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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要跟着“感动”走

 带着面具的托尼 2013-09-29
女人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把“被爱”放在首位,早晚都会感觉到爱情的不满足,从而对那个过于爱她的男人心生厌倦。

有一次因为航班延误,不得不在候机室看电视打发无聊时间。电视正在播出湖南卫视的《真情》栏目,故事说的是一对曾经相爱的男女突然分手,男孩心有不甘,到处寻找女孩,试图以真情挽回女孩的心。栏目组受男孩之托,使出浑身解数,去寻找女孩。好不容易找到她家,女孩拒不与他们见面,只通过电话与他们交流。最后在录制现场,出人意料的是,女孩不肯上场,半道开溜了(忘了那个男士是不是也没到,反正那期节目是不了了之)。

主持人当然是从容地谴责当事人不讲信用,可是在我看来,《真情》栏目实在有点活该!(这里无意诋毁湖南卫视,作为湖南人,本人一向以湖南卫视自豪)《真情》栏目的最大卖点是什么?表面上看,是真情和感动,实质却是利用人性在感动之后非常容易做出非理性决定的弱点。如果把这种感动用于亲情、友情或者情侣交往初期的求爱,尚可理解(因为理性不一定正确),把它用在一对经过现实磨合未遂、最终不得不忍痛分手的情侣,则有点不人道,尤其是当其中一位当事人已经开始一段新的感情,这种挖掘历史创伤的做法,则有相当大的侵犯个人隐私和破坏现有感情之嫌。

为什么这么说?一个人因为瞬间的感动而做出与平时完全相反的选择,到底是他(她)瞬间错了,还是平时错了?到底哪种感觉更真实可信?一个人为过去的情感泪流满面,是否代表他(她)还想继续?即便他(她)真的因为感动而暂时改变想法,那么是否意味着以后不再改变?

人们常说,能够被感动的爱情一定是真诚的,这话没错。好莱坞电影固定的爱情模式就是:女主人公一开始极讨厌男主人公,经过一系列的矛盾冲突或生死危机之后,终于被男主人公的勇敢、智慧或其他优点所感动,一下子爱上了他。现实中也不乏这样的男女,女孩被男孩狂追,本来不喜欢,但是经不住男人的种种自虐和浪漫表演,刹那间被拨动心弦,爱情就这样开始了。

这样的爱情一定幸福吗?曾经看过到这样一个“重婚”故事:一个女孩迫于男孩的追求,因感动而嫁给他。婚后女孩感觉极不幸福,数次离婚未果,只好一个人跑到南方,隐姓埋名,以未婚身份开始了一段新的感情,并在痛苦地煎熬中以新的身份再嫁。原来的丈夫不能忍受长期分居,也跑到南方,这才发现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

可以看出,这个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是一个极容易被感动的女人,她完全用感动来衡量爱情和婚姻标准,至少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为“感动”,而不是因为“爱情”。女人的感性,使她们很难在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生存,因而一旦被她所不爱的男人感动,问题就来了。男人可以相信执着爱情的女人,但女人一定不要相信过于执着爱情的男人,因为女人一旦死心塌地爱上某个男人,一般很少改变,而男人不管他在追求女人时多么热烈,都是短暂的,而且越热烈,越短暂。过于执着爱情的男人,要么是有钱有闲的花花公子,要么是事业不求上进、甘愿辅佐女人的“贤内助”(其实后者多是好男人,可惜很多女人就是不喜欢)。这是男人与女人对待爱情上的重大区别,不可不察。

所以说,如果一段感情是由女孩主动提出分手,挽回的余地就非常小(婚外情可能除外)。女人甩掉男人,大多数不是因为他不够爱她,而是因为他太爱她。根本原因在于,她要的是一个在事业上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而不是一个只能给她爱情的好男人。所以,被女人甩掉的男人,越是紧追不舍,越是以情动之,结果越会适得其反。《真情》栏目编导犯的最大错误,就是不了解女性的这一心理。“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盖爱情是女人的精神世界,而她们又是用“鼻子”谈恋爱的,讲究的是“气味相投”,不得不慎重;而男人的世界在事业,有了江山,不愁美人不主动投怀送抱,对爱情多少有点心不在焉。越是事业心强的男人,就越看重“被爱”的感觉,并在女人长期持续的“被爱”中产生真爱。所以说,由感动而爱,只在瞬间适用女人,具体到生活层面,其实男人更容易选择感动自己的女人做妻子。

这或许可以回答那个“爱与被爱谁更重要”的千古难题。通常而言,一个稳定和谐的爱情总是女人的付出多于男人,就天性而言,女人应该更多地选择“爱”,男人应该更多地选择“被爱”。那么,把“被爱”放在首位的女人,与把“爱”放在首位的男人,就没有成功案例吗?有。但很少。女人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把“被爱”放在首位,早晚都会感觉到爱情的不满足,从而对那个过于爱她的男人心生厌倦,这是来自雌性激素的原始驱动,任何人为力量都无法阻挡,除非她是一个日理万机、地地道道的女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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