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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基层文化体系的理论探析

 木头电脑 2013-09-15

建构农牧基层文化制度体系的理论探析

 

关键词  战略探析 文化制度体系 农村牧区

 

内容提要    文化变革和文化形态变迁呼唤文化制度体系的更新,目前我国边疆农村牧区基层文化制度体系迫切需要重新建构,本文从提高国家文化生产力竞争能力和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重新架构农村牧区基层文化制度理论体系。

 

作者 丛禹    单位 赤峰市文化局  电话  18604768208

 

 

    文化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21世纪经济赛局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力”的较量。随着文化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文化与经济越融合,文化生产力的潜能就越巨大,文化维系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纽带作用和一个国家在综合国力竞争中最根本的,最核心的竞争优势更加凸显。

如果说文化的灵魂就是价值观,那价值观就是一种制度的存在形式,制度的演进又总是具有利益取向和强势主导地位的主体推进。当然,导致制度变迁的主体又是多元的。文化是传承主体,而广大人民群众又是我们民族文化的载体,文化只有被大众接受并认同为社会道德准则和行动价值取向时,才能成为凝聚人心和整合社会的力量。我国的基层农牧区文化制度体系和文化服务体系是构建上层建筑制度形态的基础,基层文化建设的过程就是构建基层文化体系的过程面对新世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农村,我国基层的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文化建设中仍沿用传统理论、传统方式、传统办法操作当前基层文化体制建设工作。这样就出现基层农牧区文化建设很难把握方向,找不到着力点,没有文化创新的前瞻性理论指导,其结果必然导致基层文化秩序的盲从和盲目,工作重心就会失去方向,广大农牧群众的文化权利就会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文化生产力的实现。

本文作者长期在基层工作,是基层文化建设的实践者,同时也是多年从事群众文化研究的守望者,故此,在研究,调查的基础上,试图用文化生产力的原理,探索当前农牧区基层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并试图通过理论研究成果,勾画目前农牧区基层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架构,从战略的角度提出构建基层文化制度体系的一孔之见,希望能够为决策者提供理论依据。

新农村牧区基层文化建设战略思考的出发点

新时期农牧区基层文化建设是中国先进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搞好基层文化建设,对于宣传执政党的方针,政策,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准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目前农牧区文化建设还存在着以下态势。

(一)  新农村牧区文化建设提速的呼声越来越高

近些年,党和政府对基层农牧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相继出台了多项扶持和支持优惠政策。文化产业和文化建设关系更加密切,文化资源得到了较好的开发和利用。但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的不断发展,现阶段的基层文化建设仍处于薄弱环节,尤其是在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内蒙古地区,农牧区文化建设现状令人堪忧。“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这是许多农村牧区基层文化生活的真实写照。

由于文化公共产品提供不足,因此,文化生活贫乏、孤单和枯燥,给农村消极文化现象的产生、发展留下了极多的时间和极大的空间。一些地方愚昧迷信活动抬头,腐朽思想蔓延,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黄、赌、毒”卷土重来,农牧区文化处于边缘化境地,各种低俗和消极文化乘虚而入,侵蚀着农牧区优秀传统文化。侵染着广大群众的灵魂,扭曲了农牧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观以及价值取向,其结果令人担忧!更为值得重视的是:现如今一些地区文化建设中,一些决策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发展失调现象仍在继续,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文化之间的冲撞大有升级的趋势。

“十一五”规划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等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文化生产力概念的提出,表现我们党和政府对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文化生产力就是指人们围绕满足人类自身的精神需求,把人类自身的思想、意志和情感作为文化资源,生产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和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文化生产力的观念表明,文化是一种生产,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生产。它天然的具有社会生产的基本特征,具有流通、交换、消费等基本环节,具有市场条件下经济运作的全部过程。目前,我国农村牧区基层文化建设制度体系面临重大理论突破,预示着文化制度体系将发生重大变化,文化利益关系结构将会调整。农牧区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文化动力,日趋激烈的文化竞争预示着新农村牧区文化建设提速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  新农牧区文化建设的制度瓶颈

现行的农村牧区文化建设制度体系中最基层的政府机构就是文化站。文化站是集群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农业科技普及为一体的农村文化中心,是普及和提高农村文化的阵地。以赤峰市为例,目前,乡镇苏木的文化站人员已配备齐全,但绝大多数文化站却没有事情可做,这种养人的“铁饭碗”文化运行体制,成了领导安排人员的好去处,因为文化站是事业单位,这就造成了基本什么样的人都能进来,待开展工作时,什么也不会,搞文化活动没有专业人员。老百姓常说:“文化站里没有文化人”的现象普遍存在。在赤峰的个别旗县文化管理部门,由于经费紧张,又极力养人,以至于出现把国家投入文化设施租借出去,作为娱乐场所来维持职工生存的现象,这种文化体制,投入再多也是养人,不能给农牧区文化生活带来福利。与农牧区文化体制与农牧区市场经济越来越不相适应,阻碍了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也成为阻碍农牧区文化发展的瓶颈。

(三)文化产品的短缺和低效的文化投入机制

    在广大的农牧区,一方面,农牧区文化建设投入严重不足,文化基础设施十分落后,而其文化机构难以运转,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非常短缺;另一方面,国家的文化投入在文化管理部门内层层剥夺,越到基层,状况越差,到乡镇文化站时就所剩无几,再加上由于政府文化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造成投入(财政)无法监督,受益者(农牧民)无权监督。

当前的农村文化建设未能把经营性文化和公益性文化区别开来,政府统包统揽,应该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长期投入不足,应该有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长期依赖政府。要么是政府或某些组织输血式的拨款给农村,或者是造血式的“文化下乡”;要么就是简单的下达考核指标。“政府出钱办、群众围着看”,送去的“文化大餐”却往往不和农民的口味,农民并不很领情。这种体制不改,投入再多,也看不到效益。

(四)文化供需之间存在巨大结构性缺陷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社会结构也随之发展变化,日益增长的社会各界对文化的需要迅速释放,要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必须顺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多层次、多样化、多渠道的满足文化需求。由于在基础文化建设体制中缺乏战略考虑,导致公共文化设施残缺和服务水平低下,造成了文化产业的市场结构性缺陷与文化市场低水平供需的矛盾。当前大部分主管部门仍然习惯看一个地区兴建了多少文化馆(站),配备了多少套设备,赠送了多少册图书,却很少思考他们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地方经济和促进文明建设中究竟发挥多大作用。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社会效益如何,这样,造成供需之间存在巨大结构性缺陷,也造成文化制度体系的缺陷,更造成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隐患。

 (五)缺乏理性认识,导致战略布局的盲从性

    在基层文化建设中,文化建设不像经济建设那样看到的是高楼大厦的鹊起,工厂林立的壮观,不能更快的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和增加老百姓的经济收入,因而,无论是执政领导还是政府都不愿意投入更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来发展文化,建设文化,投资文化。他们没有认识到文化生产力的深刻内涵,没有领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实质,把基层文化建设仅仅理解为政府拨几个钱,建几个文化站,购买基本图书、光盘,对人的文化主体地位和文化生产力认识不清,把基层文化建设与人的主体地位分割开来,把产业性和意识形态分割开来,即找不准基层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有没有把文化纳入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更没有对基层文化建设进行战略性规划设计,没有把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市场建设当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迫使农牧区基层文化建设长期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滞后于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割断了基层文化建设与国家文化体系的联系。甚至有的把基层文化建设当做包袱,把公共文化或推向市场或当成政府的盈利工具,把文化当作花瓶点缀。这样导致基层文化建设不确定性和盲从性,同时,也暴露了国家文化建设的重大理论缺陷和政府文化管理职能的盲区。

    建构农牧区基层文化制度体系的战略对策和建议

不知大家有没有同样的感受,现在经济发展了,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可是,人民所享受的文化服务和自主选择文化消费的确立却减少了。在我们的周围,出现了文化素质和和道德水平下降的趋势,这样的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扭曲,说明我们的文化发展战略和文化管理体制上存在很明显的缺陷,这就要求我们从根本上构建基层文化制度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国基层文化建设的体制性缺陷,促使经济与文化,文化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一)转变管理方式,健全国家文化管理体制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体制建设中,党、政领导齐抓齐管的管理模式,在我国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笔者人物如果重新建立基层文化制度体系,就必须转变管理意识形态的执政模式,按照文化生产力的理论,,进行制度建设。从理论上讲,文化的物的特性与意识形态是两种不同的属性,文化的公益性和经营性,盈利性与非营利性在一定程度上与之存在着对应关系,这样划分明显表现出国家文化管理意志和管理政策的制度性重大转型,表明文化生产力理论将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理论创新和文化转型的基础。基层文化体制理论的创立,必须在党管理意识形态与国家文化管理目的、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和大众文化产业发展之间取得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并成为我国全面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转型的法理依据。要建立一个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公平的、有效率的国家文化制度体系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必须重新界定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中的角色。政府对文化事业的管理方式由过去的微观管理变为宏观管理,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过度,从以管理直属单位为主向管理全社会文化转变,从轻文化观念向重文化观念转变,从无所作为向大有作为观念转变。党要转变执政方针,政府要转变管理职能,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增加投入,增强活力,面向市场,改善服务,做党政机关该做的事,不做市场能做的事,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服务机制,改革投资机制,实现多元化办文化,,让公益性机制文化项目与经营性文化产业齐头并进,让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同一平台实现文化产品的交流、交易,充分开发和利用文化资源,满足和引导文化需求,实现基层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和谐社会一起构成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

(二)加快文化立法步伐,把农牧区基层文化建设纳入法制轨道

中国已经进入法制社会时段,文化法制不健全和文化政策制定的随意性,是我国农牧区基层文化制度性缺陷的重要因素。在中国,宪法是文化立法的基础和核心,宪法确定的公民文化权利,为文化法制建设提供了基本原则。在现有的文化立法中,我们应调整立法思想,把文化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文化法制体系,以立法的方式去确认文化主体地位、权利和义务,确立文化产业主体灵活多样的所有制形式,使基层农牧区文化制度建设,特别是在推动文化产业、保持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具体行为更加具体化,法律化,明确化。

(三)战略性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完善文化市场资源配置机制

我国基层农牧区文化建设既是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基础,又是文化生产力竞争的主要阵地,基层文化建设在发展文化产业中有很突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赋予基层文化建设以崭新的内涵。进行文化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就意味着对原有的文化权力结构在文化资源权威性的分配的调整和重组。就要克服行政条块分割管理模式而导致的行业壁垒和部门利益,文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不能停留在一般意义的国有文化单位机构合并、重组,要从全面创新产业制度体系,从有利于公平竞争机制和完善市场体系出发,拓展发展空间,拉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有效需要。逐步形成文化与经济战略调整的互动效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广大群众文化主题创造文化,使用文化和消费文化的积极性,尽量减少多次交叉管理,甚至无人管理的局面,彻底杜绝有设施而没有文化、有文化又没有文化服务、有文化需求而没有文化市场、有文化资源而没有文化投资、有文化消费而没有文化产品、有文化市场而无合法有效文化管理的混乱状态。

(四)转变文化建设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农牧民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四个主题的联动作用。农民、政府、文化工作部门和文化中介组织,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四大主体。广大农民要当好新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的核心主体,政府对新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的投入和扶持必不可少,而文化事业工作部门或团体和文化中介组织在农村牧区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同样不可缺少,要使政府的推动力与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的内生力有机对接。从农牧民的需要出发,从当地的基础和条件出发,将政府力量作用于社会力量,将时代资源嫁接于传统资源,才能使政府力量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才能唤醒农民的参与热情,才能调动沉睡于乡野的文化资源,从而形成生生不息的文化创造力,有力的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近年来的农村牧区文化建设注重为农牧民送演出、送戏、送书、送科技,不仅很难把文化送到所有村即使送到了村,也往往是“蜻蜓点水”,“来了就热闹,人走茶就凉”,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文化温饱”;而且对农民来说,这样一种“喂食”式的帮助,农民的选择余地不大,参与的热情就自然不高。为了真正让文化在农村得到很好发展,必须改变传统的送文化模式为种文化模式,政府办文化为农民办文化的模式。另外,不能富了口袋空了脑袋。在文化建设中,除了政府扶持外,还必须重视市场的力量,这是满足农民文化需要的必由之路。为此,要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五)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重点就在农村牧区。

    建立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旗县政府在新农村牧区建设中一个新的职能定位。农村牧区文化服务要从农牧民最迫切的需要出发,从基层政府最应该做到也能够做到的地方入手,保证基本的投入,完善基本的设施,建立基本的队伍,开展基本的活动。把重点放在乡镇苏木,农牧民更需要的是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文化生活,所以,必须把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乡镇苏木文化中心对村落文化建设的导向、辐射、推动作用。把乡镇苏木建设成为农村牧区文化发展的中心。

农民需要文化,但文化更需要农民。具有民族性的文化才具有世界性,农村的传统文化、乡村文化、通俗文化是原生态的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根,是现代文化的魂。中国社会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将来,民族文化的代表不是集中在城市,而是体现在乡村。因为只有农村才具有我们民族独特的文化资源,才具有内容极为丰富的民间原生态文化。

(六)建立城市文化反哺农村牧区的服务机制

城市的文化基础雄厚,文化设施先进,文化现代化气氛浓厚,城市文化反哺农村可以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双赢。城市文化反哺农村这是社会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城市文化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城市文化也只有在与农村文化的碰撞中,吸收农村文化浓厚的民族特色,才能引领时代潮流。为此,文化公共产品要向农村倾斜。建设先进的农村文化,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牧民,是新农村牧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基础。在新农村牧区建设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战略中,政府有义务也有能力在农村牧区公共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快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目前,城乡之间,城乡居民之间最大的差异不是吃穿物质方面的差异,关键是在文化资源的配置和享受的差异。因此,在新农村牧区文化建设中,要把城市与农村牧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促进城市文化发展的同时加快农村文化建设的步伐,将城市文化资源逐步引向乡村,把城市里的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强势文化资源向农村流动,形成以城带乡、城乡文化资源一体化的文化事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建立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农村牧区文化建设。

(七)农村牧区文化的发展必须有一个促进其发展的平台

    市场是文化流动和交换的场所,也是文化碰撞的平台。没有文化市场,文化就不能在流动中发展,不能在交流中进步。我国农村牧区文化市场严重滞后,与农村牧区经济市场发展不相适应。在农村牧区经济日渐市场化的形势下,农村牧区文化却还是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特别是当前农村牧区民间文化的兴起,迫切需要文化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文化交流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不上市场就不能显示文化的特有价值。因此,必须把发展农村牧区文化市场作为战略重点和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的突破口。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主体。农村牧区文化市场主体包括农民、政府、文化管理组织、文化单位和民间文化组织等。农牧民是农村牧区文化市场的首要主体,要按照市场的要求,使农牧民成为农牧村文化市场中独立人格,能自主参与文化交换的市场主体。国家要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民进资金投入农村牧区文化建设。要把国家投入拉动,民间集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比如民间图书馆、民间剧团、民间博物馆,以及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等,要建立一套国家支持体系,引导文化专业户组建非公有制文化企业,鼓励各种形式的农牧民自办文化,不断发展壮大新时期下的农村牧区内生型文化。

    文化是新农村牧区建设的软动力,农村牧区是文化生产力竞争的主要阵地。构筑边疆基层文化建设制度体系,全面激活群众文化活力,这是当前新农村牧区的重要任务。

    鉴于本文篇幅有限,对农牧区基层文化制度体系建设只是简单地在宏观层面进行讨论和分析,没有展开论述。故此,存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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