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蚌埠党校学报》编辑工作规程-学术研究-中共蚌埠市委党校

 昵称459990 2013-10-13

《蚌埠党校学报》编辑工作规程(试行)

为了不断提高本刊的编辑质量,充分发挥校刊的理论宣传与学术研究作用,学习借鉴有关市级党校校刊和本市党报编辑的经验做法,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征求意见,校委会研究通过制定本规程(试行)。

一、宗旨

本刊系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创办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学刊。坚持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服务。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正确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科学严谨的学术规范,鼓励大胆探索,努力推进理论创新。

二、组稿

(一)学报组稿采取征稿、约稿的方式。学报编辑应在前一期学报出版发行后一月内拟出下期组稿计划,做好征稿、约稿工作。稿件字数一般控制在3500字以内,优秀稿件可放宽到5000字或以上,由分管副主编认可确定。

(二)每期组稿数量一般为用稿数量的1.5—2倍。组稿篇数在责任编辑初审的基础上,编辑部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刊用稿件的篇数、栏目。

(三)组稿计划拟定后,送交分管副主编审批同意后,正式定稿、定栏目。

三、“三审”制度

学报稿件严格执行责任编辑初审、编辑部集体复审、分管副主编和主编终审的“三审”制度,坚持不徇私情,秉公审发稿件,确保学报论文的政治方向与学术质量。

(一)初审由责任编辑承担

1.负责学报稿件的编辑人员整理投稿,经编辑部集体讨论,按照用稿量1:1.5比例遴选确定初审稿件。

2.采取稿件匿名审稿制。编辑部主任负责隐去稿件作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并编号,交由责任编辑进行初审。

3.责任编辑提出初审意见。主要把握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办刊宗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政治方向和理论观点正确,结构合理,逻辑严谨,文字准确,语句通顺,引文无误,标点规范。对稿件作出初步评价,在初审稿签上签署是否用稿的理由。

4.编辑部有权对稿件修改审定,作者如不同意修改应事先申明,对需要修改而作者不同意修改的文章将不予采用。存在争议或重大疑义的稿件,责任编辑可提交编辑部集体复审。

5.不符合发表要求的稿件一般不作退稿处理,作者投稿三个月后如无采用消息,可自行处理稿件。

(二)复审由编辑部集体进行

1.编辑部集体复审责任编辑初审意见。主要把握稿件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质量,针对稿件的观点、内容、结构、逻辑、文字等进一步提出是否用稿或修改意见,在复审稿签上签署意见。

2. 对存在争议或重大疑义的稿件难以定夺的,向分管副主编汇报,可提交校学术委员会或有关学科委员审阅提出意见建议。

3.编辑部根据复审意见,对稿件内容写出修改意见,由责任编辑及时通知作者修改原稿。作者须在规定日期把修改后的稿件(电子稿件)发给责任编辑。

4.编辑部根据稿件修改情况,经全面审查后在审稿签上签署刊用意见,可以分批或整期报送终审。

(三)终审由分管副主编和主编负责。编辑部汇总复审及拟用稿件的意见报分管副主编,分管副主编和主编主要就论文的思想政治导向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进行审查,决定当期发表文章篇数。

四、“三校”制度

(一)一校由责任编辑负责,在正式付印清样前的电子稿件上校对。

(二)二校由编辑部编辑在正式付印的清样上相互校对,在二校单上记录。发现稿件有重大错误或异议,报分管副主编同意后重新处理。

(三)三校由分管副主编负责审核。审出错、别、漏字,对责任编辑一般每字扣发4元,重大错误每字扣发8元,并在三校单上记录。

(四)正式发行的学报上出现错、别、漏字,一般按每字10元、重大错误按每字20元扣发责任编辑编务费,并对第一发现举报者按同等额度予以奖励。发生严重政治性错误,扣除相关责任编辑和编辑部主任1/3编务费,扣除分管副主编1/2或全部编务费,并作出深刻检讨。是否属于严重政治性错误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经校科研领导小组核定。

五、编排

(一)刊用的稿件经分管副主编和主编审定批准后,由编辑部负责编排目录、排版,标明单双栏、字体、字号。

(二)版面和版样由编辑部设计提出初稿,报分管副主编审阅同意并送主编批准定稿。

六、发稿

(一)稿件总体编排后,编辑部填好《发稿单》,经分管副主编审阅签字同意后,交付印刷厂发排打印。

(二)编辑部直接与印刷厂联系,讲清印刷质量、出版时间及有关要求。厂家经手人收到稿件后要在《发稿单》上具名签收。

七、发行

(一)每期学报出版后,编辑部负责发行,做到迅速、准确、有序。

(二)发行数量与范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认真做好与有关部门、兄弟党校的交流。

(三)凡赠送、交流的学报,均由编辑部造册登记。

八、稿酬、编务费

(一)每期学报出版一周后,由编辑部按照规定认真计算稿费与编务费并统一登记造表,经分管副主编审阅,报主编审批后,发给作者和编务人员。

(二)编务费标准:分管副主编100元;编辑部500元,根据具体工作量内部分配。

(三)稿酬标准:论文每千字10元,经分管主编或主编批准的特约稿每千字50元或以上。照片每幅(8?5.5cm)5元,封面或封底刊用每幅10元。

(四)学刊不刊登商业广告,但可以发表有关单位(部门)工作与业务的宣传文章。一般每千字按500元收取版面费,照片(8?5.5cm)每张收取50元版面费,整版照片收取500元版面费。

(五)向作者寄发稿酬时,寄送本期学报两本。

九、存档

(一)每期学报出版后,编辑部留10份以备合订存档。

(二)每期学报出版三天后,立即输入电脑存储。

本规程从2009年6月1日起试行执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