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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2013-10-28 | 阅:  转:  |  分享 
  
开发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一般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如果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
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负担时可先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土地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再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成本也可
以直接分配计入“开发成本--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土地拆迁及补偿费”。有关分配方法为按土地面积计征地价、进行补偿、缴纳市政配套
费时方法一将地价及拆迁补偿费按小区内房屋和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的占地面积进行直接分配然后将分配到小区内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占地面
积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房屋占地面积计入房屋的开发成本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分配数加间接分配数即为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地价
和拆迁补偿费。方法二也可将公用占地面积先到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上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的占地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占地面积再乘
以单位面积的地价及拆迁补偿费来分配。按建筑面积计征或补偿时不论是公共用地还是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用地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费”成本项目内的费用均应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来分摊。2、前期工程费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
“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对象负担的前期工程费可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前期工程费”科目归集再按建筑面积包
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3、基础设施费一般能够区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
设施费”成本项目中如果在开发的建设场地上有多个开发项目不能区分成本核算对象时其基础设施费应先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基础设施费”科
目进行归集待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后将归集的费用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中。4、建
筑安装工程费一般应在与承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承包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提出经甲方审定、双方确认的“已完工程月报表”、
“工程价款结算单”所确定的工程价款直接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不能直接
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计入“开发成本”科目应先在“预付帐款—预付承包单位款”科目核算待工程价款结算时再从实际应付工程款中扣回。
对几个工程一并招标出包且按标价结算的应在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每个工程或成本核算对象的预算造价占各项工程预算造价之和的比例计算各
自的标价即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经计算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入有关房屋等成本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计算公式为某项工程
的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标价该项工程预算造价各项工程预算造价合计配套设施费凡是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均应
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同步建设的情况下▲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房屋等成
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不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先由“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再分配计
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配套设施和房屋等开发产品非同步建设有前有后、穿插进行的情况下▲应先通过“开发成
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进行归集待配套设施完工后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和分项平行结转法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
。先开发房屋等开发产品后建配套设施或房屋等开发产品已开发完工移交或出售而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下▲可按配套设施的预算成
本或计划成本进行预提并归集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成本项目再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
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预提数与实际数的差额应在配套设施完工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如果预提的配
套设施费含有多种配套设施项目应在每项配套设施完工时逐项结转并随时调整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不得等全部配套工程竣
工后一次调整。凡是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支出不得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应分配的其他配
套设施费应计入其开发成本的“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配套设施费”项目中。开发间接费应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科目归集于每季末根据实际
发生数按建筑面积分配计入各项目的各成本核算对象一般不得以计划数计入开发成本。如根据开发特点确需采取预提开发间接费办法时预提数与实际
支出数之间的差额应于年度终了时一次进行调整。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留作自用的固定资产均不分配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资本化借款费
用资本化的期限可自房地产产品开发投入起至完工交付时止其间开发商主动实施的停工其间不包括在内可确定借款用途并专款专用的可将借款费用直
接计入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不能分清具体用途的借款费用可采用各项目累计投资额、各项目缺口资金等标准在受益的各成本核算对象间分摊如果一次性利息数额较大时也可先通过“待摊费用”归集后再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分配比例某成本计算对象完成投资额项目完成投资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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