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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孝之有方》 文/溵川之子

 深山木槿 2013-09-22

散文《孝之有方》发表

 

散文《孝之有方》发表

附原文:

(原创)孝之有方

 作者  溵川之子

散文《孝之有方》发表

   刚回到家,妻就诡秘地对我说:“有件事,妈给你说没?”

   我惊诧道:“什么事?没有呀!”

   妻说:“前天,爸见一个来卖鲶鱼的,鱼特好,爸想买,可是妈有点不情愿,爸还是一味地和卖鱼的讨价还价!我看爸想买,可是他又好像没有带钱,我就说,想买就买吧,马上我去付钱!我付了钱,爸爸高兴地把八斤多重的大鲶鱼拎回来,放进水池里,说要等你回来后再杀了吃!还没有到晚上,爸就把鱼从水池里捞出来,给杀了,说是怕晚上被猫叼吃了!宰杀后就炸了出来,估计晚上妈要给你做鱼汤吃!放好几天了,让他们放在冰箱里他们也不放,不知道坏了没有?”我听后,美美地表扬了妻一番!

   说真的,我不是一个很优秀的好儿子,也不是一个很优秀的好女婿!俗话说:“自古忠孝难以两全”,何况我远在异乡工作,“孝”字更是不敢提及,怕玷污这个圣洁的字眼,每每看到老爸现在中风后微微蹒跚的步履,我就愧疚不已!如果我在家的话,老爸绝对不会一头从椅子上摔下来,等我几天后回到家,发现老爸的异常才和妈妈、哥哥一起把他送到医院,以致造成现在的后遗症!愧疚也好,自责也罢,我现在能够做到的就是多抽出一些时间回到老家,陪陪我的爸爸妈妈或是我的岳父岳母!其实,无论作为子女还是媳妇女婿,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这里面有一定的学问。我觉得无论是钱还是礼物,送给我爸我妈的,做媳妇的应该送,这样爸妈易于接受,媳妇送来的,儿子自然知道,即便接受,也不会发生家庭纠纷;如果做儿子的去送,即便老婆同意,爸妈也会有所顾虑,担心媳妇不知道,是儿子偷送的,万一引起家庭矛盾,让爸妈心里不安宁!同样的道理,如果是送给岳父岳母的钱或是礼物,就应该有妻子送比较恰当!应该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子女代送,这样既显得不够尊重父母,又会让父母有所顾虑或是担心!

   对于妻给老爸卖鱼的事情,我盛赞一番,是应该的,因为妻的做法就孝敬了爸妈,也让我这个做儿子的很有面子!

 

注:

   本文发表于2013年3月8日《新商水》副刊,原文详见2010年5月31日的博文,本文发表时略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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