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revit 问题集(1) | 网络记事本

 freeagency 2013-10-31
1. 字体样式太少,导出DWG后的文字不能分层,文字的宽度不能很好的控制(只有加粗与不加粗,没有更多级别的粗细程度)。
2. 尺寸标注文字与线颜色不能分开表现。
3. 导出DWG  ’设置‘  能不能到处文件应用到其他项目。 4. 到处DWG 设置 墙的颜色不随层。 5. 导出CAD窗户截面线会分到墙线层。 6. 用Shift  约束 快捷方式 在复制过程中无法输入精确距离。 7. 文字引注不能设置在引线上面或者下面 或者上下都有文字。
8. 墙平面显示为双线,为实际核心尺寸;在剖面显示实际物理结构。
9. 偏心柱的精确布置(没有偏移量的设置,捕捉点始终在中心,临时尺寸标准也在中心,  要通过计算才能不只偏心柱)。
10. REVIT 2013 尺寸标注的值不能做示意值,只能是真实的(2012有速薄插件可以实现)。 11. 线形样式:能不能在线中加文字来表达线的含义(MEP管道出图)。 12. 两个方向有角度的面幕墙横挺竖挺没法调整角度。AU社区发的帖子有图有说明:http://au./bbs/viewthread.php?tid=12258&extra=page%3D2%26amp%3Bfilter%3Dtype%26amp%3Btypeid%3D18 13. Navisworks 2012 碰撞报告能不能显示具体位置(坐标 或者 轴号)。 14. 重复上一次命令 的快捷键 能不能修改,在哪里修改(最好能用空格)?
15. 自己工作集中创建的墙,其他工作集可以修改属性(墙的厚度,楼板的厚度等)
16. 墙的结构构造规则与实际的构造有冲突,创建不了现有结构的墙。
17. 两个不同楼板相交处有线(在建筑设计中有高差才会有线,当然可以用遮罩来实现打印,只是操作就比较费时了)
18. 操作中心文件的时候,其中一个人更改视图样式上传服务器后,其他人更改就需要就没有权限了,当一个工作集的墙连接或者附着在另一个工作集的时候,修改自己的墙的时候要求对方放置权限;当一某个工作集更改某一个视图的样式(精细程度、视图深度等)后,其他工作集要修改就要放置权限,这个应该是个人可以独立控制的;文字符号等二维的东西没有权限的划分,每个工作集都可以修改,这样容易出现误操作;默认的中心文件是包含轴网和标高的,对于建筑设计来说这两个图元都是会变化的,而中心文件建好之后是不能修改的,建立中心文件的时候里面是默认带有标高的,这样就必须定死0标高作为以后添加标高的参照。总体来说,权限划分的规则不是很完善很严谨,也不是很合理。
19. 整体浇注楼梯无法单独编辑某一层的休息平台宽度,修改一层其他层也会更改。
20. 没办法统一设置门跺的距离,用临时尺寸控制工作效率太低,或者后面要修改距离就很费时,得每个门去调整。
21. 这种外墙面的处理比较麻烦,有没有简便的方式,比如填充(三维填充只能拾取一个面来填充,一块完整的墙不能划分多个面域);统计材料也很麻烦,有可能不准确。
22. 没有轴号自动修改功能,目前依靠插件。
23. 剖面剖切的时候不能定义剖切的范围和深度(标高上的具体高度范围),感觉是随机生成的深度和范围。
24. 链接进来的柱子、梁和建筑的墙的连接不会自动剪切
25. 建筑专业绘制的卫浴设备链接到MEP专业的时候无法连接。 26. 风管对正有时候会失去作用,不管怎么设置有时候都会自动降管,生成一个斜接头。
27. 设备本地化族文件太少,和实际应用不符,不同材质的管道的弯头、接头是不同的,在绘制前要预设默认的管材相对应的弯头、接头等;新建材质的管道的弯头、接头没有对应的族库,需要新建(非常耗时)。
28. 连接卫浴设备的时候不好在平面控制存水弯连接位置的高度,只有放置好存水弯以后去剖面调整,这样很费时间。
29. 设备专业创建中心文件默认是设备模版,电专业在绘制桥架,线管的时候默认是没有接头的,需要手动载入自己的族库文件并设置相应的弯头、三通等连接件,不然就没法绘制。
30. 系统图还没找到很好的绘制方法,更不用说关联修改了;可能因目前二维出图规则与MEP出图不同。 31. 风系统在明细标统计的时候有很多参数和国内不一样的,需要手动添加;如果要在最后统计的出明细表的时候方便,就要在前期将每个族的参数全部设置好,没有的参数补全;这样就颠覆以往的设计方式,需要一种全新的设计方式(水系统也是一样,不过说系统出图更多的是计算书等文字、表格、系统图等平面的东西;用revit mep 做水专业的设计也需要调整很多东西)。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