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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枫 动物小品

 相忘于江湖321 2013-09-26

周晓枫笔下的动物

鹰 

    鹰极具有象征意义,不仅只非凡的力量与孤独的勇气,还有更多的东西体现于不可言说之中。
  对鹰简单地言及喜欢与否,已近于亵渎。仔细分析我们的情感,更多的是敬畏,正像面对伟人自然涌起的无言。
  悬飞着,像一面松木色的古琴,风抚响弦样的羽轴,发出低缓而沉着的声音。豹子从慵懒地走动中爆发了闪电速度,鹰在平静的翱翔中保持着强悍力量。鹰极具有象征意义,不仅只非凡的力量与孤独的勇气,还有更多的东西体现于不可言说之中。我觉得它凝聚着某种远远超拨于现实背景之上的英雄主义。所以,早在先民部落里就把它作为图腾形象,至今,印第安人仍传唱着有关于鹰的优美古歌。飞在高寒处的鹰,我们必须以费力的仰望方式,才能见到它隐约的风姿———天幕绸蓝的底衬上,别着一枚高贵的徽章,谁才配接受这样的颁赠?
  毒蛇打着尾部恶意的响板,危险的警告节奏让周围一切退却。这时鹰从天而降!犀利的眼神、快捷的手脚、冷酷的心、非凡的胆量———鹰天生适合外科医生的职业。尖利的嘴撕扯着蛇的尸体,腥冷的血沾染在鹰的羽毛上,这图景呈现出某种残酷意义。但你能说鹰是残酷的吗?
  大地上的生命无不处于食物链的运转之中。前面是蝉,后面是黄雀;吞吃着食物,又终有一日成为别人的美餐。荒原上一架巨大的马骨放置着,是空气中那些看不见的细菌把骨头上的血肉舔得干干净净———力量有着令人震撼的转换与平衡。但是,相对而言,自然死亡是从容的,它不经历过多的肉体疼痛,那些食物链顶级的动物享有这样有尊严的死亡———比如鹰,没有谁敢于染指,风会把它勇敢的儿子抱走。鹿把头埋下,贴近地皮,贴近食物链的底层,和草一样,成为世界最卑微的基础食物。遭追剿的鹿群在绝望中奔跑,后面紧跟着几只狼———它们的胆小和敌人的勇敢,它们的温和与敌人的凶悍!无疑鹿在数量上大于狼,就像世间善的面积倍于恶,但是善是柔弱的呀,而恶是强硬的。所以,正因为绝对的善使食草动物处于易于被伤害和杀害之中,它们也由此不能走上王位。那在王位之上的,必有它统摄的能力,可以对待善,也可以镇压恶。我们反对暴力,但正义之中,允许了一定严格限量的暴力。严峻的面孔,冷酷的手———制恶必须以同样恶的手段,那使罪行屈服的,最终是法律,而不是良心。你可以毫不在意地杀死羊,但永远也别想藐视狮子,或者轻蔑一只鹰。事实上,一些位于极处的事物已脱轨于普遍的规范,就像大政治家往往不能以简单意义的好人、坏人概念来划分。高飞的鹰昭示着高处的秩序与法则。
  悬崖顶端矗立着一只威严的鹰,它把宽阔的翅膀别在身后,如同穿着垫肩大衣的将军。它俯瞰着它的王国,护佑着它的家园。鹰总是把卵产在空寂又险拔的崖顶,它让它的孩子一降生,就处在英雄高远又孤绝的起点上。蛋壳襁袍一样包住鹰的生命,不错,现在它是脆弱的,但它终将是最坚强的,因为它是未来之王。

金鱼 
    我在一个又一个金鱼缸之间来回走动,这么多缸里至少养活着上千条吧,它们花团锦簇,但是全都悄无声息。
  金鱼贴近水面,吐出一个气泡。我仔细观察:沉赘的腹部,宽绰的脸,松弛的下巴颏儿……金鱼下撇的嘴唇不住地一张一合,像个爱唠叨的老太太。气泡漂浮了一会儿,破了,这条臃肿的鱼扭动腰身,拖着绉纱般轻盈舒展的尾巴慢慢潜到水草下面。正午的动物园游人稀少,金鱼展览更是观者寥寥。金鱼多么五光十色,多么稀奇古怪:五花斑斑驳驳,珍珠一身疱疹,全像皮肤病患者;狮子头受过外伤似的,脑门上顶着红肿的肉瘤;水泡鼓胀着半透明的眼囊,里面装满液体,所以它有一对严重化脓的眼睛……越残疾的品种越名贵,不知是金鱼颠覆了常规的审美,还是从中映射出人类低劣的趣味。
  事实上,金鱼起源于普遍鲫鱼。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体内的黑灰色素体消失或转换成红黄色,迷信的人们把这种红黄色的鲫鱼视为天物,不敢食用,放生它们到寺院的水池。这种习俗使之避免与野鱼杂交,久而久之,形成了第一个金鱼品种。由此可见,最初是不健康的生理变异,和不健康的近亲婚姻,才造就金鱼的现在,造就它们繁荣而倍受娇宠的畸形子孙。鱼缸很大,浑朴而沉稳,缸壁内侧附着一层薄薄的苔绿,水面上漂着几叶浮萍。我在一个又一个金鱼缸之间来回走动,这么多缸里至少养活着上千条吧,它们花团锦簇,但是全都悄无声息———它们安静得即便死去也不对世界造成一点必要的惊扰。
  我曾经养过一条金鱼。闪着莹彩的眼睛很像两粒鱼肝油,它整天贴着玻璃,面无表情地张合嘴巴,似乎背诵着什么。一天,我多喂了半勺干鱼虫,这条糊涂的鱼竟然活活撑死了。它的尸首埋在小树下———活在水里的最终却死在土里。生活在水中,意味着每时每刻对自己的洗涤;而现在,娇小婀娜的身体沾满肮脏的土,一粒沙子落在依然明亮的眼睛上,和生前一样,它不会眨动眼睛祛除异物。画蜡笔画的时候,我喜欢为鱼添加撩人的长长的眼睫毛,忘了这是一种有洁癖的动物:它全身都光滑,不生一根毛发。死不瞑目的小鱼,风会带走它鳞片上的水滴,眼睛里的光芒。死于意外,死于胃部的丰收,这是一条因富足而夭折的鱼。
  
孔雀 
    孔雀展开无比灿烂的尾屏,这是它独特而著名的求偶方式。不像我们在电影中经常性的“男追女跑”,这样大动干戈的体育动作很是矫情。
  孔雀是个绝对的唯美主义者,在鸟类中拥有登峰造极无与伦比的美貌,谁也不能像它那样天生穿着华丽的晚礼服。它体现出强烈的宫廷色彩,让人想起巴洛克建筑,或维多利亚时代的舞会———孔雀耐心地把美安排到最微小的细部。窥见孔雀,你会因此相信神话的真实存在。
  孔雀展开无比灿烂的尾屏,这是它独特而著名的求偶方式。不像我们在电影中经常性的“男追女跑”,这样大动干戈的体育动作很是矫情,两人累得呼哧带喘,毫无美感和情调可言。孔雀也不像兽类那样进行决斗,双方撞得头破血流而后快。孔雀不诋毁也不攻击情敌,不追逐也不强迫爱人,它只是依靠自身的魅力来吸引对方。这么漂亮的孔雀绅士,它所采取的求爱方式又是多么含蓄、文明且自尊啊!
  遵循鸟类的分配原则,孔雀中也是雄性更具丰采,雌性羽色暗淡。我曾在几年前的一篇散文中歌颂过雄鸟的美德,说它集外貌、力量、勇气和智慧于一身,既不乏与情敌决斗的骑士气概,又在营造小家时成为建筑能手;它懂得女性的心,为其大唱情歌、殷勤送礼,还会温情为女伴梳妆;在孵育与哺养孩子方面,这位细心的爸爸也历尽辛劳。我借此榜样力量,劝慰周遭男人的牢骚。而现在,我要补充颂扬雌鸟的母性光辉。
  灰暗的平庸羽色有着很强的伪装作用,雌性借此在险恶生存环境中隐蔽自己,以此逃避天敌的追踪,来保全孕育中的孩子。世间的牺牲有两种:一种是剧烈的,体现为显而易见的行动;另一种是平静的,它如此不动声色,以至于不被发现牺牲的存在。但后者同前者一样,都要损伤本来平稳的命运,有时甚至损伤得更为彻底。我们身边的“绝代佳人”,为维持身材终生不孕。不具红颜的雌孔雀没有这样的心机,但它们的蒙昧里却有更多的无私与责任感。正是出于对这种美德的尊重,雄孔雀以卓越的美貌和努力来表达对雌性的爱慕。
  什么都有特例,我想起了发生在红瓣足鹬身上的角色转换:雌红瓣足鹬不仅比雄红瓣足鹬靓丽,而且也是由它来主动追求雄性。从中可以概括出一条规律:总是光彩的追求平淡的,华丽的追求简单的———似乎朴素才是大自然最高的美学原则。
  前些年,一位留法归来的艺术硕士在南京创办了孔雀园。美质与艺术具有天生的亲和力,她几乎放弃了一切,所有的时间只用来和孔雀朝夕相伴,其间的切身体验难以言传。后来我看到一则报道,说几条恶狗从孔雀园的围栏隙处闯入,咬死数十只孔雀———数量之大,远远超过食量的必需。这是具强烈视觉冲击力的画面,美引起恶本能的占有欲、破坏欲,或曰仇恨。
  这个世界,美位于靶心的位置,其余的都在外环。
  
鹤 
    最稀有也最可爱的要数白鹤了,它是鸟中的百合花,不论以什么姿势站立,它的头、颈和身体的整个轮廓都呈现出最高雅和匀称的曲线。
  鹤是鸟类中的模特,如同踩着高跷,它有异乎寻常的高个子,绳子一样灵活的脖颈。平心而论,鹤的瘦打破了我们习惯中的平衡比例,但它依然奇异地保持着自身均匀的美态。涉水而居的鹤仪态万方,诗经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也可看作对鹤的献词。头和尾都是黑色的,这是懂得呼应美学的鸟,它的影姿因此也颇宜于在雪中展现,体现出格外的和谐美学。它总是穿得非常正式,非常有身份。19世纪一位印度鸟类学者曾这样写道:“最稀有也最可爱的要数白鹤了,它是鸟中的百合花,不论以什么姿势站立,它的头、颈和身体的整个轮廓都呈现出最高雅和匀称的曲线。”
  鹤在求偶时,要进行优美的舞蹈仪式。中国人养鹤已久,古书中记载着许多鹤经过训练而闻乐起舞的例证。除却舞姿,鹤的叫声也有一定名气。著名的淝水之战中,自以为投鞭断江的坚大败而逃,溃兵失魂落魄,闻听“风声鹤唳”皆以为追兵来剿。仔细听过鹤唳,显然不若百灵、夜莺等鸣禽婉转,但有着别样的清傲,让人很特别地产生一种苍茫的岁月之感。这世间的事物,有的以美而著称,有的则以丑,还有一些并非简单的美丑问题,只因其间涵纳着一种让人沉默下来的莫名力量。
  神话传说中,鹤是神仙的坐骑。碧蓝无限间,仙人骑鹤杳杳而去,优雅又浪漫。这样说来,鹤是最具灵性和动人气息的交通工具了。大约与“爱屋及乌”同理的“慕仙至鹤”,鹤因神仙的荫护关系,而被人们认为享有千年的传奇寿命。古人以“龟鹤遐龄”来祝福老人的长寿,其实,鹤龄不逾50年,根本不能与老到的龟相提并论。
  国画中“松鹤延年”是经久不息的表现内容,毫不顾及鹤并不栖止于松树的科学事实。律诗中也有“八风舞遥翮,九野弄清言”或“立如依岸雪,飞似向池泉”之类的句子,正面歌咏或托物言志,可惜多平平之作,鲜有惊人佳句。更有影响的是宋朝的林逋,因“梅妻鹤子”而成为《梦溪笔谈》的著名典故。不仅在中国,在日本等其他国家,鹤也得到了特别的礼遇和尊重。鹤在东方受到的欣赏和欢迎,要远胜于西方。这里面其实隐藏着一个微妙问题。无人怀疑鹤的正面形象,但它的君子风范中显示出中庸色彩的自制。在我个人的理解上,鹤道德的长相和品格中,缺少强烈的个性,使人只得停留于短短几句的单纯肯定,而不便开展更多的价值联想。鹤的确更谋合东方美学的推崇,而与西方强调个性和自我的观念相左,梭罗所谓“杰出的恶胜于平庸的善”,显然要被鹤及鹤的爱好者们所弃。是的,鹤看起来就像中庸得已经平庸的善,而不仅仅由于便于骑行的高度,才被那些更有法力的人———神仙们呼来唤去、骑行驾驭。
 
长颈鹿 
    “禽兽不如”表现了兽性对人性的污染和侵害,这里的“兽性”和“人性”
  采用的都是流行学和世俗义上的概念。
  我们可以发现一些有趣的成语现象,在这些成语中,人和动物的地位高低、秩序前后被鲜明地排列出来。语言是人类的专利,他当然有机会“近水楼台先得月”,把一些美好的形容词贿赂到自己名下。
  比如说“低人一等”。且撇开它的实义,当注意力着眼于字表的时候,人类的沾沾自喜就跃然纸上。但事实上,人在体能与技巧方面恰恰常“低动物一等”。有一种鱼被训练来觉察石炭酸,并把石炭酸跟p-氯苯酸区别开来,两者的浓度差仅为十亿分之五;啄木鸟可持续以每小时两千公里的速度冲击树干;假如一只雌蛾一下子喷放出液囊中的全部蚕蛾醇,理论上它能够立即吸引来一万亿只雄蛾……人的优势在于他的智慧,他可以用工具、机械来增补感官、体力和技能,但如果离开这些技术武器,把人和动物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其劣势显而易见。
  “禽兽不如”表面上看是对人的唾弃,实际上是把禽兽行为作为极低的比较标准来看待,暗含一种欲扬先抑的修辞效果。“禽兽不如”表现了兽性对人性的污染和侵害,这里的“兽性”和“人性”采用的都是流行学和世俗义上的概念。此种对词性的褒贬局部反映了人对自己的歌功颂德和对动物的羞辱污蔑。我的一个热爱动物的朋友在他的书里列举了大量真实的例证:雏燕出巢后,在野外会受到任何一只成燕的照顾;一群骆驼抚养了死于沙暴中的阿拉伯牵驼人的两个婴儿……
  关于这点,我不会忘记一只长颈鹿给予我的细腻温情。我喜欢喂饲一些我喜欢的动物,我知道这是非法的。有一次,我带了苹果给长颈鹿。它的笼子太高了,我无法投递,只好把苹果切成块,从网笼下面扔进去。这种天生没有声带、受了伤也永不呻吟的高大动物,以优美的弧度垂下它的头颅,因为苹果紧贴地皮,它必须困难地劈开双腿、尽力低头才能吃到。长颈鹿的心脏约十公斤左右,血压是人的三倍。我为这位高血压患者能这样费力地接受我的食物而感动,在它吃完苹果以后,又送进去一小块巧克力。这次它在地上反复寻找着,但很长时间都没有发现所需要的食物,原来巧克力的香味并不适合它的胃口。但它相信我的确为它送来了某种食物,最后它捡起了一根干树杈儿。这根树杈儿干枯已久,几乎呈直角,上面布满了坚硬的树疤和棘条,但它以为这就是我最后递过来的食物。长颈鹿把它放在柔软的舌头上吃力地咀嚼着,而它温柔的眼睛始终感激地望着我!我的眼睛忍不住潮湿了……

麻雀
    北京的广济寺,中午的时候游人稀少,僧人和居士们每天都在圆通殿的西窗台上为麻雀备好午饭。窗台面积窄小,麻雀们便利用了紧挨窗边的一棵松树。
  麻雀是鸟类里的平民,也是人类最常接触的鸟儿。这些在我们身边生活的邻居,它们的体形和肤色与我们存在很大差异,但我不是种族歧视者,我多么喜欢它们落叶色的玲珑身体。走在喧闹的商贸街道,抬头看见荒疏的冬枝上静静栖着几只麻雀,心和整个世界一起,瞬间一片安宁。
  许多人在童年都有过救助麻雀的经历,而我直到去年才得到这样的幸运机会。这是一只刚刚掌握简单飞行技术的雏鸟,还未褪清嘴上的黄色,暴风雨使它的翅膀上沾满沉重的泥浆难以起飞。民间说麻雀“气性大”,果然,它很快由最初的惊惧,转而变成对窘迫处境的恼火。它以绝食来惩罚自己的失败行为。为了让它尽快恢复体力,我不得不采取强行喂食的办法,这下我看清了它孩子气的脸颊。我粗鲁的作风似乎严重伤害了它的自尊心。由于它的不合作态度,食物沾到了它的腮和下颏上。谁说鸟缺少表情的变化?它稚气的脸上充满了显而易见的愤怒。
  北京的广济寺,中午的时候游人稀少,僧人和居士们每天都在圆通殿的西窗台上为麻雀备好午饭。窗台面积窄小,麻雀们便利用了紧挨窗边的一棵松树。每只麻雀衔走一粒粮食,都马上返回树枝上。数百只麻雀就这样不知疲倦地在树枝与窗台之间穿梭着,形成一场褐色的疾雨。因为吃食的麻雀如果占据着窗台,就会有许多同伴因没有站脚的位置而挨饿。每只麻雀都遵守着某种纪律,或曰是友爱的原则,让我看到它们在朴素生活中保持的品质。
  麻雀们愿意选择寺庙安家,似乎不仅因其清静,而是感应了素食者的善心。受到广济寺的启发,我开始每天在自己的窗台上放好清水和食物,邀请麻雀赴宴。很长时间,麻雀并不信任我,对我的赠品碰也不碰。也许它们没有忘记数十年前那场可怕的回忆。那场名为消灭害虫的运动中,把麻雀也列在通缉令上,罪名是偷吃粮食。上帝的财产有着公正的分配方案,每种生物都拥有应得的一份儿。但是我们强占了土地和森林,还不想给原有的主人留下最后一口活命的粮食。在那场运动中,我们惊吓并杀害大量麻雀,给它们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今天我需要足够的耐心,来为父辈的错误请求原谅。
  积年累月的努力,窄窄的窗台终于成为了小鸟的餐桌,它们小巧的喙啄食着,我愿意倾听那轻细密集的嗑击之声。长久的交往使我和其中的一个麻雀部落建立了比较熟悉的关系,我因结识它们而深感荣耀,不觉得这和认识一个有名望的家族有何区别。我想让这些爱说话的小家伙知道,它们永远是受欢迎的小客人,我微薄的招待不成敬意。我希望给它们的食谱增加一些花色,小米、瓜子、饼干、水果……我甚至想到去早市买一些面包虫,让这些同样无辜的小虫子为麻雀们开荤———我现在能够理解男人如何为心爱的女人犯罪。
  我把瓜子和松子一类的坚果嗑开,然后把仁儿作为礼物。通过食物的间接传递,我的嘴唇亲吻了它们小小的喙。经常咬嗑瓜子,我的门齿留下一个不易看出的缺口,这是我最光荣、最甜蜜的一次负伤。
 

杜鹃 
    于是这枚赝品的蛋潜伏下来,寄主误以为这也是亲生骨肉———不要以为恶具有魔鬼般易于辨别的胚胎,恶在初期未暴露任何端倪,它是平凡的,甚至看起来如此孱弱。
  善良与无知的结合往往意味着悲剧的开始,它已为恶的孵化准备好适宜的温床。一对伯劳忙碌着,沉浸在即将做父母的喜悦中。它们不知道,一个不动声色的阴谋业已酝酿成形,现在它们正以自己的体温使之日益壮大。
  杜鹃的寄育性广为人知,它不会筑巢,于是便把卵产在别人的巢中。这个笨拙且自私的母亲,就像抛弃私生子一样,生产之后迅速弃婴,然后在旁边隐匿起来。杜鹃具有魔术般的本领,它可以根据寄主的不同,来改变蛋卵的大小和颜色,直至以假乱真──我们难以理解这种诡异的改变,罪行会在最不可能的地方找到渠道。于是这枚赝品的蛋潜伏下来,寄主误以为这也是亲生骨肉———不要以为恶具有魔鬼般易于辨别的胚胎,恶在初期未暴露任何端倪,它是平凡的,甚至看起来如此孱弱。
  十二天以后,杜鹃雏鸟破壳而出,一种犯罪的遗传本能开始作祟。它把同巢的卵或雏鸟慢慢拱到自己背上,然后猛然直立身体,把它们一个一个摔出巢外,直到独霸全巢。其实,恶比善更关注别人,因为必须建立在对他人的侵害上,才能成就恶的业绩。杜鹃的孽子茁壮成长,而伯劳所有的亲生骨肉都被残害了———一个恶的诞生要葬掉数倍于它的善,来作肥沃的底肥。杜鹃的养父母并未察觉眼皮底下的谋杀,依然不辞劳苦地哺育着仇人,甚至这个怪异的孩子已比自己大了许多倍,它们也丝毫没有引起怀疑。我不知道是否善所持的美好愿望和慈爱本性,使它携带着如此巨大的盲区,我只知道,如果没有善无知或被迫的配合,许多恶只停留于恶念和恶意,而不会变成实质性、破坏性的恶行。
  半个多月以后,杜鹃雏鸟已膘肥体壮,它抖抖羽毛不辞而别,全然忘了养母的恩情。伯劳、画眉、柳莺……众多的善鸟年复一年充当着养父母的角色,捐献自己的孩子供杜鹃杀害———而这后面,并没有跟从一个觉悟之后的复仇故事。这竟然是大自然的法律,犯罪不需要偿付任何代价。
  我认为杜鹃是品性最残忍的鸟。隼是食肉性的鸟,但是它不在自己的屋檐下捕食。因此,一些从俄罗斯来到北极育雏的红胸黑雁,大胆地将巢建在与天敌隼比邻而居的地方,这是为了让狐狸慑于隼的威力,而不敢接近自己的孩子。这是一个危险的技巧。但即使雏雁从隼的巢边经过,隼也恪守着原则绝不去碰它们──其中显然有种别样的磊落。杜鹃不然,它破坏了最基本的道德,其卑鄙和冷酷无可辩驳。
  然而,与此有着鲜明对比的,是杜鹃赢得的好名誉。声声啼血的传说,指认杜鹃为蜀帝的冤魂所化。还有的说它是忧心报国的志士、肠结乡愁的游子或哀情哽咽的佳人。春末夏初,杜鹃的四声鸣啭,好像是在催人赶上农时“快快布谷”,所以杜鹃又叫布谷鸟,据说谷穗和福祉会随它恳切的劝告一同到来。没人追究以往的血案,农人们满怀欢迎地聆听它的啼啭。并不是杜鹃带来了阳光和雨水,但它选择了适当的时候,选择了适当的声音,所有的功劳便尽归于它。不是创造,而是利用──从中我们看到奸雄得势的捷径和狡计。
  1996年春天,一对杜鹃停落到北京安贞桥附近。后来,雌鸟被人下网捉走,雄鸟便在上空悲切啼叫,数日不止,直至声音嘶哑,仍不肯飞走。这让我在一概的气愤中停顿下来。没有一个坏人会是千疮百孔绝对意义的坏,所有的形象都是立体的,不能被框入一个狭小的人为概念———因此,我必须辩证地看待每一个人,甚至是一只鸟。
 

太平鸟 
    第二天早上,天不亮我就起床了,我想看到它重新起航。光线渐渐清晰了,麻雀行色匆匆地来往着,可这只太平鸟却一动不动。它是不是被冻死了?
  我想告诉你们发生在1996年底的一件事情。
  12月初的一个早晨,我被一种奇异的鸣叫声唤醒。这声音和蟋蟀的振翅声有些相仿。经过仔细辨别,我发现窗前的杨树上落着一些奇异的鸟儿。它们的形体要比麻雀大一些,喙短小,喉部和眼睛上方为黑色,尤为特别的是,它们的头顶有威风凛凛的羽冠。从远处观望,很容易把它们看作平凡的鸟儿,但当它们整理羽毛的时候,无意间展示了翅膀的内部,可以清楚地看到翼上的彩色横纹和斑点,以及一个鲜艳而别致的红色烛斑。暗色的尾部末端有一圈明亮的黄边,微微打开时,就像一把优美的折扇。它们把美丽藏得多么好。
  它们大约有十几只,是为了体育馆旁的两株灌木而来。冬天光裸的枝条上,星星点点的果实奇迹般地点缀着。这些鸟轮流从高处飞降,几乎没有扇翅的动作,像是下坠的自由落体,只是到了果实跟前,才强烈地拍动几下翅翼,仿佛在为果实的美妙而鼓掌喝彩。
  当天下午我去了图书馆,我想确认这种神秘鸟儿的身份。通过文字上的形貌描述,似乎这种鸟儿最符合“太平鸟”的特征,但我不敢肯定。直到我翻开一本厚厚的鸟类图鉴,清晰的照片才使我确信这冬天里的奇迹。“太平鸟”,多么安详动人的名字。
  下午4点回到家,群鸟已经散去,这让我有些怅然。我忽然发现枝丫间还留下了一只太平鸟,它一动不动。我猜它之所以迟归,大概是因为人为的干扰,使它没有吃饱吧。天越来越晚了,游戏的孩子逐渐散去,可它还是没有飞走。
  暮色降临,浓重的黑夜囊裹了一切。太平鸟黑色的剪影,逐渐和大树融为一体,就像是一个普通的树突。谁也不知道一棵树收留了什么,它巧妙地藏起一个夜晚的秘密。
  这夜很冷,伴有大风。我用温度计测量了一下,零下6度。我知道这个可怜的孩子,被巨大的黑暗扣留了。一个曾有农村生活经验的朋友告诉我,大多数鸟都患有夜盲症。他小时候常和伙伴们一起,拿着手电去捉迟归的鸟。手电的强光晃过再突然熄灭,鸟有时甚至会从树上掉落下来。去鸟巢掏鸟也变得格外容易,不具备夜航能力的鸟惊慌地蜷在一起,束手就擒。我想着这只太平鸟是怎样孤独地面对异地的陌生与恐惧,面对黑暗的重重包围与压力。什么原因使它单独留在这里?我不安地猜测着。是否它具有离群索居的个性,主动游离了集体?是否它违背了某种戒律,在这里接受惩罚?是否群鸟已经过境,粗于算计的鸟儿遗落了它们的兄弟──隔着玻璃窗,我怀有不能抵达的友情。
  第二天早上,天不亮我就起床了,我想看到它重新起航。光线渐渐清晰了,麻雀行色匆匆地来往着,可这只太平鸟却一动不动。它是不是被冻死了?直到阳光照射过来,才让我认识到太阳赋予生命的复活力量。它先是慢慢地转动了几下头颅,然后梳啄着被一夜狂风吹乱的羽毛,又小幅度地活动了几下冻僵的脚趾,然后,它又恢复原先一动不动的样子了。
  从我昨天看到它到现在,已经整整过去15个小时了,它丝毫没有离开自己的位置。上午10点了,空气已转暖,为什么它还不飞走?难道因为这棵大树上保留着同伴的气息,使它久久沉浸于怀念之中不能自拔?
  看啊看啊,不知不觉,我趴在窗台上睡着了……
  就在这短暂的20分钟睡眠中,我错过了一场辉煌而盛大的重聚庆典。等我睁开眼睛,光芒四射的阳光中,枝条上站满了数十只太平鸟,如同大树一夜之间结满了璀璨的果实。它的朋友们终于来了!现在,我明白了,那个坚强而勇敢的小鸟,是留下来的果实看守者,它严格地履行着职责,自己没有偷尝一粒美味。此时,它已不在那个位置上了,在与它外貌酷似的兄弟里,我辨不出它的身影,但我确信它在它们之中。
  看着太平鸟欢聚,我看到了存在的幸福,看到世界对忠诚的公正报答。
 

天鹅 
    我听到的一个与众不同的对天鹅的评价来自我的朋友,她讽刺说,天鹅不过就是一只会装模作样的鹅。
  小时候看过一场完整的《天鹅湖》,这是我所接受的最优美的古典教育。柔和的身体,动人的旋律,我无法确认具体的舞蹈动作与剧情之间的关联,但那被概括出来却依然抽象的美,慑服了我最初的情感。
  天鹅以单纯的曲线勾勒出身形,它造型精湛,是高贵的典范形象。与孔雀风格不同,天鹅呈现的是简洁之美,此外,还包含了更多的庄严感。天鹅是赢得最多尊重的鸟。关于天鹅,人们说得已经太多了。布封著名的篇章赞颂着天鹅:“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鹫,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布封誉之为“太平共和国的领袖。”列那尔还有一个生动比喻:“它在池塘里滑行,像一只白色的雪橇。”的确,天鹅匀速而平静的游动,几乎不破坏水面的原有纹理,优雅至极。我听到的一个与众不同的对天鹅的评价来自我的朋友,她讽刺说,天鹅不过就是一只会装模作样的鹅。我这位朋友极端反对媚俗,只有那些被人遗忘之处,才能抵达她的关心,大凡多数人趋之若鹜的,她一定会冷眼旁观──不知道这是“独”具慧眼,还是慧具“毒”眼。但她的态度恰从反面提供了证词,天鹅确乎获得了人们普及化了的热爱。
  传说,大神宙斯化为一只天鹅与丽达交合,生下了天下第一美女海伦。和女朋友约会要打扮成天鹅,可见天鹅是神钟意的模样。天鹅并不因此而傲慢,《丑小鸭》的故事展示了它在成长过程中的谦逊,直到成年,它依然保持着这一良好的习惯,温和地低下头颈。我一贯持有偏见,认为过于自知的美让人生厌,而对自己的美貌几乎一无所知的人,有种别样的可爱。
  天鹅并不是体形最大的鸟,不是毛色最绚丽的,不是歌喉最悦耳的……但世间并无全面价值的美,我们所谓的无瑕,仅是在一个狭小局部达到的自我满足,其实它只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谐调关系,实现了优点对缺点的最大比值,表现出美对丑的顽强克服愿望──说到底,只是把疵点放置到观察者的盲区上。绝对意义的美是非真的,正如高大辉煌的王鸟凤凰,是幻想中的杰作。如果天鹅拥有引人注目的体形,那么它也许会像鸵鸟一样失去飞行能力;如果它拥有过于绚艳的羽毛,也许它们会成为花瓶里的独特缀饰。世间的美好不是并行不悖的,有时一个优点竟会成为另一个优点发展的阻碍。原来,删减技巧的运用有时要大于增叠,正是众多的舍弃成就了天鹅。它在飞行高度上独占鳖头,可以在八九千米的高空连续飞行十余个小时,而普通的鸟只能达到四五十米的高度。有时候,谦虚并不取决于品德,而是眼界的问题。如果你所看到的范围足够宽广,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理由骄傲。高远的视线使它明白,骄傲仅是鼓励自信的方式,而非对比别人的自得──我由是理解天鹅的谦和。

秃鹫 
    一个小职员不会嫉恨总统的荣耀,却对新提拔的科长耿耿于怀,因为这人与他有着同等的资历和能力。
  它们实在太难看了,要想让人相信它们的长相不是出于上帝刻意的惩罚是困难的。除了丑陋的相貌,还要加上粗鄙的生理习性———秃鹫是著名的食腐动物。不断亲吻死神的遗物,它的嘴只用于接触尸体。腐肉滑过秃鹫腥臭的口腔,污秽的血使它的羽毛更脏。秃鹫总是成群集合在死尸旁边,就像坏人般撮合在一起。
  其实,粗略地看去,秃鹫长得颇有几分像鹰,但两者的风范多么迥异啊!哪只秃鹫能像鹰那么超拔,哪只鹰能允许自己堕落成秃鹫这样?世界是以对称的方针设计的,黑在白的对面,正义在邪恶的对面,每一高尚都有对应之下的卑鄙。甚至物种的安排也借鉴了这个原则,我们会发现一些奇异的对称:鹰和鹫,狗和狼,蝴蝶和蛾子,青蛙和蟾蜍……这是怎样蓄意的技巧,在相似中制造最大的对比?什么样细节的渐变,更改了最终的性质?对垒着、冲突着,衬比之下彰显出一方的美德,谁不幸地被压在背面?与前者相比,体现在后者身上的是丑态的外表、粗糙的工艺以及恶劣的名声,它们仿佛是对前者极具讽刺效果的失败仿制。也许,它们是被废弃的粗坯,在此实验基础上,造物主确定了更出色的形象方案。但它们依然被保留下来,因为正面常常不是被建立而是被烘托出来的,因为高耸的塔尖需要宽绰的底座。也许上苍觉得只有在对称之中,才能体现世界的平衡之美,他认为这是公正的———然而这只是鹰的公正,而不是秃鹫的。
  秃鹫会不会对鹰怀有深刻的仇恨呢?嫉妒产生的先决条件,是两者之间具有某方面的相似性和可比性。一个小职员不会嫉恨总统的荣耀,却对新提拔的科长耿耿于怀,因为这人与他有着同等的资历和能力,可是好运却偏袒了另一方。我无从知道秃鹫对鹰怀有怎样的情感,它从未有过什么明确的表示。当自己处于劣势之中,可能漠视对方比之关注对方,更能让内心平静。
  我们有否可能克服众多障碍,去认识秃鹫的美德呢?每当发现食物,它会在高空旋转自己的身体,以通知远处的同伴———从中我们看到一种合作友爱的精神。就像是巨大的抹布,秃鹫弄脏了自己的身体和名声,却以辛苦卑贱的清洁工作,维护了草原的整洁———从中我们看到一种忘我奉献的品德。作为食肉动物,吃腐质意味着不杀生,它宁可放弃鲜美的嫩肉,为难自己的胃口,而放给别人一条生路———从中我们看到慈悲的心肠。调整一个角度,两极对峙的判断竟可以互换,相距最远的,可能却是血缘最近的———我们该如何去理解这玄妙的辩正?
  我往前凑了一步,眯起眼睛看着秃鹫:难道,难道这个穿着又脏又旧衣裳,秃顶又驼背的家伙,其实是《巴黎圣母院》中的敲钟人,那个面丑心善的卡西莫多?
 

蛇 
    很少有什么能逃脱蛇的胜算,一条蝰蛇的出击速度只有1/25秒,西方的枪手常被描述成“像眼镜蛇一样万无一失”。另外,蛇的许多习性都与我们对罪孽的设想相符。
  著名的长腰,为了标明逶迤的长度。它省略四肢,只生出用以装饰的头与尾。这是最简约的设计,几乎躯体的每一部分都相仿。无论静止还是游动,斑纹加重了观察者的视觉混乱。密布全身的鳞片组成斑斓的图案,一条蛇,夸耀用心险恶的美。
  蛇在许多文学作品中充当寓言家,同时,它也是个生活中的几何爱好者:盘踞时螺旋上升的圆,沙漠中它的“S”形移动,草丛里的蛇像一条线那样笔直地滑入深处。眼睛只能感受明暗,除了很近的物体蛇不能辨别线条和轮廓,蛇从本质上认识到无所不在的斑驳———好像表面涂层已经剥落的破旧屋舍,蛇最能比较现实与天国不同。印度人把蛇训练为天才的舞蹈家,其实起舞与音乐无关,徐徐扭动腰肢只因蛇迷惑于笛子的运动———由于没有听觉,蛇把世界理解为绝对的寂静。
  与人类同步结束伊甸园幸福时光的受难者是蛇,只因说出一个真相,蛇失去了迷人的翅膀。灾难不止于此,没有四肢,没有声带,没有听力,没有良好的视力……从此,这终日与尘土为伍、因残疾而匍匐的先知,累积了对天堂的仇恨———蛇最感兴趣的食物是鸟:那些唯一能够来往天堂的飞翔使者。它伺机偷袭,洗劫巢穴,吞食幼鸟和蛋卵。因为没有四肢的阻碍,蛇反而可以深入别的动物无法涉足的领域;明亮的歌喉和绚美的羽毛,将消失于蛇像地狱那样狭长而腥臭的肠胃。
  匐匍在地,很容易被人们的平视习惯所忽略———蛇悄无声息地接近,而它的攻击目标毫无察觉。秘密的接近方式以及随后而来的缠绕,让人想起和阴谋、危险、罪恶有关的东西。很少有什么能逃脱蛇的胜算,一条蝰蛇的出击速度只有1/25秒,西方的枪手常被描述成“像眼镜蛇一样万无一失”。另外,蛇的许多习性都与我们对罪孽的设想相符,比如它的***。蛇的***时间很长,雄蛇的交配器插入雌蛇体内,少则几小时,长则数天才脱离;大多没有护卵或育幼习性,蛇产卵之后径自离去,它在洁白柔软的蛋卵里埋伏下充满怨毒的小小杀手。贪婪无度的性欲与淡漠的责任感,让人有理由推猜蛇是一种热衷享乐而丧失亲情的动物———它是冷血的,注定与温暖的物质无关。
  蛇诡异得令人恐惧,你根本不知道它的弱点在哪儿。世间最大的迷宫是沙漠,最小的,是蛇让人猜不出地址的冷酷的心。
  更让人注意的是蛇蝎美女:妖娆的腰肢、蛊惑的欲望、骄傲到无动于衷的心,携带着致命的神秘感和破坏力———她的漫不经心掀动波澜,她的无所事事酝酿风暴,将我们安宁的生活程序一举摧毁。
  为了更有效的传播,罪恶常常藏在美的内胆,就像甜蜜的果肉包裹着匕首那样尖、夜晚那样黑、坏人的头脑那样深陷在迂回沟壑里的核。什么最大程度地呼应潜在的欲念?端庄的美,带来的是生活的平衡、稳定,至多还有庸常的满足;而自由到野性、狂热到成瘾、放纵到邪恶的美才能引领我们抵达快感的巅峰,让我们幸福得缺氧,震撼之下感到虚弱。最鲜的肉质是河豚,最猛烈的毒液含在她***的红唇里———凡俗之美只需加进半勺糖,令人迷醉的美至少要带点微量的毒,但那最美的,藏在月亮铜镜的背面,比邻死亡悬崖。在巨大诱惑面前,我们的警惕不足以维持冷静,反抗甚至让我们更快地向她靠拢———她那起伏的亡国的腰肢,使王不能在王位上保留坐姿。啊,让我们狂喜与绝望的东西已牢牢操纵在魔鬼的掌心。
  蛇蝎美人的哲学是不被写进教科书的。小羊被狼吃掉,姑娘被魔鬼追逐,我们习惯了美被吞噬,毁灭几乎已成必然的命运;但是,色彩鲜艳、图案绚丽的蛇却具有强大的杀伤力,蛇改写美的悲剧,它给予我们另外的教育———美到极致,其实可以选择两种出路:成为罪恶的粮食,或者,就成为罪恶本身。

 
蚊子
    如果不以个头论,我把蚊子也归入夜行动物之列,黑暗中它是一针见血的刺客。
  四月奶油般浓厚的春日午后,我在睡眠中,却被一只早熟的蚊子拦住了美梦的去路。
  我相信对于许多人,蚊子的嗡嗡声比雷声更易让人惊醒。在蚊子的认识里,所有人都是义务献血者,它在夜晚游荡,寻找可以降落的肉体。渺小的蚊子随意而擅自地叮人,是对庞大动物的意志与能力的嘲弄。
  如果不以个头论,我把蚊子也归入夜行动物之列,黑暗中它是一针见血的刺客。人类相互订立盟约:在战争中不使用化学武器,可谁这样承诺过蚊子!各种喷杀剂并肩作战,所到之处,蚊子遗尸无数。有一天我看到一只瘦弱的蚊子,光滑的玻璃窗上,它吃力地迈动腿脚,就像穿着雪橇的人行走在冰面上──生活对它同样艰难。
  然而我被饥饿的蚊子窥伺、盯梢,一旦稍有机会,它就冲锋过来。一夜过后,皮肤上赫然几个红肿的大包。蚊子总要蓄意留下记号,仿佛古代英雄手书下大字:“杀人者某某”。仇恨使我在房间里四处搜查———这个高智商的家伙躲到哪儿去了?找了很长时间,才终于发现它的踪迹。我一掌拍将过去,雪白的墙面留下一个鲜红的血点,一个充满暴力的凶案就此告终。
  有时候我想那伟大的上帝,那唯一的立法者与审判官,他所创造的食物链精密地囊括了万事万物,这中间是否也包括人,比如为蚊子孕妇提供微量的血?可人不是慷慨的花,肯把蜜献给蜂。人背叛上帝的安排,从食物链的环中跳出,站在俯瞰的塔尖;我们只喜欢享受权利,不愿承担义务;不被任何动物捕获,只是去任意猎杀其他动物———从大象鲸鱼,到蚊子蚂蚁。可离开科技,我们连一只蚊子都对付不了,对付不了这么一个小小的单枪匹马的复仇英雄,并且,它是女性。

 
苍蝇
    唉,苍蝇的名誉太坏,为它写点什么都麻烦,还得解释,就像和绯闻太多的人正常地见个面都让人猜疑。
  外国动画片里的恶魔造型,其创作灵感源于苍蝇:墨镜、斗篷和锃亮的皮夹克,分别对应于它奇大的圆眼、短小的翅膀和金属色的身体。苍蝇是最招人厌恶的昆虫,这完全归罪于它古怪的爱好和生理习性——守候在粪便、臭鸡蛋和垃圾之上,一只苍蝇借此度过幸福的一生。喜欢苍蝇几乎是不可能的,那等于以隐喻手法表白对肮脏和丑恶的向往。公正地讲,苍蝇的形象还是说得过去的,我们在其中还可以发现一些佼佼者,比如一只小粒黑宝石般的苍蝇,或是甜透的桃汁上一只浑身珠翠的果蝇。除了荷马称赞过苍蝇卑微的勇气,我还记得一位独树一帜的西班牙诗人的句段:“这些苍蝇,鄙俗平常,正由于熟悉至极,没一个诗人把你们吟唱。只有我知道:你们的足迹,踏上过魔力的玩具,踏上过巨书的封皮,到过情书的字里行间,也游历过死者凝固的眼皮……”
  如果我们不从传统旧习上看待苍蝇,仅从概念而不是从意义出发,换句语言学上的时髦用话,即从能指而不是所指上来看待苍蝇,我们会正视一些惊人的科学数据。家蝇有40000只小眼,它们可不是摆设——人类能区别每秒24次的光暗交替,蝇眼轻易辨出200次以上——我们完全可以推想出苍蝇观察事物是多么的仔细和全面。苍蝇每秒拍翅200次,相当于蜂鸟的3倍,后者却成为飞翔的优美典范。如果一只苍蝇不受干扰地繁殖4代,它会有1250万个子孙。苍蝇能用脚辨味,用触角去嗅,用两肋的气孔呼吸——瞧瞧,不管是谁,能够流芳百世或是遗臭万年,总得有点儿特别的本事。
  从蜜蜂到苍蝇,就像从浪漫主义者到批判现实主义者,中间的差距有多大。蜜蜂宽大松弛的臀部沾满花粉,它在一片称颂中盗取花蜜;苍蝇摩拳擦掌,它准备奔赴臭烘烘的场所去大干一场──这让我联想起两类迥异的文学批评家:歌功颂德派和讽刺打击派。为了不引起某些敏感脆弱的评论家的怒火,我需再次申明:此处的苍蝇并非世俗理解上的苍蝇,请不要以为我是在人身攻击——屎壳郎曾被古埃及人奉为尊贵生灵,他们的态度是严肃的。唉,苍蝇的名誉太坏,为它写点什么都麻烦,还得解释,就像和绯闻太多的人正常地见个面都让人猜疑。

 
乌鸦
    想起乌鸦狂躁不安的叫声,叛逆不驯的形象,以及古怪的性格特征,冷僻的个人嗜好──是的,我看乌鸦是个后现代派。
  乌鸦飞着,这滴黑暗的浓缩液降低了光明的纯度。回巢的鸦群又像是四处溅开的墨水,弄脏了整张天空。终于,夜晚展开乌鸦一般的巨翼,盖住天堂的光线。
  鸟最重视羽毛。即使色泽暗淡的鸟,也利用一些斑点的变化和明暗的对比来装饰自己。乌鸦这个彻底的个性主义者,不仅全身穿着单色的衣装,而且采用纯粹的黑色,它以为自己是谁,跳舞的安娜吗?那一美誉应属于红唇的黑天鹅。不知乌鸦的行为是否出于一种嘲讽和戏拟。
  必须承认,乌鸦是不受欢迎的鸟儿。它的出现总让人产生不祥的预感,据说它的叫声里含有一种诅咒的力量。就像拜访爱伦·坡那只著名乌鸦,站在智慧女神的雕像上,重复着唯一的“永不再”,来对答诗人所有的探询。这一阴郁的谶言或咒语,激起了诗人的烦恼和憎恨,乌鸦也被他痛骂为“恶魔”。谁不喜欢听好话?乌鸦却做出最逆耳、最冷酷的断语。难怪中国西南一些地区管那些讲话难听、令人厌恶的人叫“乌鸦嘴”。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里倒是替乌鸦辩护过,说“乌鸦是一种由于说了真话而无辜受罚的动物。”但这不能阻挠鸟鸦在寓言中反复充当反面角色。
  乌鸦还被认为与死亡有关。它是服丧之鸟,好像一块形状奇异的黑纱,散布着死亡的浓厚氛围。据说乌鸦是死神的仆吏,专门负责传送唁电,谁家门口的树上集合着乌鸦,说明这家刚刚失去人丁。乌鸦也在墓园建立集体宿舍,因为它们迷恋这里的悲凉气氛。我发现喜鹊也喜欢墓葬之地,到处可见它们宽大的家宅,也许因为这里死者寂寞,可以保证它们及子女的安全。真是奇怪,人们很少提及喜鹊的家庭住址,即使听到喜鹊在公墓里大声喧哗,也把它当作布道的牧师,让它把那些苦苦奔波的浪子,接回死亡宁静的故乡。听到乌鸦同样高昂的讲演,人们却想着去找石头。
  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生中的宿命因素。比如残疾婴儿,从起点就注定他更曲折地成长。乌鸦因为天生的遗传原因,使它的形貌受人歧视和贬斥———就像在持续的心理伤害中长大的孩子,不难理解它为何变得这么乖戾。
  科学家经过对乌鸦的观察和实验,证实它其实是一种智商非常高的动物,这是被我们的成见所一直忽略的。据统计,乌鸦的食物种类多达600多种,它具有神奇的消化系统,擅于把混乱复杂的元素为己所用,这让我联想起取材芜杂的先锋艺术家。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乌鸦锯齿形的翼边好像故意剪出来的,如同他们穿着披丝挂褛的黑亮夹克……想起乌鸦狂躁不安的叫声,叛逆不驯的形象,以及古怪的性格特征,冷僻的个人嗜好———是的,我看乌鸦是个后现代派。

蟋蟀
    湿润的月光照临,那些美丽而荒凉的面庞一侧,蟋蟀的歌唱彻夜不息,而她们内心隐晦的比喻无人知晓。
  夏夜一片天籁,蟋蟀组成配声和美的唱诗班。鸣响中呈现着某种金属音质,那细致而甜蜜的颤音,在空气中清澈地传播开。
  蟋蟀的歌唱方式各不相同,即使两只蟋蟀距离很近,只要稍稍用心就可以将两者分辨出来。有的低缓从容,有的高亢急促。有的在数十声鸣叫后,才肯短暂地停歇下两三秒,然后再次开始它悠长的句式———美声中的男高音总是拼命拖腔来展示肺活量和实力,在蟋蟀的天赋面前,却不堪一击。有的总在重复同样的长短和音高,似乎它特别醉心于这一两个调门,因此需要再三强调。也有的在基本旋律中加入许多即兴的变化———我曾记录过一只天才蟋蟀的作曲,它叫一声的时候我就记录下1,叫两声的时候我就记录下2,以此类推。最后我把数字的1、2、3,翻译成音符的1、2、3,轻轻哼着试唱,竟是一首非常动听的a小调夜曲,平缓的抒情中,不乏丰富而细腻的音符转折,闻者动容。
  诗人们愿把蟋蟀形容为携带乐器的精灵,实际上,它的鸣叫来自翅膀的震动。诗意正在于此,多美啊,摩擦身体就会响起音乐。人类在表示认同或愉悦时,以两个手掌相碰,发出肉质的拍击之声———我想这在蟋蟀看来,肯定是一种粗鄙的举止。
  蟋蟀成名的另一原因在于它的好斗。雄蟋蟀喜独居,一旦领地被他人侵犯,它立即震怒,与对方展开殊死啮斗,原本抒情的琴声,也倏然变成示威的战鼓。这位厘米勇士,不惜以生命的代价,来捍卫自己的孤独。
  《开元天宝遗事》载,唐玄宗时宫中妃妾常以小金笼捉蟋蟀,夜晚放在枕边听其鸣声,大概以此慰解深宫寂寞。蟋蟀因具备音乐和格斗两方面的才能,而成为刚柔相济的昆虫。想想吧,哪个女人不曾梦想这般浪漫又勇敢的情人?湿润的月光照临,那些美丽而荒凉的面庞一侧,蟋蟀的歌唱彻夜不息,而她们内心隐晦的比喻无人知晓。


熊猫
    许多动物都在紧张的生存环境中进化着、变异着,熊猫还是不紧不慢地行走、睡觉、计划生育。
  很多人认为动物园的焦点在大熊猫身上。这当然是由于数量的稀少,如果多得像草原上的马,熊猫掌会像猪蹄一样成为菜肴,决不允许它每天穿着双色皮袄躺在豪华套间里睡大觉。
  我从小就对熊猫感情泛泛。这种臃肿、单调又懒散的动物,被人们称为“活化石”,的确,当今时代人们忙碌、疾捷又多变,熊猫的品性显然是古代习惯的侥幸存留。
  熊猫面临灭种的危险,我积极赞成对其给予特别保护,就如同对一个身患绝症的人进行最大的救治努力。熊猫的处境与它低效的繁殖能力有关,它少动寡欲,好不容易受精产下幼仔又极易夭折。动物的繁殖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已决定了它们在世间的比例和数量。神在造物时做了诸种精细的安排,流露出他的偏袒:一枚桃核可以结出满树茂盛的桃子,而男人在***中难以计数的一次精子排量只产生一个孩子。尽管如此,人还是像细菌一样肆意繁殖了起来,可见人是上苍的逆子。
  即使灭顶之灾迫在眉睫,熊猫依然从容。据说它在野外的奔跑速度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慢,可惜在动物园里十有八九看到的是它可掬的睡态。许多动物都在紧张的生存环境中进化着、变异着,熊猫还是不紧不慢地行走、睡觉、计划生育。因为迟缓数量才少,因为少才得以保护,因为得以保护熊猫可以延续着它的迟缓———如斯循环,熊猫仿佛从起点就明白了终点。再看熊猫的“无为而治”,它简直成了参悟佛道的高人。
  当然,任何生物不可能绝对“以不变应万变”,熊猫的饮食结构曾由肉食改为草食。我主观上觉得不是由于食物的短缺,因为几乎在任何时候,可以成为肉的东西都比某种特别类型的植物要容易寻找得多。熊猫好像突然厌恶了杀生,转变为非暴力主义者。
 


焰舞
    一只被烛光烧灼的蛾子掉在我正在阅读的书页上———在那一行,女主人公开始陷入爱情的阴谋。
  蝴蝶,爱与美的宠儿,香艳的天使,浮华的享乐主义者,迷惑过多少唯美主义信徒。我曾在灌木丛中见过一只无比绚丽的蝴蝶,悬在蛛网上。穿黑铠甲的蜘蛛顺着一根私人绳索下降,正准备离开。尽管这是蜘蛛自己的猎场,我依然觉得它的举止接近窃贼。仔细观察,才发现蝴蝶的躯干已然枯干,只剩下脆薄的壳———它的肉体在毒汁作用下分解成了液体被贪婪的蜘蛛吸食。翅膀铺开葡萄灰的底调,品红的眼斑,孔雀蓝的月牙滚边……这位盛装的新娘,被突如其来的死亡劫掠。它停在空气中,停在光线和蛛丝共同的捆绑中。为了修补破损的网面,蜘蛛把这只蝴蝶做成一块补丁。
  其实我想讲述的悲剧关于另一种精灵:蛾子。尴尬地与蝴蝶相似,蛾子就像拙劣的伪造品。阳光下,花朵如同小巧饱满的乳房,哺喂着蝴蝶:那些蜜露为食的仙女。蛾子吃什么?白天它吃影子,阴凉在它体内积聚;傍晚之后,因为光线的追逐使蛾子终夜饥饿。蛾子出身黑暗,像地狱的产物,但它却疯狂寻找光亮———蛾子选取了一条怪异、凶险、带有自虐倾向的道路。
  我们家的陈粮生了米蛾,它们在天花板和墙角产下卵粒。过一段时间,淡黄色生有环节的肉虫就孵化出来并开始蠕动。我踩在凳子上,克服着巨大的心理厌恶,小心翼翼用手纸捏起肉虫,它们在手纸的皱褶间继续扭动。为了够着一只躬背逃离的肉虫我尽力伸长胳膊……突然失去平衡,我几乎从摇摇欲坠的高处摔下来。等剧烈的心跳平息下来,我感到指尖被令人恶心的体液沾湿。米蛾真讨厌啊,飞来飞去,繁殖着丑恶的孩子,想消灭它们并非易事。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明了一种简易办法。把脸盆盛上水,过了一天就会发现水面漂浮着数只飞蛾的尸体。白昼明亮的光线下,它们溺毙;黑暗里,它们扑火———没见过比飞蛾更热衷自杀的。
  只要点燃蜡烛,飞蛾必然赴约。重重被绑缚,蛾子纺锤形的身体就像束胸少女,坚持某种苛刻的贞洁。蛾子的身体里面储存着金黄的体液,只有被火焰映照着,才能被观察,才能被赞叹。纺锤形里的那种金黄多么多么像蜡烛上坐落的光苗啊,所以,蛾子的肉体像用纸包拢的火,迟早会在燃烧中。停电的夜晚,我就着烛光读一本小说,不时听到蛾子触碰到火焰发出的咝咝声,那是飞蛾扑火的声音。火苗边缘,轻微一跳,蛾子就带着一朵小小的疼痛的礼花闪躲开来;过了一会儿,受伤的蛾子再次前来,因为来自爱情、光明和死亡的召唤难以抗拒。
  一只被烛光烧灼的蛾子掉在我正在阅读的书页上———在那一行,女主人公开始陷入爱情的阴谋。这只蛾子翅膀残缺,它向右上角慢慢地前进了几个字,就不再挣扎。一动不动,它回忆起自己丑陋的童年时光:那时候的理想是飞,只有在飞里,有轻盈无比的美丽自由。“后来我便爱了,”我听到这只蛾子临终的甜蜜耳语,“我知道,我没有在黑暗中理智地停住翅膀。”
 

吸血鬼
    在鸟类与兽类的战争中,为了投靠胜利者,蝙蝠出尔反尔,最终遭到双方排摈。既禽且兽,蝙蝠在体貌上为叛徒生涯做好准备。
  黄昏时分蝙蝠出现,像白昼与黑夜之间的摆渡者。我仰面躺在水泥乒乓球台面上,逐渐上升的微凉,渗透衬衫抵达背部。白天我是学校的懒学生,夜晚我是父母的乖孩子,只有这个时刻,我迷离,躺在荒草丛生的后院。这里好像一个秘密的榫孔,连接了光线与黑暗。百无聊赖,我咬着一根草梗,看天。时常同时看到蝙蝠、燕子和乌鸦,都是黑色,辨不清和夜晚谁是谁非。不过,蝙蝠翅膀的振动频率很快,它们似乎都患有情绪焦虑症。
  作为丑陋的瞎子,蝙蝠在飞行中展现了不可思议的灵巧。耳廓上,一道道花纹规则排列,蝙蝠以精确的听觉代替视觉,随身携带的雷达系统为它铺开安全的盲道。既然眼盲,昼夜对它就毫无区别可言,那么,为什么,蝙蝠执意回避白日的光线?选择夜晚是否出于另外的理由?
  蝙蝠的罪恶来自它对天使形象恶毒抄袭———把纯洁的羽毛抄成油腻的皮膜,把柔情的纤手抄成蜷紧的指爪,把美貌光洁的面庞,抄成阴险邪恶的五官。就像天使是上帝的仆从,蝙蝠,是魔鬼的亲信。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天使,自爱式的洁癖和娇气使她们拒绝来到肮脏喧嚣的尘世,在天堂,她们呼吸纯氧,云朵中的道路没有硌脚的石子。但魔鬼,乐于与人间保持暧昧的来往,他的仆从蝙蝠们甚至乐于尝尝人间最直接的味道:血———甜的,有点微腥有点咸,只有红色能保持死亡中的华丽。
  星光下的夜宴就要开始了。扇动皮膜,吸血蝙蝠穿过洞穴中迷宫式的通道,潮水般涌出。蝙蝠,黑王国的继承人,这位尖下颏的忧郁王子,他的薄嘴唇需要血滴的浸润。蝙蝠先轻舔它的受害者,然后用特殊的牙齿撕破一块表皮,然后用舌头吸取血液。由于吸血蝠的唾液中含有抗凝血成分,所以,只要它还在舔吸,血液就源源不断。吸血蝠的叮咬能够传播狂犬病……它把它的仇恨和疯狂,通过血液循环的方式扩散到世界的肌体当中。
  伊索寓言里对蝙蝠有著名的讽刺。在鸟类与兽类的战争中,为了投靠胜利者,蝙蝠出尔反尔,最终遭到双方排摈。既禽且兽,蝙蝠在体貌上为叛徒生涯做好准备。总有一些奇怪的迁居者,乐于从自身所隶属的领域里脱逃,比如,飞鱼模仿鸟翱翔,而哺乳动物中的巨鲸,却按照鱼的生活方式潜游海底。哺乳动物中,蝙蝠的数量位居于第二,却是唯一会飞的。它们在暗影里躲避光亮,这些弄不清出身的怪胎选择夹缝中的生存。是的,活在夹缝中,就像混血儿的脸,流亡者的护照,吸血鬼的命。
  人们习惯用蝙蝠形象来代言吸血鬼,吸血鬼的命处于生死之间,难以说清他到底是死的还是活的。我怀疑既不生也不在死之间的人,是对上帝和死神的双重冒犯。吸血鬼的恐怖还在于被他吮吸过的人不久也会变成吸血鬼。我一直怀有偏见,善的传输比较艰难,并且递减,巨大而漫长的牺牲往往收效甚微;恶,只要一个小伤口,它腐蚀性的气味就会充溢———在恶面前,一个略略挣扎后就失效的抵抗甚至为征服者增添乐趣。

鹦鹉
    而鹦鹉是其中的佼佼者,并且还配有一张人类的脸。有资料说,能力超常的鹦鹉甚至能够掌握部分语法。
  “鹦鹉”的发音在小学二年级学生的耳朵听来,反应出的大约是“英武”两字。而实际上鹦鹉并未体现出什么男人气概,虽然它的脑型好像武士的头盔,或者,更像是梳着大背头。并且它还有个妇女习惯,喜欢叽叽喳喳多嘴多舌。鹦鹉的形象带有浓厚的热带效果,羽毛的繁荣建立在对色彩的挥霍上,仿佛是一朵开得过火的花。它就那么夸张地艳丽着,颊边还有两个圆圆的腮红———我猜它在马戏团工作,披红戴绿的,是个哗众取宠的演员。
  鹦鹉有一个似乎被钳子拧过、受过外伤的嘴,上下厚薄相差很大,是小姐们化妆起来最忌讳的唇形。但就是从这张形态奇异的嘴里,说出“你好”,然后是“再见”———它把双方交往的历史压缩到最短。动物中,只有鸟能模仿人类的语言———鸟的神迹身份得到进一步的证明。而鹦鹉是其中的佼佼者,并且还配有一张人类的脸。有资料说,能力超常的鹦鹉甚至能够掌握部分语法,并灵活运用于语言的再创。“鹦鹉学舌”作为成语保留下来,格外肯定了它的学习成绩。但我并不喜欢这个词,它所包含的轻蔑成分似乎在说,鹦鹉不过是鸟中的弄臣。事实上,鹦鹉曾经为“学舌”付出过痛苦的代价,它必须经过剪舌这道酷刑,把它尖尖的舌头修圆,才能让人类圆滑的话语坐落其上———这就是说,只有鸟类中的残疾才屑于吐露人言。
  我偏执地认为,存在两种类别的语言,一种是外部的、交际的、社会型的、功用型的,应用于同类之间传递信息,属于一种交流工具和谋生手段;另一种是心理的、个人的、直白的、非功利性的,这种语言有时没有倾听者,甚至没有语言和字符的具体形式,但它却负载着心的重量、灵魂的呼吸,是语言中最令人尊重的部分。两者之间有时很难区分,比如热恋中人向他的情人倾诉衷肠,就包含着双重性质;而有时,两者之间天渊之别,比如,诗人以诗为血脉、为生命的创作,和他以诗为习惯、为工作的书写迥然相异———我个人把后者称为“文字泥瓦匠”,因其呈现的同样是纯粹的体力劳动。
  我把笼中的鹦鹉,看作被迫的移民———在人力的干涉下,它们离开了自由的鸟群部落,置身于人的异族社会,它们以“外语”能力来谋求生存的地位和荣誉,鹦鹉语反而被忽略。有人说,成年以后的移居者无论怎样适应改变后的语言和生活,他的梦话说的必是母语──只有梦能揭示出心的藏匿位置和灵魂的根系走向。我不太相信此语的确凿程度,因为我毫不怀疑高级商人会在梦里用外语讨价还价。商品观念冲击下,多少人的心灵言语几乎百分之百等同于生计言语!虽然我们是高级生物,但我们依然无法侵略到一只鹦鹉的梦中,无从去了解两种语言在它内心的融合或分裂,以及它情感上的荣幸或屈辱。
  电视里一只明星鹦鹉在表演,无意中给出了***。当它的邻居是同性的雄鹦鹉,它一直用英文大唱“生日歌”,显而易见,它在炫耀和卖弄它的特殊本领;当它的身边换上一位雌性鹦鹉,它态度大变,用不为人知的鹦鹉语热切而长篇地表达着什么,绝口不提一句人言。这只鹦鹉显然分得清楚,什么是额外于它的有利工具,什么用来传承内心的直接感受。鹦鹉乖巧而善解人意,但你永远也别想让它交出母语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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