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厦财产及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特制定消防应急方案,一旦下述紧急情况发生,请各单位、业户及全体员工,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迅速行动,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大厦消防应急报警电话为----------(消防中心控制室),专机一响,值班人员应立即接听。 1. 发生微弱火情时(一级火警): 1.1 各部门员工在大厦内一旦发现烟、火应立即用手动报警器(设在各紧急出口处)报警,并打电话申明自己的身份及失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的物质。 1.2 在无人身危险的情况下,用最近的灭火器阻止火势蔓延扩大。 1.3 消防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通知物业保卫部、工程部、管业部、物业总经理。 1.4 物业保卫部、工程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携带手电筒、灭火器、对讲机等相关工具迅速赶到现场,判明火势情况,紧急处置。其他部门人员应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以防火势扩大蔓延。 2.当一级火势迅速蔓延,发生较大火灾时(即二级火警时): 2.1消防中控室职责: 2.1.1 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物业保卫部、管业部、工程部、物业总经理。 2.1.2 接到总经理的指示后,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向市消防局报火警。如无指示,对查询火情者一律答复:有关负责人已到现场处理。 2.1.3 接到总经理的指示后,立即用消防应急广播将录制好的中英文音带反复播放,指导疏散宾客。 2.1.4 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应随时同火灾现场扑救人员联络,为火灾现场临时指挥部的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并提出扑救火灾的合理化建议。 2.2大厦各级负责人的职责: 2.1.1 物业保卫经理、管业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或值班工程师)总经理应立即赶赴大厦消防中控室,组成火灾现场临时指挥部,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统一调度指挥,并由总经理任火灾现场总指挥。 2.1.2 火灾现场临时指挥部总指挥将依据火势情况做出全部或局部疏散的决定及是否向市消防报警的决策。 2.1.3 物业工程部职责: (1) 关闭受火灾影响范围内的一切通风设施。 (2) 派遣有关工程维修人员会同保安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查明火灾起因,采取相关措施,尽量控制火势蔓延。 (3) 工程部配电室、直燃机房、煤气调压站、空调机房等要害部位的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关闭相关的闸门或开关,消除火灾隐患,保障设备安全,并保障消防水和消防用电的供给。 (4) 工程部办公室应留一名值班人员,负责联络协调工程部各工种工作。 2.4保卫部职责: 2.4.1 消防值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救火并迅速指挥疏散现场、周围无关人员至安全地点。 2.4.2 保卫部外保应坚守各岗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有人趁机做案。 2.4.3 内、外保人员应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楼梯畅通无阻,并协助公安消防人员灭火。 2.4.4 内、外保人员应首先疏散有可能助燃的危险物品,然后协助客人和员工安全疏散。 2.4.5 派遣内保人员护送财务现金、贵重物品及大厦重要档案到安全地点并严加看守,防止发生意外。 2.4.6 客人全部撤离后,派内保对火情区域再做一次彻底清查,以防发生遗漏。 2.4.7 调集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到中控室前待命,接受火灾现场总指挥的调度,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和疏散工作并抢救物资。 2.5管业部职责: 2.5.1客务主管应向全体前台人员通报情况,指令两名接待人员回复客人询问电话。 2.5.2客务领班赶到消防中控室,接受火灾现场总指挥调度,物业办公室留1名客务领班值班。 2.5.2 物业助理、客务人员应迅速检查办公区、公寓区各房间,检查完毕后将门关好,在房间门上做出“已检查过”的标志,标志为“×”。 2.5.3 疏散人员时,应按贴在门后的消防安全疏散图进行疏散,应排成纵队从安全步行梯撤离,绝对禁止乘坐电梯。 2.5.4 通知保险公司到险。 2.6行政综合部职责: 2.6.1派遣医务人员携担架、紧急救护用品赶赴现场,准备抢救伤员。 2.6.2如有重伤员,立即同急救中心联系,确保宾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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