·宦官列传》中说,自永乐以后,宦官“逞其智巧,逢君作奸”《明史》给那些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坏宦官四个字:“黠桀渠憸”(《明史·阉党列传》),意思是:狡猾凶悍、谄媚卑鄙。大概曹雪芹也想到了,这个名字容易使读者产生误解,所以后来给他改叫“焙茗”。“焙茗”,应该是“悖明”的谐音。它的含义不是“背叛明朝”, 而是“悖日月之明”、“背明向暗”的意思。
根据小说对茗烟这个人物的描绘,他的品行和作为,完全符合作者在他名字里赋予的含义。
茗烟在第九回里的第一次出场,就是大闹学堂。作者说他“无故就要欺压人的”。他凭什么“无故欺压人”呢?还不是狗仗人势、狐假虎威么?在学堂里,贾蓉的小舅子秦钟被金荣欺侮了。贾蓉的相好贾蔷想出面来管,又怕得罪薛蟠,因为金荣是薛蟠的相好。于是他就来挑唆茗烟。贾蔷这一挑拨,茗烟的威风来了,他一头冲进学堂来找金荣,也不叫金相公了:“姓金的,你是个什么东西!”姓金的再不是东西,也是主子辈儿的,而茗烟只不过是个奴才,他却胆敢“一把揪住金荣”,满口粗话脏话地乱骂,说:“你是好小子,出来动一动你茗大爷!”唬的满屋中子弟都怔怔的痴望。贾瑞忙制止:“茗烟不得撒野!”金荣气黄了脸,说:“反了,奴才小子都敢如此!”
在清朝,人大致可分为五等:贵族,官僚,士绅,平民,奴婢(包括贱民、倡优)。清朝的法律规定,平民与奴婢或贱民发生纠纷,奴婢或贱民要罪加一等。金荣家里虽然不富裕,他姑姑“跪着”跟琏二奶奶王熙凤借当头,但毕竟是贾府的亲戚,因而茗烟对金荣的言行,绝对是以贱凌贵的犯法行为。他为什么有恃无恐呢?因为有宝玉给他做主,有荣、宁两府的主子给他撑腰,他金荣不过是东胡同子里璜大奶奶的侄儿,一个远房穷亲戚,茗烟才不把他放在眼里呢!在挨了金荣一下毛竹大板后,茗烟一声呼叫:“你们还不来动手!”宝玉的另外三个小厮蜂拥而上,学堂里顿时鼎沸起来。要不是大仆人李贵进来喝住,结果不定怎么样呢!这一回里,作者把茗烟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性格展示得淋漓尽致。
茗烟“逞其智巧,逢君作奸”的作为,在第十九回和二十四回里被进一步展现。
他和小丫鬟万儿私下交媾的事情被宝玉撞见,吓得他“跪求不迭”。宝玉道:“珍大爷知道,你是死是活?”可见这事情的严重性。见宝玉没有处罚也没有告发他的意思,他便主动提出,“我悄悄的引二爷往城外逛逛去”。这个提议正中宝玉下怀,于是提出去袭人家。袭人的哥哥花自芳“见是他主仆两个,唬的惊疑不止”,袭人“忙跑出来迎着宝玉”,问明来意才放下心来,一听说只有一个茗烟跟着,复又惊慌起来:“这还了得!倘或碰见了人,或是遇见了老爷,街上人挤车碰,马轿纷纷的,若有个闪失,也是顽得的!你们的胆子比斗还大。都是茗烟调唆的,回去我定告诉嬷嬷们打你。”袭人的态度表明,茗烟的做为是触犯了贾府家法的。但他知道,有宝玉这堵挡风墙,他什么都不用担心。
茗烟宣称:“二爷的心事我没有不知道的。”(第四十三回)。在第二十三回,见宝玉无所事事极度无聊,茗烟便想与他开心,左思右想都是宝玉玩过了的,最后想到了一样东西——宝玉不曾看见过却肯定会喜欢的——杂书。于是,茗烟到外边的书坊里,把那些古今小说传奇,还有什么赵飞燕、武则天、杨贵妃的外传,买了许多来给宝玉。果然,宝玉一见,如获至宝。
这些杂书对宝玉性格的形成其实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影响了他的一生。杂书罪莫大焉,茗烟罪莫大焉!庚辰本在茗烟进书处有段脂砚斋侧批:“书房伴读累累如是,余至今痛恨”;蒙古王府本回后总评,评论茗烟进书为“恶仆殷勤,淫词胎邪”。这些评语,对我们理解作者命名小厮为“茗烟”的用意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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