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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档案:当年(1993年)深圳“8.5”清水河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

 迪宁 2013-11-01

1993851326分,位于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一起特大爆炸事故。

火灾蔓延导致连续爆炸,爆炸又使火灾迅速蔓延,共发生2次大爆炸和7次小爆炸,有18处起火。为扑救这起火灾,广东省共调动9个市的各种消防车132辆,1100多名消防指战员投人灭火战斗,香港方面也派直升飞机飞赴火场上空帮助灭火。经过17小时扑救,8616时左右将大火基本扑灭,8822完全扑灭残火。

这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烧毁、炸毁建筑物面积39000平方米和大量化学物品等,直接经济损失约2.5亿元。

经有关事故调查部门现场勘查初步认定: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4号仓因违章将过硫酸铵、硫化钠等化学危险品混储,从而引起化学反应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引发此次事故形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主要因素分析如下:

一是该仓库未经消防部门审批私自改建扩建。1987530日,中贸发储运公司持设计图纸,以丙类杂品干货仓库使用性质向深圳市消防支队报请建筑防火审核。根据当时的规划,主要安排一些影响市容和有污染的项目,仓间存放丙类货物,有散装水泥库、煤场、木材场、其它丙类干货。1989年该仓库部分库房改储危险品,1号仓租给中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双氧水厂。19909月中贸发储运公司与深圳市爆炸危险品服务中心联合成立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该库区12栋仓房,安贸公司将28仓用于储存化学危险物品,清水河仓库则成为深圳市最大的化学危险品储存中心,常存有硝酸铵、过硫酸铵、硫化钠、甲苯、二甲苯、硫磺、碳酸钡、甲甲脂、酒精、火柴等百多种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二是该仓库建筑规模大、危险化学品储量大。建筑面积大约为4万平方米,设有1-12栋仓库。如该仓库发生第一次爆炸的4号仓库内有过硫酸按(二级氧化剂)40吨、硫化钠(一级碱性腐蚀品)60吨、高锰酸钾(一级氧化剂)10吨、碳酸钡(一级有机毒害品)60吨、火柴3000箱、多孔硝酸按65吨等;发生第二次大爆炸的6号仓库内有硫化钠60吨、硫磺15.7吨、甲苯4吨、乙脂60吨、碳酸钡60吨、多孔硝酸按48吨。保险粉2吨、甲甲脂4吨、磷酸60吨、亚硝酸钠60吨、酒精1.2吨、氢氧化钾40吨等。

三是仓库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直接上岗。该仓库搬运工和部分仓管员是外来临时工,上岗前没经过必要的培训,不懂各类化学危险品性质,平时不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生火灾后又不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使小火酿成大灾。这些临时工工作岗位也变换无常,而且常发生货物堆放过高、间距过窄的违反规章、规程的事。仓库管理混乱,化学危险品进库没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监督,帐目不清。仓库存放什么货物,多少种货物,各种货物有什么危险性,各种货物有多少数量,仓管员心中无数,找不到帐单可查。由于安全制度不健全,导致危险化学品乱放、混储的现象严重,如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化危品同库堆放,毗邻储存。

四是消防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与扑救特大火灾不适应。深圳市是缺水的城市,清水河地区更是缺水区,安贸公司仓库区虽然有些消火栓,但压力达不到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发生火灾后,靠消防车运水灭火,远水救不了近火。消防队伍的装备也较落后,缺少隔热服和防毒面具。有些消防车已接近或到了退役年限,机件已老化,在灭火中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延误了灭火时机。

深圳“8.5”清水河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调查结论:

原干杂仓库被违章改建为危险化学品品仓库及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造成“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4号仓内混存氧化剂与还原剂,发生接触,发热燃烧,是“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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