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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圈子”化,树契约化(纵横)

 戈壁之家 2013-09-12

  “圈子”之为用,越来越新奇。在一社交场合,听友人介绍:“如今我只找朋友做生意。碰上圈子外的,好不容易订下合同,可是到头来钱啦物啦都可能有去无回。”另一友人跟着自嘲:“小说投稿也跟上潮流呢。你没进入那个主编的圈子,就不灵,进入了,准行。”

  传统社会最讲究“圈子”。费孝通早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就提出乡村全是彼此看着长大,“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里乡亲的交往,全凭相熟度、关系度。好比投石入水的涟漪效应,一圈圈涟漪扩展开,愈近愈密,愈远愈疏。

  一个“陌生人社会”,“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于是应了美国学者弗里德曼的描述:“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保持日常互动、确定彼此边界,务须依赖一系列契约规则,旗帜是教化的道德,底线是强制的法律。“有纠纷找法律”成为共识,欲找老兄老友老关系,难矣。

  诚然,看病找相熟的医生,求教知识难点找老同学,处对象也找老乡介绍……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则可。泛化开来,奉行“熟人是一宝,关系最重要”庸俗哲学,群居终日,则不可。尤可畏者,是好些官员也乐此不疲,主要心思盘桓在自己脚下围出的圈圈内,热衷勾肩搭背、推杯换盏、私相授受。

  现代社会的管理亟待新型组织纽带,去“圈子”化,树契约化。斯隆领导下的早期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曾久盛不衰。后人忆述:“要想和他成为真正意义的朋友,那前提就是你先离开通用。”同事中难免有兴趣契合者,但他严格自律跟所有部属等距离交往,其理由即:“假如我和某些同事有极深的交情,自然会有好恶之分,就会影响我决策的客观性。” 

  硬件变,软件也须变。在日益成长的契约社会、法治社会,作为乡土社会、血缘社会遗迹的“圈子情结”还有什么立足之地?

  (原文刊于9月9日《学习时报》,有删节。原题为《“圈子情结”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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