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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饿死女童案疑犯乐燕一审被判无期

 牛人的尾巴 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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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南京江宁区麒麟街道一社区民警发现两女童饿死家中,此案于9月18日上午9点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起诉书称,两女童的母亲乐燕怠于履行抚养义务,“明知二被害人无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至同年6月21日案发未曾回家”。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未提量刑建议。据悉,全国有50多家媒体申请旁听,此外还有民政、妇联等多个部门旁听审理。图为犯罪嫌疑人乐某。高纯

  •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南京V法院”消息,备受关注的南京市江宁区“饿死女童案”今天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回顾

2013年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一名一岁,另一名为两岁。经法医鉴定,两个孩子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舆论普遍认为,两名幼童系因无人照管饥饿致死。

当时,女童的母亲乐某已经两个多月下落不明,女童父亲李某当时因犯罪正在服刑。目前李某已刑满释放。

南京警方透露,女童母亲乐某,22岁,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据当地媒体报道,6月21日晚间,乐某在一家汉堡店内被公安找到,发现时乐某再一次怀有身孕。

检察机关认为,乐某明知两个孩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直到6月21日案发时都没有回家,导致两小孩死在家中,系疏于照料而酿成的悲剧。因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乐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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