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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校车审批成烫手山芋

 拂晓的鳯凰 2013-09-11

时评:校车审批成烫手山芋

更新时间:2012-09-03 15:29:15    来源:莫老    阅读:243次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9月1日报道:新学期即将开始,备受关注的校车安全问题也再次面临考验。由于当前尚处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渡期,校车审批在一些地方似乎成了烫手的山芋,本来意在保障安全的规定,却尴尬地导致一辆辆崭新的校车不能上路。

  许多地方的新校车之所以挂不上牌、上不了路,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这些新校车都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前造(买)的车,若按《条例》规定的安全标准来衡量,这些车自然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然而,这样的管理思路,显然忽略了当前尚处于《条例》实施过渡期的事实。

  针对“过渡期”,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高洪如是解释:按照《条例》的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一个过渡期……在省级人民政府设定的过渡期内,不是按照国家标准的校车来限定它,而是要让它保证接送集体孩子上下学的安全,符合这样安全标准的车就可以用于接送。

  显然,《条例》中关于过渡期校车的规定,并未生硬地要求其达到怎样的硬件标准,而是侧重于对其安全运营的人性化关注。以此衡量,那些在《条例》出台前造(买)的车,只要驾驶人员具备相关资质,不超载,运行时不违反相关的道路运营法规,基本上还是能够保证学生安全的,相关部门不应该以“不符合《条例》要求”为由拒绝为其上牌。

  既然是过渡期,就应该有一些过渡性的措施和办法。相关部门完全可以先给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挂上临时校车运营标牌,让其上路运营,待过渡期满,再根据其是否符合《条例》要求决定授不授予其正式的校车专用标牌。这样的做法,才是真正符合《条例》精神的人性化管理。

  中小学的开学时间并非不可预料,各地相关部门本应该在新学期开始之前就出台校车运营的过渡性措施,而现在,既然已经出现了校车管理无规可依的尴尬局面,就更不应该固执地超前执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而应该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特事特办,让那些闲置的新校车尽快上路,以解千家万户孩子因路途遥远而无法上学的燃眉之急。

  学不能不上,车不能不坐。大量的新校车不能上路,极有可能导致黑校车的泛滥。而黑校车的泛滥不但会为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埋下隐患,也会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带来极大的麻烦。从这个角度来看,积极主动地为新校车的上路扫清障碍,是打击黑校车最好最有力的手段,对此,各地校车管理部门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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