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⒈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 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 二、办理条件 已经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并由社保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的离退休人员。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由单位经办人员电话报告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死亡时间; 第二步:持“所需资料”在退管科办理支付“两金”的相关手续。 四、所需资料 ⒈死亡证明 ⒉户口销户证明 ⒊火化证 ⒋“两金”法定继承人的相关依据 注: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火葬的少数民族人员或其他人员,需出具宗教或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人员,需出具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员,需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上述证明文件家属需要原件的社保局留复印件。由于计算丧葬补助费的“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每年3月底4月初公布,因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只能在该数据公布后才能办理。 五、承办单位 阿坝州社保局退管科 电话:0837-2828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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