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连云港特大新型地沟油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无期

 雨印楚天 2013-10-10
连云港特大新型地沟油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无期

发布时间:2013-10-09 
10月9日上午10时,王成奎等16名被告人出庭接受宣判。
  中国法院网讯 (方帅) 10月9日上午10时,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新型地沟油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以被告人王成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树圣等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1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责任编辑:周利航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