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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二

 xykh 2013-1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二

6   带电作业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1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应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1.3   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6.1.4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6.1.5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1.6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6.1.7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1.7.1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6.1.7.2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6.1.7.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6.1.8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应由值班调度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6.1.9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6.2.1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6-1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6-1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表6.1              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10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
(m) O.4 0.6 O.7 1.O 1.8
(1.6) 2.2 3.4
(3.2)  
*   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
**   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m值,但不适用于500kV紧凑型线路。海拔在500~1000m时,500kV取3.4m值。
6.2.2   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表6-2的规定。
表6.2        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度
电压等级
(kV) 有效绝缘长度(m)
绝缘操作杆 绝缘承力工具、绝缘绳索
10 0.7 0.4
35 O.9 0.6
63(66) 1.0 O.7
110 1.3 1.O
220 2.1 1.8
330 3.1 2.8
500 4.0 3.7
6.2.3   带电作业不得使用非绝缘绳索(如棉纱绳、白棕绳、钢丝绳)。
6.2.4   带电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应保证作业中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表6-3的规定。
表6-3               带电作业中良好绝缘子最少片数
电压等级(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片数 2 3 5 9 16 23
6.2.5   更换直线绝缘子串或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线装置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时的后备保护措施。
6.2.6   在绝缘子串未脱离导线前,拆、装靠近横担的第一片绝缘子时,应采用专用短接线或穿屏蔽服方可直接进行操作。
6.2.7   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带电作业时,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派专人监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6.2.8   非特殊需要,不应在跨越处下方或邻近有电力线路或其他弱电线路的档内进行带电架、拆线的工作。如需进行,则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3   等电位作业
6.3.1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3(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若需在35kV电压等级进行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6.3.2   等电位作业人员应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包括帽、衣裤、手套、袜和鞋),且各部分应连接良好。屏蔽服内还应穿着阻燃内衣。
严禁通过屏蔽服断、接接地电流、空载线路和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
6.3.3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地距离应不小于表6-1的规定,对相邻导线的距离应不小于表6-4的规定。
表6-4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邻相导线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离(m) 0.8 0.9 1.4 2.5 3.5 5.0
6.3.4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绝缘梯上作业或者沿绝缘梯进入强电场时,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间隙所组成的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6-5的规定。
表6-5               等电位作业中的最小组合间隙
电压等级(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距离(m) 0.7 0.8 1.2 2.1 3.1 4.0
6.3.5   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一般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其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6-5的规定。若不满足表6-5的规定,应加装保护间隙。扣除人体短接的和零值的绝缘子片数后,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小于表6-3的规定。
6.3.6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表6-6的规定。
6.3.7   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地电位作业人员传递工具和材料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其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6-2的规定。
等电位作业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 35、63(66) 110、220 330、500
距离(m) 0.2 0.3 0.4
6.3.8   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6.3.8.1   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飞车)时,其导、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120 ;钢绞线50 (等同OPGW光缆和配套的LGJ-70/40导线)。
6.3.8.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
1)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2)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
3)在6.3.8.1条以外的其他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
4)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
6.3.8.3   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间距比表6-1中的数值增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表6-1中的数值增大1m。
6.3.8.4   在瓷横担线路上严禁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6.3.9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禁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防止起火。
6.4   带电断、接引线
6.4.1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6.4.1.1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应确认线路的另一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确已断开,接入线路侧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确已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
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
6.4.1.2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时,作业人员应戴护目镜,并应采取消弧措施。消弧工具的断流能力应与被断、接的空载线路电压等级及电容电流相适应。如使用消弧绳,则其断、接的空载线路的长度不应大于表6-7规定,且作业人员与断开点应保持4m以上的距离。
表6-7     使用消弧绳断、接空载线路的最大长度
电压等级(kV) 10 35 63 110 220
长度(km) 50 30 20 10 3
注   线路长度包括分支在内,但不包括电缆线路。
6.4.1.3   在查明线路确无接地、绝缘良好、线路上无人工作且相位确定无误后,才可进行带电断、接引线。
6.4.1.4   带电接引线时未接通相的导线及带电断引线时,已断开相的导线将因感应而带电。为防止电击,应采取措施后人员才能触及。
6.4.1.5   严禁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以防人体串入电路。
6.4.2   严禁用断、接空载线路的方法使两电源解列或并列。
6.4.3   带电断、接耦合电容器时,应将其信号、接地刀闸合上并应停用高频保护。被断开的电容器应立即对地放电。
6.4.4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耦合电容器、避雷器、阻波器等设备引线时,应采取防止引流线摆动的措施。
6.5   带电短接设备
6.5.1   用分流线短接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等载流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6.5.1.1   短接前一定要核对相位。
6.5.1.2   组装分流线的导线处应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
6.5.1.3   35kV及以下设备使用的绝缘分流线的绝缘水平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6.5.1.4   断路器(开关)应处于合闸位置,并取下跳闸回路熔断器(保险),锁死跳闸机构后,方可短接。
6.5.1.5   分流线应支撑好,以防摆动造成接地或短路。
6.5.2   阻波器被短接前,严防等电位作业人员人体短接阻波器。
6.5.3   短接开关设备或阻波器的分流线截面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
6.6   带电水冲洗
6.6.1   带电水冲洗一般应在良好天气时进行。风力大于4级,气温低于-3℃,或雨天、雪天、沙尘暴、雾天及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冲洗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6.6.2   带电水冲洗作业前应掌握绝缘子的脏污情况,当盐密值大于表6-8最大临界盐密值的规定,一般不宜进行水冲洗,否则,应增大水电阻率来补救。避雷器及密封不良的设备不宜进行带电水冲洗。
6.6.3   带电水冲洗用水的电阻率一般不低于1500Ω•cm,冲洗220kV变电设备水电阻率不低于3000Ω•cm,并应符合表6-8的要求。每次冲洗前,都应用合格的水阻表测量水电阻率,应从水枪出口处取水样进行测量。如用水车等容器盛水,每车水都应测量水电阻率。
表6.8                   带电水冲洗临界盐密值①
(仅适用于220kV及以下)
爬电比距②
(mm/kV) 发电厂及变电站支柱绝缘子或密闭瓷套管
14.8~16(普通型) 20~31(防污型)
临界盐密值
( ) 0.02 0.04 0.08 0.12 0.08 0.12 O.16 0.2
水电阻率
(Ω•cm) 1500 3000 10000 50000及以上 1500 3000 10000 50000及以上
爬电比距②
(mm/kV) 线路悬式绝缘子
14.8~16(普通型) 20~3l(防污型)
临界盐密值
( ) 0.05 0.07 0.12 0.15 0.12 0.15 0.2 0.22
水电阻率
(Ω•cm) 1500 3000 10000 50000
及以上 1500 3000 10000 50000及以上
①330kV及以上等级的临界盐密值尚不成熟,暂不列入。
②爬电比距指电力设备外绝缘的爬电距离与设备最高工作电压之比。
6.6.4   以水柱为主绝缘的大、中型水冲(喷嘴直径为4~8mm者称中水冲;直径为9mm及以上者称大水冲),其水枪喷嘴与带电体之间的水柱长度不得小于表6-9的规定。大、中型水枪喷嘴均应可靠接地。




表6.9         喷嘴与带电体之间的水柱长度(m)
喷嘴直径(mm) 4~8 9~12 13~18
电压等级(kV) 63(66)及以下 2 4 6
110 3 5 7
220 4 6 8
6.6.5   带电冲洗前应注意调整好水泵压强,使水柱射程远且水流密集。当水压不足时,不得将水枪对准被冲洗的带电设备。冲洗用水泵应良好接地。
6.6.6   带电水冲洗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冲洗方法。直径较大的绝缘子宜采用双枪跟踪法或其他方法,并应防止被冲洗设备表面出现污水线。当被冲绝缘子未冲洗干净时,严禁中断冲洗,以免造成闪络。
6.6.7   带电水冲洗前要确知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有零值及低值的绝缘子及瓷质有裂纹时,一般不可冲洗。
6.6.8   冲洗悬垂、耐张绝缘子串、瓷横担时,应从导线侧向横担侧依次冲洗。冲洗支柱绝缘子及绝缘瓷套时,应从下向上冲洗。
6.6.9   冲洗绝缘子时,应注意风向,应先冲下风侧,后冲上风侧;对于上、下层布置的绝缘子应先冲下层,后冲上层。还要注意冲洗角度,严防临近绝缘子在溅射的水雾中发生闪络。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6.7.1   进行带电清扫工作时,绝缘操作杆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6-2的规定。
6.7.2   在使用带电清扫机械进行清扫前,应确认:清扫机械工况(电机及控制部分、软轴及传动部分等)完好,绝缘部件无变形、脏污和损伤,毛刷转向正确,清扫机械已可靠接地。
6.7.3   带电清扫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位置作业,应戴口罩、护目镜。
6.7.4   作业时,作业人的双手应始终握持绝缘杆保护环以下部位,并保持带电清扫有关绝缘部件的清洁和干燥。
6.8   感应电压防护
6.8.1   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220kV线路杆塔上作业时宜穿导电鞋)。
6.8.2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如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6.8.3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6.9.1   高架绝缘斗臂车应经检验合格。斗臂车操作人员应熟悉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并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9.2   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工作位置应选择适当,支撑应稳固可靠,并有防倾覆措施。使用前应在预定位置空斗试操作一次,确认液压传动、回转、升降、伸缩系统工作正常、操作灵活,制动装置可靠。
6.9.3   绝缘斗中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和绝缘工具。
6.9.4   高架绝缘斗臂车操作人员应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作业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及操作速度。在工作过程中,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应熄火。接近和离开带电部位时,应由斗臂中人员操作,但下部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台。
6.9.5   绝缘臂的有效绝缘长度应大于表6-10的规定,且应在下端装设泄漏电流监视装置。
表6-10        绝缘臂的最小有效绝缘长度
电压等级(kV) 10 35、63(66) 110 220
长度(m) 1.0 1.5 2.0 3.0
6.9.6   绝缘臂下节的金属部分,在仰起回转过程中,对带电体的距离应按表6-1的规定值增加0.5m。工作中车体应良好接地。
6.10   保护间隙
6.10.1   保护间隙的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接地短路容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
6.10.2   圆弧形保护间隙的距离应按表6-11的规定进行整定。
表6-11     圆弧形保护间隙整定值
电压等级(kV) 220 330
间隙距离(m) 0.7~0.8 1.O~1.1
6.10.3   使用保护间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0.3.1   悬挂保护间隙前,应与调度联系停用重合闸。
6.10.3.2   悬挂保护间隙应先将其与接地网可靠接地,再将保护间隙挂在导线上,并使其接触良好。拆除的程序与其相反。
6.10.3.3   保护间隙应挂在相邻杆塔的导线上,悬挂后,应派专人看守,在有人、畜通过的地区,还应增设围栏。
6.10.3.4   装、拆保护间隙的人员应穿全套屏蔽服。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6.11.1   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检测绝缘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1.1   检测前应对检测器进行检测,保证操作灵活,测量准确。
6.11.1.2   针式及少于3片的悬式绝缘子不得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进行检测。
6.11.1.3   检测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时,当发现同一串中的零值绝缘子片数达到表6-12的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测。
表6-12            一串中允许零值绝缘子片数
电压等级(kV) 35 63(66) 110 220 330 500
绝缘子串片数 3 5 7 13 19 28
零值片数 1 2 3 5 4 6
如绝缘子串的片数超过表6-12的规定时,零值绝缘子允许片数可相应增加。
6.11.1.4   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6.12   低压带电作业
6.12.1   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6.12.2   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其外裸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防止操作时相间或相对地短路。工作时,应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并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6.12.3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6.12.4   上杆前,应先分清相、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6.13.1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
6.13.1.1   带电作业工具应存放于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工具房内。工具房门窗应密闭严实,地面、墙面及顶面应采用不起尘、阻燃材料制做。室内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70%。室内温度应略高于室外,且不宜低于O℃。
6.13.1.2   带电工具房进行室内通风时,应在干燥的天气进行,并且室外的相对湿度不得高于75%。通风结束后,应立即检查室内的相对湿度,并加以调控。
6.13.1.3   带电作业工具房应配备:湿度计,温度计,抽湿机(数量以满足要求为准),辐射均匀的加热器,足够的工具摆放架、吊架和灭火器等。
6.13.1.4   带电作业工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试验、检修、使用记录。
6.13.1.5   有缺陷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修复,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严禁继续使用。
6.13.1.6   高架绝缘斗臂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车库内,其绝缘部分应有防潮措施。
6.13.2   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
6.13.2.1   带电作业工具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转动灵活,并按厂家使用说明书、现场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6.13.2.2   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应根据工作负荷校核满足规定安全系数。
6.13.2.3   带电作业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13.2.4   进入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上,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6.13.2.5   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及以上兆欧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电极宽2cm,极间宽2cm),阻值应不低于700MΩ。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
6.13.3   带电作业工具的试验:
6.13.3.1   带电作业工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及机械试验,其试验周期为:
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每年一次,检查性试验每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
机械试验:绝缘工具每年一次,金属工具两年一次。
6.13.3.2   绝缘工具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及标准见表6-13。
表6-13              绝缘工具的试验项目及标准
额定
电压
(kV) 试验长度
(m) 1min工频耐压
(kV) 5min工频耐压
(kV) 15次操作冲击耐压
(kV)
出厂及
型式试验 预防性试验 出厂及
型式试验 预防性
试验 出厂及
型式试验 预防性
试验
10 0.4 100 45 
35 0.6 150 95 
63(66) 0.7 175 175 
110 1.0 250 220 
220 1.8 450 440 
330 2.8 - - 420 380 900 800
500 3.7 - - 640 580 1175 1050
操作冲击耐压试验宜采用250/2500μs的标准波,以无一次击穿、闪络为合格。工频耐压试验以无击穿、无闪络及过热为合格。
高压电极应使用直径不小于30mm的金属管,被试品应垂直悬挂,接地极的对地距离为1.O~1.2m。接地极及接高压的电极(无金具时)处,以50mm宽金属铂缠绕。试品间距不小于500mm,单导线两侧均压球直径不小于200mm,均压球距试品不小于1.5m。
试品应整根进行试验,不得分段。
6.13.3.3   绝缘工具的检查性试验条件是:将绝缘工具分成若干段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每300mm耐压75kV,时间为1min,以无击穿、闪络及过热为合格。
6.13.3.4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见附录K。
6.13.3.5   组合绝缘的水冲洗工具应在工作状态下进行电气试验。除按表6-13的项目和标准试验外(指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还应增加工频泄漏试验,试验电压见表6-14。泄漏电流以不超过1mA为合格。试验时间5min。
试验时的水电阻率为1500Ω•cm(适用于220kV及以下的电压等级)。
表6-14     组合绝缘的水冲洗工具工频泄漏试验电压值
额定电压(kV) 10 35 63(66) 110 220
试验电压(kV) 15 46 80 110 220
6.13.3.6   屏蔽服衣裤任意两端点之间的电阻值均不得大于20Ω。
6.13.3.7   带电作业工具的机械试验标准:
1)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各类线夹和连接金具荷重时,应按有关金具标准进行试验。
2)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其他静荷载时,应根据设计荷载,按SD 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
3)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人员操作荷载时:
静荷重试验:2.5倍允许工作负荷下持续5min,工具无变形及损伤者为合格。
动荷重试验:1.5倍允许工作负荷下实际操作3次,工具灵活、轻便、无卡住现象为合格。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7.1   检修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7.2   发电厂主要机组(锅炉、汽机、发电机、水轮机、水泵水轮机)停用检修,只需第一天办理开工手续,以后每天开工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检修期间工作票始终由工作负责人保存在工作地点。
在同一机组的几个电动机上依次工作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
7.3   检修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7.3.1   断开发电机、励磁机(励磁变压器)、同期调相机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7.3.2   待发电机和同期调相机完全停止后,在其操作把手、按钮和机组的启动装置、励磁装置、同期并车装置、盘车装置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3.3   若本机尚可从其他电源获得励磁电流,则此项电源亦应断开,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3.4   断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如调相机有启动用的电动机,还应断开此电动机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3.5   将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
7.3.6   在发电机和断路器(开关)间或发电机定子三相出口处(引出线)验明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
7.3.7   检修机组中性点与其他发电机的中性点连在一起的,则在工作前应将检修发电机的中性点分开。
7.3.8   检修机组装有二氧化碳或蒸汽灭火装置的,则在风道内工作前,应采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必要措施。
7.3.9   检修机组装有可以堵塞机内空气流通的自动闸板风门的,应采取措施保证使风门不能关闭,以防窒息。
7.3.10   氢冷机组应采取关闭至氢气系统的相关阀门,加堵板等隔离措施。
7.4   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有电压。
禁止在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回路上工作,或用手触摸高压绕组。应不停机进行紧急修理时,应先将励磁回路切断,投入自动灭磁装置,然后将定子引出线与中性点短路接地,在拆装短路接地线时,应戴缘绝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并戴防护眼镜。
7.5   测量轴电压和在转动着的发电机上用电压表测量转子绝缘的工作,应使用专用电刷,电刷上应装有300mm以上的绝缘柄。
7.6   在转动着的电机上调整、清扫电刷及滑环时,应由有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人员应特别小心,不使衣服及擦拭材料被机器挂住,扣紧袖口,发辫应放在帽内;
2)工作时站在绝缘垫上(该绝缘垫为常设固定型绝缘垫),不得同时接触两极或一极与接地部分,也不能两人同时进行工作。
7.7   检修高压电动机和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7.7.1   断开电源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经验明确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或在隔离开关(刀闸)间装绝缘隔板,手车开关应从成套配电装置内拉出并关门上锁;
7.7.2   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7.3   拆开后的电缆头应三相短路接地;
7.7.4   做好防止被其带动的机械(如水泵、空气压缩机、引风机等)引起电动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风门)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8   禁止在转动着的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应在转动着的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进行工作时,应先提起碳刷或将电阻完全切除。工作时要戴绝缘手套或使用有绝缘把手的工具,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7.9   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的遮栏或护罩。
7.10   电动机及起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禁止在转动中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7.11   工作尚未全部终结,而需送电试验电动机或起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有关机械部分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11   电气试验

11.1   高压试验
11.1.1   高压试验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时,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应将检修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11.1.2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交待邻近间隔的带电部位,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1.1.3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11.1.4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并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
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
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跳闸装置。
11.1.5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11.1.6   加压前应认真检查试验接线,使用规范的短路线,表计倍率、量程、凋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经确认后,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
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
11.1.7   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11.1.8   未装接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1.1.9   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恢复试验前的状态,经试验负责人复查后,进行现场清理。
11.1.10   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发现有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
11.1.11   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安全措施,并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1.2.1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11.2.2   除使用特殊仪器外,所有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进行。
11.2.3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
11.2.4   电压表、携带型电压互感器和其他高压测量仪器的接线和拆卸无需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应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先应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11.2.5   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适合所测电流数值。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5 。
11.2.6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11.2.7   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设遮栏或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位不小于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
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1.3.1   运行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人员测量时,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11.3.2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11.3.3   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应在拆除遮栏后立即进行。工作结束,应立即将遮栏恢复原状。
11.3.4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
观测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11.3.5   测量低压熔断器(保险)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保险)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11.3.6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问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
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11.3.7   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要擦拭干净。
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1.4.1   使用兆欧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
11.4.2   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相应的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11.4.3   测量绝缘时,应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测设备。
在测量绝缘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许可并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
11.4.4   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应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
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11.4.5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兆欧表安放位置,应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兆欧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应注意监护,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8.1   装有 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和 气体实验室,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口不应朝向居民住宅或行人。
8.2   在室内,设备充装 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 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 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μL/L。
8.3   主控制室与 配电装置室问要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 配电装置室与其下方电缆层、电缆隧道相通的孔洞都应封堵。 配电装置室及下方电缆层隧道的门上,应设置“注意通风”的标志。
8.4    配电装置室、电缆层(隧道)的排风机电源开关应设置在门外。
8.5   在 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或 气体泄漏报警仪,在工作人员入口处也要装设显示器。这些仪器应定期试验,保证完好。
8.6   工作人员进入 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 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 气体含量合格。尽量避免一人进入 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8.7   工作人员不准在 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8   进入 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 气体含量是否合格。
8.9   在打开的 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8.10   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 气体进行检验。根据有毒气体的含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需穿着防护服并根据需要配戴防毒面具。打开设备封盖后,现场所有人员应暂离现场30min。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8.11   设备内的 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回收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设备抽真空后,用高纯度氮气冲洗3次[压力为9.8×104Pa(1个大气压)]。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20%氢氧化钠水溶液中浸泡12h后深埋。
8.12   从 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应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9.8× Pa(1个大气压)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
8.13    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人员禁止入内。只有经过充分的自然排风或恢复排风后,人员才准进入。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
8.14   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
8.15    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
8.16   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洗澡,把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清洗干净。
8.17    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阳光曝晒,并不得有水分或油污粘在阀门上。
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9.1   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在低压电动机和在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应做好相应记录,该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9.2   低压回路停电的安全措施:
9.2.1   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9.2.2   工作前应验电;
9.2.3   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9.3   停电更换熔断器后,恢复操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10.1   下列情况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10.1.1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10.1.2   在高压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10.1.3   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10.1.4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10.2   下列情况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10.2.1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在运行中改变装置原有定值时不影响一次设备正常运行的工作;10.2.2   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屏柜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所保护的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10.2.3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检修及试验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10.2.4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的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10.3   检修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见附录H):10.3.1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10.3.2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10.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执行:10.4.1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10.4.2   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经验的人担任,执行人、恢复人由工作班成员担任,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顺序进行。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10.5   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或断路器(开关)跳闸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及时处理。10.6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工作范围、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试验方案、上次试验记录、图纸、整定值通知单是否齐备并符合实际,检查仪器、仪表等试验设备是否完好,核对微机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软件版本号等是否符合实际。10.7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和检修设备之间的隔离措施是否正确完成,工作时还应仔细核对检修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10.8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10.9   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必要时向调度申请,经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10.10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不能阻塞通道,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事故处理时通道不畅,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相关运行设备继电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10.11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指派专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10.12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一点且仅有一点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10.13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0.13.1   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10.13.2   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严禁用导线缠绕。10.13.3   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应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并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监控系统。10.13.4   工作中严禁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10.13.5   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10.14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0.14.1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监控系统;10.14.2   接临时负载,应装有专用的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10.14.3   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将回路的安全接地点断开。10.15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或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隔离开关(刀闸)。10.16   检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连接片进行操作,但在取得运行人员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断路器(开关)把手上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检修断路器(开关)。10.17   试验用闸刀应有熔丝并带罩,被检修设备及试验仪器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试验接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10.18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和自动化监控系统的二次回路变动时,应按经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无用的接线应隔离清楚,防止误拆或产生寄生回路。10.19   试验工作结束后,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逐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连接片及切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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