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悝(前455年-前395年),中国战国时代著名思想家。公元前422年,任魏国相,主持变法,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故一般认为他是法家的始祖。 生平李悝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进行“尽地力之教”,其具体内容已不可知,但主要为鼓励农民精耕细作,推广成功的耕作经验,提高粮食产量。并且实行“善平籴”政策,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抑粮价;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奴隶主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于国家的人,按照功劳和能力提拔官吏,如任命吴起为西河守,用西门豹治邺。变法后,魏国国力增强,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 他还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六篇《法经》,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其内容主要阐述如何维持治安、缉捕盗贼、防止人民反叛及对犯罪者的判刑等等。六篇中,〈具法〉一篇为全书的目录。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带《法经》到秦国,以该书作他变法内容的蓝本,成就了历史著名的“商鞅变法”。《法经》现仅存篇目,内容虽已失传,但仍可于《秦律》及从今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发掘出的“秦简”中反映出一部分来。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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