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名刘彻,生于汉景帝前元元年(前156年),卒于后元二年(前87年),景帝中子。前元四年(前153年)被立为胶东王,前元七年(前150年)被立为皇太子,景帝后元三年(前141年),景帝去世,刘彻即位,以第二年为建元元年,创历代帝王有年号之始。汉武帝在位期间,实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国策略,国家欣欣向荣,一片繁荣景象。他不愧为我国古代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
汉武帝即位不久,便下诏书,要求丞相、御史、列侯等各级官僚,推举贤良方正、敢于直言进谏的读书人到朝廷做官。同时,还鼓励天下吏民直接给皇帝上书,提意见,发表自己的见解。汉武帝求贤若渴,对于所上奏章,大都认真阅读,并从中选拔出不少有才干之人,如董仲舒、主父偃、严安、朱买臣等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再次下诏,命举贤良文学上书对策,董仲舒在所上《天人三策》里提出统一思想的主张,要求将那些不符合儒家六经宗旨和孔子之术的思想学说,一律禁止,不允许其存在。这迎合了汉武帝欲加强中央集权的思想,得到了武帝的赞赏。不久,武帝便任命他为江都相,同时下令全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此之前,武帝还在长安设立太学,置《诗》、《书》、《易》、《礼》、《春秋》五经博士,培养儒学后备力量。汉武帝将儒家思想定为一尊,对于此后的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为了解决汉初以来形成的诸侯割据问题,加强中央集权,汉武帝于元朔二年(前127年)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的封国除由嫡长子继承外,其他子弟也可在封国内分得一块封地,由皇帝授予封号。这样一来,诸侯王国就被逐渐肢解,王侯的势力进一步衰微,他们再也不可能对中央构成威胁,中央集权得到加强。汉武帝又“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左官律规定凡在诸侯国任官者,其地位低于中央政府任命的同级官僚,这就限制了诸侯获得优秀人才的可能。附益法则严格限制诸侯国的官吏为诸侯非法谋利,结党营私。元鼎五年(前112年),参加祭扫的诸侯王在所献助祭的酎金中偷工减料,以少充多,以次充好,汉武帝令人测定酎金的成色和分量之后,以大不孝为名,削夺106人的爵位和封地。汉武帝通过这些措施,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割据的局面。
为了防止州郡势力过于庞大,汉武帝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将全国分为豫、冀、徐、青、荆、扬、益、凉、并、幽、兖、朔方、交趾13个州,每州设部刺史1人,部刺史仅是个中级官吏,职位不高,可官小而权重,他们可以在皇帝规定的六条问事范围内,督察十三州的大官,甚至诸侯王。汉武帝正是通过他们来打击地方官僚和豪强地主,从而加强对地方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