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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城市将建电子商务示范城

 方与圆623 2013-09-11

21城市将建电子商务示范城

  11月23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经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吉林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南宁市、昆明市、银川市、苏州市、汕头市等21个城市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原则同意21个城市报送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受此利好消息影响,昨日,电子商务概念股早盘走强,上海钢联涨6.06%,生意宝涨3.82%。

  据了解,当前,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社会经济形式和现代流通方式,深入地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改变着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据商务部预计,过去5年网购消费增加了22倍,年均增长28%,2010年达到约4500多亿元;未来五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15年将达到12万亿元。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近来相关政策也进入了密集发布期。据悉,在八部委批准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之前,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已有明确要求,提出应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继续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普及与深化,大力促进电子商务自主创新,加快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史燕君 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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