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津市市中意幸福里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桩基础施工承包合同 工 程 名 称: 津市市中意幸福里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工 程 地 点: 津市市三洲驿办事处柏林社区车胤大道423号 津市市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3日 概 况 1、津市市中意幸福里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09741平方米,受施工场地的限制,计划分二期开发完成,计划第一期建筑面积:6531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18388平方米),计划工期:2013年12月28日---2015年3月28日,总施工工期(日历天:525天) 2、本工程采用长螺旋钻孔灌注桩基础,桩端进入持力层不小于6.5米,有效桩长12.5m,桩径Φ600,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 1500KN、本工程桩采用 C30混凝土。 3、钢筋笼:主筋8Φ14,6.5米长范围环箍φ6@200,6.0米长范围环箍φ6@100,加劲箍Φ12@2000,钢筋笼伸出锚固钢筋35d(即500mm) 4、工程桩数量:1496根,施工工期20天,开工时间:2013年11月7日。 发包方: 津市市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 ( 以下简称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建筑及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材料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双方意愿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地点:津市市三洲驿办事处柏林社区车胤大道423号。 二、 工程名称:津市市中意幸福里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桩基础工程。 三、 桩基型式: 长螺旋钻孔灌注桩。 四、 工程桩数量:1496根。 五、 承包方式及范围: 1、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技术、包建设局桩基础施工各项报建手续费、包措施费及包试验检测费用。 包工包料:指的是承包该桩基础工程时所产生的一切人工费(含机械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及施工期间内材料价差等。 包机械:指的是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吊车的租赁费、设备的折旧、安拆费等全部费用。 包技术:施工方进场前,工程部坐标控制点交底不少于2处,高程点1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坐标高程控制、资料整理及移交。 包建设局桩基础施工各项报建手续费:开工前桩基础施工的施工许可等报建费用。 包措施费:指在不影响桩机施工时采取的路基加固费用、雨季施工赶工措施、雨季抽水台班、桩试验期间所有的措施费用(含路基加固铺设)等,因建设单位自身原因除外。 包检测费:检桩的数量按图纸要求试验的全部费用,检桩的数量及要求如下: a) 桩基工程应进行桩位、桩长、桩径、桩身质量和单桩承载力的检验。 b) 桩身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应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最大试验荷载不应小于单桩抗压承载力的2倍。同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要点详见《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c)桩基施工完待混凝土达设计强度后,应采取可靠的动测法进行检测,动测控制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动测方法应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规定执行。 e) 施工单位必须对每一根桩做好成孔和混凝土灌注施工记录,并按规定留混凝土试件,做出试压结果,将上列资料整理好,提交有关质检部门检查和验收。 2、根据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的湖南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意幸福里住宅小区地下室桩基础施工图,及在施工中变更通知单,按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 六、工程造价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技术、包措施费及包试验检测费用的单价承包方式,此单价含税金、水电费费用。此单价按照桩身钢筋混凝土体积报价。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单价按照桩身灌注钢筋混凝土体积结算,其单价为 元/立方米(此单价包括材料、机械、技术、建设局桩基础施工各项报建手续费、措施费及试验检测费用)。 2、工程以双方现场施工记录按实际打桩进尺进行总工程量计算,因设计变更和其它因素引发的工程量均按实结算。 七、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提供本工程的总平面图、桩基础施工图、规划红线、水准座标点和地质报告给乙方施工,并负责资料填写及整理。 2、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清除影响施工的全部障碍物(包括空中、地面和地下的)。 3、开工前组织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 4、监督和配合乙方作好施工记录,处理技术问题。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为乙方协调周边关系,处理有关问题。 B、乙方责任 1、在工程开工3天前,向甲方提交工程用料、用水、用电计划,以便甲方做好相应配套准备。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人员、设备进场。 3、乙方负责同步做好每根桩的深度记录,并当天和甲方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不允许事后补签字。 4、按甲方提供的坐标及高程放线定桩位。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接受建设方、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检查。 6、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施工,因雨天、停电等特殊情况,其工期顺延。 7、施工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监理方、甲方,重大技术问题须交设计部门和质监部门解决。 8、施工期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操作,严格约束工程操作人员的行为,若有安全事故,或其它违法事件,依法追究责任。 9、施工完毕后配合甲方做好桩基础验收工作,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八、付款方式 共分四次付款:第一次:工程量完成500根桩时,按完成工程量*合同单价*50%进行付款;第二次:工程量完成1000根桩时,按完成工程量*合同单价*50%进行付款;第三次:工程量全部完成时,付讫全部完成量*合同单价*70%进度款;第四次:余款的30%待试验合格、提交试验报告、移交竣工资料及地下室顶板封顶后3天内全部付清。 九、附 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预交50000元押金,桩机进场时全额返回,如乙方违约,则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付清后终止。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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