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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晋商对戏曲的贡献

 指间飞歌 2013-11-12
明清时期晋商对戏曲的贡献
[ 来源:中国文化报 | 发布日期:2013-11-11  ]
刘文峰

安徽亳州山陕会馆戏曲砖雕《击鼓骂曹》


     在以农业为本的中国封建社会,农业不发达地区有一个普遍现象,即有积蓄者常携资外出经商,贫困者往往卖身学艺。这两种行业都被看作“贱业”“末流”。因此,商人和戏曲艺人有一种天然联系。这种联系突出表现在戏曲艺人在经济上要靠商人势力的支持,戏曲艺人为商人提供娱乐和精神产品。

     在19世纪之前,戏曲是一种最普遍、最受人欢迎的娱乐形式。豪商大贾无疑是仅次于皇家最有钱的观众群。一个剧种、一个戏班,能否赢得豪商大贾们的喜爱和支持,对其生存和发展影响甚大。山陕的梆子戏之所以能在各地流行发展,与晋商的支持密不可分。

     梆子戏是明末清初在山陕豫民歌和民间说唱艺术的基础上吸取北杂剧和昆曲的剧目和表演艺术而形成的剧种,清乾隆中叶发展成为板腔体的戏剧形式。乾隆末年到嘉庆年间,梆子戏占领山陕豫的戏曲舞台后,借助山陕商人势力的支持迅速向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发展。

     一种声腔剧种向外发展,需要一定的条件,诸如自身有较高的艺术水平,足以超过所去地区的戏曲剧种或其他的艺术形式;有一定经济实力观众的支持。梆子戏在乾隆晚期已具备了这样的条件。特别是后者,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五台新志》曰:山西商人“皆服贾于京畿、三江、两湖、岭表、东西北三口,致富皆在千里或万余里外,不资地力。”他们离乡背井,远离亲人,虽然在物质生活上比较富裕,但精神生活却非常贫乏。为了解除思想上的空虚与寂寞,他们常常不惜重金邀聘家乡的戏班来演出家乡戏。这样,邀班唱戏,逐渐在山陕商人中形成风气,并影响到当地的其他观众,梆子戏就在外地站住了脚,有的甚至扎下了根,长出了新枝,开出了新花。梆子戏班在外地有利可图,有些名角并由此而发了财,更刺激了梆子戏向外流动。为了更好地欣赏家乡戏,在山陕商人聚集的一些商业重镇的山陕会馆都建有规模宏伟的戏楼,如现存的河南社旗的山陕会馆悬鉴楼、山东聊城山陕会馆戏楼、安徽亳州山陕会馆花戏楼等,不仅建筑宏伟,而且有不少精美的戏曲砖雕、木雕、石雕、彩绘,为研究晋商和梆子戏的发展历史提供了宝贵的形象资料。北京平阳会馆戏楼建于明末清初,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室内剧场。逢年过节或每月之朔,同乡欢聚一堂,祭神祀祖,聚餐演戏。一些虽有山陕商人聚集,但距离山陕比较远的小城镇,一般无固定的梆子戏班长期演出,而一些商业中心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张家口等则有梆子戏班长期演出。凡梆子戏盛行的地方,必定是晋商云集的地方,只要有晋商的踪迹,常常能找到梆子戏的遗响。

     晋商对戏曲的贡献,最为显著的是对山西梆子戏的改革和发展。乾隆时期,在山西境内演唱的梆子戏并无剧种之分,约在清朝嘉庆年间有了南北之分。道光年间,晋中商人势力崛起,他们非常喜好家乡的地方戏,但觉着梆子戏过于高亢,秧歌戏虽然委婉但演不了整本大戏,欲得到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新腔。这时恰有一些不适合高调的艺人和文人知识分子研制新腔,他们将原有的梆子腔糅合进了晋中秧歌,并对原有的伴奏乐器进行了大胆的改革,演出后立刻得到晋中豪商大贾们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喜爱。同光年间,晋中商人纷纷出资成立“字号班”,其影响较大、延续时间较久的有祁县渠姓号称金财主为东家的“双聚梨园”,有太谷县杨诚斋为东家的“锦梨园”和“二锦梨园”等。在张家口经商的山西商人亦有成班的,如祁县人王肃歧办了一个戏班带科班叫狼山班,常年在北京的康庄、延庆,河北的怀来、赤城一带活动。

     晋中商人不仅是中路梆子戏的忠实观众和强有力的支持者,而且有不少人吹拉弹唱、粉墨登场,是中路梆子艺术的实践者。据清代史料《塞上轶闻》记载:清末张家口四大票友都是商人出身,其中第三位叫吴志远,山西忻县人,“裕园永”商号的伙计,为人伶俐,板胡、二弦、大锣、板鼓、铙、梆子样样能拿,生旦净末丑行行能演,且能博得彩声。晋中商人从掌柜到伙计,许多人都会唱中路梆子。各柜上都备有全套伴奏乐器,晚上关了门没事干,大家就在铺子里吹拉弹唱,自我欣赏。有的甚至成立起业余性的剧团叫自乐班,如“大盛魁”商号的掌柜罗粥臣物色了二十几个出色的票友,在会馆里成立了自乐班,一切开支皆由“大盛魁”供给。每逢农历初一、十五,他总要在会馆大客厅里打坐场。

     由于晋中商人的喜好和支持,中路梆子得以在同光年间迅速发展,成为观众最多、势力最大的梆子声腔剧种。

     晋商对我国戏曲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的作用,但戏曲艺人在经济上依附于豪商大贾,亦对戏曲产生过负面的影响。如一些女演员依附于豪商大贾以后,失去了人身自由,过早地脱离舞台;一些演员为了金钱,取媚于豪商大贾,在舞台上演出内容庸俗、品格低下的剧目等。尽管如此,晋商对戏曲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低估的。

     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山西商人,号称新晋商。他们中有不少人发扬明清时期晋商的优良品德,积极资助和参与各项文化事业,特别是能代表家乡文化的传统戏曲,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好现象。我国的戏曲不仅是一种优秀的表演艺术,而且是一种历史悠久、传统深厚、影响巨大的传统文化,只有全社会的参与,特别是商界的支持,才能发扬光大。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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