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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几起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的情况通报

 竺言小聚 2013-09-28
关于几起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的情况通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6日
文件编号:川安委[2006]2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去年10月以来,全省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别是几起特大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一些地区、单位和部门抓安全生产在思想上、工作上、落实上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实、监管不严,致使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造成严重后果。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省政府责成特大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了深刻反思。现将近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川煤集团关于广能集团龙滩矿井“10.4”特大透水事故检查摘要

    2005年10月4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煤集团)下属广能集团龙滩矿井(基建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28人死亡,给党和国家、人民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拖了全省安全工作的后腿。对此,我们向省政府作深刻检讨,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采用有效措施,推进川煤集团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龙滩矿井为了加快建设速度,提出“不怕筋骨断,就怕进度慢;不怕多流汗,就怕少出矸”,在思想意识和行为上淡化了安全工作。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不到位。事故当班和前一班未按措施要求施工探水钻孔,作业人员未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透水征兆;事故当班跟班队长违反规定提前出井,致使事故前一系列透水预兆未被及时处置。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部分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对水害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透水征兆反应迟缓。对新矿井存在的固有灾害分析不够,认识不到位,思想上麻痹。

    四是现场监理工作不到位。四川中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龙滩矿井井巷工程项目监理部未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现场监理缺位;广能集团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未督促龙滩煤电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中存在的水患。

    二、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岳池县“3.15”特大沉船事故检查摘要

    2006年3月15日,广安市岳池县酉溪镇一违章载客农用船翻沉,造成发生28人死亡的特大沉船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我们深感痛心和愧疚,向省委、省政府深刻检讨。

    这次沉船事故是由于非法载客、严重超载、监管不力造成的,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充分暴露出我市在安全意识、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干部监管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麻痹,认识不到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但我们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保稳定认识不到位,主观上存在侥幸心理,滋生了麻痹思想,没有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安全生产,导致了安全措施存在疏漏、安全监管存在死角、安全生产执行不力。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常抓不懈、严防死守的毅力,安全工作时紧时松、顾此失彼。

    二是宗旨意识不够强,群众观念淡漠。中央反复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但认真反思,我们的宗旨意识不够强,在工作中没有真正做到心里时刻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切实关心群众。事发地酉溪河上游3个乡镇10个村由于不通公路,当地群众出行极为不便,船舶是村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我们没有好解决好诸如群众行路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三是工作作风不实。第一,责任落实不力。虽然我们层层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但在抓责任制具体环节的落实方面不力,导致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出现了责任空档。第二,安全监管不力。“3.15”沉船事故发生前,我市监管部门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肇事船主的非法营运,这是我们监管不力的突出表现。第三,督促检查不力。我们大会小会讲安全工作多,工作安排部署多,听工作汇报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少,掌握实际情况少,现场办公解决全体问题少,抓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少,特别是亲自抓督促检查少。由于我们上面存在官僚主义,导致下面形式主义严重,致使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未能得到及时整改。

    四是干部管理不严。我们抓班子建设不力,特别是抓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教育整顿不力,对干部严格管理不够,出了问题从严查处不够,组织处理不够,致使一些干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根子在市上,责任在党政主要负责人。

    五是安全教育宣传不够。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岗位从业人员培训的要求,无证上岗、非法营运、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行为时有发生。对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抓得不多,对各地安全事故血的教训吸取不够深刻,未能达到通过警示教育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目的。对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群众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

    三、中石油西南没气田分公司关于仁寿富加输气站“1.20”特大天然气管道爆炸事故检查摘要

    2006年1月20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富加输气站发生天然气管道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重伤、47人轻伤,事故给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造成了不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我们深感愧疚和自责,向省人民政府深刻检查:

    虽然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历史原因和技术原因造成,但从主观上剖析,也存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规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

    一是对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四川油气田勘探开发历史较长,地面集输系统设备设施老化,且由于管道建设时的技术水平,钢材质量、管道制作技术、焊接质量以及输送含硫天然气造成腐蚀等问题,使管道本身存在大量本质安全隐患。虽然近年来分公司加大了投入进行隐患整改,但由于没有制定全面的隐患整改规划和计划,仍还有不少的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整改。特别是对各类管道违章占压隐患,但由于这些隐患形成的原因很复杂,与违章方谈判进行整改的难度很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消除隐患的决心还不够坚决,措施还不够果断。

    二是管道巡护责任不落实,巡护质量不高。管道第一爆点上方的白杨树和管道附近深根植物的存在,说明管道巡护工作存在较为严重的工作质量问题,在该站工作了十几年的巡线工没有发现和处理这些隐患植物;运销领导和防腐技术干部对巡线工执行管道巡护操作规程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力,致使这些隐患植物长期存在。

    三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有薄弱环节。由于没有系统地组织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对设备的适应能力、员工的操作能力和基层单位的管理能力缺乏系统评估,因此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未能全面把握。同时,“1.20”事故也暴露出应急预案针对性和适用性还不强,还没有与地方政府真正建立企地联动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宜宾市政府关于兴文县坳田煤矿“5.10”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检查摘要

    2006年5月10日,宜宾市兴文县石林镇坳田煤矿发生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使井下作业28名工人中9人受伤,11人死亡。这次事故再次暴露出我市一些地方、一些企业依然存在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严等问题,说明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得还不深、不细,在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漏洞,由此给人民群众的生产安全造成了惨重损失,对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我们深感痛心,深感愧疚,教训十分深刻。对此,市委、市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讨。痛定思痛,全市决心深刻吸取“5.10”事故血的教训,坚决贯彻学忠书记、中伟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努力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抓好全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进一步深化矿业秩序整顿,破除非法利益格局,全力维护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冕宁县“5.10”特大交通事故检查摘要

    2006年5月10日,凉山州西昌汽车运输总公司一中巴客车在冕宁县漫水湾境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对此,我们深感痛心、内疚和自责,深感对不起省委、省政府,对不起凉山人民,更对不起事故死伤者和他们的亲属。特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深刻反思,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教训十分深刻。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这起事故的发生,说明我们有些地方对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对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对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反映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表现为未能始终如一地把安全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有时甚至错误地认为山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难以达到安全生产的较高要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没有在所有方面、所有层面得到坚决的贯彻,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意识不强,在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上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

    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对策不够。近年来,尽管我们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对结合实际研究对策不够,面对凉山的地理地形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安全基础条件、安全投入能力、基层安全管理力量等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不够,采取的措施不力,安全工作存在上下一般粗的问题,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少。对如何解决群众出行难,警力严重不足,道路状况差以及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措施不力。

    三是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我州地处高原山区,幅员广阔,地形复杂,经济发展滞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保障工程只解决了部分。特别是对农村的安全工作,缺乏相应的监管手段,基层工作仍然十分薄弱。但我们在抓基层安全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够,基层政府不能管、不会管的问题突出,造成基层监管工作缺位。

    四是安全教育针对性差。我们有不少地方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仍然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许多地方没有针对广大群众尤其是山区基层群众信息闭塞、安全意识不强这一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导致基层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认识模糊,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了解掌握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弱。特别是对道路交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少地方重形式、走过场,重数量、轻质量。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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