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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街道南门墩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标准

 海贝39 2013-09-20
发表于 2011-3-7 04: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布吉街道南门墩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标准

注:查丈标准与产权置换房查丈标准相同,均以深圳国土局查丈报告结果为准。

产权置换方式
一、住宅类补偿标准

永久性建筑按拆1平方住宅补偿1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本人属此类物业,但个人认为应1:1.3才合理,我永久性物业换一期限房,实属应该,而且深圳其它改造项目好象有先例。)
二、现状商业物业补偿标准

现状商业是指2010年8月1日前用于商业经营的物业,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前三年完税证明,对于2010年8月1日后改变为商业经营的物业,不进行商业物业补偿,按住宅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1.深惠路(国道)沿线临街首层现状用于商业经营的永久性建筑按拆1平方补偿0.7平方新建首层商业物业。
2.军民路(村道)沿线临街首层现状用于商业经营的永久性建筑按拆1平方补偿0.65平方新建负一层商业物业。
3.南上街(村道)沿线临街首层现状用于商业经营的永久性建筑按拆1平方补偿0.6平方新建负一层商业物业。
4.非上述路段临街首层现状用于商业经营的永久性建筑按拆1平方补偿0.5平方新建二楼商业物业。

三、瓦房补偿标准

按拆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

四、临时建筑补偿标准

楼顶砖墙铁皮顶按每平方300元进行补偿
楼顶钢架铁皮顶按每平方200元进行补偿

五、回迁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面积差异结算原则

回迁安置房面积总和应尽可能与被告被拆迁房屋面积总和相同,原则上面积差异不超过5平方米,由于房屋不便于分割的原因,当出现面积不一致时,双方按同类型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补交(或退还)差额。

六、过渡期租金补助标准

1.在项目拆迁建设期间,业主自行安排过渡房屋;
2.住宅物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过渡期租金补助;(在改造项目的周边,租金没30-40元/平方米是很难租到房的,所以我认为应该提高过渡期租金补助标准)3.商业物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70元的过渡期租金补助;
4.计补日期从被拆迁房屋交付开发商之日起至回迁安置房交付之日止,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进行支付,按季度支付。
5.对于2011年12月30日前签约并交房者一次性按签约面积支付每平方米10元作为奖金,同时第一次过渡期租金补助一次性由交房之日起支付至2011年12月30日。

七、现金补偿方式:参照地铁3号线XX路(国道)补偿标准(约7000元/平方米)(现金是不会要的,周边楼盘都在1.5-2万元/平方米的水平,要了钱就没地方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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