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地面沉降防止灾害 浙江部分地区禁采地下水
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发出《关于划定甬台温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的意见》,借以切实加强甬台温地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控制地面沉降,防止地质灾害。
2083平方公里今后禁采
据介绍,禁采区包括台州市路桥、温岭、玉环3个县(市、区)的15个乡镇(街道),面积约751平方公里。
限采区则涵盖宁波、台州、温州市的10个县(市、区)64个乡镇(街道),面积约1332平方公里。10个县(市、区)分别为宁波的海曙、江东区、江北区,台州的有椒江区、温岭市、玉环县、三门县,温州的龙湾区、鹿城区、瓯海区。
2010年是全面禁止期限
当然,禁限采需要一个过程。省政府同意的控制目标定为: 禁采区的地表水供水管网到达地区,一律停止开采地下水。地表水供水管网未到达地区,逐步禁止企业自备井开采地下水,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制水单位不再向企业供给生产用水。到2008年底前,除确需暂时保留的留作监测、生活用水等深井外,全面禁止开采地下水。
而对于限采区,期限是到2010年底前,除确需暂时保留的留作监测、生活用水等深井外,全面禁止开采地下水。
相关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通知规定,对于划入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地区,要根据禁采和限采的时限要求,落实供水管网建设,保证人民生活及生产用水。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地下水开采的监督管理。禁采区和限采区内严禁增打新井;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坚决予以查处。那么如何确保禁采限采地下水的顺利实施呢?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正会同有关部门考虑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可能要涉及相对严厉的处罚措施,这可是惠及子孙万代幸福的大事。”
地下水要实行动态控制
“部分地区地面沉降现象严重,主要诱因是地下水过量开采。建议在全面限采的过渡期内,配合展开对地下水开采实行动态控制。”浙江大学一位地质专家认为,地下水的开采关键是要根据地质条件合理开采利用,地下水不能盲目开采,但不是说不要采。因为一旦现有供水源水质出现问题,还得依靠地下水。
而且,地下水的流动不以行政区划为界,如果只是一个省市禁采也于事无补,要打破行政上的条块分割,优化地下水的开采布局。
来源:现代金报 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