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官员当庭翻供称遭诱供 公诉人:你又不是笨蛋被控利用职务收12万元干股 据公诉人指控,2005年底,阳春市人叶大有同山坪京冲村委会焦角村的张英绍签订合同,以16.5万元承包到三甲镇三坪村委会长岗自然村700亩山地及林木。由于无钱支付承包款,叶大有向黄华富、苏章营、肖凯旋三人共借款14.5万元。在这期间,身为三甲镇林业站站长的黄华富和身为三甲镇林业站副站长的肖凯旋及在三甲林业站山坪分站工作的苏章营向叶大有提出:要入份这片林木的干股。叶大有考虑到他们是当地林业部门的主管人员,就同意了他们的要求。后叶大有在三人的关照下,无证砍伐了这片林木,获利约80万元。黄华富、苏章营和肖凯旋每人得到叶大有给予的12万元干股分成。 被控三人均翻供干股是合股分成 昨日庭审中,黄华富、肖凯旋、苏章营均当庭否认公诉人指控。称,在2005年,他们三人想承包长岗村700亩山地及林木,但碍于当时他们是林业站工作人员,不能承包山头林地,为避嫌,让张英绍出面与长岗村签订合约,承包所用的14.5万元资金也全部由三人凑集,以后利益4人平分。 2005年底,张英绍退出承包,三人便将整个山地及林木作价16.5万元,再以张英绍的名义转包给叶大有。其中14.5万元是三人的此前的投入,另外2万元则用于赔付给张英绍和另外一位帮忙打理山林的人。 16.5万元是叶大有加入进来后4人承包长岗村700亩山地及林木的成本,其中只有1万元是叶大有自己出资。同样是为了避嫌,其中的15 .5万元,说是借款给叶大有,他们则继续暗中参与长岗村700亩山地及林木承包。 一被告称侦查人员说“讲完可以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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